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河南大别山金刚台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一期旅游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2266111 上传时间:2024-05-24 格式:DOC 页数:59 大小:532.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南大别山金刚台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一期旅游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9页
河南大别山金刚台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一期旅游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一期旅游开发项目环评简本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项目名称:河南省大别山金刚台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一期旅游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省大别山金刚台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信阳市商城县苏仙石乡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2020年中期年游客人数50万人次 工程总投资:28000万元 相关背景: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位于信阳市商城县东南部20km的豫皖两省交界处,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5°29'-115°25'、北纬31°42'-31°45'之间,占地面积32km2,规划建设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范围内有商城县金刚台国家地质公园和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一期旅游开发项目处在商城县金刚台国家地质公园内,不在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内,部分工程处于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 2010年2月商城县人民政府与河南金方投资有限公司于签订了《河南商城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域旅游资源开发经营协议书》,双方共同组建成立了“河南商城金刚台自然保护区原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暂命名),依法享有金刚台区域的旅游资源独立开发和经营权。2010年2月经商城县工商局正式确立“河南大别山金刚台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8月河南省财经学院旅游发展和规划研究所编制完成了《商城县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旅游总体规划》。 2011年12月8日商城县人民政府以商政文[2011]165号文对商城县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进行批复。 2013年1月22日,河南省林业厅对《河南省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西河旅游景区总体规划》(与《商城县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旅游总体规划》为同一规划)进行批复,批准文号为:豫林保批【2013】04号。 2012年5月,河南大别山金刚台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编制完成了《河南大别山金刚台高山峡谷漂流修建性详细规划》。2012年6月19日,商城县人民政府以商政文【2012】106号文对该详规进行了批复。2012年6月25日商城县旅游发展管理服务中心以【2012】22号文将漂流详规批复转发给建设单位,并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漂流详规建设漂流工程。 2012年8月,河南大别山金刚台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编制完成了《河南大别山金刚台生态旅游区服务设施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经商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2013年4月24日,商城县旅游发展管理服务中心以商旅【2013】21号文对该详规进行了批复实施的通知。 2012年10月,河南大别山金刚台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大学旅游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河南大别山金刚台生态景区大门景点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经商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2013年4月24日,商城县旅游发展管理服务中心以商旅【2013】21号文对该详规进行了批复实施的通知。 2013年3月,河南大别山金刚台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大别山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一期项目对河南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影响分析专题报告》,2013年6月河南省林业厅出具了关于项目对河南省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报告的评审意见,待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后对项目进行批复。 