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日胜鞋材有限公司年新增4万吨聚氨酯树脂扩建项目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2226066 上传时间:2024-05-23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209.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日胜鞋材有限公司年新增4万吨聚氨酯树脂扩建项目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日胜鞋材有限公司年新增4万吨聚氨酯树脂扩建项目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温州日胜鞋材有限公司 年新增4万吨聚氨酯树脂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简 写 本 ) 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zhe jiang metallur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sign & research Co.,LTD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1号 二O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 1项目概况 3 1.1项目由来 3 1.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 2主要保护目标 4 3原有生产污染源调查 4 3.1企业概况 4 3.2原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汇总 5 4、工程分析 6 4.1主要污染源 6 4.2现有生产主要环保问题 6 5环境影响预测 7 5.1环境空气预测评价 7 5.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9 5.3声环境影响分析 10 5.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10 5.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0 6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1 6.1废气 11 6.2废水 13 6.3固废 14 6.4噪声 14 7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15 7.1总量控制 15 7.2公众参与 15 8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及评价结论 15 9联系方式 22 1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温州日胜鞋材有限公司创建于2002年,占地面积50亩,主要生产革用聚氨酯树脂系列(革用聚氨酯树脂、聚氨酯处理剂、聚氨酯架桥剂等)和鞋用聚氨酯树脂系列产品。企业位于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茶花路51号,生产能力为年产5000吨PU树脂、15000吨鞋底原液。于2001年由浙江大学编写《温州日胜鞋材有限公司新建一期年产15000吨鞋底原液、5000吨PU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1年12月通过环保审批(温开环建表[2001]73号)。应国家对危化品甲、乙类产品分车间生产的要求,企业于2005年进行二期投资扩建工程,新建甲类车间一幢,产能不变,扩建工程至2007年底竣工,2007年2月由开发区环保局组织对原环评项目(包括一期、二期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详见附件16温开环验[2007]10号),生产能力为年产聚氨酯树脂2万吨。2008年应市场需求企业扩大生产,已具有6万吨聚氨酯树脂的生产能力,至2013年尚未办理扩建部分的环评手续。企业于2013年换证得到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浙CM2013A0184)。至2013年,企业已具有6万吨聚氨酯树脂的生产能力,使用原有厂房,不涉及新征土地和土建工程。现根据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印染造纸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温开发[2013]6号)的文件要求,对不符合环评要求的内容进行整改,对新增4万吨聚氨酯树脂的生产上报审批。企业现向温州市环保局申请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1.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日胜鞋材有限公司年新增4万吨聚氨酯树脂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企业原生产能力为年产5000吨PU树脂、15000吨鞋底原液,现已扩大生产规模,年新增4万吨聚氨酯树脂的生产,扩建后现生产能力为年产聚氨酯树脂6万吨,使用原有厂房,不涉及土建工程; 建设地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茶花路51号; 占地面积:企业厂区总占地面积32692.247m2,建设用地面积28974.559m2,总建筑面积13918.89m2,其中1号生产车间3002.02 m2,5号生产车间2062.20 m2,办公楼3213.20 m2,1号仓库2618.79 m2;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1611万,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3.72%。 2主要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主要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级别:根据2006年发布的《温州市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项目附近内河水域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域。 (3)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 环境噪声保护目标为厂界外200米范围内区域,工业厂区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表2-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距离m 保护目标 空气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 二级标准 开发区管委会 西南侧 360 滨海商住区 西南侧 1100 七甲村 西北侧 1300 沧宁村 西侧 1700 地表水 中横河 北侧 2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声环境 建设项目厂界外200m / / 工业区内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3类标准 3原有生产污染源调查 3.1企业概况 1、企业基本概况 温州日胜鞋材有限公司创建于2002年,占地面积50亩,主要生产革用聚氨酯树脂系列(革用聚氨酯树脂、聚氨酯处理剂、聚氨酯架桥剂等)和鞋用聚氨酯树脂系列产品。