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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生猪养殖场年养殖猪4700头“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项目自查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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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项目名称 : 恒通生猪养殖场年养殖猪4700头 “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盖章): 恒通生猪养殖场 填报日期: 2016年 12 月 26 日企业承诺书企业报送的自查评估报告中所有内容及数据真实可靠,如有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企业承担。企业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保证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企业今后杜绝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按照环保部门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企业各类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诚信守法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2016 年 12 月 26

2、日生猪养殖场年养殖猪4700头“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项目自查评估报告目 录1总论11.1自查报告由来11.2编制依据21.3评估目的及评估重点41.4评估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42. 选址情况分析72.1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及改进措施72.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同比变化趋势83、工程现状分析103.1项目概况103.2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23.3污染物排放量“三本账”144污染防治措施及运行情况164.1工程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调查164.2废水治理措施及达标情况174.3废气污染防治措及施达标情况174.4噪声治理措施及达标情况184.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情况184.6现有污染防治措施评价

3、及改进措施195、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215.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215.2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225.4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286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326.1排污总量控制对象326.2排污总量控制分析326.3总量控制平衡途径及完成分析337 产业政策、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347.1产业政策相符性347.2清洁生产347.3清洁生产结论358 环境风险评估378.1概述378.2环境风险识别378.3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389 环境管理情况399.1 排污费缴纳情况399.2存在的问题399.3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改进措施3910 评估结论及改进措施4110.1项目概况41

4、10.2评估结论4110.3改进措施42451总论1.1自查报告由来#县恒通生猪养殖场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金180万元,位于石集乡瓦房村,共占地35亩,从事生猪养殖。企业已于2010年6月在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企业营业执照见附件),并于2011年6月建成投产运行。公司建厂投入生产至今未能及时完善环保手续,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未进行环保验收。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发文件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和宿迁市环保局下发文件宿迁市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宿环发2015169号),我公司通过自查认为,#县恒

5、通生猪养殖场符合“三个一批”中“整治一批”类,并编制了#县恒通生猪养殖场 “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项目自查评估报告,请#县环境保护局审查,给予登记。我公司与“三个一批”文件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1-1。表1-1 我公司与“三个一批”文件相符性分析一览表“通知”文号登记一批相关要求#县恒通生猪养殖场与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备注苏环委办201526号、宿环发2015169号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县石集乡瓦房村,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公司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范围内,项目厂界附近为农田与空地,因此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管控要求。详见2.1.2节符合国家产业政

6、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0年本)及其2013年修订本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属于允许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详见7.1节污染物排放达到同行业执行的排放标准根据监测及分析结果:本项目堆肥场粪便、猪舍及粪污处理池所产生的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养殖场所产生的猪舍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沼粪污处理池处理后由农户外运,用于农田灌溉,灌溉污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质量标准(5084-2005);项目厂界噪音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

7、准;养殖场固废排放量为零。养殖场各污染物均达到同行业执行的标准排放标准。详见4章1.2编制依据1.2.1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版);(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

8、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修订);(11)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修订);(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改委令2013第21号);(13)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1995年8月8日国务院第183号令(2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9号);(1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15)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16

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1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1.2.2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文件(1)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1997年修正);(2)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5年12月);(3)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3月1日起施行);(4)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5)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94)49号令);(6)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年3月);(7)江

10、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1998年);(8)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政府1993年38号令);(9)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号);(10)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11)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12)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1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21号);(14)江苏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

11、价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苏环办2012255号);(15)关于深入推进环境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2221号);(16)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整治与防控方案的通知(苏环委办20139号);(17)关于规范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3246号);(18)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发20141号);(19)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314 号);(20)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3193号);(21)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1号,2013

12、年8月1日起施行);(22)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23)宿迁市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宿环发2015169号)1.2.3相关规划(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2)关于印发“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23号);(3)“十二五”重点区域大气联防联控规划(2012年);(4)省政府关于印发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5)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251号);(6)江苏省主体

13、功能区规划(苏政发201420号);(7)#县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0);1.3评估目的及评估重点1.3.1评估目的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和宿迁市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宿环发2015169号),对养殖场选址、主体工艺及建设情况、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总量减排控制要求、排污费征缴情况等进行自查评估,通过登记纳入正常环境管理。1.3.2评估重点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点和周边环境特征,本评价工作的重点是工程现状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运行情况、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风险评估。1.4评估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1.4

