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合理工资薪金确认问题【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将合理工资薪金的确认公告如下:一、“合理工资薪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确认处理。二、废止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7号)第五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处理办法。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关于贵州省国家税务
2、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确认问题的公告的解读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了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确认问题的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4号,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理解和执行,现对公告解读如下: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一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二是为实现我省“两加一推”、同步小康,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用政策促进我
3、省经济结构调整,释放政策改革红利,让市场决定和调节工资的发放、增长。三是由于贵州省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不及时,企业无法确定年度工资税前扣除限额,影响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不便民。因此,决定废止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7号第五条第三款。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7号第五条第三款废止后,我们明确了“合理工资薪金”的确认原则,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处理,即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
4、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三、公告执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因为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考虑到保持原有政策的稳定性和实体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故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