2013年5月,河南大别山金刚台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编制完成了《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一期旅游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一期旅游开发项目主要包括漂流及旅游开发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工程建设范围北起漂流始发站,南至半条街,东西沿景区车行道路两侧建设相关旅游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内容由半条街服务区、一道坝、金刚湖、二道坝、漂流始发站、漂流河道整治、杨洞接待区、地质广场服务区、漂流终点站及给排水工程组成,其中半条街服务区、漂流始发站、一道坝、金刚湖、二道坝、漂流河道整治、门景区及漂流终点站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已经基本建成。因此,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本工程属于补做环评。本项目总投资为28000万元,各工程基础服务设施总占地面积为10.008hm2。 1.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半条街服务区、一道坝、二道坝、漂流始发站、杨洞接待区、地质广场服务区、漂流河道整治、漂流终点站、给排水等工程组成。工程建设内容见表1-1。 表1-1 工程规划建设内容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工程规划建设内容 建设 情况 与金刚台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 与河南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 与国家地质公园位置关系 备注 1 半条街服务区 停车场 位于景区旅游公路尽头,占地面积760m2,设置24个停车位 已建 位于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位于河南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位于国家地质公园内,无地质遗迹保护区、史迹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及地质灾害治理区 / 小商品零售部 建筑面积约50m2,单层 原有建筑改造 已建 / 休闲木屋茶室 建筑面积约160m2,5座,单层 已建 / 游客服务站 占地面积250 m2,层高3.2m 未建 工程占地范围植被丰富,施工将会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难以恢复,建议取消工程 休闲会所 修建以“旅游休闲度假”为主的旅游接待设施9座,单座占地面积180-200 m2,建筑面积300 m2,两层 未建 稀有植物展览馆 建筑物共计4座,单座占地面积200-250m2,1-2层,建筑面积120-360 m2。 未建 红色教育夏令营基地 根据地形差异,利用面积不等的台地修建“基地接待设施”,共计7座,单座占地面积180-200 m2,两层,建筑面积300 m2。 未建 珍奇动物标本基地 修建“动物标本馆”、“标本制作间”、“肥鲵养殖场”等建筑,共计7座,单座占地面积130-180 m2,1-2层。 未建 2 一道坝 位于漂流始发站上游,漂流起点处,坝顶宽3m,坝底宽8m,坝长20m,坝高6m 已建 / 3 金刚湖 一道坝拦水形成的峡谷水面,库容约9万m3。 已建 4 二道坝 位于半条街下游100处,坝顶宽4m,坝底宽10m坝长25m,坝高8m,汇水形成的库容10万m3 已建 5 漂流始发站 综合服务楼 建筑面积1214m2,一层主要含游客接待区、宣传室、更衣室、漂流用具售卖部,二层和三层主要为游客休息区 已建 位于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位于河南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位于国家地质公园内,无地质遗迹保护区、史迹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及地质灾害治理区 / 皮划艇存放棚 木架植物棚,建筑面积180m2,主要用于存放皮划艇 已建 / 漂流始发站码头 位于漂流起点,为游客登船漂流的石阶步道,单级石阶高30cm。登船栈道由河岸一直延伸到河道内,长5m,宽40cm,能够同时容纳5艘皮划艇。 已建 / 验票与保安室 建筑面积56m2,单层 已建 / 游客集散广场 占地面积820m2 已建 / 停车场 占地面积480m2,设置12个停车位 已建 / 6 漂流河道 利用西河始发站码头至漂流终点码头河段,清理巨石肃清整治河道,河道全长约5121m,海拔落差约161.7m 利用已有河道 已建 始发站下游约230m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其他不在自然保护区 始发站下游约3870m位于实验区内,其他不在自然保护区 / 7 漂流终点站 终点停靠码头 为游客漂流后登岸设施,直通河岸 已建 不在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 不在河南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皮划艇存放处 占地面积420m2,设计10个皮划艇位 未建 / 河道溢水坝 漂流终点站北部的河道上修建一座水坝,长30m、高2.5m、厚度0.5m 已建 / 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建筑面积710m2,3层 已建 / 旅游商店 建筑面积880m2,3层 未建 / 餐饮服务店 建筑面积880m2,3层 未建 / 茶叶市场 占地面积约5000m2 未建 / 停车场 占地面积约5400m2,设置停车位144个,其中社会停车位131个,电瓶车停车位13个 在建 / 8 杨洞接待区 餐饮接待服务设施 位于漂流始发站与地质广场之间的林场护林站处,建筑面积共计1800m2,以游客餐饮接待为主要功能的服务区。 未建 位于河南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实验区 / 停车场 占地面积200m2,电瓶车停车位10个 未建 / 9 地质广场服务区 地质博物馆 占地面积约2000m2,对现有地质博物馆周边环境进行改造,增加以本地低矮灌木为主的植被绿化建设,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现有建筑改造 未建 位于金刚台省级自然实验区 位于河南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位于国家地质公园内,除华佗庙史迹保护区外,无地质遗迹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及地质灾害治理区,各工程均不在华佗庙史迹保护区范围内 / 游客服务中心 建筑面积280m2,其主要功能:游客住宿安排、导游与咨询、旅游信息发布、旅游投诉与安保等。 