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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道路及规划支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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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松原市规划5路及规划5路支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目 录 概述 - 1 - 1项目由来 - 1 -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 1 - 3评价工作原则 - 2 - 4主要环境问题及主要环境影响 - 3 - 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 3 - 第一章总 则 - 4 - 1.1编制依据 - 4 - 1.3评价目的 - 5 - 1.4评价重点、控制污染与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6 - 1.5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 7 - 1.6评价标准 - 9 - 1.8评价预测时段 - 10 - 1.9评价方法 - 10 - 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 11 - 2.1工程概况 - 11 - 2.2建设工程内容及工程分析 - 12 - 2.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 30 - 2.4工程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 31 - 2.5产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源强分析 - 33 - 2.6产污环节及排放情况 - 40 - 第三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41 - 3.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 - 41 - 3.2.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47 - 3.3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48 - (2)区域土壤环境现状评价 - 48 - (3)沿线野生生物物资源调查 - 48 - 第四章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49 - 4.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 49 - 4.2对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 49 - 4.3声环境质量影响预测及分析 - 51 - 4.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 52 - 4.5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 53 - 4.5生态环境质量影响分析 - 55 - 4.6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分析 - 55 - 第五章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57 - 5.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 57 - 5.2环境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分析 - 57 - 5.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 - 62 - 近期昼间 - 68 - 近期夜间 - 68 - 中期昼间 - 69 - 中期夜间 - 69 - 远期昼间 - 69 - 远期夜间 - 70 - 本项目道路建成后对项目四周贡献值见下表: - 70 - 5.4社会经济影响分析和评价 - 71 - 5.5健康和安全 - 71 - 5.6工程对景观影响分析 - 71 - 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 72 - 6.1设计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 72 - 6.2施工期环保措施及建议 - 72 - 6.3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 78 - 6.3.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 80 - 第七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81 - 7.1经济效益分析 - 81 - 7.2环境效益分析 - 81 - 7.3社会效益分析 - 82 - 7.4小结 - 83 - 第八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84 - 8.1环保管理与监测机构 - 84 - 8.2环境管理计划 - 87 - 8.3环境监测计划 - 88 - 8.4“三同时”一览表 - 89 -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90 - 9.1工程概况 - 90 - 9.2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结论 - 90 - 9.3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结论 - 90 - 9.4产业政策及选址合理性结论 - 92 - 9.5公众参与结论 - 92 - 9.6综合结论 - 93 - 概述 1项目由来 市政路网的建设不仅将极大改善区域交通状况,还将带动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电力供应、煤气供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因此市政路网是城市改造和城市新区建设中基础性的工作。本项目的实施将极大优化片区内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区域人居环境质量,同时,为第三产业特别是房地产业、商贸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了的发展环境,项目的建设将极大改善区域居民的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随着松原市的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落后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远远满足不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非机动车辆保有量也快速增长,而城市的道路网建设速度却相对缓慢,许多规划道路均为砂石路,有的甚至尚未打通,且打通部分的道路现状宽度过窄,交通状况混乱,给过往行人和车辆造成很多不便。