企业位于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茶花路51号,生产能力为年产5000吨PU树脂、15000吨鞋底原液。 企业厂区征地面积32692.247m2,建设用地面积28974.559m2,总建筑面积13918.89m2,其中1号生产车间3002.02 m2,5号生产车间2062.20 m2,办公楼3213.20 m2,1号仓库2618.79 m2。 2、原有生产内容与规模 企业原有主要产品为年产5000吨PU树脂和15000吨鞋底原液。 3.2原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汇总 企业原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见表3-1。 表3-1 原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种类 污染物名称 原有排放量 审批量 水 污染物 废水量 7950t/a 8160 t/a CODCr 0.395t/a 0.29 t/a 氨氮 0.012 t/a 0.03 t/a 大气 污染物 DMF 1.58t/a / 甲苯 0.94 t/a / 丁酮 0.26 t/a / 燃油烟气 烟气量 475.37万Nm3/a / 烟尘 0.069 t/a / SO2 1.015t/a 115 mg/m3 NOx 0.98t/a 332 mg/m3 食堂油烟 0.0128 t/a / 发电机组柴油废气 定性 / 粉尘 1t/a / 固废 过滤残渣(含网袋) 2.34t/a 0 废包装桶 0 0 污泥 0.2t/a 0 生活垃圾 0 0 4、工程分析 4.1主要污染源 项目投产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见表4-1。 表4-1 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污染物 原有 排放量 扩建 产生量 削减量 扩建 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扩建后排放量 排放 增减量 水污染物 废水量(t/a) 7950 17877 0 17877 0 25827 +17877 CODCr(t/a) 0.395 66.285 65.393 0.892 0 1.287 +0.892 氨氮(t/a) 0.012 0.044 0.037 0.007 0 0.019 +0.007 大气 污染物 燃油烟气 烟尘 0.11 0.139 0 0.139 0.041 0.208 +0.098 SO2 0.304 2.025 0 2.025 0 3.04 +2.736 NOx 0.96 1.955 0 1.955 0 2.935 +1.975 食堂油烟(t/a) 0.008 0.012 0.0072 0.0048 0 0.0128 +0.0048 发电机组柴油废气 定性 0 0 0 0 定性 +0 粉尘 1 4 3.56 0.44 0.89 0.55 -0.45 有机废气 DMF 1.368 20.24 16.45 3.79 1.108 4.05 +2.682 丁酮 0.22 11.79 9.866 1.924 0.184 1.96 +1.74 甲苯 0.282 1.618 0.264 1.354 0.046 1.59 +1.308 固废 过滤残渣(含网袋) 2.34 4.66 4.66 0 2.34 0 -2.34 废包装桶 0 460 460 0 0 0 +0 污泥 0.2 0.4 0.4 0 0.2 0 -0.2 废活性炭 0 1 1 0 0 0 +0 生活垃圾 0 0 0 0 0 0 +0 本表以新带老削减量由原有存在问题整改削减得到,扩建产生量、扩建排放量由企业现有核算污染量减去原有得到(即6万吨产能对应排污量-2万吨产能对应排污量得到)。 4.2现有生产主要环保问题 1、企业过滤残渣和污泥未进行妥善处理,建议将危险废物委托专业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则过滤残渣的以新带老削减量为2.34t/a,污泥的削减量为0.2t/a。 2、企业罐区废气无组织排放,建议增加水洗塔和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储罐呼吸废气。则采取措施后以新带老削减量为DMF1.108t/a、甲苯0.046t/a、丁酮0.184t/a。 3、企业反应釜加料口粉尘无组织排放,建议增加布袋除尘器对己二酸粉尘进行吸收处理,回收粉尘做为原材料回用,则采取以上措施后粉尘以新带老削减量为0.89 t/a。 4、生产车间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车间清洁卫生,物品规范摆放。 5、企业锅炉采用燃料油,要求企业锅炉采用轻质柴油作为原料,则烟尘以新带老削减量为0.041 t/a。 6、根据《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及《关于印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印染造纸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温开发[2013]6号)的要求,建议企业对以下情况进行整改,详见第九章化工企业整治验收标准分析。 1)企业在本环评完成后需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企业对2吨以上物料全部采用储罐进行储存。 3)建议对清下水进行监测,清下水CODcr浓度不得高于50毫克/升或不高于进水浓度20毫克/升。 4)要求企业对危险固废建立台账管理、申报等制度。 5)要求企业对事故源切断系统设置电动和手动两套系统。 6)企业需按环保部门要求建成废气在线监测监控设施。 5环境影响预测 5.1环境空气预测评价 (1)有机溶剂废气分析 经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有组织废气能做到达标排放。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扩建后企业DMF、丁酮、甲苯在有组织正常排放情况下Pmax﹤10%,DMF无组织排放Pmax位于10%和80%之间,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预测结果,扩建后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中,占标率最大的DMF小时、日均对敏感点的贡献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浓度要求,对敏感点影响不大。企业应加强管理,定期检修设备,保持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行,严防事故发生。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Ver1.2,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本项目厂区周边都为工业企业,最近敏感点西南侧开发区管委会距本项目为360米,能够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综上可知,本项目废气经相应处理后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2)燃油烟气 企业采用优质轻质柴油作为锅炉燃料,其合格品含硫率小于0.2%,项目轻质柴油总消耗量为800t/a。 企业采用优质轻质柴油,含硫率低,燃油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Ⅱ时段规定标准,排气筒排出的烟气随风迅速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食堂油烟 本项目设有职工食堂,烹饪煎炸时产生的油烟,其含有食用油及食品在高温下的挥发物,它是食用油及食品的氧化、裂解、水解而形成的气态有机物,成分较为复杂,对人体健康与环境有危害。