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前言
大连保税区亮甲店石城回迁住宅项目选址于大连保税区亮甲店街道石城村,由大连宏轩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0,364.48m2,总建筑面积为126,980.34m2,规划建设居民住宅、配套公建及地下车库。
目前,项目的详规已经通过大连保税区规划和土地房屋局的审批。并且,建设单位已取得了土地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受大连宏轩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由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I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总则
2.1评价原则及目的
略
2.2评价依据
略
2.3评价标准
2.3.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2005]42号《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项目所在地为二类环境功能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内容见表2.1。
表2.1 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单位:mg/m3
序号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mg/m3)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1
PM10
0.07
0.15
--
2
SO2
0.06
0.15
0.50
3
NO2
0.04
0.08
0.20
(2)噪声
根据《金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州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域划分及执行标准的通知》(大金政发[2007]17号)中的规定,项目所在区域为一类标准适用区,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临路区域:项目北侧规划23号路属于交通干线,故距23号路45m内区域的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2.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项目内涉及餐饮的公建油烟废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厌氧发酵后排入下水管网,最终进入保税区亮甲店污水处理厂集中进行处理。因此排水执行辽宁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施工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营运期:建成投入使用后,独立配套设备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位于居民住宅楼下设备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排放限值为,A类房间昼间40dB(A)、夜间30dB(A);B类房间昼间45dB(A)、夜间35 dB(A)。
2.4评价等级的划分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
2.4.1大气环境
根据《导则》规定Pmax<10%,评价等级为三级。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2.4.2地面水环境
根据废水产生及处理情况,按照“导则”规定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只做影响分析。
2.4.3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1类功能区标准,因此确定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二级。
2.5评价范围
2.5.1大气环境
依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确定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是以项目为中心,向东、西、南、北各延伸2.5km的矩形区域。
2.5.2声环境
项目建设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施工噪声,建成后主要为配套设施的设备运行噪声,具体为水泵、风机、变压器、电梯等设备噪声,根据导则要求及周边环境概况,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外1m。
2.6评价工作重点内容
(1)通过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环境质量调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及声环境现状;
(2)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投入使用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
(3)根据建设项目的规划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具体包括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居民厨房含油烟废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噪声治理等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治理方案;
(4)根据项目规划及周围环境概况,分析建设项目选址及平面布局的合理性,从环保角度做出结论。
2.7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2.7.1周围环境
本项目选址于大连保税区亮甲店街道石城村,周围环境情况如下:
北侧 紧邻规划23号路,道路以北为青云湖学校,学校操场与本项目规划居民住宅的最近距离为70m;
西北侧 隔空地为大连保税区亮南建材厂及大连保税区亮南燃料厂,其与本项目居民住宅最近距离分别为300m、500m;
南侧 紧邻规划23-1号路,道路以南为现紧邻正在建设的居民住宅,其与本项目居民住宅最近距离为50m;
东侧 紧邻空地,远期规划紧邻规划2-1号路,其与本项目居民住宅最近距离为10m;
西侧 紧邻规划2号路,道路以西为林地。
2.8.1污染控制目标
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项目建成后各污染因子达标排放。本项目建成后,确保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
2.8.2环境保护目标及影响源
(1)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具体情况见表2.2。
表2.2 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相对位置
保护要素
与项目红线距离(m)
施工期
亮甲店小学及
中学教学楼
北侧
大气环境、声环境
80
营运期
本项目居民住宅
--
大气环境、声环境
--
(2)环境影响源
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源见表2.3。
表2.3 环境影响因素
序号
环境影响源
所处方位
与居民住宅的最近距离(m)
1
学校操场
北侧
70
2