且这些道路均缺乏给排水、照明设施,严重的影响了两侧地段的发展,急需得到改善。项目建成后对市区内道路现状路网将有极大的改善,直接起到了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并给即将建成的宁江区实验中学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 综上所述,松原市规划5路及规划5路支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具有较好社会、经济及环境综合效益。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受松原市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通过现场踏查、收集有关资料,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松原市环境保护局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深表谢意。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1。 图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3评价工作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法令、标准和规范,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2)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总量控制”、“达标排放”、“源头控制”的要求,以“清洁生产”为纲,评价该项目从生产源头和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的水平,论证处理系统的工艺先进性。 (3)加强类比调查,充分利用国内生产装置的“三废”治理经验,力争使本项目环评更具实用性和可靠性。 (4)环评工作坚持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原则,对该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危害给出客观而公正的评价。 4主要环境问题及主要环境影响 通过工程分析及现场勘查与调研,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分为施工期及营运期。 本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中施工期主要是建设工程对土地的占用,工程开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粉尘、扬尘、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征地对附近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以及施工期车辆行驶噪声、施工期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分为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两方面,有利影响为将对当地社会经济环境产生多种有利影响,如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促进地方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及质量的提高和对当地自然资源有效、合理利用等。不利影响为道路行驶车辆产生的噪声对道路两侧的环境带来影响,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公布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2.16),本工程不属于产业政策限制类与淘汰类,也不属于鼓励类,应为允许类。本项目复核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相关规划及当地环保管理要求;项目建设合理、生产工艺、环保设施先进;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加强建设单位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可以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 该项目符合当地经济结构的调整要求,符合规模化经营及当地环保管理的要求,在促进地区经济、解决劳动就业等方面具有一定得作用。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自然生态恢复措施、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在此前提下,该项目是合理可行的。 第一章总 则 1.1编制依据 1.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1.1.2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年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2)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3月1日; (3)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号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及《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公告,2009年3月1日; (4)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月3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公布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2.16); (6)《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5.28; (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4.16; (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9.10; (9)《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政发[2013]31号); (10)《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年1月12日; (11)《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7月1日; (12)《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2012年3月2日; (13)《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3月1日; (14)《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