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借用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借用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无偿借用给乙方使用,乙方承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情况甲方借用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第二条 借用期限、用途1、该房屋借用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乙方向甲方承诺,借用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3、借用期满,协议自然终止。乙方如要求续借,则必须在借用期满一个月之前与甲方协议,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借用协议。第三条 房屋使用1、 在借用期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借用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 房屋在使用期内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发生火灾、煤气中毒、偷窃、违法、伤亡等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在借用期间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收回房屋,但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合同解除后,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2、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3、房屋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收回借用房屋:(1)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2)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借用用途。(3)利用借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终止。第五条 房屋归还时,应保证设备、设施完好。第六条 乙方在借用期间,如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