未建 / 购物商场 建筑面积近200m2,对国家地质公园工程指挥部进行改造后作为购物商场。 未建 / 旅游饭店 对现有的旅游饭店祥云度假酒店进行改造,面积1450m2,拆除农家乐华佗庙史迹保护区内的建筑。 现有建筑改造 未建 / 红色文化展览馆 占地面积约900m2,建筑面积2250m2,3层 未建 / 主体雕塑 占地面积约280 m2。主题雕塑高18m,基座高3.5m 未建 / 山林宾馆 对现有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内山林宾馆进行改造扩建,规划床位500张 现有建筑改造未建 不在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 / 华佗庙 对现有的华祖庙进行改造,建筑面积约500m2 现有建筑改造未建 位于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 购物木屋 建筑面积171m2,单层,木质建筑 已建 / 生态停车场 在地质博物馆与地质广场之间的区域生态停车场,占地面积1170m3,设计车位54个 未建 / 茶文化展示区 占地面积约12000m2,主要包括:茶艺展示厅、茶叶加工操作间、观光阳台(品茶)、茶餐厅、购物商场、观光茶园(采摘体验)、茶叶一条街等,主要是利用金刚台茶厂进行改造 现有建筑改造 未建 / 10 门景区 景区大门 / 已建 不在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 不在河南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位于国家地质公园内,无内地质遗迹保护区、史迹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及地质灾害治理区 / 游客服务中心 建筑面积2000m2,3层 在建 / 售票厅 建筑面积40m2,设2个售票窗口 已建 / 生态停车场 总占地面积约16000m2,其中小车停车场面积约7000m2,大车停车场面积约8000m2,道路及附属设施面积约1000 m2,总停车位956个,其中已建成停车位约140个 在建 / 居民回迁房 建筑面积2400m2,3层 已建 / 11 农家乐服务区 现有柯楼村坡塘组农家乐服务区20家,规划床位300张, 利用 原有 不在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 不在河南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 在回龙寺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后山的东河村设度假村,规划床位300张 未建 位于河南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 12 道路工程 柯楼村坡塘组处004乡道至杨洞林业保护站车行道路(柏油路),长约4.3km,路宽约5m 利用 原有 不在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 1300m路段不在自然保护区内,其他路段约2900m位于实验区内 / 利用原有杨洞林业保护站至半条街碎石路扩建成为景区旅游公路,长约2.3km,路宽约5m 已建 约1356m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其他路段不在自然保护区 位于河南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 14 给水工程 从西河上游雁门关瀑布通过敷设长约5km、管径DN100m~300mm供水管道作为半条街服务区、漂流始发站、杨洞接待区及地质广场服务区供水水源,再经过过滤、沉降、消毒等净化工序后作为游客及职工生活用水 未建 位于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位于河南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 / 漂流终点站设置供水井,主要采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源,再经过过滤、沉降、消毒等净化工序后作为游客及职工生活用水,用水点包括漂流终点站及景区大门 未建 不在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 不在河南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 15 排水工程 在漂流终点站服务区建设小型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一座,日污水处理量为100t,主要接纳景区大门处及漂流终点站产生的生活废水,污水达标后排入终点站下游西河 未建 / 在地质广场旁边建污水管网及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日污水处理总量为150t,主要收集处理地质广场服务区产生的污水,配套建设污水收集及回用管网,污水管线长度约2.0km 未建 位于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位于河南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 在杨洞接待区建设小型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一座,日污水处理量为50t,主要接纳漂流始发站及杨洞接待区游客产生的污水,配套建设污水收集及回用管网,污水管线长度约0.8km 未建 / 项目半条街服务区、漂流始发站、一道坝、二道坝及地质广场服务区位于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及大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范围内,其中半条街服务区内生态停车场、小商品零售部、休闲木屋茶室及一道坝、二道坝、漂流始发站各配套服务设施已经建成(半条街服务区内小商品零售部利用半条街原有建筑改造而成)。由于半条街服务区的大弯子区红色教育夏令营基地、二道坝区稀有植物展览馆、张老坟区珍奇动物标本基地、半条街区休闲会所、游客接待站占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林地,占地面积大,占地范围植物资源丰富,且有珍稀植被青檀、榉树分布,工程施工后占地范围分布植物一旦遭到破坏后生态环境难以恢复。建设单位前期编制了项目对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分析专题报告,河南省林业厅组织专家评审后形成了专题报告评审意见,取消在保护区实验区内的9座旅游休闲度假建筑、稀有植物展览馆、红色教育夏令营基地和珍奇动物标本展览馆(见附件十)。本次评价结合对自然保护影响分析专题报告及评审意见,建议取消半条街服务区未建工程,主要为半条街服务区的红色教育夏令营基地、稀有植物展览馆、珍奇动物标本基地、休闲会所、游客服务站。 