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党委委员和包村干部深入基层工作制度为加强对各村(社区)工作的检查指导,进一步提高执行力,促进全镇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一、镇党委委员深入基层调研制度(一)主要任务党委委员应定期深入分管村(社区)检查指导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指导各村制定发展规划,帮助各村带领、引导老百姓抓好生产,搞好发展;同时全面深入掌握村情民意,协助解决村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抓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协助村两委加强管理,对各村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帮助或协助各村(社区)解决实际问题。(二)工作安排1、时间安排党委委员每月至少深入分管各村(社区)1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并
2、认真记好工作日志。2、深入基层要求党委委员深入基层时,应重点了解各村发展的思路和措施,了解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包括班子成员发扬民主、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等方面。了解村两委在实施村民自治中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情况,同时,应深入各组,听取村民就村两委对民主管理、财务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的实施情况、了解在处理民间纠纷、协调村民关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调研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村民意见或建议等方式。通过调研和检查,对各村所存在的问题,应实事求是的指出其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对调研出的问题,属于分管范围内的
3、,应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属于其他领导分管的,应与该分管领导进行沟通。深入基层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应本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切实俯下身子,了解问题、解决问题,避免调研、检查走过场。3、定期进行汇报深入基层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后,对于问题性质严重,有一定影响力,或者带有普遍性,直接影响全镇工作开展的,应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听取主要领导的意见或建议,或形成专题报告,提交镇党委会讨论研究。(三)工作总结党委委员应将每季度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的次数,以及帮助基层解决的具体问题,在党委会上进行汇报,依此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二、包村干部深入基层制度(一)主要任务包村干部应定期深入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
4、作,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包村情况,对口指导各村开展好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协助各村带领、引导老百姓抓好生产,搞好发展;帮助解决村两委在带动发展和管理村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督促各村按期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二)工作安排1、计划安排包村干部每年应向分管领导提供一份深入基层单位检查指导计划书。计划书应明确深入基层的时间、检查指导的内容。针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补充计划书。2、时间安排机关干部每周至少深入各村一次,并认真写好工作日志,根据基层工作需要,可不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检查前,应向分管领导进行请示,尽可能随同分管领导或其他部门干部一同检查,减轻基层负担。3、深入基层要求
5、机关干部要帮助各村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制定好村级经济发展规划,并及时了解督促实施;要参加村上召开的支部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及时了解对口村情况;指导对口村规范开展好工作;全面深入掌握村情民意,每周至少访一户贫困户,对老百姓有什么诉求、谁最困难,谁急需办什么事,要做到了如指掌;及时掌握村上在发展过程中好的做法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不合理的现象或问题,应实事求是的给予指出,并限期进行改正。检查应克服畏难情绪、好人主义,检查指导工作应做到具体、细致,符合实际,便于操作。4、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包村干部在每次检查工作后,根据检查情况,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对存在问
6、题比较严重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每季度对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并上交分管领导。三、有关要求(一)党委委员和包村干部,应提高对深入基层工作的认识,认真做好民情日记,镇党委将不定期进行调阅处理。(二)党委委员和包村干部深入基层情况,实行每半年民主测评一次,由镇党委抽调专人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抽查。对村情不明,因帮助不到位,指导不力,使各村在发展上遇到困难,较长时间内得不到解决,并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分管领导年终目标分0.5-2分,扣包村干部0.5-1.5分。中共胶州市委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胶发199939号(1999年11月26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 为
7、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建设,规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工作,建立“决策民主、管理规范、协调有序、办事高效、政务公开、监督到位”的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工作职责、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议事程序和会议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考核实施办法、乡镇、街道办事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办法、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等五项制度,并经市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职 责 系 统乡镇、街道办事处党
8、委工作职责 1、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执行本级党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保证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在本辖区贯彻落实;保证国家的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在本辖区的贯彻执行。 2、按照党章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委的工作,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按有关要求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3、讨论和决定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科学规划,确保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和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4、研究决定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大、政府、 政协和纪委提出的重大事项,定期听取他们的工作
9、报告,加强对工、青、妇、民兵等群团组织的领导。 5、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乡镇( 街道办事处)、村两级领导班子建设。 做好党员发展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纪委的各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6、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积极领导和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行政务、财务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各项决策充分反映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普法活动。 7、
