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路维修协议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共同信守,严格履行。一、甲方将 线路委托给 对该线路进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二、维护管理项目:1、对线路进行日常巡视、维护、添加放映室部分线路开关等。三、维护管理费(含人工费、材料费等),共计 元。四、乙方责任:1、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按检修规程进行日常巡视、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线路正常运行。2、乙方发现线路有紧急缺陷故障时,应及时抢修处理。五、甲方责任:1、消缺检修需停电时,甲方应当给予配合,并负责对内、外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2、准备后备电源。2、线路进行停电消缺检修时,停电检修方案报甲方,具体停电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3、因第三方责任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维护费,甲方可向第三方责任人进行索赔。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产权所有者甲方承担发生事故引发的法律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书之原则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八、其他: 1、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应将线路有关技术资料交接清楚后,方可签订本协议。 2、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时,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协议有关条款。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签约人: 2016年11月10日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