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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河乡饮水安全项目(车龙水厂)工程招标--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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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专用本 水利水电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专用本 (2009年版) 招标项目名称:云霄县下河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车龙水厂)工程 招标编号:__ 招标人:云霄县下河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部(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2012 年 4月 第21页 总说明 云霄县下河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车龙水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云霄县下河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车龙水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以下简称《项目专用本》)两部份组成。《项目专用本》是根据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对《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凡与《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内容相同的部分不在《项目专用本》中列出,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认真阅读《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并根据这两部份要求的内容、条款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仅提供《云霄县下河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车龙水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行购买,凡两部分不一致的地方,均以《云霄县下河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车龙水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为准。 目  录 第1章 招标公告 1 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5 第2节 投标须知 12 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17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 18 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18 第2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22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23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第1节 通用合同条款 25 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 27 第3节 合同附件格式 38 第5章 工程量清单 39 第1节 说明 39 第2节 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 40 第6章 招标图纸 41 第1节 招标图纸目录 42 第2节 招标图纸 43 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44 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45 第1节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45 第2节 承诺文件格式 61 第1章 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下河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车龙水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审[2010]1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自筹,项目法人为云霄县下河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部,招标人为云霄县下河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部,招标代理机构为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云霄县下河乡 ;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下河乡新坡村、孙坑村、下河乡、凤兴村等19个行政村的供水工程。供水总规模6450吨/日,供水保证率95%。主要建设引水陂5座,快滤池7座,清水池8组,以及水厂附属工程和铺设输配水管网。项目建成后将解决农村14591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含车龙水厂主体工程及其相关管道工程。具体要求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K值:1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本省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4月27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书等,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5月02日16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03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二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开标时间:2012年5月03日09时30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12.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和招标人支付。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霄县下河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部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霄县下河乡 地 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 邮政编码: 363300 邮政编码:363000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 系 人: 小朱 电 话: 0596-8728338 电 话: 0596-2031618、2031628转01 开户银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河信用社传 真: 0596-2031618、2031628转05 帐户名称:云霄县下河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丹霞支行 账 号:9080 4170 1001 0000 0119 82 帐户名称: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漳州分公司 账 号:4260 6020 5250 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说明: (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 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任何对投标须知内容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云霄县下河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部 地址:云霄县下河乡 项目负责人: 何先生 电话: 0596-872833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 子表项目负责人: 小朱 电话: 0596-2031628、2031618转01 1.1.4 项目名称 云霄县下河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车龙水厂)工程 1.1.5 建设地点 云霄县下河乡 1.1.6 现场管理机构 1.1.7 设计人 福建省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1.8 监理人 1.1.9 代建机构 不适用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不适用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含车龙水厂主体工程及其相关管道工程。具体要求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1.3.2 计划工期 8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标后必须经过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 2. 财务要求:不适用 3. 业绩要求:不适用 4. 信誉要求: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本省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5.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中标后须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经过信用登记备案。 6. 技术负责人资格: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水利水电 7. 其他要求:拟派出的现场管理人员应配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等,且上述人员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5月03日北京时间09:30分止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2年4月28日10时 00 分之前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2年4月28日 17 时 30 分 通过相关网站公布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在2012年5月02日下午16:00时之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加盖业务公章的到账凭证为准)。 (1)开户银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河信用社; 帐户名称:云霄县下河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部 帐 号:9080 4170 1001 0000 0119 82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丹霞支行; 帐户名称: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帐 号:4260 6020 5250。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适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适用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09年1月1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中标人须再提供伍套正本的复印件和一份全部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光盘)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 地点: 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二楼)  收件人: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截止时间:2012年5月03日09时30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 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购取凭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5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二楼) 5.2 开标程序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人数应为≥5人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10%;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 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止。按工程进度拨付款比例逐月返还,到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结清履约担保金余额。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类似项目 不适用 10.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不适用 10.3 原件 提交 10.4 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 再提供伍套正本的复印件和一份包含全部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光盘 10.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闽水建设[2010]39号文) 10.6 中标公示方式地点 公示方式:_通过相关网站__ 公示地点: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二楼) 公示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 10.7 签订合同 开标评标结束之日起3日历天内,中标人应凭本项目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缴款凭证到招标代理单位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手续;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历天内,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草签合同事宜;中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7日历天内,提交履约担保金,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否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即以上3个时间节点,中标人均须按要求履行相关事宜。 本项目实行项目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中标人须在提供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给予退还。 10.8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10.9 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风险包干费已计入工程发包综合单价中。 10.10 监管部门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霄县水利局、云霄县发改局、云霄县监察局。 10.11 其他 1、发包价:本工程发包价在答疑时公布。 发包价已包括了从参与项目投标起到缺陷责任期满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招标项目实体工程费用、措施工程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施工便道、临时房屋、施工降水、供水供电、围堰、导流、临时排水、赶工措施等工程费用)及其它费用(包括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场地清理、平整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包干等费用)、以及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内容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的发包价中。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为已在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接受并认可了招标人的发包综合单价,中标后,招标人不再进行补偿。 2、风险包干范围:①合同执行期间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产生的价格变化等风险因素;②甲方所提供的临时用地范围外因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增加工作面而涉及的临时用地征拆等一切费用;③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内容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的发包综合单价中。 