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本报告书简本
仅供公众参与用
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镜湖新区大庆寺安置小区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要本)
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SHAOXING SERVICE CENTER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TECHNO LOGY
国环评证乙字第2044号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目 录
1 项目概况 4
1.1 项目由来 4
1.2 项目建设内容 5
1.3 项目建设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6
2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7
2.1 环境质量现状 7
2.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7
3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8
3.1 项目污染物处理排放及达标情况 8
3.2 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8
3.3 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 9
3.4 污染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12
3.6 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分析 13
3.7 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4
3.8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理 15
4 公众参与 17
4.1公众参与目的与意义 17
4.2调查内容和方法 17
4.3调查结果分析 17
4.4 公众参与总结 21
5 结论 22
6 联系方式 23
6.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3
6.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23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由来
在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镜湖新区作为绍兴中心城市的绿心定位进一步确定,它将在未来绍兴大城市中肩负起生态调节中心、休闲旅游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等功能,未来城市中心区越州新城将依托镜湖新区发展。随着镜湖新区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城市管理体制相对滞后造成新区内存在许多“城中村”的特殊现象。
如大庆寺村位于新区北部,虽然保留着农村建制,其行政设置是村,管理机构是“村委会”,常住人口是村民,但村民渐失土地,呈现非农化趋势,以租房、经商等第三产业为生。
作为城镇化过程中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必须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建设城乡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健康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工农关系,切实推进“四农一村”(农业、农村、农民、农民工和城中村改造)问题的解决。
为切实解决镜湖新区城郊结合部新农村建设问题,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城市郊区化、郊区现代化,镜湖新区将对城郊结合部的行政村分期分批按照城中村改造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把落后的村庄形态改造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现代化郊区新农村。目前已开始启动多个新农村改造和安置房建设,大庆寺安置小区建设工程作为大庆寺村新农村建设的安置工程,正式提上日程。
镜湖新区大庆寺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总投资126578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12065平方米(168.1亩),总建筑面积2647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0500平方米,主要建设村民安置用房及配套公建,包括村民安置住宅建筑面积204032平方米(高层135544平方米、多层68488平方米)、配套公建用房约16468平方米(幼儿园2517平方米、服务用房10591平方米、社区用房2797平方米、其它附属建筑56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28016.25平方米;地下建设人防及停车场约44258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可提供各户型住宅1835套,可满足大庆寺村拆迁安置的需求。
同时项目将对大庆寺村约12万平方米的建筑进行拆迁,根据《关于拆迁活动是否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问题的复函》(环函[2010]250号),拆迁项目不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2 项目建设内容
镜湖新区大庆寺安置小区位于镜湖西侧,东至站前大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到钱陶公路。
项目总投资估算126578万元,总用地面积1120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47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0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258平方米,住宅总户数1835户,容积率1.97,绿地率30%。项目涉及拆迁面积约12万平方米。
表1-1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编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规划总用地面积
M2
112065
2
建筑占地面积
M2
28016.25
3
总建筑面积
M2
264758
4
其
中
地上建筑面积
M2
220500
5
其
中
高层建筑面积
M2
135544
14栋22F及1栋25F住宅楼
6
多层建筑面积
M2
68488
28栋多层住宅楼
7
幼儿园建筑面积
M2
2517
位于小区南面
8
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M2
10591
分别位于项目东面近站前大道一侧;
西面38号楼与41号楼西侧;
南面主出入口东侧4号楼
9
社区办公用房
M2
2797
分别位于38号楼,为独立3F建筑;
主出入口东侧服务用房北面3F建筑。
10
变配电所建筑面积
M2
375
11
开关站建筑面积
M2
80
12
煤气调压站
建筑面积
M2
48
13
门卫建筑面积
M2
60
14
地下室建筑面积
M2
44258
15
建筑密度
%
25
16
容积率
1.97
17
绿地率
%
30
18
停车位
辆
1220
19
其中
地上
辆
490
20
地下
辆
730
21
总户数
户
1835
22
其中