10、抓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杜绝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 8、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好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 9、完成上级党委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成员工作职责 一、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党委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召开本乡镇、街道办事处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等有关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 工作。 2、联系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支持和保证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开展工作。团结和带领党委、人大、政府(街道办事处)一班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和国家的有关法
11、律、法规、政策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 3、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提议制定一些具体政策。研究解决关系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提交党的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并监督基层组织的贯彻实施。领导制定社会经济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发展目标,围绕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4、担负起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搞好党委自身建设,做好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 5、负责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科技、教育、环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武装工作。 6、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确保土地延包、农民减负、
12、粮食购销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党委副书记(乡镇长)工作职责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乡镇党委的工作。主持政府的全面工作。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依法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权力机关、上级行政机关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组织研究和制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规划,并抓好具体实施。按照本级党委和上级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完成各类经济发展指标和社会发展任务。 3、负责督查经济组织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履行经济合同,依法纳税和确保各项征购、派购任务的完成。 4、负责管理本
13、乡镇的财政、监察、审计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计划生育、科技、教育、环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负责搞好村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5、具体负责农村三项政策(土地延包政策、农民减负政策、粮食购销政策)的落实。负责搞好社会公益事业,健全社会保障机制。 6、完成乡镇党委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街道办事处主任的工作职责参照上述规定制定。 三、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工作职责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分管组织、宣传、纪检、政法、统战、信访、老干部和机关管理工作。 2、负责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政治理论水平。抓好
14、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 3、按照“六个好”的要求,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五个好”的要求,负责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班子建设;负责抓好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培训、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4、分管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5、负责抓好共青团、妇联、工会、民兵等群团工作,帮助他们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6、负责抓好外资、私营企业党工团建设和中方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7、分管政法工作,具体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联系人民政协工作。 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分管经济工作的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分管农业和
15、农村经济工作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具体组织实施本乡镇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落实具体措施,促进和保证农民增收、财政增收。 2、组织协调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管理、林业、水利、畜牧、经管等各部门的工作,督促、检查涉农单位及各村认真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有关政策。 3、搞好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两级社会化服务,协调解决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 5、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分管工业经济和对外经贸工作 1、具体组织实施本乡镇工业经济和对外经贸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个
16、体、私营工业企业的管理工作,采取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3、搞好乡镇、村企业的管理工作。建立实施科学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提高乡镇、村企业的竞争力。 4、负责搞好对外经贸工作。抓好工业园(区) 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外经工作指标任务,稳步推进对外经贸工作的发展。 5、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党委委员(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党委书记、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搞好分管工作。 2、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纪委的工作,分管行政监察工
17、作,履行党内和行政监督两种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和规定。 2、协助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监督检查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及行政法规。 3、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在向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 4、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5、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
18、党纪的案件。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6、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作斗争,不断增强党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七、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2、负责搞好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设置、调整和日常管理工作。 3、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办法,抓好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依据有关规定,搞好村级班子的日常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 4、具体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组织搞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农村后备干部的推荐、
19、选拔、培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教育管理活动,具体抓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5、负责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任用、考核、培训、奖惩等各项日常工作。 6、认真执行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确保老干部“两项待遇”的落实。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八、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党委交办的舆论宣传、思想教育工作,从舆论宣传上保证党的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负责搞好精神文明建设,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3、负责组织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拟定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党