14、.1评估范围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和宿迁市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宿环发2015169号)文件要求,并结合项目特点和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确定本次评估的范围见表1-2。表1-2 评价范围表评价内容评 价 范 围#县恒通生猪养殖场废水厂区内主要废水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废气厂区内主要废气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厂区内主要固体废弃物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噪声厂区内主要噪声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区域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老汴河、新濉河、新汴河环境空气以#县恒通生猪养殖场为中心,半径2.5km范围噪声环境#县恒通生猪养殖场

15、厂界外200m生态环境以#县恒通生猪养殖场为中心,半径10km范围风险评价范围以#县恒通生猪养殖场沼气罐为中心,3km范围1.4.2环境保护目标#县恒通生猪养殖场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3。表1-3 #县恒通生猪养殖场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方位距厂界最近距离(m)规模(人)环境功能大气环境毛山村SW5502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二类区瓦桂庄SW1300500西堰埂SW226050东堰埂SW198080石台子SW2270300后王台SW2680100姜庄S1567100张庄S1685150小陈巷SE855200大陈巷SE1470300冯庄SE2000300石集乡

16、SE21855000马庄SE1850250斗陈庄SE2750100小季庄E1800150徐庄E2000100瓦房村NE630500刘庄NE1680300老张圩子NE1870650二房庄N1280800大管庄N18702000小管庄N23201000汴河村N29801500新庄台NW765250桂台NW1180150桂庄W2968350地表水环境老汴河E1100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新濉河W2040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新汴河SW3920声环境厂界周围200m环境噪声2类生态环境#洪泽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SW5700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地下饮

17、用水水源保护区N68002. 选址情况分析2.1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及改进措施2.1.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县恒通生猪养殖场位于#县石集乡瓦房村。 #县位于江苏省西北部,东临洪泽湖,西与安徽省泗县接壤,北与宿迁市宿城区、泗阳县为邻,南隔淮河与皖省明光市相望,总面积2731km2,拥有耕地206万亩,河湖水面166万亩,辖23个乡镇,总人口102万,县人民政府驻地青阳镇。#地处南京、徐州两大都市圈的交汇地带,受长三角经济区和沿海经济带辐射,是中国名酒之乡、螃蟹之乡、旅游之乡、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中国水产百强县、平原绿化先进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和中国最佳原生态旅游目的地。2.1.2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

18、规划(1)规划要求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10km范围内的生态红线区域为:#洪泽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洪泽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级管控区范围:一级管控区为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二级管控区范围:以#洪泽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批准的范围为界。#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取水井为圆心,半径200米范围;井间距小于等于400米的相邻水井或井群,以相邻水井或井群的外包线为基准,向外径间距离为200米的区域。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以取开采水井为圆心,半径1000米的圆形区域;井间距小于等于200米的相邻水井或井群,以相邻水井或井群的外包线为基准,

19、向外径间距离为1000米的区域。(2)相符性分析根据测量,#洪泽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本项目西南侧5700m处,#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项目西南侧6800m处,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项目均不在#洪泽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管控要求。2.1.3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县恒通生猪养殖场位于#县石集乡瓦房村,养殖场所四周均为农田。根据现场勘查,项目500m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T/T81-2001)中规定的养殖业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500m距离的要求。根据企业提供,2016年8月31日

20、本养殖场与石集乡瓦房居委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见附件),合同中明确表示:“土地承包经营出租期限为10年。从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止”、“本合同租赁土地:东至猪场西院墙,南至毛山河堤水沟,西至窑厂备土点,北至排水沟。总面积为19.8亩,主要用途:扩建猪场养殖黑猪。” 故项目的选址通过#县石集乡居委会的同意,具有可行性。综上所述,项目厂址选择合理。2.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同比变化趋势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依据2014年宿迁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和2015年宿迁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如下:(1)地表水2014年老汴河临淮乡断面水质满足水域功能类别

21、,其水域功能类别为类,水质现状为类水质;2014年新濉河大屈断面达不到功能区划要求,其功能区划为类标准,而水质现状为类水质;2014年新汴河二甲付断面达到功能区划要求的地表水水质要求,其二甲付断面功能区划为类标准,水质现状为类标准。2015年老汴河临淮乡断面水质满足水域功能类别,其水域功能类别为类,水质现状为类水质2015年新濉河大屈断面水质现状为类水质,达不到功能区划类水质标准要求;2014年新汴河二甲付断面水质现状为类标准,满足二甲付断面功能区划为类标准。综上,与2014年相比,2015年#县老汴河、新濉河、新汴河水质变化不大。(2)环境空气2014年#县大气环境自动站共运行363天,其中

