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如何申请和使用商业汇票【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234101 上传时间:2024-05-23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如何申请和使用商业汇票【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如何申请和使用商业汇票【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如何申请和使用商业汇票【会计实务经验之谈】1.申请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手续:(1)银行的公司业务部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下列银行要求的资料: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

2、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要求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社会专职机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的承兑申请人及担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财务报告;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2)经审批同意承兑后,执行承兑协议。2.提示付款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

3、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3)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3.承兑付款(1)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

4、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2)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3)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4)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5)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