20、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 线,学习邓小平理论。 4、完成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按要求做好通讯报道工作。 5、围绕党委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和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 6、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九、武装部长工作职责 1、认真了解掌握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民兵预备役情况,根据上级武装部门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2、组织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民兵完成战斗任务。 3、组织民兵的军事训练,落实训练计划,保证完成训练任务。 4、抓好基层民兵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军事素质和业务能力。 5、完成市武装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制 度 系 统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议事程
21、序和会 议 制 度 书记办公会议 一、书记办公会召开的时间。书记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安排。具体召开时间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定。 二、书记办公会的参加范围。书记办公会由党委书记主持,或由党委书记委托某一副书记主持,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参加。 三、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对党委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酝酿需要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下列事项。 1、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和筹备工作方案; 2、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 3、有关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重大政策问题; 4、干部任免、调整使用及奖惩; 5、报送胶州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6、纪委对党员干部
22、的违纪处理意见; 7、党委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主要工作、 会议和活动的安排意见; 8、其他需党委研究的重大问题。 四、书记办公会议题的确定。书记办公会的议题,根据各分管领导成员的提议,由书记审定同意后确定。研究干部人事事项时,由组织委员列席,并作会议纪录。研究其他事项时,由党委秘书做好记录。 五、书记办公会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不决定重大问题,不形成决议。凡重大问题,根据书记办公会提出的初步意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 党 委 会 议 一、党委会议召开的时间。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党委会议的参加范围。
23、全体党委委员都应参加会议。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乡镇人大主席、街道办事处人大联络处主任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 三、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方能举行。如研究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决策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四、党委会议的议事内容。 1、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指示和意见,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党代表大会决议的实施意见。 2、审议通过党委向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3、审议通过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4、研究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审议通过年度计划、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的制定
24、与调整,关系全局性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兴建等。 5、研究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包括审议通过一个时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以及向市委推荐的乡(镇)级干部人选,决定报送胶州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研究审批基层支部提报的党员纳新、预备党员转正名单;研究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和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 6、研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一个时期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宣传工作等作出部署;研究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7、讨论人大、政府、人武部和各基层支部提请党委议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或提出指导意见。 8、研究需要党委
25、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党委会议议题的确定。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通知各委员。党政办要把提请会议决定的事项按轻重缓急提出初步安排意见,报经书记审定后,列入会议议程。重要议题需要提前打印出文稿送党委成员,以便准备意见。 六、党委会议在研究决定问题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每个党委成员都要有明确态度,允许发表各种不同的意见,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委员人数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计入票数。 表决根据讨论的不同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的方式。 会议表决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
26、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七、党委会议由党委秘书负责记录,由党委书记阅后签名,并存档备查。重要议题,会后编发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印发副乡(镇)级领导干部及有关单位和人员。 八、对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委委员都要坚决执行,并按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党委扩大会议 一、党委扩大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参加扩大会议的除党委委员外,根据会议的内容,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委扩大会议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指示精神,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对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做出具体部署;通报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
27、的重要情况;对资源开发利用、计划生育以及工业、农业、第三产业、招商引资等工作进行协调、部署和安排,解决突发性事件等等。 三、党委扩大会议由党委秘书负责记录,由党委书记阅后签名,并存档备查。 四、对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委委员都要坚决执行,并按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贯彻落实。考 评 系 统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考核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的德、能、勤、绩,建立系统、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实现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激发干部队伍的内在活力,保证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推动农村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
