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鸿粤下水道疏通清理 下水道疏通清理合同委托单位:管理单位:为了满足管理和质量的要求,甲方将 下水道疏通清理委托给乙方包干管理,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范围、工作内容合同范围:1、红线范围内的雨水、污水、明沟渠、清理、疏通管理。2、沙井污泥清理时自备防毒配套,管道疏通时必须用清水冲洗管道,不积余泥沙石等杂物。3、消杀喷粉剂时,不能破坏周围环境卫生,井盖打开时应注意安全,做到操作安全第一。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一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未续约,视本合同自动终止。三、委托管理方式 全额承包、按月支付费用。包干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各类劳保
2、福利、保险、材料、工具、水电、车辆及设备的维修保养、各项税费等。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1、全年金额: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2、每月金额: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二)付款方式以管理清理检查月验收单作业甲方为乙方结算付款的凭证。乙方次月的七日前,凭有效的管道清理检查月验收单并开具相应发票到甲方财务部结算上月的管理费用。五、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并协调解决乙方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2、甲方在进行定期日检、月检及不定期的抽检中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工作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乙方。3、负责对小区内排水管网设施的维修和配件的
3、更换。4、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定期的检查及不定期的抽检并记录检查结果,填写管道清理检查月验收单。5、对乙方合同履行期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评定。6、为乙方按时办理相关付款手续。7、为乙方免费提供现场作业时所需用水、用电。(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2、凡属乙方工作范围的内容,自接到甲方的清理疏通管道及井的紧急通知后,应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并开始作业。3、所有工作人员统一着装、配带工卡上岗,文明作业。4、爱护甲方环境和财产,不准在甲方范围内使用消防用水等。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汇报。5、每次清理必须全面彻底,检查井内应能见到流水槽,管道要求无堵塞,水流
4、通畅。6、污水井、化粪池、雨水井每次清理疏通后,应立即将周围清理并冲洗干净。7、清理管道及检查井时必须注意安全,污水井盖打开后必须经过一段时间通风后才能下人作业,并且要有他人监护。清理马路上的检查井时要有专人监护行人及过往车辆,并应摆放警示牌,清理完后要立即盖好井盖。8、乙方对井盖是否稳固具有管理责任,发现井盖松动、损坏、丢失、地下管道经过部位地面下陷等情况必须及时向管理服务中心发出通知,同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9、对甲方检查、验收不合格之处,自接到甲方签发的工作通知单之时二十四小时内必须整改完毕。10、负责管道清理作业范围内的安全,对一切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对第三方的伤害事故负责。六、
5、验收方式甲方应委托其相关人员对本小区合同规定的井内设施、地下暗管类设施、排水明渠类设施的清理完成标准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以便及时跟进。七、违约责任1、乙方自接到甲方签发工作通知单时应及时响应,如对甲方要求整改项目未整改完毕或整改后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费用的2%。2、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达三次以上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费用的1%,出现一次严重违反本合同或一次严重不合格时,扣除乙方当月费用的3%。3、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0.3%的滞纳金。4、在工作中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负(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A、乙方工作不能满足甲方的管理和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要求时。B、乙方被评审为“不合格供方”,限期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时。C、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时。D、在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本合同,同时无须向对方作任何经济赔偿。八、其它 1、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日期:乙方: 代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