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丘煤矿技术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锦丘煤矿技术改造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建设单位: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丘煤矿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48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
《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丘煤矿环境报告书》于2002年12月25日由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审[2002]93号文批准,2003年6月开工建设,2006年8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服务年限58.5年,采掘方式为炮采。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 号)和国家发改委《煤炭产业政策》(国发2007年80号)大力推进中小型煤矿机械化的要求,为提高矿井的安全保障程度,减少人员高产高效,2008年采掘方式变更为高档普采工艺,经过滕州市和枣庄市煤炭工业局批复、验收。按照发改运行[2006]1019号《关于开展全国煤矿生产能力复核工作的通知》,依据矿井采掘生产工艺发生了重大改变条款规定,锦丘煤矿于2009年4月委托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丘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2009年2月23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根据国家《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生产能力核定,以鲁煤规发[2009]16号文同意锦丘煤矿将生产能力由设计45万吨/年调整为72万吨/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3月18日重新下发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3月18日。
项目实施后,满足30万吨以上矿井淘汰炮采工艺的要求,采煤工艺由高档炮采变为高档普采,增加了生产能力,提高了劳动效率,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同时,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而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使得矿井污水、生活污水的处理效果更有,排放水质各项指标都在国家三类水质要求的范围内,保证了矿井生产的环保要求。
联想集团于2011年4月对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收购,收购后在对锦丘煤矿环保手续自行核查时发现,由于采掘方式变更引起的生产能力增加部分未进行相关环保手续的办理,为使企业更规范,符合现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联想集团决定对锦丘煤矿现有72万吨/年采掘能力煤矿进行补办环保手续。
1.2 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丘煤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项目,技改项目由于采煤方式的变更,使得矿井产能增加,该工程以鲁煤规发[2009]16号文得到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许可,并投入生产,项目属于后评价,补做环评手续
地理位置:锦丘煤矿位于滕县煤田(北部)的中部,地处滕州市滨湖镇境内,东距滕州市约17km,具体见图1
井田面积:18.6322平方公里,开采12下、16、17层煤,由-310m至-725m标高,共有12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见表1,矿区范围与原批复矿区范围一致。
表1 井田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点号
80西安坐标系
点号
80西安坐标系
x
y
x
y
1
3884721.17
39491203.24
6
3884540.20
39495285.14
2
3884989.18
39491671.08
7
3883122.18
39496019.17
2-1
3886214.21
39493261.09
8
3881889.16
39495157.16
3
3886639.22
39493786.10
9
3882374.16
39494906.15
4
3886636.17
39495007.79
10
3880689.67
39492825.21
5
3885001.22
39496146.15
11
3883587.99
39491206.09
井田范围为:东起27勘探线与东大煤矿相连,西至37勘探线与滨湖煤矿相邻;南以5~10号拐点连线与留庄、王晁煤矿相邻,北至大刘庄断层与北徐楼煤矿相接
极值地理坐标为:北纬35°03′17″~35°06′30″,东经116°54′15″~116°57′30″