1.3 与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相符性分析 1.3.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第三十四条,第2项规定:“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第3条规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信息服务”。本项目属于生态旅游、森林旅游、红色旅游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纲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纲要》第四篇“营造环境 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及第十六章“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第二节“积极发展旅游业”阐述:全面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并重,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旅游区、旅游线路建设。推动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和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全面推动生态旅游,深度开发文化旅游,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本项目属旅游业中“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为国家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持发展产业。 1.3.3《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第二篇“加快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及第二章“全面加快服务业发展”中第一节“加快发展服务业支柱产业”中“旅游业”阐述:旅游业,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施大板块、大品牌、大集团战略,整合旅游资源,着力构建新型旅游产业链。突出培育文化体验、都市休闲、山地度假和乡村游憩四大旅游产品板块,加快建设世界知名、全国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实施“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突出特色,一村一品,大力发展乡村生活体验、生态农业观光游。本项目属于生态旅游项目,是国家和河南省鼓励、支持、重点发展的产业。 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批准,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一期旅游开发工程建设内容主要由半条街服务区、漂流始发站、杨洞接待区、地质公园服务区、景区大门、漂流终点站、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组成,占用林地面积5.9hm2,目前商城县林业局已经出局关于项目占地的意见,同意项目使用林地。 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总体土石方工程量不大,水土流失影响较轻,建设单位已委托商城县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编制完成了《河南省商城县金刚台西河景区生态旅游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经商城县水利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商水[2013]98号,该方案中制定有较为全面、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较好地执行了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 1.3.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第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第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报告书中必须对此作出评价。 本项目对区域内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存及生长环境,有轻微的不利影响,本次评价已经提出有相应的生态影响减缓及补偿措施,在充分落实这些措施的基础上,工程建设对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及生长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工程建设贯彻执行了国家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规定。 1.3.7《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应当划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工程建设内容距离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最近距离为1km,距离缓冲区最近距离为0.3km,不在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保护范围内。距离工程内容中半条街服务区、漂流始发站、地质广场服务区(除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一道坝、二道坝、金刚湖、部分漂流河道、部分车行道路及部分游步道在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其他工程内容不在自然保护区内。 工程建设内容距离大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最近距离为1km,距离缓冲区最近距离为0.3km,不在大别山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保护范围内。