22、#县环境空气质量级别达到和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的天数为274天,达标率为75.5%。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浓度均值分别为0.097mg/m3、0.0063 mg/m3、0.039 mg/m3、0.022 mg/m3、0.719 mg/m3、0.088mg/m3。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的浓度均值未超出国家年均现值的二级标准(良),而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分别超出标准0.037 mg/m3、0.023 mg/m3。2015年#县大气环境自动站共运行348天,其中#县

23、环境空气质量级别达到和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的天数为279天,达标率为80.2%。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浓度均值分别为0.093mg/m3、0.0051 mg/m3、0.029 mg/m3、0.022 mg/m3、1.000 mg/m3、0.091 mg/m3。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的浓度均值未超出国家年均现值的二级标准(良),而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分别超出标准0.033 mg/m3、0.011 mg/m3。综上,与2014年相比,2015年#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所

24、改善。3、工程现状分析3.1项目概况3.1.1项目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县恒通生猪养殖场建设地点:#县石集乡瓦房村建设单位:#县恒通生猪养殖场占地面积:35亩总投资:280万职工人数:12人工作制度: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运行365天。(2)项目规模项目生产规模见表3-1。表3-1 项目生产规模序号主体工程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生猪养殖头4700 存栏量(3)平面布置养殖场共占地35亩,建有猪舍、仓库、看守房等建筑,另建设有沼气池、调节池、堆肥场、贮存池等构筑物,项目建设内容详见表3-2。表3-2 公司现有项目建设情况序号名称数量面积/体积备注1猪舍14间2800 m2每间28m12.

25、5m 2仓库1间350 m228m12.5m3看守房1间350 m228m12.5m4育肥舍2间1050 m2每间42m12.5m5母猪舍1间525 m242m12.5m6保育舍1间378 m242m9m7产房1间378 m242m9m8沼气池1座300 m310 m5 m6 m9调节池1座400 m310 m8 m5 m10贮存池2座15000m350m50 m3 m2座 11堆肥场2座300 m23 m50 m2座(4)项目建设内容#县恒通生猪养殖场由主要主体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详见表3-3。表3-3 项目组成一览表类别项目/产品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生猪养殖年出栏商

26、品猪4700头贮运工程仓库350m2仓库及饲料加工房沼气罐30m3收集的沼气作为能源用于场内供热使用公用工程给水18063t/a#县供水管网排水项目员工生活废水、猪尿、冲洗猪舍废水皆经调节池收集流入沼气池,经厌氧反应,贮存于贮存池,冬储夏灌,由农户转运至田间,作为液肥用于水作作物栽培。供电2.5万kWh#县供电管网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生活污水350t/a与猪尿、猪舍冲洗废水一同经沼气池处理后,还田猪尿及猪舍冲洗废水14100t/a经粪污处理池处理后,贮存于贮存池,冬储夏灌,由农户转运至田间,作为液肥用于水作作物栽培。废气处置猪舍臭气负压风机,无组织外排固废处置猪粪2400t/a还田病死猪2.5t/

27、a运至双沟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医疗垃圾0.1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2.2t/a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3.1.2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设计生产原辅材料消耗量见表3-4。表3-4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名称年用量名称消耗量原辅材料成品饲料1800t/a能源消耗水18063t/a电2.5万kwh/a燃油0.5t/a其他3.1.3主要设备我公司主要设备见表3-5。表3-5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备注1水泵2台2产床80个3保育栏80个4负压风机142型62个5定位栏150个6沼气罐1个30 m33.2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3.2.1生产工艺流程图及简述配种妊娠期分娩保育育肥出售生产废弃物、死胎

