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付款认购协议书 编号:买受人(签名)联系电话邮编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出卖人联系电话地 址邮编物业地址:住宅 号楼 层 单元,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单价: 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商服/车库 号楼 层 单元,建筑面积: 平方米,单价: 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合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定金买受人在签订本协议书时交付认购定金,住宅人民币 万元整,店面/车库人民币 万元整,合计人民币 万元整。买受人所付定金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后,自动无息
2、抵作购房款。其他认购条款1、买受人签订本协议书之前已全面了解本物业当前状况的具体细节和所认购物业的标准,并接受所认购物业的相关情况,且同意按照本协议书条款执行。2、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所支付的定金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将该协议标的物另售他人。3、买受人应于交付定金之日起 天内(即于 年 月 日前)与出卖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签约手续时,买受人须同时携带本协议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定金收款收据;以按揭付款方式购房者须同时携带按揭购房所需资料(户口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等)。如买受人逾期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及未付清首期购房款,或买受人
3、不履行本协议书约定条款,则视为买受人单方违约,自动放弃对该协议标的的购买权,出卖人有权将该标的另行出售,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4、有关该商品房“建筑图则”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批准文件为准。5、买受人对所提交的联系方式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导致买受人不能按时收到出卖人发出的通知函件或电话等一切后果和责任,概由买受人承担。6、本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备注”内补充约定。8、本协议书买受人不得更名或转让。9、备注: 审核买受人销售部公司开发公司(盖章)置业顾问内业审批财务审核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