工程内容中半条街服务区、漂流始发站、地质广场服务、杨洞接待区、一道坝、二道坝、金刚湖、部分漂流河道、部分车行道路及游步道在大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其他工程内容不在自然保护区内。 本工程各项工程均不在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大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内,部分工程处在实验区,项目属于旅游开发,工程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3.8《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对保护区内的地质遗迹可分别实施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和三级保护。一级保护:对国际或国内具有极为罕见和重要科学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一级保护,非经批准不得入内。经设立该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组织进行参观、科研或国际间交往。二级保护:对大区域范围内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二级保护。经设立该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有组织地进行科研、教学、学术交流及适当的旅游活动。三级保护:对具一定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三级保护。经设立该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组织开展旅游活动。 项目建设范围内无地质遗迹保护区,距周围最近的金刚绝壁断崖二级保护区距离为2.5km,工程建设不会影响地质遗迹。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要求。 1.4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见表1-2 59 表1-2 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规划名称 规划情况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1 《河南省“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旅游产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期,要围绕建设旅游强省目标,以建设旅游目的地、发展旅游度假区、培育旅游产业集聚区、完善集散服务网络为突破点,继续优化要素配置,深化产业融合,创新旅游业态,加强品牌塑造,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旅游产业跨越发展。 本项目为商城县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开发建设,将利用自然景观和山水资源进行旅游开发 符合规划 2 《商城县“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以生态资源为本底,以全域大公园为核心,以主导景区和美丽乡村为主体,以水体、水面、水系、水渠为主线,以美山、美水、美食、美村、美舞、美歌为吸引,把商城打造成为一个有文明高度、有文化深度,风情浓郁、资讯国际的集山水休闲、乡村体验、养生度假、宗教朝拜于一体的综合性、复合型的山水休闲大公园。围绕商城的“绿蓝红古”旅游资源优势,打造豫鄂皖居民休闲度假养生重要目的地;建设旅游产业集聚区,培育核心驱动力。最终构建全县 “一心三区四线多点”的旅游发展空间结构。 本项目为商城县旅游产业“一心三区四线多点”东片区中的金刚台景区,项目主要开展山地旅游及地质科普观光旅游,符合《商城县市“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符合规划 3 《商城县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产业:依托商城县生态优势,发掘文化内涵,大力发展旅游业,带动商业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以带动信息服务、房地产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本项目位于商城县苏仙石乡,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项目属于第三产业中旅游业,为商城县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符合商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符合规划 4 《商城县“十二五”环保规划》 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主要河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平均达到90%以上; 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强度控制在 3kg/万元(GDP)、二氧化硫(SO2)排放强度控制在4kg/万元(GDP) 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 森林覆盖率山区达到75%,丘陵达到45%; 景区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旅游车辆扬尘,无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固废处置率100%;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下,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商城县环保“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实现。 符合规划 5 《商城县金刚台西河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2010年~2025年) 入口服务区 位于柯楼村坡塘组临近的公路两侧,规划功能为门区游客服务、游客集散地、昭示引景、停车、换乘;主要建设景区大门、售票处、公共卫生间、游客服务中心、管理处、旅游商品销售部、生态停车场等 本工程中的景区大门、售票处、生态停车场、漂流终点站及配套服务设施位于入口服务区,符合入口服务区定位 符合规划 中心休闲服务区 位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周边大块区域,规划功能为住宿接待、餐饮休闲、旅游购物、观光游览、地质科普、茶乡民俗体验。