第2节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内容见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1.5 原文见范本 1.5.1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1.5.2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若中标人不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费,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1.5.3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和招标人支付 2.2 原文见范本 2.2.1修改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2012年4月28日10:00时前以书面传真形式(传真:0596-2031618、2031628转05)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修改为“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2012年4月28日17:30时前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予以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修改为“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发布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其他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相关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漳州招标采购网 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投标人领取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时无需签收和确认。 2.3 原文见范本 2.3.1修改为“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予以公布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修改为“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发布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其他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 原文见范本 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 一、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格审查申请函; 附: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 (二)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 1.1.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1.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 1.1.3. 授权委托书 1.1.4. 近三年企业履约情况表 1.1.5. 拟派出项目经理简历表 1.1.6. 拟派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1.7.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1.1.8. 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1.1.9.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1.1.10.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1.11. 其他资料 二、承诺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其他资料。 3.2 原文见范本 修改为:投标报价应为招标人的发包价。本工程的发包价在答疑时公布。 发包价已包括了从参与项目投标起到缺陷责任期满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包括招标项目实体工程费用、措施工程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施工便道、临时房屋、施工降水、供水供电、围堰、导流、临时排水、赶工措施等工程费用)及其它费用(包括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场地清理、平整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包干等费用)、以及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内容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的发包价中。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为已在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接受并认可了招标人的发包综合单价,中标后,招标人不再进行补偿。 3.6 原文见范本 修改为:“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原文见范本 3.7.4修改为:“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中标人须再提供伍套正本的复印件和一份全部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光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并补充以下内容: 3.7.6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报价和技术文件,只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和投标承诺等文件。 3.7.7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承诺文件必须分别单独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和逐页标注页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5.1 原文见范本 补充以下内容: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执身份证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程序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购取凭证原件,并出具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上述材料未提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7.2 中标通知 修改为:开标评标结束之日起3日历天内,中标人应凭本项目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缴款凭证到招标代理单位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手续;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历天内,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草签合同事宜;中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7日历天内,提交履约担保金,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否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以上每个时间节点,中标人都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否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即以上3个时间节点,中标人均须按要求履行相关事宜。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中标人须在提供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给予退还。 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1. 评标委员会 1.1.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2.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3.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4. 资格标的评审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 2.5. 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2.6. 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 3. 评标程序 3.1. 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 评标前准备工作; (2)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3) 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评审; (4) 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5) 提交评标报告。 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4.1.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 4.2. 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 4.3.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 5.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5.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6. 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 6.1. 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标准: 6.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1.2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1.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已承诺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 6.1.4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6.1.5 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本省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6.1.6 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6.1.7 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 6.2. 只有全部达到上述资格审查合格基本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才有资格参加后续承诺文件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7. 承诺文件有效性评审的标准: 7.1. 承诺文件有效性评审标准如下: 7.1.1 符合招标项目的报价要求; 7.1.2 满足完成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 7.1.3 符合招标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 7.1.4 未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7.1.5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2. 只有全部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的投标人,承诺文件评审为有效;只有资格审查合格且承诺文件有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随机抽取,才有可能成为中标候选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8. 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8.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开标大厅当场公布。抽取中标候选人时,入围投标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到电话通知后十五分钟内到达开标大厅)到场,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到场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8.2. 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9. 提交评标报告 9.1. 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书面记载以下内容的: (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4) 废标情况说明; (5) 评标标准、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6) 每个有效投标人所对应的抽取号码一览表; (7) 公开随机抽取三个号码情况; (8)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以及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9)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的纪要。 9.2. 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9.3.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 10. 附则 10.1. 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10.2. 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专用本 第2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22页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专用本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人数应为≥5人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 4.1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具体详见本工程的《工程预算审核书》。 3 4.2 K值取定 15%_ 4 4.3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按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一)不可竞争项目应当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参与竞价。不可竞争项目包括: 1、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优质工程增加费;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 3、规费; 4、税金。 (二)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零星工作项目。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 (三)K值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由招标人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确定的K值取值为15%; 本工程发包价在答疑时公布。 采用本办法招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报价和技术文件,只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和投标承诺等文件。 5 6.1.4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1、项目经理 1 人,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注册建造师等级: 贰级(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 ,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中标后应在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办理信用登记备案;在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专业:水利水电工程,职称: 中级或以上 ; 3、施工员 1 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 4、质检员 1 人; 5、材料员 1 人; 6、安全员 1 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7、注册造价师1人(或水利专业的造价员1人)。 说明: 1、拟派出项目经理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专业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拟派出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技术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职称证书或社保复印件或注册执业证书或施工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如有应提交复印件)等所署单位为准。 3、拟派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和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须附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造价师(如有)须附上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岗位证书所署单位为准。如有要求专业的,以岗位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4、上述各类注册执业证书和岗位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1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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