本项目食堂装有油烟净化器,单个灶头系统风量为2000m3/h,本项目设有2个基准灶头,净化效率60%以上,油烟排放量为0.0128t/a,油烟排放浓度1.33mg/m3,小于2.0 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企业油烟废气经过废气净化设施的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发电机组柴油废气 企业自备发电机组不经常使用,产生的柴油废气其量难以估算,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等。在发电机组使用时应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污染物可迅速扩散,并随着柴油发电机组的停止使用而消失,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粉尘 根据调查,反应釜在加料时有己二酸(AA)粉尘排放,企业扩建后总粉尘产生量约为5t/a,建议企业加装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为90%,除尘效率为99%,则粉尘排放量为0.55t/a。布袋收集的己二酸粉尘回用与生产。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企业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扩建后废水主要是酯化反应产生的酯化水、真空泵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水洗塔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中间产物聚酯多元醇的生产过程中主要是酯化反应,产生的酯化废水为2466t/a,真空泵废水产生量约为18000 t/a,车间地面冲洗水产生量为480 t/a,水洗废水的产生量为500t/a,初期雨水约565t/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816t/a。 企业2006年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设计及施工,建成处理能力达150t/d污水处理站,并遵照开发区市政环局要求,实施厂区内雨、污水分流管网改造,建有雨、污水标准排放口并安装了和开发区市政环保局联网的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自建污水处理厂采用UASB工艺,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项目产生的酯化水、真空泵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水洗塔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输送至温州市滨海污水处理一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瓯江。 本项目扩建后外排水总量约25827t/a,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为150t/d,能够满足使用要求。项目废水量占温州市滨海污水处理一厂污水处理量比例较小,厂区各类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因子浓度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详见附件污水处理设施验收报告,企业建有雨、污水标准排放口并安装了和开发区市政环保局联网的在线监测装置,能够在线监控水质情况,充分满足纳管要求。因此从水量水质上,本项目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对环境影响较小。 5.3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监测数据可以看出,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最近敏感点为西南侧360m处的开发区管委会,距离项目所在地较远,因此项目不需设置防噪声距离。企业尚未对高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集气罩、排风管尚未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本环评要求企业为进一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高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对集气罩、排风管道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5.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需采取妥善的处置安排:废活性碳、过滤残渣(含网袋)和污泥,全部作为危险废物予以收集,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代为处理,详见附件危废处理协议;废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处理,详见附件洗桶协议。项目厂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此外,建设单位应强化废物产生、收集、贮放各环节的管理,各种固废按照类别分类存放,杜绝固废在厂区内散失、渗漏,达到无害化的目的,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因此,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从环保角度考虑,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 5.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应,不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项目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地下回灌,项目生产不涉及重金属,对项目区域地下水基本没有影响。企业需加强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中液体泄漏的监测和监管,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检测、及时修复,对泄漏率超过标准的设备实施改造,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减少液体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定期对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严防污水泄漏事故的发生。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5.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企业应定期对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严防污水泄漏事故的发生,避免对土壤产生影响,本项目生产不涉及重金属,固废存放点应设置防渗措施,严防废物泄漏事故的发生。