28、恶臭噪声猪粪病死猪猪尿和冲舍废水废水调节池贮存池沼气池猪粪粪便堆肥场高温堆肥还田还田工艺流程说明:项目运营期间主要进行母猪配种、妊娠、分娩哺乳、仔猪保育、生长育肥五个生产程序,以“周”为计算单位。配种阶段:此阶段是从母猪断奶开始,配种后经妊娠诊断入妊娠猪舍之前,持续时间6周。发情观察与配种1周,配种后3周即21天进行妊娠,己妊母猪转入妊娠猪舍。根据母猪的发情征状,适时配种以保证较高的受胎率;对返情母猪及时补配。妊娠阶段:妊娠阶段是指从配种猪舍转入妊娠猪舍至分娩前1周的时间,时间约16周。分娩前1周转入产房产仔。搞好妊娠母猪的饲养,使之保持良好的体况,既要有一定的营养保证胎儿发育,储备供将来泌乳

29、之需,又不能过肥,造成繁殖困难;注意观察返情及早期流产的母猪,适时补配。分娩哺乳阶段:此阶段是产前1周开始至仔猪断奶为止,时间为5周。产前1周将妊娠母猪转入产房,仔猪断奶后,母猪转入配种猪舍配种,断奶仔猪转入育肥舍培育。本阶段相对技术含量较高,要求饲养人员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思想文化素质。抓好初生关,做好接产工作,使母猪顺利分娩;抓好补饲关提高仔猪断奶体重。仔猪保育阶段:此阶段是断奶仔猪从产房转入到仔猪育肥舍开始至离开仔猪育肥舍止,时间为5周。仔猪保育5周转入生产育肥猪舍。由于本阶段仔猪从产仔猪舍转移到育肥舍,生活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仔猪的应激反应,保持仔猪良好的生长态势

30、。仔猪保育5周后,进行初选,入选者留作种猪存栏,落选者进入育肥栏育肥。生长育肥阶段:保育仔猪从进入育肥舍开始饲养至体重达100kg,出栏结束为生长育肥阶段。饲养10周,肉猪达100kg体重出栏。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让猪充分生长,提高猪的饲料利用率。3.2.2水平衡(1)给水项目厂区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猪用饮水、冲洗猪舍用水,共18063t/a。(2)排水本项目排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猪尿及猪舍冲洗废水,其中生活污水量为350t/a,猪尿量及猪舍冲洗废水量为14100t/a。生活污水与猪尿及猪舍冲洗废水一同经厂区粪污处理池处理,进行厌氧反应后,贮存于贮存池内,冬储夏灌,由由附近农户转运至田间。

31、猪饮用水冲洗注猪舍用水职工生活用水污水调节池沼气池102934387332猪尿8234350144505866农田灌溉损耗1466损耗88图3-1 项目水平衡图(t/a)贮存池18063吸收和损耗20593.3污染物排放量“三本账”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状况情况“三本帐”汇总见表3-6。表3-6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三本帐”情况(t/a)种类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削减量t/a接管考核量t/a外排环境量t/a废水生活污水废水量350350COD0.1050.105SS0.070.07氨氮0.00880.008TP0.0010.001猪尿及猪舍冲洗水废水量1410014100COD21.1521.1

32、5BOD514.114.1SS4.9354.935氨氮4.234.23种类污染物名称产生量消减量排放量排放去向废气堆粪厂、粪污处理池、猪舍氨0.8560.856无组织排放至大气H2S0.0550.856种类污染物名称产生量4.935处置量综合利用量外排量固体废物猪粪2400t/a2400t/a病死猪2.5t/a2.5t/a医疗垃圾0.1t/a0.1t/a生活垃圾2.2t/a2.2t/a4污染防治措施及运行情况4.1工程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调查养殖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已建污染防治措施如下:表4-1 #县恒通生猪养殖场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类别污染源污染物环保措施

33、处理效果进度废气堆粪场、粪污处理池、猪舍氨、H2S负压风机厂界达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COD、SS、NH3-N、TP污水处理池(格栅、调节池、沼气池、贮存池)还田,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中水作标准猪尿及猪舍冲洗废水COD、BOD5、SS、NH3-N、TP噪声粉碎机、水泵、风机噪声隔声、消声、减振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废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处置量100%养猪车间病死猪运至双沟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医疗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猪粪还田利用率100%排污口规范化设置项目养殖场无污水排放,不设污水排放口符合规范要求环境管