28、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的考核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动态跟踪管理的原则、注重实绩的原则和奖优罚劣的原则。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三条 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主要考核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相关知识的理解把握情况,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的态度和贯彻落实的效果。(3)密切联系群众情况。 主要考核是否转变工作作风,为群
29、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4)廉洁勤政情况。主要考核是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是否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5)工作实绩情况。主要看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在本乡镇、本系统的排序;干部本人和单位在年度考核、评比中获得的位次和荣誉称号。第四条 遇到上级下达的临时应急任务,应及时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五条 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的考核,坚持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法、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全面考核。 第六条 考核一般采用积分制,实行一事一考,一考一通报。第七条 工作指标任务能够量化的
30、,根据完成情况确定分值;工作指标不能量化的,根据完成的质量和效率进行排序。 第八条 考核操作办法:(1)民主评议。每年对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每个干部所得优秀票放在本单位干部之间和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其他单位同类人员之间进行纵横比较,排出干部在本单位的位次,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2)业务工作考核。每年年初,乡镇、街道办事处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指标进行分解后,落实到部门、单位和每个干部。年底根据干部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排出干部在本单位的位次。(3)考试测评。主要用以测评干部的理论学习情况,每年度进行一次。考试测评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自
31、然科学、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考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依据考试成绩,排出每个干部在本单位的位次。(4)经济责任审计。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记录入干部跟踪考核档案。(5)其他方面的考核。对承担工作片工作任务的干部实行单独考核,可与所属各村的考核结果挂钩,确定考核得分并进行排序。另外,对上级下达的应急性任务,根据干部的完成情况,排出干部在本单位的位次。第九条 乡镇、街道办事处部门、单位人数相对较少、无法排出位次,可根据干部所担负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归类后与相关部门、单位干部一起考核。 第十条 干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涉及到数字统计的,
32、须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后方能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干部分管的业务工作或所担负的工作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本乡镇或本系统取得前几名以及获得胶州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分数。同一项工作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按最高级别的记分。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二条 考核必须坚持赏罚分明、奖惩兑现的原则,纵看变化、横看位置,通过全面衡量,抓好考核结果的运用和落实。纵看变化:主要是将干部所在岗位的工作基础和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比较,着重了解干部主观努力的程度。在分析干部考核情况时,一要看本年度内不同时期的考核结果和变化情况;二要看干部本年度的考核情况比上一年度的升降变化情况。横看位置:一是在
33、同时期内、同等条件下,将干部所在单位与同系统、同行业的其他单位进行比较;二是在本单位内进行比较,把实绩按其工作责任和贡献大小分解到每个干部;三是对不同单位的同类人员考核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在同类人员中,看其工作成绩的排列位次。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应作为国家公务员、党的机关工作者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奖惩、职务升降的依据,干部续聘或解聘,以及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依据。 第十四条 对表现突出、工作实绩显著的干部要列入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对工作政绩平平、表现较差或不称职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应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公开,并对干部本人进行反馈,有针对性地对干部
34、进行告诫和提出要求。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十六条 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为组长,由组织、宣传、纪检、党政办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的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其他人员的考核,由各部门、单位在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建立干部跟踪考核档案,将干部的德、能、勤、绩如实记录入档。考核档案的内容包括干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位次排列情况、民主评议结果、获得的荣誉称号或受到处分情况、理论考试测评情况、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等。入档材料必须手续完备,核实准确,需单位和分管领导把关的要签字盖章后入档,凡手续不完备、内容不真实的材料一律不准入
35、档。对农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计生主任及其他村干部的考核,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自行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共胶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乡镇、街道办事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管理体制,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股级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胶州市委关于印发胶州市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共胶州市委组织部、胶州市人事局关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和关于胶州市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交流工作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
36、本办法。 第二条 乡镇、街道办事处股级干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二章 选拔任用 第三条 乡镇、街道办事处股级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干部“四化”方针要求; (二)具备基本的政治业务素质条件: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团结同志,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刻苦学习,勤奋敬业,
37、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 第四条 乡镇、街道办事处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实行委任制或考任制。 第五条 对实行委任制的股级干部,通过下列程序办理: 1、推荐。采取民主推荐、社会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 2、考察。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根据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不同职位的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尤其要考察工作实绩。 3、确定报批人选。由考察组向党委会汇报考察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以党委应到会人员达到三分之二、半数以上同意形成决定。 4、报批。对拟报批的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5、任命。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的批