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6.1废气 (1)有机废气 本项目车间设有集气装置,有机废气经过收集后引至已建的水洗塔进行吸收处理,水洗塔内使用清水对有机废气进行吸收处理。 建议企业设置风量20000m3/h的引风机将车间的有机废气引至水洗塔进行处理之后,尾气引至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车间收集有机废气 水洗塔 15m以上高空排放 废水定期排放 图6-1 企业有机废气处理流程图 风机 罐区物料贮存、装卸物料时呼吸口产生的排放也是废气的排污来源。项目的各类原料在常温下的饱和蒸气压也都比较小,在常温下的无组织排放量较小,但是仍然要求企业做好贮罐区的降温工作,除严格按贮存条件进行管理外,对丁酮、甲苯、DMF饱和蒸气压相对大一点的原料,建议企业另外设置水洗塔,将DMF、丁酮呼吸孔用管道接入水洗塔,对呼吸废气进行吸收,另外增加活性炭吸附塔对甲苯储罐的呼吸废气进行处理。 储罐(甲苯)呼吸孔有机废气 活性炭吸附塔 15m以上高空排放 废活性炭定期委托专业单位处理 图6-2 储罐废气处理流程图 储罐(DMF、丁酮)呼吸孔有机废气 水洗塔 15m以上高空排放 废水定期排放 (2)燃油烟气 本环评要求企业采用优质轻质柴油,其合格品含硫率小于0.2%。项目轻质柴油总消耗量为800t/a。燃油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通过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食堂油烟 企业食堂装有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4)发电机组柴油废气 企业自备发电机组不经常使用,在发电机组使用时企业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污染物可迅速扩散,并随着柴油发电机组的停止使用而消失。 (5)粉尘 反应釜在加料时有己二酸(AA)粉尘排放,建议企业加装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布袋收集的己二酸粉尘回用于生产。企业应加强车间通风,注意地面清洁,沉淀地面的粉尘及时回收。 6.2废水 企业2006年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设计及施工,建成处理能力达150t/d污水处理站,并遵照开发区市政环局要求,实施厂区内雨、污水分流管网改造,建有雨、污水标准排放口并安装了和开发区市政环保局联网的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自建污水处理厂采用UASB工艺,废水处理方案见图6-3。 生产废水 调节池 生活污水 污泥回流 沼气 紧急储池 图6-3 本项目废水处理方案 格栅 UASB 终沉池 污泥浓缩池 污泥压滤 外运 A段好氧 中沉池 污泥部分回流 加药 二沉池 B段好氧 出水部分回流 出水达标排放 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详见附件污水处理设施验收报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项目产生的酯化水、真空泵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水洗塔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输送至温州市滨海污水处理一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瓯江。 6.3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需采取妥善的处置安排:过滤残渣(含网袋)、废活性炭和污泥,全部作为危险废物予以收集,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代为处理;废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项目厂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4噪声 (1)选择低噪声设备 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对不满足国际噪声标准的设备进行淘汰。 (2)隔声、减震或加消声器 根据噪声产生的性质可分为机械运动噪声及空气动力性噪声,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和机理不同分别采用了隔声、减振或加消声器等方式进行了降噪处理。通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或者隔声门窗来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 常用治理措施如下: ①风机等震动设备应配置减震座。 ②合理的固定水管和风管减少管路的震动。 ③在风管上安装消声器。 ④给风机设备安装隔声罩。 ⑤在噪声源建筑物如空压机房安装隔声门、隔声窗、吸声吊顶,降低建筑物内部声能密度,减少对外部环境的噪声影响。 (3)厂区绿化 加强绿化,各厂房周围设置绿化带,厂界四周布置绿化带,增加对噪声的阻尼作用。项目厂界沿厂区围墙植有乔木,厂区绿化以灌木和草坪为主,有效降低噪声强度。 7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7.1总量控制 1、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及《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88号)文件,建设项目需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主要是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及《温州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办[2013]83号)规定,项目同时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并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需要计算排污权使用量。企业扩建后总排污权使用量为CODcr 1.287t/a,氨氮0.019t/a,二氧化硫3.04 t/a,氮氧化物2.935t/a。排污许可证审批量为CODcr 0.29t/a,氨氮0.03t/a。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本项目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11.122t/a。 7.2公众参与 项目的环保公示分别于2013年8月15日至8月28日与2013年10月14日至10月25日两次分别在温州日胜鞋材有限公司门口、开发区管委会张贴公示,公示期均为10个工作日。根据公众调查结果分析及公示结果可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和反对意见,本项目得到了绝大部分个人及单位的支持,个人调查中无反对意见,团体调查中无反对意见。 8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及评价结论 8.1.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根据《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年2月),项目所在地属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1-40305C10),为重点准入区。