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一份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五个问题的延伸学习(老会计人的经验)导读:未计提销项税简直无语,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论是否为关联方.一份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五个问题的延伸学习雷勃动力传动(漳州)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漳国税稽罚201623号违法事实:经查明,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通过对你公司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和纳税申报信息以及相关涉税资料的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你公司存在购进货物销售给关联客户未计提销项税额的问题.2013年含税发生额303,778.75元,2014年含税发生额
2、375,797.33元.(证据: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雷勃动力传动(漳州)有限公司取得运费、杂项收入情况明细表,为海外兄弟公司提供服务的说明,服务协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明细账以及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学习:未计提销项税简直无语,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论是否为关联方.(二)你公司购进货物用于赠送客户未视同销售处理,未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你公司在”交际应酬费”科目列支赠送客户蓝牙音响、移动电源等礼品,2013年发生额71,590.00元(含税),2014年发生额61,208.00元(含税).(证据: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雷勃动力传动(漳
3、州)有限公司”交际应酬费”科目列支礼品明细表,交际应酬费科目明细账以及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学习:对于交际应酬赠送礼品是视同销售还是进项税额转出有很多观点,个人认为,要分清”交际应酬所用货物”和”交际应酬消费的货物”这两个概念.”交际应酬消费的货物”不包括作为交际应酬费核算,但并未在应酬过程中直接消费掉的货物.也就是在应酬过程中作为礼品送出的自产或外购的货物,因为未被直接消费掉,所以应按无偿赠送作为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处理,计提销项税额,同时对于这一类”交际应酬所用货物”其购进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对于”交际应酬消费的货物”由于增值税的链条就此中断,因此不可抵扣.(三)你公司企业所得税申报时
4、,扣除因特别纳税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而加收的企业所得税利息.你公司2013年度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企业所得税利息297,284.51元.其中,因特别纳税调整纳税补缴2009年企业所得税670,573.73元,加收利息96,529.55元,补缴2010年企业所得税2,060,154.12元,加收利息200,754.96元.上述特别纳税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而加收企业所得税利息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证据: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雷勃动力传动(漳州)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明细表,特别纳税调整通知书、2007-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项目表、各项税收应补(退)明细表、转让定价同
5、期资料、营业外支出科目明细账以及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学习: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121条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补征的税款所加收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但对于银行罚息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因为企业逾期还款被银行加收的罚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的行政性罚款,所以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这种处罚,属于行政性罚款,企业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或者违反合同交付的违约金属经营性罚款.行政性罚款,其大多依据的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经营性罚款,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在经营活动
6、中的违约行为给予的处罚.对于这两类性质不同的罚款,在计算企业所税时其税务处理不同.再者,公司在海关缴纳的进口增值税缓息费用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因为,缓息是对因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导致到期合同不予延期、按内销处理的,根据填发海关税款缴款书的上一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征收缓税利息.缓税利息是企业正常经营行为造成的,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的行政性罚款.因此,公司缴纳的缓息费用应可以在税前扣除.(四)你公司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列支员工旅游费用支出.2013年发生额104,883.00元,2014年发生额201,012.00元.(证据: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
7、),雷勃动力传动(漳州)有限公司2013-2014年度旅游费用发生情况明细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明细账以及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学习:对于员工的旅游费支出,很多企业都会计入”福利费”,但严格来讲是有争议的,包括不同地区掌握的尺度也是不一样的,以文件或解答形式允许列支福利费的省市有宁波地税、苏州地税、青岛国税以及浙江国税.但河北国税、辽宁地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的解答中是不允许计入福利费的,理由是与生产经营无关.(五)你公司在”其他费用”科目列支公司高管的小孩学费、校车费、注册费等.2013年发生额162,408.00元,2014年发生额237,248.00元.(证据:税务
8、稽查工作底稿(二),雷勃动力传动(漳州)有限公司2013-2014年度小孩学费、注册费等发生情况明细表,其他费用科目明细账以及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学习:对于外籍高管的子女的教育费用是否可税前列支,目前的税收政策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税务机关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般会判定为不属于企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也不能计入福利费,这一点宁波国税局有明确的答复.所以,一般外资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可以将外籍人员子女教育经费部分转换成外籍人员工资,这样就规避企业所得税不能扣除的问题.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经审理后,本局于2016年10月18日向你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你公司未向本局提出申辩,
9、在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未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税务行政处罚依据及处罚决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的规定,对问题1,你公司购进货物销售给关联客户应按规定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2013年应补计提销项税额44,138.79元,2014年应补计提销项税额54,603.03元.由于此部分收入为含税收入,故应将补计提的销项税额涉及的收入调减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由于你公司代关联客户购进货物时是按购进金额加价6%收费并申报营
10、业税金及附加,此部分营业税金及附加已在税前申报扣除,应作纳税调增.故2013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4,138.79-44,138.795%(1+12%)=41,667.02元,2014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4,603.03-54,603.035%(1+12%)=51,545.2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50号)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问题2,你公司购进蓝牙音响、移动电源等礼品用于赠送应按规定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2013年应补计提销项税额10,401.
11、97元,2014年应补计提销项税额8,893.47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附件2”上述账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的规定,经逐期调整,你公司2013年1月-2015年01月应补缴增值税共计118,037.26元.(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12、院令第512号)第一百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前款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规定,对问题3,你公司2013年度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列支企业所得税利息,应调增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97,284.5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13、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200641号)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的规定,对问题4,员工旅游费用不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2013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4,883.00元,2014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012.00元.对问题5,公司高管的小孩学费、校车费、注册费等不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2013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2,408.00元,2014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37,
14、248.00元.你公司2013-2014年度合计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297,284.51+104,883.00+201,012.00+162,408.00+237,248.00-41,667.02-51,545.26)25%=227,405.81元.以上合计应补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118,037.26+227,405.81=345,443.07元(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5、.”以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2015年第4号)中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三类第16条”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5年内首次发现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罚款.”对你公司上述违法事实(一)至(五)导致少缴的税款345,443.07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罚款=345,443.0750%=172,721.54元.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