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协议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物业维修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 委托内容:生活用水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办公大楼内部生活使用设施;宿舍基本生活设施等;照明系统、空调电路等;其他物业事项上述事项的日常维护,事故应急处理。二、委托要求: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按照甲方对工程要求及时完工。三、委托费用:委托采用包工的方式(材料费用按实际市场采购发票结算)。在委托期间内,经核算为甲方共实施工程项目总金额为9990元(玖仟玖佰玖拾元)。四、付款方法:工程结束后,甲方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在一个月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给乙方(费用包含报销材料费用和税费)。五、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1、制定本项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标准,并要求乙方遵守,全面配合乙方顺利开展维护、保养等工程服务工作。2、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两日内调换甲方认为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工程人员。3、按本合约中规定的付款方式、金额、时间按时支付委托费用。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