项目为化学原料制造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该功能区对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通过本评价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只要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并加强污染物治理和防治措施,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及《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88号)文件,建设项目需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主要是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及《温州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办[2013]83号)规定,项目同时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并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需要计算排污权使用量。企业扩建后总排污权使用量为CODcr 1.287t/a,氨氮0.019t/a,二氧化硫3.04 t/a,氮氧化物2.935t/a。排污许可证审批量为CODcr 0.29t/a,氨氮0.03t/a。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本项目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11.122t/a。 4、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影响预测分析结果表明,在采取了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预计周边水环境质量维持现状,大气、噪声环境质量也均能达到相应的功能区类别要求。 8.1.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 经清洁生产分析,本项目生产工艺较先进,做到节能、节耗,使用清洁能源;做到了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同时本项目重视物料和能源的循环利用。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的要求。 2、现有项目环保要求的符合性: 现有项目主要为化学原料生产,主要污染环节均有对用环保设施,基本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 3、化工石化类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的符合性: 根据风险影响评价内容,本项目为化学原料生产行业,生产过程存在的风险主要为原料、溶剂在贮运过程中发生泄漏及后继引发的火灾和爆炸。本项目对废气进行有效处理,同时对溶剂储存可能出现的事故性排放制定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只要做好事故应急对策,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4、公众参与要求的符合性: 本次公众参与发放团体调查表20份,个人调查表50份,被调查的单位为项目所在地周围企事业单位,被调查个人为项目所在地周边村民及企业员工,年龄从23至57岁不等。根据公众调查结果分析及公示结果可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和反对意见,本项目得到了绝大部分个人及单位的支持,个人调查中无反对意见,团体调查中无反对意见。 8.1.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用地位于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茶花路51号,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性质,根据《关于温州日胜鞋材有限公司整治提升情况的说明》,温州日胜鞋材有限公司属于园外保留标杆式企业,详见附件18,符合温州市永强南片区滨海园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温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与工业区规划相符。 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和《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的淘汰类和禁止类,不属于《温州市限制类、禁止淘汰类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的淘汰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建设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 8.2评价结论 8.2.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温州日胜鞋材有限公司年新增4万吨聚氨酯树脂扩建项目; 建设规模:年新增4万吨聚氨酯树脂; 建设地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茶花路51号;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1611万,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扩建部分总投资的3.72%。 8.2.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水环境:本项目附近滨海开发区管委会附近塘河地表水体环境质量现状为劣Ⅴ类,已不能满足IV类地表水功能要求,无环境容量。瓯江口灵昆岛附近海域各单项水质指标,除无机氮一项指标不能达到第四类标准外,其余指标均能达到第四类标准,总体来讲,瓯江口灵昆岛附近海域水质仍满足四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要求。 环境空气:常规指标SO2、NO2和PM10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10平均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SO2、NO2平均值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甲苯符合相应质量标准;非甲烷总烃有少量监测指标超标,总体不符合相应质量标准;DMF未检出。 声环境:由监测分析可知,本项目四周区域声环境满足3类功能区要求,现状声环境质量良好。 8.2.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酯化水、真空泵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水洗塔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输送至温州市滨海污水处理一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瓯江,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扩建后外排水总量约25827t/a,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为150t/d,能够满足使用要求。