采矿许可证号:C3700002011031120108612(有效期2011.03.18~2016.03.18)
建设规模:72万t/a;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总投资:矿区设计总投资23889.51万元,技改项目增加投资2270万元
1.3 主要建设内容
技改项目是将高档炮采,人工攉煤采煤技术变更为高档普采工艺,由于工艺变更导致产能力由设计45万吨/年调整为72万吨/年,原有生产系统、设施不发生变化,技改项目与原环评批复项目的依托关系见表2。
表2 项目依托情况一览表
项目组成
主要内容
技术指标
依托关系
主体工程
矿井
工程
井筒
矿区设井筒2个,主井井筒直径4.5m,净断面15.90m2,采用JKMD-2.25×4(Ⅲ)型落地摩擦轮提升机,配备1对6吨提升斗负责井下原煤提升任务;副井井筒直径5.0m,净断面19.63m2,采用JKMD-2.25×4(Ⅲ)型落地摩擦轮提升机,配备1对1吨矿车双层单车罐笼,担任人员、设备的提升;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抽出式通风,副井进风,主井回风。主井装备两台BDK-8-NO.24型对旋式轴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不再新建主副井及提升能力,全部依托原批复项目
硐室
硐室包括主井装载系统、主井井底清理撒煤系统、副井井底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爆破材料库、其它硐室等
取消井下爆破材料库,其余全部依托原批复项目
主体工程
矿井工程
井巷工程
每年掘进进尺约9000m,包括开拓进尺、准备进尺和回采进尺三部分。
随开采建设井巷
生产系统
主井生产系统、副井生产系统、排矸系统,
依托原批复项目
辅助工程
辅助设施
机电设备修理间、行政、采区办公楼、浴室矿灯房联合建筑、煤样室、化验室等
依托原批复项目
矸石周转场
规模
占地1.9hm2
依托原批复项目
储运工程
储存工程
储煤场、矸石仓、成品仓以及装卸系统等
依托原批复项目
运输工程
采用汽车运输, 320m进厂道路
依托原批复项目
公用工程
给水
取水采用地下水
依托原批复项目
供热
自备锅炉房供热,现有2台4t/h锅炉和1台6t/h锅炉,2用1备的运行模式,锅炉烟气经旋激湿式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的烟气经40m高烟囱排空
依托原批复项目
供电
矿区东南约80km有十里泉电厂,北约80km由邹县电厂,锦丘煤矿双回路电源分别取自大坞110/35kV变电所及滨湖220/35kV变电所
依托原批复项目
环保工程
废气
技改矿井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扬尘,主要采取洒水和封闭抑尘的方式;锅炉烟气不能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中2015年新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其进行改造,在现有除尘器前增设布袋除尘器,采用双碱法脱硫系统
新增
废水
技改后矿井水处理站采用“反应、絮凝、沉淀+过滤”工艺进行处理。矿井处理站设施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过滤”工艺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改造后采用“SBR改进型工艺+过滤+超滤”处理工艺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设施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过滤+超滤”工艺处理
已技改
噪声
设置消声器、隔声间以及采取基础减震的方式
依托原批复项目
1.4 储量情况
1.4.1 现状开采情况
根据锦丘煤矿储量核实报告和2012年储量年报,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锦丘煤矿累计查明资源储量6087.9万吨(气煤5575.1万吨,气肥煤291.7万吨,煤焦221.1万吨),累计动用资源储量461.4万吨,累计采出量为412.3万吨,累计损失量49.1 万吨,具体情况见表3。
表3 现状开采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t
年度
动用
采出
损失
回采率(%)
12下
16
小计
12下
16
小计
12下
16
小计
2005
10.7
10.7
9.1
9.1
1.6
1.6
85.0
2006
48.4
48.4
42.6
42.6
5.8
5.8
88.0
2007
55.2
55.2
52.4
52.4
2.8
2.8
94.9
2008
49.1
49.1
42.3
42.3
6.8
6.8
86.2
2009
66.1
7.4
73.5
58.0
6.7
64.7
8.1
0.7
8.8
87.7
2010
49.4
32.5
81.9
43.7
28.3
72.0
5.7
4.2
9.9
87.9
2011
46.5
31.7
78.2
42.1
29.3
71.4
4.4
2.4
6.8
91.3
2012
38.3
26.1
64.4
34.1
23.7
57.8
4.3
2.3
6.6
89.8
合计
363.7
97.7
461.4
324.3
88.0
412.3
39.5
9.6
49.1
89.4
1.4.2 资源储量
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锦丘煤矿保有资源储量5626.5万吨(气煤5113.7万吨,气肥煤291.7万吨,煤焦221.1万吨),其中:
(111)1298.2万吨(气煤1210.8万吨,气肥煤87.4万吨);