高层住宅户数
户
1105
户均人数按3.2人/户计
23
多层住宅户数
户
730
户均人数按3.2人/户计
24
人防地下室面积
M2
19100
注明:项目高层楼高66.8m(22F)、75.5m(25F)。
1.3 项目建设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能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公众参与要求的符合性。)和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22
2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附近环境监测中SO2、NO2和PM10监测因子浓度较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所在地附近张家潭和犭央 犭茶湖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分别为V类和IV类水,不能满足III类水质标准要求,除pH和总磷外,其余监测因子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原因为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未入网、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
(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因受站前大道施工影响,东侧场界未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北侧场界受钱陶公路交通噪声影响,昼间噪声略有超标。
2.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各环境影响因素的评价范围见表2-1。
表2-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水环境
本项目只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故本次评价只做废水接管可行性分析。
地下水环境
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及其下游地下水,针对本项目特点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空气环境
根据周围环境状况和气象条件,结合评价导则要求,评价范围为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的边长5km的方形区域为评价范围。
声环境
本项目场界外200m范围。
生态环境
本项目场界外200m范围。
3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3.1 项目污染物处理排放及达标情况
表3-1 项目污染物处理排放及达标情况汇总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去向
水污染物
生活
污水
废水量
t/d*
1201
0
1201※
排入城市截污管网
t/a
409459
0
409459
COD
mg/L
300
/
100※
t/a
122.84
81.89
40.95※
NH3-N
mg/L
35
/
15※
t/a
14.33
8.19
6.14※
大气
污染物
汽车
废气
CO(t/a)
6.786
0
6.786
通过高层住宅屋顶排放
NO2(t/a)
0.792
0
0.792
HC(t/a)
0.856
0
0.856
厨房燃料
燃烧废气
SO2(t/a)
0.003
0
0.003
居民燃料废气、油烟废气通过脱排油烟机处理,通过烟道集中排放
NOx(t/a)
0.455
0
0.455
TSP(t/a)
0.057
0
0.057
CO(t/a)
0.114
0
0.114
油烟废气
油烟(t/a)
4.553
2.295
2.258
固废
生活垃圾(t/a)
2808.74
2808.74
0
定期清运,综合利用
噪声
设备噪声源强65~95dB,交通噪声源强59~84dB
注:*废水量为项目最大日废水排放量;※水污染物为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排放量。
3.2 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区域主要保护目标见表3-2:
表3-2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敏感对象
名称
方位
距场界最近(m)
规模
敏感性
描述
保护级别
1
灵北安置小区
东面
295
1984人
敏感
声环境2类;
环境空气二级。
2
城北小学
东面
430
30个班级
敏感
3
大庆寺村
西面
100
村民836户
敏感
北面
58
4
大庆寺江
西面
35
河宽30~90m
敏感
地表水环境III类
3.3 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为避免建材堆放保存不当引起建材流失,黄沙、水泥、石灰等物资应远离西面河流大庆寺江堆放,防止逢暴雨冲刷进入水体。施工期桩基建设、地下车库挖土和浇筑水泥工段产生的废水应经简单沉淀后上层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和项目绿化,底层沉淀后泥浆干燥作为建筑垃圾清运,粪便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处清运处理,生活污水的水量较小,且产生时间仅限于施工期间,预计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及运输时产生的粉尘和各种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本工程所在地区风速相对较小,只有在大风及干燥天气施工,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将有粉尘存在。因施工期采取了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粉尘及汽车尾气影响范围预计不大。由于装修期相对较长,油漆废气的释放较缓慢,故产生的油漆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铺路沥青在出厂前的高温加工过程中废气的挥发已达90%以上,在铺路时的加热过程中挥发量已较少,因此施工期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确需施工时应报请绍兴市环保局批准。建设单位在工程打桩机选型上,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采用钻孔灌注桩和预制灌桩,不使用高噪声柴油冲击打桩机、振动打桩机生产工艺。同时在打桩时采用打应力释放孔,取土挖防震沟等技术。
(4)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建筑垃圾应及时进行清运、填埋或回收利用,防止长期堆放后干燥而产生扬尘。生活垃圾须及时联系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腐烂变质、孳生蚊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经上述处理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小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下车库清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站前大道城市排污管网,最终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进管污水水质COD为300mg/L,氨氮为35mg/L,符合进管标准。雨水收集系统接入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流,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用水均采用自来水,不采用地下水,同时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化粪池、隔油池等污水预处理设施做好防渗措施,生活污水不会渗入地表,项目实施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厨房燃料均采用管道天然气,经计算燃料燃烧产生的NOx、SO2等污染物量较小,烟气随同厨房油烟集中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至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和项目本身空气质量影响甚微。