主要建设金刚台山林宾馆、休闲娱乐中心、停车场、地质博物馆、金刚台红军纪念墙、地质广场、华祖庙、金刚台茶场等 本工程中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改造工程、地质博物馆、游客服务中心、红色文化展览馆,旅游饭店、华祖庙及茶文化展示区主要布设在此区域,方便游客观赏游览 符合规划 高山峡谷游乐区 位于西河峡谷一线以及朝阳洞至平顶铺的登山游线,规划功能为山岳观光、漂流体验、滨水游乐、山林休闲。主要建设停车场、漫水坝、金刚湖、漂流、猛虎回头、火山流动构造、半条街、栈道游路等 本工程为生态旅游区一期开发工程,开发范围主要在半条街以北的区域内的基础服务设施及漂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中的漂流始发站、一道坝、二道坝、半条街服务区位于此区域 符合规划 登高揽胜区 位于猫儿石、小月亮口、大月亮口、皇殿一线。规划功能为山岳观光、拓展体验。 本工程为一期开发工程,建设内容不涉及此区域 / 道路规划 旅游车行道: 杨洞林业保护站至半条街总长约3km的旅游公路。 游览步道: ①路线:周湾(地质广场)—白龙谷民宅—白龙三瀑—小月亮口—大月亮口—皇殿—平顶铺。 ②线路:半条街—雁门关—皇殿。 ③线路:半条街—乌龙潭—平顶铺。 ④线路:平顶铺—朝阳洞—女人洞。 本工程建设杨洞林业保护站至半条街旅游公路,目前已经建成,总体规划中的游览步道线路不在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中 符合规划 供排水 规划 供水规划: 根据金刚台景区内的水资源分布情况,本景区的生活用水水源为山泉水。水源均有充足的水量,能够满足中远期景区用水的需要。但应加强景区内水资源的管理,保证使用安全。 排水规划: 景区的污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宾馆、饭店的污水必须经过化粪池、隔油池处理,不允许将污水直接排放。化粪池和隔油池由专人定期清理,以保证景区的生态环境。规划在用水量集中的接待服务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排水用于绿化浇灌。 本供水建设供水及排水设施,供水主要取自半条街北侧雁门关瀑布山泉水,通过设置引入管道引入景区各用水点,供游客及景区工作人员生活用水,设置净化处理装置满足饮用水标准要求; 排水方面在漂流始发站、地质广场服务区、漂流终点站建设污水处理站,采用生化处理工艺(A/O法)处理,处理后废水部分回用于景区绿化及茶园浇灌,不外排。 符合规划 地质地貌保护规划 金刚台山体独特,有许多观赏价值颇高的地质地貌景观,应加强保护,不可损毁、破坏或任意改变。具体措施主要有: ①禁止游客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②不开展破坏地质地貌的旅游活动。 ③禁止乱搭乱建与地质地貌景观资源不相协调的建筑物,除规划的设施与项目外,不得随意增设与生态旅游无关的建设项目。 ④景点、景物及其周围禁止乱刻乱画,以保持景观资源的自然风貌。 ⑤尽量利用原有的道路系统,避免或减少因道路的修建造成地质地貌景观资源的破坏。 工程建设内容均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禁止游客进入核心区、缓冲区;工程占地范围无地质遗迹保护区,不会破坏区域内地质地貌;建筑多为低矮建筑,均位于沟谷两侧,不会影响景观的协调性;按照景区总体规划和漂流、基础设施及大门景点修建性详规建设,未增加与生态旅游无关的工程内容;通过游客宣传教育,可以避免景点和景物乱刻乱画;景区内车行道路主要利用原有的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游步道建设通过避让珍稀植物,不会对景区地质地貌景观资源造成破坏。 符合规划 生态保护规划 建立生态环境质量动态监测体系;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采伐、损毁旅游区内的林木植被,因旅游区开发建设或者林相抚育的改造确需采伐林木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发生;对动植物资源加以保护,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和采集野生植物的花果和其它妨碍野生动植物生息繁衍的活动,旅游设施建设不得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长和繁衍的环境。 鼓励当地居民以沼气、电能、液气化来代替烧柴,同时综合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既保护森林植被,又能减少大气污染。为防止水体污染,生活污水必须经过二级生物处理后才能排放,经过处理后达标的污水主要用于农林业灌溉。旅游区内禁放高音喇叭,进入旅游区的车辆禁鸣汽笛。在游人集中场所设置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垃圾箱,根据需要在公共场所建设生态公厕,供游客就近使用,定时定人清理垃圾,并建立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制度。 景区建成后建立生态环境质量动态监测站,定期对生态环境因子进行监测;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禁止破坏旅游区内的林木指标,工程建设期已经商城县林业局同意占用林地,工程建成后采取景观绿化及植被恢复措施。禁止游客及职工捕猎野生动物和采集野生植物的花果及其它妨碍野生动植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景区农家乐、旅游饭店采用清洁能源石油液化气及固体酒精作为燃料,景区内产生的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A/O法)处理后用于景区绿化及茶园浇灌,剩余废水外排西河。景区内禁放高音喇叭,景区内使用电瓶车接送游客,禁止鸣笛。景区各服务区设置公厕,工程沿线设置垃圾箱对游客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苏仙石乡垃圾中转站,并建立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制度。 符合规划 6 《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核心区 核心区:面积1065hm²,占总面积的35.8%。核心区仅供生态观测、研究、定期资源监测,实行绝对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 不在核心区 符合规划 缓冲区 位于核心区外围,面积568hm²,占总面积的19.1%。对核心区呈环状包围,作为缓冲地带,保护核心区内动植物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不受干扰和破坏。