(122)1302.0万吨(气煤1112.2万吨,气肥煤46.8万吨,煤焦143.0万吨);
(111b)1682.9万吨(气煤1561.3万吨,气肥煤121.6万吨);
(122b)1721.7万吨(气煤1495.4万吨,气肥煤58.0万吨,煤焦168.3万吨);
(331)672.5万吨(气煤604.5万吨,气肥煤68.0万吨);
(332)136.8万吨(气煤123.5万吨,气肥煤13.3万吨);
(333)1412..6万吨(气煤1329.0万吨,气肥煤30.8万吨,煤焦52.8万吨)。
1.4.3 采区划分及开采计划
本井田主要含煤地层为石炭二迭系地层。井田范围内剩余可采煤层为12下、16煤层剩余可采区域和17煤层的全部可采区域。井筒及工业广场位置布置在矿井东南部,矿井井底水平设置在-465 m。对12下煤层划分为4个采区,工业广场以东至25-10断层以南为一采区,工广以西25-10以南为二采区,25-10断层以北布置三、四采区。目前正在开采一、二采区。采区及煤层接续见图2。
1.4.4 服务年限
矿井生产能力72万t/a,矿井剩余服务年限25.8a。
1.5 储量情况
1.5.1 采煤方法及主要设备
矿井原设计采煤工艺为高档炮采,人工攉煤,选用带铲煤板挡煤板的可弯曲刮板输送机运煤,工艺落后,工人劳动强度大,工效和安全系数低。为提高矿井的安全保障程度,减少人员高产高效,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根据国务院2005年发布的《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 号)和国家发改委《煤炭产业政策》(国发2007年80号)大力推进中小型煤矿机械化的要求,经采煤工艺论证,2008年变更为高档普采工艺。
矿井现主要开采12下煤层和16煤。在采区范围内,12下煤层倾角0~5゜,煤层赋存稳定,现生产采区煤层平均厚度约1.36m,直接顶板以泥岩、砂质泥岩为主,顶板岩石胶结密实,整体性较强,局部为粉砂岩,属中等冒落顶板,无伪顶。根据煤层条件及石门布置方式,结合邻近矿井生产经验,可沿石门直接布置回采工作面,采用倾斜长壁后退式采煤法,沿空送巷无煤柱开采,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16煤煤层倾角0~5゜,煤层赋存稳定,现生产采区煤层平均厚度约1.11m,直接顶板为十下灰岩,顶板岩石胶结密实,整体性较强。结合邻近矿井生产经验,采用倾斜长壁后退式采煤法,沿空送巷无煤柱开采,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
矿井现布置2个高档普采对拉工作面。主要装备有:12下煤层高档普采对拉工作面安装MG132/300-W型采煤机两部和 SGZ630-220型刮板输送机两部;在胶带运输巷内安装SGB620/80T刮板输送机一部、DTL80/40/2×75型胶带输送机一部,上、下轨道运输巷采用YB-B型(25KW)无级绳绞车及JD-1.6型调度绞车提升物料;乳化泵选用BRW125/31.5型一套(两泵一箱)。
16煤层高档普采对拉工作面安装MG150/345-W型和MG150/345-WDK型采煤机各一部、SGZ630-220型刮板输送机两部。在胶带运输巷内安装SGB620/80T刮板输送机一部、DTL80/40/2×40型胶带输送机一部,上、下轨道运输巷采用YB-B型(25KW)无级绳绞车及JD-1.6型调度绞车提升物料;乳化泵选用MRB160/31.5C乳化泵一套(两泵一箱)。
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和金属铰接顶梁控制顶板,工作面顶板管理采用全部陷落法,工作面顺槽沿空送巷,实行无煤柱开采。
1.5.2 采区及回采工作面布置
1.5.2.1 生产采区概况
一采区南北宽900~2270m,东西长1260~1680m,全区可采,采区面积3.27km2,煤层倾角0~2.5゜。采区内设计储量560.0万t,可采储量约476.0万t。
二采区以采区运输大巷为中轴,划分为南北两翼,南翼最大走向长度2450m,最小走向长度2075m,最大倾斜长度1225m,最小倾斜长度810m;北翼最大走向长度2250m,最小走向长度2075m,最大倾斜长度1235m,最小倾斜长度1065m.,采区面积4130000m2,煤层倾角0~6゜。采区内地质储量680.96万t,可采储量约501.67万t。暂不能利用储量90.76万t。
三采区南北宽1465m~2290m,东西长660~2640m,煤层倾角0~7゜。采区内12下、16煤地质储量1366.6万t,基础储量788.9万t,暂不能利用储量589.3万t,可采储量为506.5万t。
1.5.2.2 采区布置方式选择
一采区沿-465m水平石门两翼布置工作面,由于采区东部煤层赋存最低标高为-492m左右,煤层倾角缓,在利用平石门回采两翼各4个对拉面后,布置穿层轨道下山至-492m标高,再布置-492m水平轨道平巷至井田边界附近,利用下山及平巷开采两翼各两个对拉面。
二采区从副井井底车场布置-465m水平西翼轨道大巷。沿12下煤布置西翼西翼胶带运输大巷,与主井煤仓贯通,形成主运输系统。在采区中部沿西翼轨道及胶带大巷两翼分别布置辅助轨道上下山和辅助胶带上下山,沿上下山两侧布置走向长壁工作面。
三采区于生庄断层处向东布置采区巷道:163采区轨道运输下山、163采区胶带运输下山,均沿16煤布置。井底车场、北翼轨道运输大巷、163采区轨道运输下山形成采区辅助运输系统;主井煤仓、北翼胶带运输大巷、采区煤仓、163采区胶带运输下山形成主运输系统。
1.5.2.3 采区巷道布置
一采区采用走向长壁布置方式,即垂直-465m水平东翼轨道运输大巷及胶带运输大巷布置两条准备巷道,然后在准备巷道两侧布置走向长壁工作面。
二采区采用倾斜长壁布置方式,即沿-465m水平西翼轨道大巷及胶带运输大巷两侧布置布置倾斜长壁工作面,两翼工作面与-465m水平西翼轨道大巷间采用五条提料巷联系。
三采区根据煤层赋存条件,结合采区与石门相对位置关系,采用倾斜长壁布置方式,即沿16煤集中运输巷布置倾斜长壁工作面。
