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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出口退税类热点问题-看看有没有你关注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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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出口退税类热点问题,看看有没有你关注的 1.境外旅客在境内购物,办理离境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第二条规定,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二)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三)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四)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2.境内企业提供航天运输服务是否可以享受免退税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天发射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6号)第一条规定,境内单位提供航天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实行免退税办法。其提供的航天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相应购进航天运输器及相关货物,以及接受发射运行保障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3.境外旅客已办理离境退税的发票是否可以冲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第十二条规定,已办理离境退税的销售发票,退税商店不得作废或对该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冲销。 4.税务机关对可以申请办理离境退税业务的银行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第十三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银行,可以申请成为退税代理机构: (一)能够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具备办理退税业务的场所和相关设施; (二)具备离境退税管理系统运行的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三年内未因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四)愿意先行垫付退税资金。 5.境外旅客办理离境退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第十九条规定,境外旅客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离境退税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经海关验核签章的《离境退税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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