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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纺纱企业纳税评估及策略(一)【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中小纺织行业是我国传统的支柱产业,近几年发展迅速,多数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纳税意识明显提升,但仍有个别中小纺纱企业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在农产品购销时利用增值税链条衔接不够严密的缺陷偷逃税款,给国家税收造成了损失,这不仅干扰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也给一线税收管理员带来了税收执法风险。
一、中小纺纱企业税收评估的基础
(一)行业特点
中小纺纱企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科技含量不高;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生产条件有一定要求(如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要求等);产品生产周期一般在5-7天左 右,生产销售周期即从原料的采购到产品的生产、销售,货款的回收一般需2至3个月,对流动资金的充裕度要求较高;既可连续生产,也可单环节生产,产出物既 可作为成品出售,也可作为下一个生产环节的原料;产品的附加值与生产规模有关,规模越大,附加值越高,规模越小,附加值越低,环锭纺在30000锭左右, 其附加值处于行业合理利润水平。
(二)工艺流程
目前,中小纺纱行业多以环锭纺工艺为主,个别企业采用气流纺工艺。环锭纺共有六道工序:一是清花,即清除棉花或化纤中的杂质,并开松成卷;二是梳棉,即在 清花的基础上,第二次清除杂质,将原料梳理成条;三是并条,就是将棉条牵伸合并,成条卷绕;四是粗纱,就是将卷绕的棉条初次牵伸成形;五是细纱,就是将粗 纱再次牵伸成细纱;六是落筒,就是将细纱圈绕于塔形的纸筒上,即可作为成品入库或用于织布。环锭纺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棉花、化纤→清花→梳棉→并条→ 粗纱→细纱→落筒→包装。
气流纺的工序与环锭纺相比,则是简并了粗纱和细纱两道工序。气流纺一般生产比较粗的纱,即纱的支数在10支以下。由于产品市场需求不大,使用该工艺者较少。气流纺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原料→清花→梳棉→并条→落筒→包装。
(三)经营规律
纺纱行业以棉花为主要原料之一,由于国家高征抵扣的政策因素,决定了其行业税负相对较高。一是纺纱行业有投入产出定额,但受原料、设备、技术和工艺等因素 影响,投入产出率的浮动有一定的范围值。以化纤为原材料的产品定额为1.02:1,即投入1.02吨化纤可生产出1吨纱;以棉花为原材料的32支以下产品 的定额为1.1:1(国家标准为普梳1.08:1,精梳为1.30:1);以棉花为原材料的32支以上产品的定额:普梳为(1.15-1.2):1,精梳 为1.37:1.二是吨纱用电量较为固定。一般棉纺厂动力成本占制造成本的6%至8%,而其中细纱工序电耗又占动力成本的60%以上。纱合股后成线,其用 电量为:吨筒子线的用电量=相应筒子纱的用电量+180度×纱的支数/10;纯棉、涤棉普梳筒子纱(A)、涤棉精梳筒子纱(B)、纯棉精梳筒子纱(C)的 吨纱用电量关系:以21支纱为例,普梳耗电量大约为1000元/吨,精梳耗电量比普梳耗电量增加10%左右,即为1100元/吨。(B)比(A)、(C) 比(A)多用电150度左右,(B)比(C)多耗电不超过10%.三是吨纱消耗包装物、某些辅助材料(纸管)的数量。吨纱耗用包装物数量:吨纱用编织袋 (大小不同)40条或50条;吨纱耗用纸管数量:吨纱耗用纸管600只。四是经过清花、
梳棉后,产生一定的废棉,部分可再利用。环绽纺工艺废棉 产出率:8%-12%;气流纺工艺废棉(主要是杂质)产出率一般不超过1%.废棉再利用率:50%至70%。如:21支纯棉纱,对下脚棉的回收利用率最高 不会超过50%,否则纺出的纱断裂系数、疵点系数等指标将超标,造成纱的“可织性”降低,产成品质量不符合客户要求。
二、 中小纺纱企业税收评估的原因
(一)企业风险
1、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虚抵进项税额。有些企业根本没有轧花机,就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而有棉花加工厂的纺纱企业,利用收购发票虚抵、多抵进项税额现象更 为普遍。一是从棉花商贩手中购买籽棉,视同农户自产自销的棉花开具收购发票,抵扣税款;二是企业针对农户开具的棉花收购发票数量多,很难查实;三是从个体 小棉花加工厂购买皮棉自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进行抵扣;四是有的企业将运输费直接开在收购发票的价款中,自行提高运费抵扣率,增大抵扣额度。
2、日常纳税申报不真实。在增值税方面,当销售对象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有的企业则采取高进低出、少提销项税额等手段,加大留抵税额;有的企业没有及 时将产品的销售情况入账,人为产生销售后移、滞后报税现象,导致税负较低,存在人为调节税负的现象。在地税方面,存在漏报、迟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 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现象。在所得税方面,虚增成本,虚列费用,白条列支,收入与成本不匹配,生产经营与账面数字不匹配,有的企业为了享受到小型微利 企业的税收优惠故意在账面上作假,使实物流、资金流不衔接,漏洞百出,难圆其说。
3、财务核算不健全。多数企业的会计和出纳都是兼职的,一个月在企业的时间较少,与企业老板交流较少,做账的单据都来自老板,企业经营数据的真实性难以保证;有的企业账簿设立不全,财务核算不规范,业务的真实性难以核实,从而直接导致税收征管不能到位。
(二)税收风险
1、税收制度体系不完善。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可以凭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的,仅限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对收购的非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 品,则不得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必须凭取得的销售发票抵扣税款。这其中开具农购发票时,交售人自报的姓名和住址的真实性无法辨别,因为没有法定交售农产品 必须提供身份证明,收购人不去辨别,税收管理员不可能一一去辨别,无论是谁销售的,一般按农业生产者去处理,这样就无形中混淆了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产品经营 者的界限,一些从事农产品经营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商贩可以随心所欲偷逃税款。一旦追究相关偷逃骗税责任,客观上造成了税收管理员的相应执法责任。
2、纳税评估税款的定性没有法律依据。目前对企业的纳税评估方式,既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又缺乏规范的操作规程,像纳税评估税款的定性及入库问题,在当前 使用的“综合征管软件V2.0”中就没有这一模块,如果按“查补税款”入库,就变成了稽查模式;如果按一般申报入库,又变成了征管模式。甚至有些税务机关 为了取得纳税人的配合,向纳税人宣传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开展的一项优化服务措施,在纳税评估中发现的偷税行为也不转交稽查处理。又如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管理 制定了各种纳税管理办法,这些在法律上应视同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的约束双方的要约式行为,在实际执行中,税务机关往往根据自身需要而随意朝令夕改,已经 形成了事实上的毁约,这也会带来一定的执法风险。
3、税收管理缺失。主要包括管理制度有缺陷和管理行为缺失。管理制度有缺陷和失误,是指管理制度不健全、不严密、不到位。如在每年棉花收购高峰期,企业有 时一天24小时不间断收购,业务量大而频繁,且大多是现金交易。在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有限的征管力量不可能对企业的收购行为和开票情况实施全程、有效的 监督。管理行为缺失,是指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按制度办事,对企业的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未尽到应尽的职责。如验货监开很难落实,有的 税务人员对收购企业实地监管中,主观上由于责任心不够,客观上由于无法准确确认销售者身份是否是农民还是小贩,因此往往由企业说了算,造成了企业自行填制 发票、自行计算抵扣税款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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