本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烟,地下车库烟气通过竖直井高层屋顶高空排放。汽车尾气相对与其它废气排放量较大,本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导则》HJ2.2-2008要求,利用估算模式SCREEN3预测结果,预测结果可知,汽车尾气中CO、NO2、HC落地浓度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内不设垃圾收集站房,多层区仅每幢楼前设置垃圾桶(有盖),高层区垃圾桶分布在地下室的辅助电梯的出入口附近,有专业的人员定期清运,因此垃圾收集点对小区无明显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露天停车位和各住户内车库,车辆进出正常行驶噪声级为61-70dB,怠速行驶时噪声级为59-76dB,鸣笛时为78-84dB,因此小区应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停放时噪声产生,同时在停车位附近种植花木,增加小区绿化,预计小区内停车场(库)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由预测结果可知,2#、3#、4#地下车库出入口对项目最近住宅楼的昼夜间噪声影响不大,仍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昼夜间要求;1#地下车库出入口汽车噪声对32#高层产生一定影响。为减少噪声对32#高层的影响,环评要求在1#汽车出入口处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入口两侧面和顶部铺设吸声材料,在坡道表面铺设橡胶坡道减噪,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同时在出入口加强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采取以上措施后,1#地下车库出入口附近的32#高层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机动车进入项目区域后禁止鸣笛,各车辆应进入车库固定车位,禁止随处停放。并应在出入口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管理人员应减少夜间车辆的进出次数,特别是晚上10:00后要加强车辆出入的管理;汽车安装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装置,车主应服从管理,遵守停车时间和禁鸣规定,共同创造安宁和谐的环境。使得车辆噪声的影响降到最小。
本项目将设置配套风机房其平均声级分别在80dB-85dB。建设单位虽在设计中采取减振措施,但考虑到区域整体的协调性和降噪要求,建设单位将风机房设置在地下室,利用地面来屏蔽噪声。地下室隔声效果较好,其隔声量能达到40dB以上。本项目共有1个水泵房,位于项目34#高层北面,正上方为非建筑位置。环评要求项目设备落实减振措施,设备房进行隔声处理,且项目场地较大,主要噪声设备较为分散,预计项目公用设备用房落实减振和隔声措施后,隔声后噪声值已经很小,不构成影响。
(5)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收集后按市环卫部门要求投放到指定地点的垃圾箱内,最终由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6)项目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站前大道截污管网,不排入附近河流,预计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项目地下车库按停车场防火设计规范,设有机械排烟、机械通风系统,通风量设计按汽车库容积6次/小时换气次数计算,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经过专门的低噪声排烟风机通过高层住宅屋顶排放,经预测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噪声经治理后,场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标;固废经过合理处置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周边的住宅区影响较小。
3.4 污染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汇总见表3-3。
表3-3 项目实施后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汇总表
措施
类型
主要
污染因子
对策内容
预期效果
废水
生活污水:
COD、NH3-N、动植物油等
①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在区块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
②项目日常营运过程中所产生的厕所废水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站前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入网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水质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其他单位一级标准 。
废气
燃烧废气、油烟废气
SO2 、颗粒物、CO、NOx、油烟
①各户居民自行安装脱排油烟机处理,通过烟道集中排放;每幢房屋在设计时应在墙内留有集中排放的烟道,住户需将脱排油烟机的排风口接入烟道;同时避免燃煤户的产生;
②幼儿园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最低去除率为85%,单个基准灶头排风量为2000m3/h)后通过屋顶排放;
③4#服务用房预留油烟管道。
燃料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幼儿园厨房油烟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油烟净化设施的标准。
汽车尾气:HC、CO、NOx
地下车库通过设置风机及竖直井对地下车库进行机械通风,收集的废气经竖直井送至高层住宅屋顶排放。
装修废气
装潢材料必须符合室内装饰材料标准,以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
达到环保法规要求。
垃圾桶
环卫部门派专人及时清运,保持垃圾桶周围良好的卫生状况。
噪声
车库出入口
噪声
在出入口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入口两侧面和顶部铺设吸声材料,在坡道表面铺设橡胶坡道减噪,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同时在出入口应加强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设备噪声
①消声措施:对引风机的进出风口应安装与其匹配的消声器;
②隔声措施:对引风机等通过设置单独的隔声间以有效降低其噪声强度;
③隔振措施:设备安装时,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隔振吊钩,对管道穿越墙壁、楼板处采用弹性垫或橡胶套管,水泵进出口可用橡胶软接管连接;