项目废水量占温州市滨海污水处理一厂污水处理量比例较小,厂区各类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因子浓度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详见附件污水处理设施验收报告,企业建有雨、污水标准排放口,污水标准排放口安装了和开发区市政环保局联网的在线监测装置,能够在线监控水质情况,充分满足纳管要求。因此从水量水质上,本项目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对环境影响较小。 8.2.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有组织废气能做到达标排放。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扩建后企业DMF、丁酮、甲苯在有组织正常排放情况下Pmax﹤10%,DMF无组织排放Pmax位于10%和80%之间,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预测结果,扩建后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中,占标率最大的DMF小时、日均对敏感点的贡献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浓度要求,对敏感点影响不大。企业应加强管理,定期检修设备,保持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行,严防事故发生。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Ver1.2,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本项目厂区周边都为工业企业,最近敏感点西南侧开发区管委会距本项目为360米,能够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综上可知,本项目废气经相应处理后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8.2.5噪声影响评价结论 由预测数据可以看出,项目扩建后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最近敏感点为西南侧360m的开发区管委会,距离项目所在地较远,因此项目不需设置防噪声距离,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8.2.6固废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需采取妥善的处置安排:废活性碳、过滤残渣(含网袋)和污泥,全部作为危险废物予以收集,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代为处理,详见附件危废处理协议;废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项目厂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8.2.7公众参与结论 根据公众调查结果分析及公示结果可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和反对意见,本项目得到了绝大部分个人及单位的支持,个人调查中无反对意见,团体调查中无反对意见。 8.3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机废气:本项目车间设有集气装置,有机废气经过收集后引至已建的水洗塔进行吸收处理。 建议企业设置风量20000m3/h的引风机将车间的有机废气引至水洗塔处理之后,尾气引至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本环评要求企业在贮罐的呼吸孔设置管道连接至水洗塔,对储罐呼吸废气进行处理,甲苯储罐采用活性炭吸附塔对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燃油烟气:燃油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通过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 发电机组柴油废气:在发电机组使用时应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污染物可迅速扩散,并随着柴油发电机组的停止使用而消失。 粉尘:企业应加强车间通风,注意地面清洁,采用布袋除尘器对粉尘及时回收处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酯化水、真空泵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水洗塔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输送至温州市滨海污水处理一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瓯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或加消声器,减少对外部环境的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为过滤残渣(含网袋)、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污泥,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这些物质均属于危险固废。过滤残渣(含网袋)、废活性炭和污泥,定期委托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代为处理;废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 8.4建议 (1)确保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以保证污染防治达到预计效果。; (2)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以便操作工人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作业现场不同的有害因素,发给作业人员适用、有效的防护用品,如面罩、手套、工作服等; (3)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和事故风险意识; (4)各种固体废弃物要分类收集储存,即时清运处理。 (5)加强职工的环保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8.5环评总结论 温州日胜鞋材有限公司年新增4万吨聚氨酯树脂扩建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本项目选址地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温州市永强南片区滨海园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经相应治理后能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建设单位需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整改要求,同时做到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9联系方式 1、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天目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