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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补偿金的财税处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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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员工离职补偿金的财税处理项目会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规则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国税函2009年3号国税发1999178号 、财税2001157号规定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

2、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国税函20093号: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

3、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 )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57号 ) 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

4、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简要分析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依据条款和计划,明确金额; 对于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辞退计划,由于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应合理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确认金额; 对于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企业应当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 对于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企业应当考虑适用关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相关规定,考虑折现问题。离职补偿不是任职或者受雇员工所支付的劳动报酬,而是一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5、不属于工资、薪金; 根据国税函2009年3号对于工资薪金总额的规定,也不得计入工资薪金总额,不得作为三项经费的计算基数; 属企业合理支出。企业支付的离职补偿金,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 税收优惠:员工取得的离职补偿金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简单归纳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不是工资薪金、不得作为三项经费的计算基数。但符合企业所得税第八条规定的,合理支出,可税前扣除。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需关注是否满足免税条件。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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