④低频噪声降噪措施:变配电设备的低频噪声容易引起人群的烦恼,因此可在变配电房中的变压器做好隔振处理,室内壁进行吸声处理,可降低低频噪声烦恼度;
⑤为减小水泵房噪声、振动会对其上方的建筑的影响,环评要求将水泵房设置在正上方非建筑位置。
⑥幼儿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调整喇叭位置,或者把一个大喇叭换成多个小喇叭的措施降低幼儿园噪声对周围住宅小区的影响。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交通噪声
为有效降低站前大道、钱陶公路和西南两侧规划支路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31#、32#、33#、34#、40#、42#、45#高层东、南、北侧;1#、2#、3#多层及幼儿园南侧;3#、7#、9#、13#、24#、29#多层,39#、41#、43#、47#高层西侧;46#、47#高层北侧,安装双层中空隔声玻璃窗(或通风隔声窗)进行隔声处理,隔声量至少应达到30dB,经隔声后室内声环境可达《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要求。
在户型结构设计上,沿面向道路侧的住房尽可能不安排卧室,可设置卫生间、厨房或客厅等对噪声敏感程度较低的用房。
此外,环评要求房产开发公司售楼时应以公告或售房合同中说明的形式把这些不利因素告知购房者。
商业噪声
①与住宅楼相连的服务用房不得开设噪声大、油烟、异味等污染的饮食、娱乐、修理、加工等经营项目。
②对服务用房要加强管理,控制场所内部大的声源,如各经营户不得播放高音量音乐或以叫卖声录音带来招揽顾客。
③服务用房应控制好夜间营业时间。
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4类标准.。
居民活动噪声
①要求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在休闲广场位置及规模上的安排要考虑到对广场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建设健康、安全、舒适的环保型人居环境。
②加强对住户房屋装修时限的控制,夜间21点以后不得进行噪声强度大的装修活动。
③建议建设单位在设计中设置空调冷凝水排放管道,并把空调冷凝水接入雨水管中。
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4类标准。
绿化降噪
项目四周绿地种植设计应以乔木为绿化骨架,总体上乔、灌、草相互结合,形成具有一定面积的立体种植,以起到吸音降噪的作用。
固废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不排放环境
3.6 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分析
本项目建设、营运期间,必须在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和固废处理等方面上投入足够的资金,以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本项目总投资126578万元,环保投资需1796万元,占总投资的1.42%。
3.7 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作为安置房建设项目,镜湖新区大庆寺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取得的社会效益远远大于其经济效益,项目的建成对于集聚人气,吸引投资,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技术进步,减少污染,改善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等都将产生一定的作用,使人居、环境协调发展,更利于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1)项目的建成有利于解决安置户的要求,提高安置户的生活档次。
镜湖新区大庆寺安置小区建设工程的建设,将直接满足当地城中村改造涉及拆迁安置户的安置需求,完成安置后,村民将住进宽敞明亮的公寓。项目的建设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城中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的旧貌,完善配套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及优美的绿化环境,有利于村民自觉改变生活陋习,有利于提高安置户的生活档次,为安置户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人打下物质基础。
(2)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推进相关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绍兴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我市房地产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在7%左右,能适应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基本实现“居者有其屋,户均一套房”的目标,城市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33平方米以上,农村人均生活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绍兴中心城市居住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在推进我市住宅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对策与措施中指出要继续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城中村”改造既有利于城郊农民住房条件的改善,也有利于城郊的土地增值,还能够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同时,政府加快“城中村”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速度,为城郊的开发创造条件。
“城中村”改造能有效地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城中村”改造对于有效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扩大投资需求,尤其是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对于扩大内需,增加对住宅、耐用消费品和服务业的需求,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项目的建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要求各地区加快改革的步伐,并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与之相适应。城中村改造是各级政府的目标任务,“城中村”改造的是社会系统工程,“城中村”问题的妥善解决关系着居民基本生活,关系着城郊结合部的长治久安。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完成是民心所向,政府工作之重。项目的建成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体现其完善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定发展。同时“城中村”改造带来城市环境的优化,必然拓展城市资产的增值空间,进一步推动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2、环境损益分析
环保设施落实后,废气、生活污水、噪声都可实现达标排放,有效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