1.5.2.4 回采工作面布置
12下煤层与16煤层配采,其中12下煤层布置一个对拉高档普采工作面,回采产量为38万t/a,16煤层布置一个对拉高档普采工作面,回采产量为32万t/a,掘进煤4万t/a,矿井总产量为74万t。
1.5.3 现主要生产系统
1.5.3.1 一采区(16煤层)
1、煤流系统:工作面→运输顺槽→161采区胶带集中运输巷→-465m水平东翼胶带输送机运输石门→井底煤仓
2、材料运输:地面→副井→井底车场→-465m水平东翼轨道运输石门→提料斜巷→161采区轨道集中运输巷→轨道顺槽→工作面。
3、通风系统:副井→井底车场→-465m水平东翼轨道运输石门→提料斜巷→161采区轨道集中运输巷→轨道顺槽→工作面→运输顺槽→161采区胶带集中运输巷→-465m水平东翼胶带输送机运输石门→总回风巷→主井。
1.5.3.2 二采区(12下煤层)
1、煤流系统:工作面→运输顺槽→-465m水平西翼胶带大巷→井底煤仓
2、材料运输:地面→副井→西翼轨道大巷→西翼提料巷→轨道顺槽→工作面。
3、通风系统:副井→井底车场→-465m水平西翼轨道大巷→提料斜巷→轨道顺槽→工作面→运输顺槽→-465m水平西翼胶带输送机运输石门→总回风巷→主井。
1.5.4 巷道掘进
为保证回采工作面正常接替,根据采准需要共配备7个掘进工作面,其中岩巷3个,半煤岩巷4个,采掘比为1:1.75(回采按4个单面计算)。
掘进工作面均采用普通钻爆法,岩巷配备气腿凿岩机、耙斗装岩机和锚喷设备;半煤岩巷配备煤电钻、岩石电钻、耙斗装岩机和锚喷设备等。
所有岩巷及半煤岩巷均采用锚喷支护。
1.5.5 井下运输
1.5.5.1 大巷运输方式
1、煤炭运输方式:主运输方式选用胶带输送机运输。
2、辅助运输方式:辅助运输主要包括矸石、材料、设备及人员的运输。根据矿井生产能力、运输条件及辅助运输量,确定大巷辅助运输采用蓄电池电机车牵引1t固定式矿车运输方式。
1.5.5.2 大巷运输设备选型
主运输选用DTL100型胶带输送机,带宽B=1000mm,带速V=2.5m/s,运量 Q=500t/h,电机功率为2x160Kw,V=660V。
辅助运输根据运量、运距计算,选用3台CTY5/6-88型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其中两台工作,1台备用,每辆机车牵引1t矿车12辆。
1.6 项目建设合理性综合论证
1.6.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技改项目将采掘方式由炮采调整为先进的普采技术,属于机械化开采工艺,技改后产能由45万t提高至72万t,项目位于滕州市符合其他地区30万吨/年的要求,配套建设洗煤厂,不属于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洗煤废水闭路循环,无国家明令淘汰类的设备,综上所述,技改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的项目。
1.6.2 与煤炭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煤炭产业政策》([2007]第80号),煤炭产业准入条件为:“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9万吨/年。其他地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
技改项目运行后总产能为72万t/a,满足煤炭产业政策其他地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的准入条件。
1.6.3 与有关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符合性分析
①鲁环发[2007]131号
技改项目不增加矿井涌水,最大涌水量约为125m3/h,经处理后部分用于井下防尘,增设选煤厂,加大矿井用水的回用量,锦丘煤矿废水排放量相对于现有工程减少45.1万m3/a,锦丘煤矿洗煤厂采取多项节水措施、实现闭路循环,全部损耗不外排。
技改项目对现有锅炉烟气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在现有除尘器前增设1台布袋除尘器,脱硫采用钠钙双碱法脱硫装置,技改后锅炉烟气可以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二氧化硫200mg/m3,二氧化氮300mg/m3,烟尘30mg/m3),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18.7t/a、25.2t/a和2.80t/a。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储煤场和临时矸石堆场产生的无组织扬尘,根据现状监测,锦丘煤矿无组织排放颗粒物、SO2均能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还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无组织限制1.0mg/m3要求。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煤矸石、锅炉灰渣、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等,全部进行有效处理或综合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主副井提升系统的提升绞车、坑木加工房的带锯机、通风机房的通风机、压风机房的空气压缩机、动筛车间内的分级筛等,与现有工程基本一致,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通过区域总量调剂,技改工程的外排污染物总量能控制在滕州市政府分配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不会影响区域“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