吉政发[2016]22号),2016年5月23日; (15)《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吉政发[2016]23号),2016年5月23日; (16)《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吉政发[2016]40号),2016年11月28日; (1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2013]1号); (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2012]18号); (19)《吉林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8月12日; (20)《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3.1; (21)《松原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9.16; (22)《松原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5.16. 2.2.3技术导则与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原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2.2.4其他文件与报告 1、《松原市规划5路及规划5路支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7年6月) 1.3评价目的 通过对本项目的工程概况分析及周围环境状况调查,在掌握工程排污、源强及周围环境特点和污染现状的基础上,分析拟建工程的施工期及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并采取相应的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的防范和减缓对策。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1)对拟建工程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 (2)对拟建工程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中的各种工程行为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工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并提出可行的减轻和补偿措施,使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4)为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1.4评价重点、控制污染与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4.1评价重点 本项目是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对外环境的影响具有阶段性,可分为建设期和营运期两个阶段,一般情况,建设期的不利影响要大于营运期。 本项目建设期的影响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取土、弃土、机械施工、交通运输等工程行为对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这种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车流量、人流量的增加不可避免的对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相对于环境功能规划和城市道路的性质而言,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此种影响将降至最低。本项目建成运行后的影响主要是对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是有益的影响。 因此,为提高环评报告书的实用性、科学性、有效性,本次评价以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污染物防治措施,以及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环境噪声影响为评价重点,兼顾对公众参与、固体废物及社会环境的影响分析。 1.4.2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⑴控制施工期因平整土地挖方、填方等工程行为造成的生态破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水土流失及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⑵加强施工期及营运期对城市道路两侧景观的保护。 ⑶加强对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的管理,避免对项目所在区域受纳水体的影响。 ⑷控制施工期机械噪声,将其对道路两侧的影响降至最低。 ⑸合理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及时运往指定的垃圾存放点,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⑸控制道路沿线两侧及评价范围内施工期噪声值,使其满足道路所在区域的相应标准值。 ⑹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保护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类区标准,避免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区产生影响。 经过现场调查筛选,拟建项目道路评价范围内(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共有1个学校,由此可见,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共有1个声环境、环境空气敏感点确定建设工程主要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详见表1-1,在建宁江区实验中学与本项目位置关系见附图。 表1-1 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路段 序号 敏感点名称 距离道路边界最近距离 层数及高度 相对位置关系 道路建成后声环境功能区划及人数 备注 1类区 规划5路 1 宁江区实验中学中学部教学楼 10 5F/19.85m 平行 1900 2017年10月份建成 规划5路支路 2 宁江区实验中学小学部教学楼 10 5F/19.85m 垂直 1900 2017年10月份建成 1.5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HJ2.2-2008、HJ/T2.3-93、HJ2.4—2009、HJ19—2011中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环境敏感程度及主要的环境问题,确定本项目环评的工作等级如下: 1.5.1评价工作等级 ⑴地表水 本道路工程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外排废水仅为管沟开挖产生少量地下水,其污染物主要为SS,对周边地表水影响较小。