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顾问协议甲方(聘任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因经营需要获取相关投资信息,以促进投资业务的拓展,乙方在投资咨询服务和投资项目信息获取上有丰富的背景资源。故甲方有意委托乙方担任其投资顾问,负责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并物色符合要求的投资标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1.1 提供投资建议,投资参考、理财规划建议等;1.2 为甲方介绍投资项目信息、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1.3 投资方案的设计; 1.4 推荐并协调产权经纪公
2、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工作;1.5 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1.6 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甲方与有关方面以借款、投资等合法方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融资协议书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 第二条 投资要求 投资标的以国有企业增资扩股项目为主。第三条 委托期限3.1 委托期限共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提供的投资机会的某一交易仍在进行中,则本协议自动顺延直至该交易完成。3.2 委托期限内没有完成投资目标或者仍需要投资顾问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1 保证资金来源合法;4.2 配
3、合乙方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和协助; 4.3 应对乙方推荐项目或合作方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并配合乙方与融资方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4.4 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投资决策,其投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4.5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方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4.6 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投资顾问费用和报酬。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5.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5.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方案、
4、分析意见、咨询、策划、建议等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甲方的利益;5.3积极为甲方物色投资项目和合作方。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委托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的相关情况;5.4 安排甲方与融资方见面、谈判;5.5 乙方应不定期地向甲方沟通、报告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5.6 乙方向甲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5.7 乙方作为甲方与融资方之间的桥梁,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融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交易的最终达成与履行。第六条 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6.1 乙方促成甲方与有融资意向的融资方签署
5、融资合同,甲方在项目退出后 15个 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收益的 1% 作为乙方投资顾问报酬。6.2 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6.3 除本条规定的顾问报酬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6.4 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报酬或费用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 %的违约金。 6.5 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6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及时出具相应的发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
6、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 元。 7.2 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投资失败,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投资顾问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投资顾问报酬。7.3 若因乙方不尽职,造成甲方损失的,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可单独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不可跨越条款8.1乙方不得在甲方未明确表示放弃该项目之前,将向甲方推荐的融资方介绍推荐至其他投资人处。 8.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融资方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报酬,并可要求甲方按照报酬的 %支付违约金。第九条 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
7、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第十条 双方承诺10.1 甲乙双方保证所提供的数据、材料和陈述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及非误导性的,同时没有遗漏或隐瞒任何重要信息,并确认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相符。10.2 甲乙双方在履行工作时将依赖对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材料和陈述)及细节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法性,不须独立核实有关资料。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
8、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1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2.2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1:融资方联系确认函甲方:乙方: 现甲方和乙方介绍的 公司就投融资事宜具有实质性接触的意向,特确认该公司为乙方推荐的融资方(含与融资方有关联的并参与该项目融资行为的公司或个人)。甲方及其相关机构和人员在此项目和未来的项目中,都不能跨过乙方直接与乙方引荐的融资方洽谈交易而不付投资顾问费给乙方,并应及时告知乙方项目进度及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本融资方联系确认函具有法律效力,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及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法人(授权人):(签字) 法人(授权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