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开具注意事项【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捐赠要在税前扣除,取得合法票据是关键。财税2008160号文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目前,捐赠票据的开具和管理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捐赠主体混淆,捐款票据开具不当。有的单位,把员工的捐款以单位名义捐赠,单位则
2、将捐赠票据入账列支并在税前抵扣。这样,单位就可以合理支出这笔资金以便随意支配,可是国家的税款却随之流失。二是票据开具不规范。有的票据没有开具捐赠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用简称,有的票据漏项、错开、填写不全等,都会造成票据不能税前扣除的后果。三是向公众募捐票据存在盲区。某些社团、企业通过现场或网络向社会公众募捐,筹集善款支援灾区,这部分捐赠票据怎么开具、取得,如何监管存在盲区。四是实物捐赠的票据开具不规范,计价方式不统一。国税发200880号文规定,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纳税人不允许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因此,捐赠票据开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一、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该出具票据,在“捐赠者”一栏填写单位或个人的全称,否则不能在税前扣除。对于捐赠后不要捐赠票据的自然人,受赠机构也应及时据实填写捐赠票据,并在“捐赠者”栏标明“不受票”字样,然后将票据的收据联交由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将该部分捐款的记账联、收据联均作为凭证单独入账。二、对于由法人单位发起的内部员工捐赠,员工个人不需要票据的,出具票据时,应在“捐赠者”一栏填写某单位员工、多少人等,并将具体员工名单附在捐赠票据后面,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单位员工的捐款不能在单位账目内列支。员工个人需要票据的,由单位统一按捐赠名单向受赠机构索取。
4、对于部分将单位捐赠和员工捐赠混合后一次性捐赠的,要分清两者的捐款数额,分别出具票据,并分别按规定进行财务和税务处理。三、对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面向本组织以外的社会公众募捐的善款进行的捐赠,应在捐赠票据注明“募集”字样,并告知募集者应该将票据向所募集的公众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募集者不能将票据在该单位账目列支。对于自然人群体自发组织起来进行捐款,比如网络QQ群、论坛网友等,应视向自然人出具捐款票据,并在“捐赠人”栏标明群体的确切名称,且不能作为该组织的税前扣除凭证。四、对于以实物形式进行的捐赠,票据的“货币种类”栏应标明“实物”。捐赠项目栏依次填写实物名称、单价、数量、合计。捐赠实物品种较多
5、的,制作捐赠清单,附于票据记账联后入账。全新实物的折价方式有两种:一是有采购发票的,应以采购发票为准,出具捐赠票据的同时,应将采购发票复印件粘贴于捐赠票据的记账联后一并入账。二是对于没有采购发票的大宗物品,应根据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公允价值评估书来认定捐赠价值,并将该评估证书副本附于捐赠票据记账联后入账。对于自然人的少量非采购实物捐赠,可按市场公允价格计价。五、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