规划23号路
北侧
39
3
规划23-1号路
南侧
23
4
规划2号路
西侧
6
5
规划2-1号路
南侧
7
6
大连保税区亮南建材厂
西北侧
300
7
大连保税区亮南燃料厂
西北侧
500
8
大连大连华尔润建材有限公司及大连大玻玻璃有限公司
西北侧
600
3.建设项目概况
3.1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保税区亮甲店石城回迁住宅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大连宏轩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连市保税区亮甲店街道石城村,具体地理位置见图3-1。
图3-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3.2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0,364.48 m2,建设内容包括居民住宅、配套公建及地下车库,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26,980.34 m2,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见表3.1、配套公建一览表见表3.2。
表3.1 本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项目
数值
单位
备注
规划总用地面积
60,364.48
m2
--
总建筑面积
126,980.34
m2
计入容积率面积101377.06 m2
其
中
住宅建筑面积
95,954.35
m2
94711.26 m2计入容积率
地上公建建筑面积
2,478.94
m2
全部计入容积率
地下仓房建筑面积
271.97
m2
地上设备用房面积
492.79
m2
地下设备用房面积
2,234.81
m2
地下人
防面积
人防设备
1,187.29
m2
平时停车
7,834.47
m2
不计入容积率
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16,525.72
m2
建筑密度
14.46
%
--
绿地率
40
%
--
容积率
1.68
/
--
居住户数
1,244
户
--
居住人口
3,981
人
3.2人/户
总停车位
1,008
个
住宅车位995个(0.8个/户),公建车位13个(0.45辆/100 m2)
其中
地上停车位
242
个
--
地下停车位
766
个
32m2/个,局部复式停车
表3.2 规划配套公建一览表
序号
项目
面积(m2)
数量(个)
位置
1
社区服务中心
681.28
1
3#底公建局部
2
物业用房
349.39
1
2#、3#底公建局部
3
商业服务公建
1448.27
--
2#、3#底公建局部
4
地下仓房
271.97
1
13#局部(地下)
5
变电亭
300
3
18#、19#及20#局部
6
垃圾站
150
1
20#局部
7
水箱间
42.79
1
13#局部
8
换热站
323.69
1
16#局部(地下)
9
报警阀间
17.24
1
10
配电间
177.24
2
16#、17#局部(地下)
11
消防水池、泵房
187.35
1
17#局部(地下)
12
生活水泵房
89.87
1
13
弱电机房
47.3
1
14
消防控制室
32.9
1
15
设备管道夹层
1359.22
2
14#、15#局部
16
人防设备
1187.29
1
17#局部(地下)
合计
6665.8
--
--
3.3 基础设施规划
项目供暖、供排水、供电及燃气均由市政管网统一供给。
3.3.1 供暖
项目冬季集中供暖由大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3.3.2 供、排水
(1)供水
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本项目设1处二次加压生活水泵房,位于17#地下车库独立设备间内,所处位置上方为空地,无居民住宅。
(2)排水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市政雨水及污水管线铺设已基本完成。
★雨水排放规划
雨水排入市政雨水干管。
★污水排放规划
项目营运后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居民及公建日常生活污水,排入大连保税区亮甲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3.3供电
项目用电负荷主体为照明及各种配套设备等,由市政电力网统一供电。项目设3个变电亭,均位于地上1层独立设备间内,与居民住宅的最近距离为10m。
3.3.4 地下车库风机房
项目配套的16#及17#地下车库计划采用机械通风,进风机房及排风机房均位于地下一层的独立设备间内。
3.3.5 煤气
项目煤气引自市政低压煤气管网,项目内不设置煤气调压站。
3.3.6 垃圾收集
本项目规划设置6个垃圾收集点及1个垃圾收集站。
3.5 能源消耗及用水量情况
3.5.1 用气量统计
项目投入使用后,居民厨房烹饪使用煤气为燃料。根据大连市人均煤气用量统计数据,居民住宅平均用气量约1.5m3/d·户,由此核算出本项目煤气用量约681,090m3/a。
3.5.2 用水量统计
项目建成后用水主要为居民及公建人员生活用水、绿化用水,项目用水量总计约228,105t/a。
4.区域环境概况
略
5.工程分析
5.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正在进行外立面的装饰工程。因此其主要施工污染源主要为装修阶段的施工噪声及废弃油漆桶、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
5.2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厨房烹饪油烟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此外还有换热站、生活水泵站水泵、变电亭、车库风机等配套设备运行噪声及外来车辆及人员社会活动噪声。
项目建设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情况见表5.1。
表5.1 项目建设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统计项目
厨房烹饪废气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小计
废气
SO2
0.4
--
0.4
NO2
1.3
0.1
1.4
烟尘
0.2
--
0.2
CO
--
1.3
1.3
废水
废水量
176,724
CODcr
53
BOD5
44
SS
35
氨氮
16.2
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
1174
6.环境影响分析
6.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1.1施工噪声
项目施工噪声会对北侧学校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在邻近北侧敏感点进行建筑施工时,应对施工设备噪声源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控制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
6.1.2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所排放的生活污水。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和氨氮等,不含特殊毒性因子。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上采取设置临时厕所的收集措施,污水经化粪池腐化降解后,外运用于周边农灌,以减少污水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6.1.3施工固体废弃物