故拟定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⑵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规定:“对于以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为主的新建、扩建项目,应考虑交通线源对道路两侧环境的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本项目主要为松原市次干路及支路建设,本次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⑶声环境 本项目为道路建设项目,由于松原市声功能区划未对该区域进行划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及松原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相关规定可知,项目所在区域规划为居住用地及行政办公用地(宁江区实验中学已在建设中,晚于道路建成),因此,项目道路两侧区域为1类区及4a类区,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位4a类功能区,其余区域为1类区(包含在建宁江区实验中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相关规定,项目所处的声环境为1类区,故声环境按二级工作等级评价。 ⑷生态环境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7476m2,道路总长度为713.498m,土地用途为规划城市道路用地(现状为荒地),植被为天然植被,无农田及林木,周围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工程占地范围小于2km2,占地长度小于50km,建设过程中生物量基本没有变化,物种的多样性基本不变。区内无自然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及重要生态系统,属于非生态敏感区。根据工程的特点、范围及生态环境影响程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中的规定,生态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⑸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拟建项目为道路工程,项目道路无加油站,属于Ⅳ类项目,地下水导则规定Ⅳ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5.2评价范围 各项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见表1-2。 表1-2 评价区域范围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地表水 松花江松原大桥断面上游1000m至下游1000m共2000m河段 环境空气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 噪声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 生态环境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 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有关规定:“5.4.3对于以线源为主的城市道路等项目,评价范围可设定为线源中心两侧200m的范围。 1.6评价标准 1.6.1环境质量标准 ⑴地表水 根据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388-2004《吉林省地表水水域功能分类》的规定,松花江大桥至农林屯河段为Ⅲ类水体,农林屯至石桥屯河段为Ⅳ类水体,石桥屯至三岔河河段为Ⅲ类水体,评价河段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Ⅳ类标准。标准值详见表1-3。 表1-3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单位mg/l(pH值除外) 序号 污染物 标 准 Ⅲ类 Ⅳ类 1 pH(无量纲) 6~9 6~9 2 BOD5 ≤ 4 6 3 COD ≤ 6 10 4 氨氮 ≤ 1.0 1.5 5 石油类 0.05 0.5 ⑵环境空气 本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采用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详见表1-4。 表1-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 要素 标准级 (类)别 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 大 气 二级 污染物 PM10 CO SO2 NO2 GB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取值时间 小时值 日均值 小时值 日均值 小时值 日均值 小时值 日均值 浓度限值(mg/m3) — 0.15 10 4.0 0.50 0.15 0.20 0.08 ⑶声环境 本项目为新建次干路项目及支路项目,现状为荒地,根据松原市现有声功能规划,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未进行规划,根据松原市总体规划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相关规定,宁江区实验中学中学教学楼为5层楼房,因此,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位4a类功能区,其余区域为1类区。 表1-5 道路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范围 类别 标准值 标准来源GB3096-2008 昼间 夜间 规划5路 次干路 临街教学楼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 4a类 70 55 评价范围内其余区域 1类 55 45 注:对于垂直道路的居民楼,把临近道路的整个单元作为第一排建筑。 ⑷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吉林省生态功能区划研究》,拟建道路所在区域的生态功能区为“Ⅰ4-3二松平原农业生态亚区”。项目拟建道路所处生态功能区划图详见附图。 1.6.2污染物排放评价标准 ⑵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具体浓度限值详见表1-6。 表1-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废气产生源 污染物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颗粒物 运输道路及施工场地 粉尘 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⑶噪声 施工期噪声评价标准采用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详见表1-8。 