污染治理措施的运行使污染物排放量大大降低,项目的环保投入环境效益显著,避免了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可以保证项目投产后,周围的水、气、声环境质量不致恶化,促进了良性循环,为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值得一提的是,项目的建设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村民生活污水由原先的就地排放调整为经过预处理后收集入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极大地减少了生活污水进入附近水体的量,改善了项目附近的河道水质。
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具有非常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8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理
1、环境管理
(1)施工期
①控制施工造成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占地的还原、植被的还原、环境的恢复。
②调查处理施工对附近居民、单位生活工作的噪声干扰。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的规定,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同时督促施工单位积极落实施工期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③施工材料堆场和材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污泥防治。
④加强监督和管理,对各类违反规定排放生产、生活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
⑤对绿地和设施的保护,交通噪声的控制及其它各种环保措施的实施。
(2)运营期
建议设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对整个区域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管理,使污染物尽量消除在源头,如采用分类收集垃圾,减少垃圾的产生;地下车库的排风机应做好维护,及时维修,确保地下车库排风顺畅;车库出入口做到有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环保设施的保养、维修应制度化,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协调处理环保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保意识,节约用水。
2、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通过环境监测,可正确、迅速、完整地为建设项目日常环境管理提供必要依据。
本项目的监测计划包括两方面:即竣工验收监测和营运期的常规监测计划。
(1)竣工验收监测
项目投入试生产后,应及时和环保主管部门及指定的环境监测站联系,在环境监测站对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设施监测合格后,上报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2)营运期的常规监测
对项目的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对场界噪声定期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LAeq,每季度一次;废水排放口监测包括pH、COD、NH3-N,每季度一次;汽车尾气排放口监测包括CO、NO2和HC,每季度一次。可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监测。
4 公众参与
4.1公众参与目的与意义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需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工作,以使当地公众了解该项目的意义和由于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本工程针对这些影响所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充分发挥公众对本地区环境保护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使公众支持和配合该项目,进一步消除或缓解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把公众意见和建议落实到评价中。
4.2调查内容和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发放表格、当面提问和张贴公示等形式进行调查,征求评价区范围内附近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个人等对此项目的态度、意见及要求。
为使公众参与调查能够反映对企业较为全面的意见,且使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在评价范围内村委、企业、村民中发放了调查表,个人调查对象主要集中在评价区内大庆寺村村民。本次调查共发放团体调查表20份,实际回收20份,发放个人调查表50份,实际回收50份,回收率100%。
4.3调查结果分析
1、团体表调查结果分析
在本次调查的团体对象中,所有受调查单位都支持项目建设,表示项目建设有利于城市建设。具体统计数据详见下表表 41。
表 41 公众参与调查表(团体)统计表
序号
调 查 内 容
调查结果
数量(个)
比例(%)
1
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认可
17
85
一般
3
15
不认可
0
0
无所谓
0
0
2
您认为项目周围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噪声影响
10
50
废气问题
1
5
水环境污染
5
25
环境卫生
4
20
3
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知道
13
65
略有所知
6
30
不知道
1
5
4
您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很满意
3
15
满意
14
70
一般
3
15
不满意
0
0
5
您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噪声
13
65
空气污染
1
5
水环境污染
0
0
环境卫生破坏
6
30
6
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6
30
有促进作用
8
40
影响不大
6
30
严重不利
0
0
7
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投产
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的影响程度
无影响
6
30
影响不明显
10
50
有影响
4
20
影响很大
0
0
8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赞同
16
80
反对
0
0
无所谓
4
20
9
您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
有何具体意见和建议
2、个人表调查结果分析
个人调查表统计结果详见下表。
表 42 个人表调查结果统计表
序号
调 查 内 容
调查结果
数量(个)
比例(%)
1
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认可
40
80
一般
9
18
不认可
1
2
无所谓
0
0
2
您认为项目周围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噪声影响
