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凭证的作假“混账”现象主要表现的几个方面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会计原始凭证的打假力度,但在一些单位和地方,仍然存在着原始凭证“项目混填、内容混写、凭证混制、预决算混支”等问题,剪不断、理还乱的作假“混账”现象时有发生。原始凭证的作假“混账”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混填。表现在不如实填写,代开、虚开发票,或是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不一致,发票填写的品名、数量、单价含糊不清,这影响到票据所反映的经济事项起始性。如商场或商店经常开这样的发票:“办公用品元”,既无品名,又无数量和单价。又如修理厂开具“维修费元”,没有具体维修项目。这些都不符合原始凭证填写的规范要求。二是内容混写。表现在买“东”写“西
2、”、“无”中生“有”,购买“次品”写成“正品”,如把私人消费的食品、烟酒、手机,甚至购买的高档服装、家用电器等都开成“办公用品”,公款报销;又如未修理东西却开成修理收据,买不合格材料开具合格材料价格。这些原始凭证使人很难弄清里面到底藏着多少猫腻。三是凭据混制。有的单位取得的报账发票是合法发票,但被非法使用,即发票是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但未按发票管理办法使用。如发票填写的内容超过了规定的使用范围,像用“商业零售发票”填写“招待费”、“工程款”等。四是预决算混支。一些工程的预决算金额前后差额悬殊。预算、决算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些甚至没有项目预算。还有的在经济业务完成后没有取得发票,而是以收
3、据作为支出凭证报账。如预付工程款取得的是收款方的收据,在工程完工对方未开具发票的情况下,就直接转作在建工程支出。造成原始凭证“混账”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出具收据和发票的商店、企业、单位对这些票据管理使用要求不严。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发票管理尤为混乱,只要能成生意,有利可图,客户需要什么就开什么,需要开多少就开多少。二是对私自印制假收据和发票等收缴不及时,导致这些凭据仍然在社会上使用。三是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是不落实。四是有关人员履行职责缺乏原则性,有的甚至利用职务之便提供虚假凭据。五是有的分管财务的单位领导在审批时不负责任,甚至指使、示意经办人搞假收据或假发票。原始凭证
4、作为重要的会计资料之一,是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和记账的依据。原始凭证的失真“混账”,会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必须加大四个力度,警惕并消灭原始凭证的作假“混账”现象。一是要加大对自制收据、发票者的处罚力度和对标准收据、发票的宣传力度。财税部门要组织行政、事业、企业、厂矿、个体等有关人员学习标准收据和发票的填写规定,进行防伪培训,教育他们使用标准收据和发票,自觉抵制不符合规定的各种票据。二是加强项目预算、决算的管理力度。要成立项目预算、决算专门小组,负责项目工程预算、决算,并建立相互间的有效制约机制,严格按程序操作,杜绝预算、决算支出项目的随意性。三是要加大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单位负责人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凡是不符合标准的凭据一律拒批。四是有关人员要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仔细审核原始凭证,把好最后关口,不让不真实、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进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