缓冲区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科研教学目的需进入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研、教学实习、采集标本的,须经相关程序报批后方可进行。 不在缓冲区 符合规划 实验区 位于缓冲区外围,面积1339hm²,占总面积的45.1%。该区可以开展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生态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本工程为生态旅游区开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中的半条街服务区、漂流始发站、地质广场服务区、一道坝、二道坝、部分车行道路、部分漂流河道及游步道位于此区域。 符合规划 道路规划 根据保护区道路实际情况,新建杨洞林业保护站至半条街、回龙寺至甘井子两条林区公路30km,林四级标准。新建保护区内步行道路80km。 本工程建设杨洞林业保护站至半条街旅游公路,目前已经建成。 符合规划 供水规划 结合保护区实际,在管理处、西河、岗楼及两河口建中型蓄水池4座,配备提水、输水设备,在管理处建机井一口。 本供水建设供水及排水设施,供水主要取自半条街北侧雁门关瀑布山泉水,通过设置引入管道引入景区各用水点,并设置蓄水池供游客及景区工作人员生活用水。 不符合规划 环境质量控制 对游人进行保护环境的公众宣传教育,普及科普旅游知识,设立旅游标牌,在划定的线路开展旅游活动,防止旅游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污水、垃圾等污染物要及时清理,创造优雅洁净的旅游环境。 通过宣传教育,禁止游客及职工捕猎野生动物和采集野生植物的花果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景区内产生的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A/O法)处理后用于景区绿化及茶园浇灌。景区内设置垃圾箱对游客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苏仙石乡垃圾中转站 符合规划 三废治理 ①在生态旅游服务区铺设排污管道4km,建立污水处理池3座。 ②在旅游区内修建生态厕所20处,固定垃圾箱130个。 ③由保护区和社区联合在山脚下建立停车场2处,既增加当地收入,又减少旅游区汽车废气的排放,净化空气。 ④各景区(点)要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推行责任制和承包制,指派专人负责清理旅游垃圾,配置专用卫生车1辆,及时将旅游污染物和生活垃圾运送到指定地区处理。 景区分别在漂流始发站、地质广场服务区、漂流终点站设置3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在各服务区附近设置生态厕所、环保公厕;在景区大门及漂流终点站设置主要社会车辆生态停车场;在各景点及道路沿线设置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生活垃圾可以做到及时清理。 符合规划 7 《河南大别山金刚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2-2021) 核心区 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分两个核心区,即金刚台核心区和鲇鱼山核心区,总面积3257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0.73%。其中,金刚台核心区主要分布在豫南面积最大、保存最完好的天然次生林区,其生态系统完整,具有明显的自然垂直带谱和多样性特征,生态环境优越,物种丰富,大别山五针松、秤锤树、香果树、青檀、杜仲等集中成片、便于保护;鲇鱼山核心区是数量众多的候鸟集中栖息、繁殖、越冬地,如大白鹭、小白鹭、夜鹭、池鹭、苍鹭、白琵鹭、鸳鸯、大天鹅、雁鸭类等,数量达30000多只。核心区仅供生态观测、研究、定期资源监测,实行绝对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批准外,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 不在核心区 符合规划 缓冲区 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分两个缓冲区,总面积2061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9.44%。缓冲区维护和核心区外围,对核心区呈环状宝威,作为缓冲地带,保护核心区内动植物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不受干扰和破坏。缓冲区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科研教学目的需进入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研、教学、采集标本的,须经过相关程序报批后方可进行。 不在缓冲区 符合规划 实验区 大别山金刚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分两个实验区,面积5282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9.83%。对缓冲区呈环状包围,区内有居民点,可以进入从事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本工程为生态旅游区开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中的半条街服务区、漂流始发站、杨洞接待区、地质广场服务区、一道坝、二道坝、金刚湖、游步道、部分车行道路及漂流河道位于此区域 符合规划 道路规划 规划在金刚台片区建设金刚台管理处至半条街、回龙寺至甘井子防火道路34km,在鲇鱼山片区修建各管理站连接道路25km。 本工程建设杨洞林业保护站至半条街旅游公路,目前已经建成。 符合规划 供水规划 规划建设蓄水池4座。输水管线10km,抽水泵10台 项目供水主要取自半条街北侧雁门关瀑布山泉水,通过设置5km引入管道引入景区各用水点,并设置蓄水池供游客及景区工作人员生活用水,设置净化处理装置满足饮用水标准要求。 符合规划 8 《金刚台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 地质遗迹保护区 属于国内罕见和重要科学价值的地质遗迹均实行一级保护。在此级别的保护区处配置必要的科学和防护性设施外,禁止建设任何设施。保护措施 本项目各工程内容均不在地质遗迹保护区范围内 符合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区 (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