8
16
废气问题
6
12
水环境污染
34
68
环境卫生
2
4
3
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知道
39
78
略有所知
10
20
不知道
1
2
4
您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很满意
0
0
满意
34
68
一般
16
32
不满意
0
0
5
您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噪声
46
92
空气污染
2
4
水环境污染
2
4
环境卫生破坏
0
0
6
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37
74
有促进作用
9
18
影响不大
4
8
严重不利
0
0
7
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投产
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的影响程度
无影响
6
12
影响不明显
38
76
有影响
6
12
影响很大
0
0
8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赞同
43
86
反对
0
0
无所谓
7
14
9
您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
有何具体意见和建议
从调查结果可知,80%的个人认可项目周围环境质量,68%的个人认为项目周围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水环境污染,其次是噪声污染,98%的个人知道本项目建设,68%的个人对建设单位的环境信誉表示满意,92%的个人最担心项目建成后的噪声问题,其次是空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12%的个人调查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其居住生活无影响,76%的个人调查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其居住生活影响不明显,个人调查对象均不反对实施本工程。从回收的调查结果来看,由于该项目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区周边多数公众对项目建设持比较积极的态度。个人调查表提出的主要意见是合理进行征地安置,加强环境保护。
20份团体调查结果显示,周围企业中,19份表示都对本项目有所了解,16份认为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有利,赞成该项目的建设。4份表示对该项目的建设无所谓。
综合调查结果,广大群众及附近企业对项目的建设总体上是支持的。但希望该建设单位能充分考虑保护环境,保护民众的利益,保证民众的生活空间,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和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使当地的环境能承受,要求工程建设过程和建成后“三废”的排放必须按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尤其应注意工程建设期间扬尘及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们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听取了公众的意见后表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把环境保护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对污染物排放源采取环保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以减少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维持区域环境质量。
因此,只要建设单位切实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是能够得到当地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认可和支持的。
3、公示情况
工程第一次公示建设项目公告于2013年9月12日~2013年9月26日在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及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大庆寺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公示证明及照片详见附件;
工程第二次公示建设项目环保公示于2013年10月11日~2013年10月23日在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及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大庆寺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公示证明及照片详见附件。
在公示10日(不包括节假日)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周围企业或群众对于该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
4、公众参与与调查综合结果
从回收的调查结果和项目两次公示结果来看,由于该项目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区周边多数公众对项目建设持比较积极的态度,均不反对工程实施,公示期间也未接到周围企业和群众的反对意见,但是针对施工道路扬尘、噪声及打桩时间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周围企业和群众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施工期间环境问题,并对本项目作进一步宣传,以取得公众的更多理解和支持,以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4.4 公众参与总结
本项目的公众参与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等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公众参与由公示和公众调查两部分组成。公告公示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布告进行了公告公示,公告标识显明。公众调查对象包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具有代表性的团体及个人保护目标,充分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的意见,内容真实可靠。
5 结论
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镜湖新区大庆寺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选址于绍兴市镜湖新区站前大道以西、钱陶公路以南地块,项目选址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条件下,能够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等环评审批原则。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所在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等环评审批要求。同时项目也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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