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规 章 制 度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二 0 0 九 年 修 订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3第三章 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6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4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和文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和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
2、第三条 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受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见框架图)。第四条 企业和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向工程项目派驻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派驻人员比例为: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地1名;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2-3名;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专业派驻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管理安全工作。第五条 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发展。第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和全体职工,有权监督各级
3、各部门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生产副经理企业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供应物资管理科财务科质量安全技术科办公室分公司项目工程部各职能科室各施工班组第 二 章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一、公司经理第一条 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第三条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分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第四条 主持召开重要的安
4、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五条 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第六条 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第七条 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第八条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
5、施,并督促实施。二、公司副经理第一条 在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上,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主要的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向领导责任。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第三条 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四条 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机构和安检队伍的素质,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使其发挥
6、应有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第五条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第六条 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第七条 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第八条 审批一级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参加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定,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第九条 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7、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三、公司总工程师第一条 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在技术工作上负全面领导责任。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第三条 负责审批一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适应性和可行性,督促贯彻执行。第四条 在检查施工和生产的技术工作的同时,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主管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责任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第五条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劳动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消除粉尘、噪声
8、、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的实施,并督促检查取得实效。第六条 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供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四、项目经理第一条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所管理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第二条 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第三条 组织每周的安全专业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按“三定”的原则积极组织整改。第四条 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第五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对本项目的职工,特别是工长、组长
9、,进行安全生产经常对本项目的职工,特别是工长、组长,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注意职工思想动态,制止违章作业。第六条 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第七条 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等问题。第八条 做好对女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五、项目技术负责人第一条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第二条 根据生产规模,组织或参加一般工程施
10、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向单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工长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主持编制项目部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第三条 负责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第四条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技术措施。第五条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改进机具、设备、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第六条 参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安装的电器、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第七条 参加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班组或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生产班组及时解决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六、安全科长 第一条 根据公司规定的安
11、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分工明确,使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第三条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起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第四条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第五条 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本部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第六条 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第七条 主持部门内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每月的安
12、全生产例会,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八条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第九条 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第十条 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一条 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七、工长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第二条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第三条 经常
1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持文明施工。第四条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第五条 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八、班组长第一条 认真执行、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第二条 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不违章操作,不违间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第三条 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教育,教育工作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来,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第
14、四条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第五条 在生产过程上,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时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第六条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记录,组织本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第七条 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九、安全科安全员第一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第二条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助基层专业人员
15、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第三条 参与对一级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施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第四条 参加安全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第五条 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六条 协助科长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第七条 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十、项目部安全员第一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
16、好本职工作。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订工作。第三条 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做到预防为主,监督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组织人员撤离。第四条 督促、指导、检查各生产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配合有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厂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教育,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第五条 参加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等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第六条 参加本项目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第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一、班组兼职安全员第
17、一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第二条 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新工人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第三条 协助班组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第四条 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第五条 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的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十二、生产工人第一条 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第二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8、。第三条 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第四条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第五条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第六条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第 三 章各 管 理 部 门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一、安全技术科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第二条 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
19、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第三条 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第四条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 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第六条 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
20、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第七条 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第八条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第九条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第十条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监督。第十一条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第十二条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第十三条 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第十四条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生产管理科第一条 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
21、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第二条 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第三条 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第四条 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征求安全技术科意见。第五条 凡新产品、新项目等,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第六条 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第七条 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
22、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第八条 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第九条 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第十条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十一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三、设备管理科第一条 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第二条 搞好锅炉登、建档和软化水的工作。随时提供锅炉和受压容器的技术资料,并组织司炉工培训工作。第三条 组
23、织设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安全通道和临时围栏。第四条 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对考试合格者签发合格证,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四、财务科第一条 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第二条 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科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第三条 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第四条 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五、保卫科第一条 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炎进行安全审核。第二条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的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的考
24、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第三条 负责促督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第四条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第五条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交通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六、后勤科第一条 负责检查、落实供应施工现场饮用开水工作,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第二条 负责管理搞好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干净、清洁,不供应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第三条 做好冬季取暖设施的管理工作,保证取暖设施使用安全,防止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第四条 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七、医务室第一条 负责对新职工、从事有毒害及粉尘作业职工、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体格健康检查,对不适于本工
25、种作业人员提出建议。第二条 负责现场的劳动卫生工作的监察,提出预防职业病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第三条 对公司发生的工伤事故负责急救和治疗,并确定伤情和休息时间。第四条 编制防冻、防暑、防毒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资料。第五条 参加对疑难工伤事故的分析、处理,负责伤愈复工的检查、鉴定工作。第 四 章安 全 生 产管 理 规 章 制 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 企业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第二条 企业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主要负责。第三条 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第四条 经理对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
26、责任。第五条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第六条 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第七条 企业各职能机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向负责任。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第一条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第二条 新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教育后要填写三级教育记录卡,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三级教育的内容为: 1、公司级教育: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
27、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的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2、项目部级教育: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合用基本知识等。3、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中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凶手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第三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
28、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 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第四条 工人调节器换言之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第五条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税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第六条 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第七条 各分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
29、织一次数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第八条 项目经理、工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每周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第九条 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第十条 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第十一条 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节胶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后,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如开专门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步署下月安
30、全生产工作。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必通报。第三条 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能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第四条 各分公司每月由主管经理带队,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或限期整改。第五条 各分公司的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安排制定巡回检查计划,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分公司主管领导。第六条 各项目经理,除了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
31、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第七条 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进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第八条 各分公司在雨期、冬期施工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分公司主管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第九条 各分公司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必须对本单位工程分包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进行检查。第十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
32、记、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购员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四、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第四条 安全生产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
33、要求。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殊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招待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员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
34、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整改后重新验收。五、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防护用品保管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做好工作。第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
35、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许可证及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用于施工(生产)中。同时,必须对施工(生产)进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第三条 做好防护用品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第四条 防护用品库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设有标志牌,做到“四定位”,即“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定位号”,码放整齐,标志明显。第五条 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整
36、洁卫生化。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考核内容: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第三条 管理目标: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37、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第四条 安全责任: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向总则。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考核办法: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
38、,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一级(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方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第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
39、中有功的。第七条 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第八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第九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一)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措施及存在事故隐患。1、生产、施工设备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
40、,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然编制施工设施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3、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4、存有重大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
41、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二)现场管理及检查: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一次发现工地10人以上(包括10人)违纪人员,处罚工地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款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3、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
42、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的罚款。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
43、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三)工伤事故: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并免发当月奖金。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10-30%,并免发1-3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3、单位发生死
44、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6个有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4、单位发生多人伤亡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四)设备事故和隐患: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的罚款(不少于100元)。3、发生与外单位列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
45、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五)火灾事故及隐患:1、火灾隐患:(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的,给予适当罚款。2、火警: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