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送至专业处理厂家进行处理,以防危险废物污染周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即产即清,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
6.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6.2.1废气
本项目冬季供暖由大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因此其大气影响主要为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和居民厨房含油烟废气。居民厨房烹饪废气经统一的内壁式专用排烟管道由所在建筑物的顶层有组织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引风后于建筑外墙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2.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居民及公建的生活污水。此部分废水经化粪池厌氧分解后经市政管网最终排入亮甲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6.2.3噪声
本项目项目设3个变电亭,均为地上独立公建,与居民住宅的最近距离为10m;规划建设1个换热站及1个二次加泵站,均为地上独立设备间;在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后,各设备运行噪声传播至设备间外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6.2.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袋装化,由专人负责收集,日产日清,垃圾在储存过程中应注意密闭,严防冬季风力较大,垃圾扩散,夏季腐殖变坏,滋生蚊蝇。
6.3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大连保税区亮甲店街道石城村,从周围环境情况来看,初步认为可能对本项目产生影响的环境因素为项目周边道路噪声、北侧学校学生活动噪声以及周边企业生产废气等。
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可降低周边环境对本项目居民生活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将周边环境对本项目的不利影响向购房者告知,确保购房者对北侧学校、现状道路、规划道路、周边企业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享有知情权。
7.污染防治措施
7.1施工期
略
7.2营运期
7.2.1废气
(1)厨房厨房烹饪废气
居民厨房烹饪过程液化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及油烟经过内壁式排烟道由建筑物顶部有组织排放。
(2)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排风口就近设置于建筑外墙上,出口高度及朝向避开行人。
7.2.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厌氧分解,然后经市政管网最终排入亮甲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7.2.3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主要为配套设备及进出车辆交通噪声。
(1)换热站及二次加压泵站
本项目设有1个换热站及1个自来水二次加压泵站,位于地下设备间内,所处上方为空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设备噪声传播至居民室内可达到“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中1类区标准。
(2)变压器
本项目设有3个变电亭,均为地上独立公建,与居民住宅的最近距离为10m。变压器噪声源强约为70dB(A),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经墙体隔声后,降噪量达到35dB(A)以上,设备噪声传播至设备间外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3)内部交通噪声
加强小区内交通的管理,限制各类车辆的区内行驶速度,驶入区内的车辆应进出畅通,消除车辆在小区内发生阻塞道路、鸣笛现象的可能。
7.2.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规划有垃圾收集站,垃圾站内垃圾应及时由密闭式垃圾清运车运至市政指定垃圾点进行处理。
7.2.5公建
本项目规划有住宅/公建混建建筑,计划设置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等生活配套服务设施。
从对住宅的环境保护要求出发,小区入驻的公建项目中,对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气体、噪声及振动等污染因素严重的项目不得接纳;对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项目,需办理相应的环保手续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未经允许,不得接纳。
8.选址符合性分析
项目的详规已经通过大连保税区规划和土地房屋局的审批。并且,已取得了土地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故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9.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大连保税区亮甲店街道石城村,项目已取得规划及土地手续。建设项目应严格遵守环保制度、法规,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降低周围环境本项目居民住宅的不利影响。同时,建设单位应将周边环境对本项目的不利影响向购房者告知,确保购房者对现状学校、周边道路、周边企业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享有知情权。因此,从环保角度认为本项目是可行的。
目 录
1前言 1
2.总则 2
2.1评价原则及目的 2
2.2评价依据 2
2.3评价标准 2
2.4评价等级的划分 3
2.5评价范围 4
2.6评价工作重点内容 4
2.7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5
3.建设项目概况 7
3.1项目基本概况 7
3.2建设内容 8
3.3 基础设施规划 9
3.5 能源消耗及用水量情况 10
4.区域环境概况 12
5.工程分析 13
5.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3
5.2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13
6.环境影响分析 14
6.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4
6.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4
6.3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15
7.污染防治措施 16
7.1施工期 16
7.2营运期 16
8.选址符合性分析 18
9.评价结论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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