38、复,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行文公布。 第六条 对实行考任制的股级干部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公布职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通过一定形式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二)公开报名。既可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也可采取个人报名、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 (三)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考试。 (五)面试答辩。组织取得面试资格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面试、答辩。 (六)民主测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在一定范围
39、内对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能选拔任用。 (七)组织考察。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根据竞争人员考试和演讲答辩成绩以及民主测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干部的德、能、勤、绩。 (八)决定任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用,并按有关规定,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审批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行文公布。 第七条 竞争上岗的股级干部一律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或解聘后不再保留股级待遇。第三章 交 流 第八条 组织、人事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股级干部的
40、交流工作。交流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优化股级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第九条交流包括轮换、转任两种形式。 (一)轮换。指在同一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内对股级干部有计划地调换任职职位。主要包括: 1、45周岁以下的股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要轮换;在掌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连续担任正副职满五年的原则上要轮换。2、对需要重点培养的和在掌管人、财、物等岗位上工作的,应当优先安排轮换,根据需要也可以提前轮换。3、对在工作连续性、专业性要求较强的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的岗位上工作的,可适当延长轮换年限。 (二)转任。指股级干部因工作需要或者有其他正当理
41、由跨乡镇平级调动。主要包括:1、对在掌管人、财、物等岗位上工作和有培养前途的应当重点转任。2、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及时进行转任。3、其他因工作需要,认为应当转任的,可进行转任。股级及其以下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的转任,由市委组织部与市人事局提出计划,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确定人选,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转任手续。第十条 组织确定交流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要求办理好公务交接手续,按时到达新的岗位,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离任审计。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交流决定的,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干部交流计划及落实情况,作为对党政领导班
42、子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对未达到要求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今后提拔股级干部,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不予审批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共胶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政 务 公 开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暂行办法 为促进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的规范化建设,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全面、有效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要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为宗旨,以规范工作程序、公开办事结果为重点,通过政策公开化、议事规则化、工作规范化、办事程序化、服务承诺化,保证和促进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自身
43、规范化建设,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廉洁高效、有序的管理运行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成为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 二、适应范围 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的范围:一是党委、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包括行为的依据、过程、结果都实行公开;二是党委、政府及其下属工作部门内部的工作规范、办事程序、服务标准、职责权限、办事结果、奖惩措施等直接向群众公开;三是较大的工程项目和较大数额的政府采购行为,含政府各部门的采购行为,都由乡镇党委、 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统一公开招标(前者是指标的额1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后者是指一次性购买额5万元以上的集体采购);四是市有关部门派驻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机构,凡其工
44、作职责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也应当参照本办法实行政务公开。 三、公开的内容和要求 (一)凡涉及到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重大问题,由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外公开,包括以下内容: 1、人事类: 股级干部的提拔应当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研究。实行竞争上岗的,要提前公布拟提拔干部的职位、任职条件、竞争上岗办法,公开竞争和任免结果。 干部的交流、奖惩、处理等情况。 发展党员的计划数、计划发展对象名单及实际发展情况。 胶州市级以上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的评比范围、对象、申报名单、民主测评及报(审)批情况。 大中专毕业生、新录用人员的分配,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安置的政策、范围、数量、办法及结果。 招
45、工、聘干、征兵的范围、对象、名额、条件及报名、测试、体检、政审和录用(应征)情况。 2、事务类: 以党委、政府名义组织的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任务的分配、进度、完成及奖罚情况。 工程项目及较大数额集体采购的招标情况。 关于干部、职工内退、病退、伤残评定情况,扶贫救济、优抚金、救灾物资的发放对象、条件、指标、政策、数量及发放情况。 兴办外资、内资、个体私营和公益事业项目的立项、报批、资金筹集、土地征用、组织实施情况以及预决算、审计情况。 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情况。 3、财务类: 财政拨款、行政收费、事业收费、罚没款等全部收入项目,收费、罚款的依据、标准、对象及申报、审批情况。 工资、奖金、补贴、福利、招
46、待费、差旅费、电话费、会议费、车辆燃修费、医疗费等支出情况。 固定资产的变更、处理、总资产、总负债、新增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情况。 4、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认为应该以自己名义对外公开的其他问题。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直属单位和市直驻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部门、单位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政策依据,即具体工作所依据的法规文件,包括职责权限、办理的条件、工作程序及要求、收费、罚款标准等;二是工作程序,即办理职责范围内的某项具体事务所必须经过的必要步骤及手续;三是工作责任制,即某项工作由某人办理,应当具体明确,并且对外公开;四是服务承诺,即办理某项事务应达到的标准,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时间要求、奖惩办法等应该对外公开并接受监督检查;五是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的方式 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要采用简便易懂和群众乐意接受的形式。 (一)设置政务公开栏。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政务公开栏,所属各部门、各单位也可以在适当的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栏的设置应当便于群众观看。 (二)情况通报会。视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