表1-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1.8评价预测时段 根据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的要求,评价预测时段分施工建设期和运营期。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施工期为2017年5月-2017年11月。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评价预测时段营运期近期为2018年,运营中期为2024年,运营远期为2032年。 1.9评价方法 根据道路建设特点,采用以点为主,点段结合的方法。现状评价采用现场监测、资料调研、统计分析等方法;预测采用模式计算、类比调研分析法,其中:声环境评价、环境空气评价主要采用模式计算方法进行评价,水环境采用类比分析法进行评价,社会环境、生态环境采用调研分析法。 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单位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松原市规划5路及规划5路支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松原市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松原市宁江区 2.1.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175.98万元。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1.3工程规模 本项目道路全长713.498m,共新建2条道路,其中规划5路长度为451.569m,宽度为30m,规划5路支路修筑长度为261.929m,宽度为15m,,全部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新建行车道面积:10485㎡;人行道面积6991㎡。其中规划5路新建行车道面积:8128㎡;人行道面积5419㎡,规划5路支路新建行车道面积2357㎡;人行道面积1572㎡。种植行道树286株。拟建规划5路西北侧10m为在建宁江区实验中学中学教学楼。评价范围内无其他环境敏感点。 建设工程总内容详见表2-1。道路工程线路详见图2-1。 表2-1 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指 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道路工程 m 713.498 1.1 行车道面积 ㎡ 10485 1.2 人行道面积 ㎡ 6991 2 雨水工程 2.2.1 D800 m 483 2.2.2 D1000 m 230 2.3 污水工程 2.3.1 D400 m 694 3 给水工程 3.1 DN200 m 716 4 照明工程 4.1 双臂路灯(100+30w) 个 30 4.2 单臂路灯(70w) 个 10 4.3 10KVA变压器 台 1 4.4 电缆 m 900 5 电力、通信工程 5.1 电力工程管道 m 850 5.2 通信工程管道 m 850 6 绿化工程 株 286 7 建设投资 万元 1175.98 8 总占地面积 ㎡ 17476 2.1.4工期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7个月。 1) 2017年05-06月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2) 2017年07月~2017年10月施工; 3) 2017年10月~2017年11月完成验收工作。 2.2建设工程内容及工程分析 2.2.1道路工程 ⑴技术标准 表2-2 道路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设计采用值 设计采用值 1 道路等级 次干路 支路 2 设计速度 40公里/小时 30公里/小时 3 车道数 双向4车道 双向2车道 4 设计轴载 BZZ-100 BZZ-100 5 路面类型 沥青混凝土路面 沥青混凝土路面 6 道路结构设计年限 15年 12年 7 停车视距 40米 30米 8 最大纵坡 3% 3% 9 最小坡长 110米 85米 10 最大坡长 300米 250米 11 凸形竖曲线最小半径 600米 400米 12 凹形竖曲线最小半径 700米 400米 13 圆曲线最小半径(不设超高) 300 150 平曲线最小半径 一般值 150 85 14 极限值 70 40 15 平曲线最小半径 一般值 110 80 16 极限值 70 50 17 竖曲线长度 90米 60米 18 土基回弹模量 25MPa 25MPa ⑵横断面设计 平面及横断面设计方案: 本项目道路全长713.498m,共新建2条道路,其中规划5路长度为451.569m,宽度为30m,道路横断面主要形式:人行道(6米)+车行道(18米)+人行道(6米)=30米,规划5路支路修筑长度为261.929m,宽度为15m,道路横断面主要形式:人行道(3米)+车行道(9米)+人行道(3米)=15米,全部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新建行车道面积:10485㎡;人行道面积6991㎡,路拱采用1.5%直线双面坡。 ⑶纵断面设计 新建道路平面按规划位置确定,道路工程纵断设计是在保证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场地竖向高程、相交道路控制标高并满足排水管线铺设的要求而进行的。 道路纵断面设计主要控制因素包括: ① 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② 纵断面设计时在考虑最低防洪标准需要的前提下,注意控制与周边地块的衔接。 ③ 避免在直线上出现暗凹、跳跃及陡而短的坡度。 ④ 考虑城市和自然景观对道路竖向的要求,在满足视距的条件下,竖曲线设置尽量选用较大半径。 ⑤ 考虑路面排水的情况下,横坡一般i≮2%。 ⑥ 满足各控制点标高和净空的基本要求。 ⑦ 并满足敷设地下市政管线的需求。 ⑧ 考虑北方冰冻地区的最大纵坡要求,一般不采用极限坡度; 通过以上综合考虑,该道路设计纵坡为0.3%-1.3%,竖曲线半径为6500-14000米。 ⑷路面结构设计 松原市冻结深度为1.80米,路面设计需考虑最小防冻厚度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便于施工、节约资金的原则,选择路面结构。考虑本工程属于城市道路,地下管线较多及已建道路多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实际情况,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计算荷载标准:双轮组单轴载BZZ-100。车行道结构:结合东北地区的气候特点和本地区的地质特点及宏观交通量调查分析其影响区的人口、经济,我们推荐采用以下路面结构。 1)次干路和支路机动车道结构: 4cm 细粒式SBS沥青混凝土 AC-13 PC-3 乳化沥青粘层油(0.5L/㎡) 7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5 PC-2 乳化沥青粘层油(1.0L/㎡)撒15#钉子石(0.3m³/100㎡) 20cm 水泥稳碎石 15cm 石灰土(12::88) 15cm 石灰土(10:90) 土基碾压 总厚:61cm 2)人行道结构(不上车结构): 8cm Cc40缝隙型透水砖 5cm 碎石(粒径2-10mm) 20cm 原级配碎石 7cm 天然砂砾 土基碾压 总厚40cm ⑸路基工程: 拟建道路位于城市内,路基标高按照规划给定的竖向标高进行控制。路基无大填方工程,大部分为挖方工程;当路基处于潮湿、过湿状态时,应对其处理,使土基回弹模量不小于30Mpa,次干路、支路回弹模量不小于25Mpa。