建设单位原有项目环评和“三同时”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治污减排完成情况,见表4。
表4 原有项目环评和“三同时”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治污减排完成情况
(一)上年和当年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污染物名称
上年减排任务指标
上年实际减排量
当年减排任务指标
当年实际减排量
COD (吨/年)
十二五期间滕州市环保局未对锦丘煤矿下达减排任务
NH3-N (吨/年)
SO2 (吨/年)
(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污染物名称
排放标准
实际排放浓度
排放去向
河流规划目标
水质现状
COD (mg/L)
50
20
南四湖
Ⅲ类
Ⅲ类
NH3-N (mg/L)
5
1
SO2 (mg/m3)
300
200
40m高烟囱排空
--
--
烟尘(mg/m3)
50
30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部门及批复时间
项目进展情况
竣工环保验收时间
1
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丘煤矿
鲁环审[2002]93号2002.12.25
运行
2007.8.9
2
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丘煤矿限期整改项目
--
运行
2012.9.6
3
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丘煤矿年洗选原煤90万吨项目
正在编制环评报告,滕州市环保局审批
运行
--
技改项目属于南水北调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有废水排放的项目,属于禁批项目之列,但考虑到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锦丘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02年通过了原山东省环保局的审批,技改后项目废水排放量相对于原批复项目有所减少,且外排废水水质可以满足地表水Ⅲ类水质要求,本次评价认为,技改项目建成后相对于原批复项目来说废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均有所减少,对南水北调流域来说,项目的建设起到环境改善的效果,综上所述,待配套建设选煤厂得到环评批复后,技改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中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利大于弊,项目建设可行。
②鲁环函[2012]263号
根据鲁环函【2012】263号要求,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km之内有污水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技改项目距离南四湖约4km,技改后项目产能由原来45万t提升至72万t,产生的矿井水部分用于井下防尘,其余全部进入洗煤厂综合利用田,相对于原批复项目,技改后未增加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均有所较少),锦丘煤矿洗煤厂采取多项节水措施、实现闭路循环,全部损耗不外排,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技改项目不违背鲁环函【2012】263号要求,项目的建设利大于弊,项目建设可行。
1.6.4 规划符合性
锦丘煤矿处于城市规划区的西南部,锦丘煤矿矿区范围不在城市规划范围内(在市域范围内,但不在中心范围和规划范围内),与城市建设不冲突。
锦丘煤矿与南水北调沿线位置关系示意图见图3,锦丘煤矿矿区范围位于重点保护区域,技改后项目产生的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不会增加废水排放量,废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高于规划中南四湖沿岸分散工业废水必须经处理后达到一级排放标准,不会对南水北调工程产生影响,符合《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要求。
锦丘煤矿与荆泉水源地、羊庄水源地相对距离均在30km以上,地下水水力联系不密切。锦丘煤矿矿区对荆泉水源地、羊庄水源地不会产生影响。
二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大气环境
据本次环境现状监测数据评价结果,区内SO2、NO2小时平均浓度、日均浓度均达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TSP、PM10、PM2.5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原因与北方天气干燥、容易起风扬尘有关。
地表水环境
根据本次监测,排污沟上游断面COD、BOD5、硫酸盐和总磷出现超标现象,入南四湖断面仅硫酸盐出现超标现象。COD、总磷和硫酸盐的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75倍、2.80倍和1.52倍,其他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硫酸盐超标主要与当地水文地质有关。
