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值卡销售折扣奖励方案为了培植固定的高消费群体,促进企业经营发展,公司决定发动全体员工实行全员售卡活动。为了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本着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特制定如下销售提成方案。一、销售奖励概况:1、计奖情况:针对一次性购买东镇城市广场储值卡500元以上并留下具体联络信息的首次消费客户;持原东镇城市广场储值卡并一次性充值500元以上的会员客户;备注:奖励是指给予门店销售人员的奖金。2、计奖基数:按每个自然月计算累计销售金额,次月统一汇总金额;二、销售奖励:1、销售或充值金额在500元999元的,按成交金额最高提取奖励的总比例为1%;2、销售或充值金额在1,000元4,999元的,按成交金额最高提
2、取奖励的总比例为1.5%;3、销售或充值金额在5,000元9,999元的,按成交金额最高提取奖励的总比例为2%;4、销售或充值金额在10,000元49,999元的,按成交金额最高提取奖励的总比例为2.5%;5、销售或充值金额在50,000元的以上的,按成交金额最高提取奖励的总比例为3%;特别备注:如果客户的付款方式为刷卡方式,则折扣和奖励的总比例则相应扣减0.5%。三、计算方式:奖励总额=(本月累计购买或充值金额)X奖励比例备注:奖励比例销售额的对应最高提奖比例四、兑现形式及时间:1、折扣兑现形式:建议以冲抵的方式进行兑现,如:A员工在2017年7月份累计销售储值卡6000元储值卡或充值600
3、0元,此时奖励金额为6000元X2%=120元。2、折扣兑现时间:次月的第一个工作日统计上月销售总额。3、奖励兑现形式:计算奖励金额,经财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确认签字后核发。4、奖励兑现时间:次月25日(经财务、售卡人、系统核对签字后一周内兑现)。五、注意事项:1、新办理的储值卡或充值额必须在购买或充值的次日方可使用;2、储值卡的销售发票在客户购买或充值时就已开据,因此凭该卡购买商品时不再开据任何形式的销售发票;3、使用储值卡购买商品时,不再享受商场的团购特价;4、收银员、营业员在工作时间所售(充值卡)计算为店内售卡,不作为累计金额计算,任何人不得将店内售卡转成店外售卡,弄虚作假均视为违纪。对违纪者不仅不进行售卡提成,并视其情节给予罚款或行政处理;5、储值卡只能在商场指定的商家使用。六、奖励金额发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