本工程位于市区内,地势变化相对较小,路基标高受到周围地势制约与限制,填、挖方工程基本平衡。当路基处于潮湿、过湿状态时,应对其处理,次干路、支路回弹模量不小于25Mpa。道路路槽下0.8m内土基必须保证密实、均匀,达到规范要求的压实度。路槽底面土基设计回弹模量应符合规定。回填土用符合要求山皮石。施工时要分层夯实,充分压实,不得任意混填,单层压实厚度为20-25cm。 部分路段路基处于潮湿状态,可根据土质情况采用换填30m山皮石处理,并用重载碾压,路段的土基处于潮湿状态时,可利用50cm山皮石进行处理,路段的土基处于过湿状态时,可利用80cm山皮石进行处理。 A、路基处理  1、清除青苗、杂物,整理路床:先进行测量放样,放出道路红线,清除道路范围内的青苗、杂物,及有机物残渣等,清除后外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放。耕田地段应清除表土20厘米,清除后的土作为弃土。  2、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植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冻土块和盐渍土。 3、填土路基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分层厚度要与压实机械功能相适应。  4、路基挖方,开挖时应注意不使表层耕植土混入,挖方应根据设计图纸所示的断面进行,避免超挖。  5、路基填方,路基填料除利用挖方外,采用外购土方,购土前做好有关土工实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压实度按压实标准执行,为保证均匀压实,一定要注意压实顺序,执行《城市道路路基施工及验收规范》,为保证压实质量,必须经常检查土的含水量及压实度,压实度不低于填土路基压实度。 B、基层  1、在施工基层前,先用12t~15t三轮压路机进行碾压检查土基。在碾压过程中,如发现土过干、表面松散,应适当洒水:如土过湿,发生“弹簧”现象,应采用挖开晾晒、换土、掺石灰或粒料等措施进行处理,然后进行准确测量放样,并做出相应标记。  2、施工放样:(1)在路基上恢复中线;(2)进行水平测量,在道路两侧设置标高。  3、备料: 4、试铺50米试验段。  5、运土,用推土机将土均匀的摊铺在路基上,然后用带旋耕的拖拉机打碎土的颗粒。  6、集料拌和:先用旋耕机拌和,后用铧犁将底部“素土”翻起,再用旋耕机拌和两遍,铧犁将底部再翻起,并随时检查调整翻犁的深度,使稳定土层全部翻透。将混合料拌和至没有灰条、灰团和花面,水分合适均匀。集料拌和结束,即取样,检查石灰剂量。  7、人工过筛:用人工将拌和好的石灰土过10mm的方孔筛。  8、石灰土整型:用人工整型,即用锹和耙将混合料推开,用路拱板初步整型;然后用推土机压1-2遍,根据实测的压实系数,确定纵横断面的标高,并按标准挂线;接着用锹、耙按线整型,再用路拱板校正成型。整型过程中严禁任何车辆通行,并配合人工消除粗细集料窝。  9、碾压:整型后,当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1%时,先用轻型压路机稳压1-2遍,然后用12T以上的三轮压路机由两侧路肩向路中心碾压,后轮重叠1/2轮宽,并超过两段接缝处,碾压6-7遍,然后用环刀法检查压实度,若压实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则加强碾压,直至达到标准。碾压过程中,如有“弹簧、松散、起皮”现象,及时翻开重新拌和压实,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10、做好接缝处理,搭接部分采用对接形式。  11、摊铺、碾压完成后,应保持在潮湿状态下养生一周,除洒水设备外,其表面不得通车。  12、检查验收:(1)自检;(2)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3)验收合格后,进入二灰碎石基层施工。 C、基层  1、准备下承层。 2、施工放样:  (1)恢复中线;(2)进行水平测量。 3、备料:  4、运输和摊铺水泥稳定砂砾。 5、整型:用推土机初步整型,确定纵横断面的标高,并钉桩、挂线。然后人工用锹耙按线整型,并用路拱板校正成型;用轻型压路机稳压1-2遍;再次整平;对于中间低洼处,用齿耙将表层5cm以上耙松,用新拌和的混合料找补平整。  6、碾压:  (1)整型后,当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1%时,即进行碾压。如表面水份不足,适当洒水。  (2)先用振动压路机由两侧向中心静压1-2遍,彻底检验找平后再振动碾压4-5遍,然后用三轮压路机进行碾压2-3遍至无明显轮迹,压实至设计要求的压实度。二灰碎石基层压实度不小于97%,碾压时先慢后快,先边后中,先稳后振。碾压过程中若有“弹簧、松散、起皮”现象,则翻开重新拌和压实,用灌沙法检查二灰结石压实度,直至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7、接缝的处理:  (1)纵缝宜采取垂直相接,接茬处略加湿润并加强碾压;  (2)两工作段的搭接部分,应采用对接形式,前一段留5-8米不进行碾压,后一段施工时,将前一段留下的部分加水湿润后一起加强碾压。  8、养生:  (1)二灰结石成型后,应尽快洒布沥青封层;(2)在养生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  9、检查验收:  (1)自检合格后,请监理工程师验收;(2)监理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D.沥青封层 1、摊铺沥青混合料前路面底层的准备工作。  (1)测量放线:为了保证路面平整度和路面纵横断高程,应在路面底层(基层表面)上测设5m×5m方格网,并按虚厚在主侧石上弹出路边虚铺高程,保证路边平整度和顺畅的纵坡,防止积水。  (2)在摊铺沥青混合料前,应将道牙和平石安装完毕。同时将路边松动的和不平整的底层整平压实。  (3)路面上的雨水口、检查井等应事先升降好,符合路面标高,井周仔细夯实。如路面基层是松散性材料,检查井和雨水口周边难以夯实。  (4)在路面冷接茬处或与检查井、雨水口衔接处,铺油前应涂涮一层涮边沥青粘层油。  2、沥青混合料的检查与卸料  当沥青混合料运至工地后,试验人员应及时测量混合料温度(检查深10cm处),并检查颜色是否均匀,有无花白石子,颗粒离析现象。一般观察油多发亮成团,油少发干离析,过火表面呈焦褐色。   3、机械摊铺  (1)混合料卸车后,应迅速摊铺,做到按顺序随到随铺随平,保证虚铺厚度,松实一致,级配均匀。虚铺厚度按设计厚度乘压实系数1.25-1.50(沥青混凝土)。  (2)机械摊不到的边角,用人工摊铺。人工摊铺要采用扣锹法,做到锹锹重叠,不准扬锹,扣锹时要求用锹头略向后刮平一下,以使厚度均匀一致。采用手扒车摊铺时,应用热锹摊平,料堆底部应用热锹翻松,以使整体虚铺层虚实一致,保证路面平整。  4、碾压  (1)当沥青混合料摊铺一段,油温适合时,即可碾压,一般用6-8T双轮碾压至无轮迹时,再用10-12T碾碾压密实,并消除轮迹。  (2)碾压温度:石油沥青开始碾的温度不高于140℃,终了温度振动碾不低于65℃。  (3)碾压先从路边开始向路中心错半轴碾压,速度以每分钟25-30m为宜。  (4)弯道及八字路口处碾轮不要拐死弯,避免将混合料壅起。  (5)用二台以上压路机同时碾压时,应配合好,使路面各处碾压遍数均匀一致。  (6)碾轮应保持清洁,可往碾轮上喷刷稀释油(柴油:水为1∶1—1∶2)等防粘混合液,喷刷时要少、勤、匀。切忌用量过多或过于集中而浸蚀破坏路面。  (7)当碾压一遍后,应检查路面,有无局部粗麻不平现象,应及时用细料找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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