34、理(机构、监测能力等)企业环境监测均委托#县环境监测站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日常监测需要4.2废水治理措施及达标情况养殖场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猪尿及猪舍冲洗废水。项目废水均流入粪污处理池处理,进行厌氧反应,经沼气池处理后贮存于贮存池内,冬储夏灌,由农户转运至田间,作为液肥用于水作物灌溉施肥。污水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厌氧池+贮存池工艺流程图:格栅贮存池厌氧池调节池农田灌溉沼气净化贮气罐沼气利用堆肥沼渣废水、沼液粪渣、沼渣沼气图4-1 项目污水处理工艺参照同种生猪养殖采用上述处理工艺,污水站各处理工序对污水的去除率详见表4-2。表4-2 项目污水站废水治理结果一览表构筑物CODBOD5SS氨氮调节池

35、进水28601380350298去除率40%50%25%出水1716690262.5298厌氧池进水1716690262.5298去除率80%85%60%50%出水343.2103.5105149贮存池进水343.2103.5105149去除率60%70%50%88%出水137.331.0552.517.88出水口137.331.0552.517.88出水标准1506080由上表分析可知,养殖场贮存池内经处理后的污水满足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中水作标准,故养殖场废水治理达标。养殖场废水产排情况如下表所示:表4-3 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一览表来源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mg/L产

36、生量t/a污水站出水浓度mg/L污水站消减量t/a农田灌溉浓度mg/L农田消减量t/a接管量t/a外排量t/a生活污水废水量350000COD3000.105137.30.0569137.30.048100SS2000.0752.50.051652.50.018400氨氮250.008817.880.002517.880.006300TP30.0013030.00100猪尿及猪舍冲洗水废水量1410001410000COD150021.15137.319.214137.31.93600BOD5100014.131.0513.66231.050.43800SS3504.93552.54.1955

37、2.50.7400氨氮3004.2317.883.97817.880.252004.3废气污染防治措及施达标情况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排查,养殖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堆粪场、粪污处理池、猪舍所产生的氨和H2S,均为无组织排放。表4-3 我公司大气污染物产污节点及治理措施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类型废气堆粪厂、粪污处理池、猪舍氨、H2S无组织排放氨与硫化氢达标分析根据#恒通生猪养殖场监测报告(见附件)显示,项目监测的氨、H2S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表4-4 #县恒通生猪养殖场无组织废气厂界监测结果表序号监测点位氨无组织监测结果mg/m3硫

38、化氢无组织监测结果mg/m32016.11.272016.11.27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1下风向10.0680.0720.053NDNDND2下风向20.0930.0870.076NDNDND 3下风向30.0650.0570.044NDNDND标准值1.50.06是否达标达标达标注:ND表示检出限,硫化氢的检出限0.01 mg/m34.4噪声治理措施及达标情况养殖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水泵、风机等设备以及猪叫。噪声源强约为60-85dB(A),经预测,在采取表4-8中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并且经过距离的衰减,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

39、008)2类区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详见监测报告),本项目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表4-8 主要噪声源强及治理措施序号设备名称数量等效声级dB(A)所在车间名称距最近厂界位置m治理措施1水泵2台70-85厂界内12减振、消声、距离衰减2负压风机62台60-75猪舍10距离衰减3猪叫声4700头40-50猪舍10隔声、距离衰减4.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情况养殖场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状况见表4-9。表4-9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状况序号名称产生量t/a性状控制措施1生活垃圾2.2固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2病死猪2.5固运至双沟无害化处理厂处理3医疗垃圾0.1固

4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猪粪2400固、液高温堆肥,还田养殖场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病死猪、医疗垃圾、猪粪,其中生活垃圾、猪粪为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标准修改单,病死猪与医疗垃圾为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标准修改单。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病死猪通过运送至双沟无害化处置场集中焚烧处理;医疗垃圾为危废,通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猪粪采用干清粪工艺,将猪粪收集于猪粪堆肥池,通过高温好氧堆肥后,用于还田。故项目固废排放量为零。4.6现有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及改进措施4.6.1现有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养殖场内产生的废气为猪舍、堆粪厂、粪污处理池所产生的氨和硫化氢气体,为无组织排放。根据厂界氨与硫化氢无组织排放预测结果(表4-7),项目氨和硫化氢的最大浓度分别为0.03775mg/m3和0.002413mg/m3,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氨1.5 mg/m3和硫化氢0.06 mg/m3的浓度限值,达标排放。(2)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猪尿及猪舍冲洗废水。生活废水、猪尿及猪舍冲洗废水均排入场内粪污处理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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