地下水
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评价区内地下水质量一般,所取地下水水样各指标中挥发酚普遍超标,严村水样的总硬度也略微超标,其余指标均达到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以上水质标准。
噪声
根据本次评价现状监测,除东厂界受到济微路交通噪声影响外,其他各厂界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及范围
本次评价根据项目建成后的排污特征、区域环境概况以及前面确定的评价等级,具体见表5。
表5 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一览表
项目
特征
评价等级
环境
空气
本项目所在地地形
平原地区
三级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
二类
选取1~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其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max和D10%
Pmax=9.06%;D10%未出现
地表水
水域功能要求
Ⅲ类标准
分析
河流大小
--
技改项目废水增加量
0m3/d
废水水质复杂程度
中等
区域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
一般
地下水
项目类别
Ⅲ类项目
二级
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
中
场地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易
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较敏感
污水排放强度
小
水质的复杂强度
中等
地下水供水、排水规模
小
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
小
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弱
噪声
噪声类别
2类
二级
建设规模
小型
噪声级变化情况
昼间噪声级增加小于3dB
受影响人口
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噪声源
工业噪声
区域声环境敏感程度
一般
风险评价
危险源情况
非重大危险源
二级
区域环境敏感程度
非环境敏感地区
生态
面积
1863.22hm2
三级
生态区类型
一般生态区
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具体见表6。
表6 评价范围
序号
项目
评价范围
1
环境空气
以工业广场为中心、半径2.5km范围
2
地表水
排水沟上游100m至南四湖,约7km
3
地下水
东经116°55′31″~116°58′47″,北纬35°04′22″~35°07′36″,面积29.39km2
4
噪声
工业场地厂界外1m及矿区内的声环境敏感目标
5
生态环境
以地表塌陷影响范围为主,并适当外延,评价范围1863.22hm2
2.3 敏感保护目标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调查了以本厂址为中心,半径为3k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具体敏感保护目标情况见图4和表7。
表7 敏感保护目标分布情况一览表
项目
重点保护目标及位置
序号
名称
相对工广方位
相对工广距离(m)
人口数
户数
环境空气
风险
地质灾害
1
吕堂
WSW
1920
1142
321
2
中辛安
W
1870
1074
303
3
后辛安
W
2000
1404
389
4
西马村
W
740
1787
535
5
东马村
NW
200
1616
482
6
严村
NW
1250
1172
351
7
刁村
NW
1085
716
195
8
李村
N
720
1163
352
9
望庄
N
620
3431
970
10
生庄
WNW
1250
377
106
11
赫村
NW
1485
973
300
12
东盖村
NW
2700
1974
569
13
谢庄
N
1630
688
212
14
邵村
ENE
1530
911
254
15
丘村
EN
1025
2012
539
16
宋村
EN
1300
1384
406
17
望重中学
N
620
--
--
18
阳汝中村
NE
1865
1044
361
19
田桥村
NE
2350
1444
457
20
南徐楼
S
860
1063
352
21
四合村
SW
2000
437
146
22
陈宏楼村
SE
1395
816
225
水源地
1
荆泉水源地
E
30000
无
2
羊庄水源地
ES
32500
无
地表水
排水沟、南四湖
煤矸石
山周围
序号
名称
相对方位
相对距离(m)
人口数
1
东马村
N
300m
1616
三 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三废”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技改项目不增加热负荷,现有锅炉房可以满足技改后的供热需求,锅炉运行方式不变,因此不会增加锅炉烟气及各污染物的排放量;为了满足新颁布的《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中2015年新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200mg/m3,二氧化氮300mg/m3,烟尘30mg/m3),企业决定在现有脱硫除尘器前增设布袋除尘器1台,脱硫增设采用钠钙双碱法脱硫装置,提高脱硫效率,双碱法是以氢氧化钠溶液为第一碱吸收烟气中的二氧化硫,然后再用生石灰加水熟化成氢氧化钙溶液作为第二碱,再生吸收液中NaOH,付产品为石膏。再生后的吸收液送回脱硫塔循环使用,技改后锅炉烟气排放情况见表8。
表8 技改后锅炉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监测日期
4t/h锅炉烟气出口
6t/h锅炉烟气出口
最大混合烟气排放
烟气流量(m3/h)
10117
10531
20648
烟尘
排放浓度(mg/m3)
30
30
30
排放速率(kg/h)
0.30
0.32
0.62
SO2
排放浓度(mg/m3)
200
200
200
排放速率(kg/h)
2.02
2.11
4.13
NO2
排放浓度(mg/m3)
278
257
267
排放速率(kg/h)
1.10
1.12
2.22
烟温(ºC)
50
50
50
按照现有锅炉运行统计计算,技改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烟尘的排放量分别为18.7t/a、25.2t/a和2.80t/a。
(2)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根据《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枣政发[2011] 51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排放污染物单位实施限期治理的决定》、枣环字[2012] 7号《关于加强对水质特征污染物监管的通知》及滕环字[2011]67号《关于对重点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的意见》文件精神,矿井于2011年10月开始进行污水深度处理技术改造。经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外排废水,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要求,该工程于2012年9月6日通过了枣庄市环保局德验收。
技改后矿井水处理站采用“反应、絮凝、沉淀+过滤”工艺进行处理。矿井处理站设施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过滤”工艺处理,矿井水经原有处理设施后,出水再自流进入重力无阀过滤器,经过滤后出水消毒部分回用于矿井生产用水,剩余部分外排。
生活污水处理站改造后采用“SBR改进型工艺+过滤+超滤”处理工艺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设施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过滤+超滤”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站原有设施处理后排出进入原水池,原水由泵提升进入自清洗过滤器,出水进入超滤装置净化后消毒外排。
矿井涌水经矿井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井下抑尘、消防洒水等,剩余涌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站排水一同排入厂区北部排水沟,最终汇入南四湖,本次评价收集了锦丘煤矿污水总排口2013年3月~8月的在线监测数据,并委托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于2013年9月26日和27日对总排口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具体情况见表9。
表9(a) 总排口在线监测数据一览表
月份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水量(m3/d)
283.0
344.3
226.2
350.9
547.8
745.3
COD(mg/L)
15.77
16.77
14.19
13.80
12.06
15.50
表9(b) 本次评价监测数据一览表(单位:mg/L)
监测日期
监测时间
pH
SS
CODCr
氨氮
石油类
铁
锰
09.26
上午
7.82
19
19
0.04
0.07
0.004
未检出
下午
8.15
10
17
0.07
0.10
0.004
未检出
09.27
上午
7.80
11
18
0.05
0.14
0.010
未检出
下午
7.76
17
16
0.05
0.12
0.065
未检出
GB3838-2002
6~9
--
20
1.0
0.05
0.3
0.1
DB37/599-2006
6~9
20
50
5.0
3.0
--
1.0
监测日期
监测时间
锌
汞
砷
铅
镉
六价铬
09.26
上午
0.001
未检出
0.0062
0.016
未检出
未检出
下午
0.002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9.27
上午
0.003
未检出
0.0049
0.011
未检出
未检出
下午
0.006
未检出
0.0056
0.010
未检出
未检出
GB3838-2002
1.0
0.0001
0.05
0.05
0.005
0.05
DB37/599-2006
2.0
0.005
0.1
0.1
0.02
0.2
由表9可知,技改项目废水处理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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