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改扩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版)
二零一五年八月
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前言 1
1 总论 2
1.1 编制依据 2
1.2 采用标准 3
1.3 评价等级 5
1.4 评价范围 6
1.5 评价重点 6
1.6 评价因子 6
1.7 保护目标 7
2 工程概况 9
2.1 现有工程概况 9
2.2 改扩建工程概况 15
3 工程分析 24
3.1 现有工程污染源分析 24
3.2 改扩建工程概述 30
4 项目地区环境状况 37
4.1 自然环境概况 37
4.2 区域社会经济现状概况 38
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0
5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7
5.1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47
5.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47
5.3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0
5.4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1
5.5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3
5.6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54
6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6
6.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分析 56
6.2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57
6.3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57
6.4 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分析 59
6.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59
7 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62
7.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62
7.2 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62
8 环保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64
8.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64
8.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64
9 环境与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67
9.1 环境效益分析 67
9.2 社会效益分析 67
10 公众参与 69
10.1 公众参与调查的目的 69
10.2 公众参与原则 69
10.3 公众参与方式、对象和内容 69
10.4 环评信息公示 69
10.5 个人调查问卷分析 70
10.6 公众参与四性分析 78
10.7 公众参与小结 80
11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81
11.1 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81
11.2 运营期的环境管理 82
11.3 环境监测计划 82
11.4 竣工验收要求 83
12 评价与结论 84
12.1 项目概况 84
12.2 规划选址、产业政策符合性 84
12.3 建设地区环境现状 84
12.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5
12.5 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88
12.6 总量控制 88
12.7 环保投资 88
12.8 公众参与 88
12.9 结论 88
88
前言
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位于包头市建设路南侧,东侧为包头市奥体中心,西侧为万青路,南侧为哈屯高勒路。城中草原南北狭长,约4.1km,东西宽约2.2km,海拔高度为1035.76m~1057.04m,高差21.28m。西部是南北走向的台地,较中部高8m~10m左右。城中草原由北向南平缓降低,北端低于建设路 1m多,南段低洼形成沼泽,东部略高中部 1m左右。随着多年的建设发展,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已成为全国乃至亚洲城市中绝无仅有的“城中草原”,面积近万亩,形成了草原有钢城钢城有草原的独特景观,年接待游客150万人次。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重点区域设计的实施,城中草原的保护范围发生了变化。在发挥城中草原游乐休闲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城中草原的保护力度,防止侵占和破坏城中草原,已成为现阶段急需解决的问题。2014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代表大会批准修订《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条例》,同年3月起施行。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湿地草原管理处紧紧抓住城中草原保护条例实施和优势项目建设的巨大机遇,拟规划将赛汗塔拉园区西部围墙以外面积约为2818.25亩的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并全部恢复为草原,从而与现有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形象进行融合,在景观上形成统一整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湿地草原管理处委托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调研、环境现状监测、影响预测、公众参与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写完成了《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评价旨在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制订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减轻或消除项目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及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促进项目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1 总论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 ;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年12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 月30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年7月1日);
(1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 号令,2013年2月16日);
(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9号令,2011年3月27日);
(17)《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3月21日);
(18)《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2005年1月1日);
(19)《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2003年5月27日);
(20)《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12月1日);
(21)《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条例》(2014年3月1日);
(2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 2006[28] 号文,2006 年2月14日);
(23)《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 号文,2010年12月15日);
(24)《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环发[1999]210 号,1999年9月15日);
(25)《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 号文,2008年9月18日);
(26)《包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包府办发[2013]227号文,2013年12月12号)。
1.1.2 相关规划
(1)《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
(2)《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1月);
(3)《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2年7月);
(4)《包头市生态功能区划》(包头市环境保护局,2003年3月)。
(5)《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台地公园及草原文化旅游产业园规划、设计》(包头市规划局,2011年);
(6)《包头市新都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包头市规划局,2011年)。
1.1.3 环评任务委托书
“关于编制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任务委托书。
1.1.4 有关设计文件及批复
《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改扩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3月);
1.1.5 技术规定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1.2 采用标准
1.2.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执行二级标准;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2、4a类标准(由于项目四周均为城市主干道,项目周边交通噪声对项目影响较大,因此项目场界采用4a类标准;园区内部采用2类标准);
1.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执行2类标准;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4)《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5)《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部分标准摘录见表1.2-1至1.2-7。
表1.2-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二级标准
浓度限值mg/t
一级标准
浓度限值mg/t
TSP
日平均
0.30
0.12
PM10
日平均
0.15
0.05
SO2
日平均
0.15
0.05
1小时平均
0.50
0.15
NO2
日平均
0.08
0.08
1小时平均
0.20
0.20
表1.2-2 声环境质量标准
时段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环境噪声限值(dB(A))
昼 间
夜 间
2
60
50
4a
70
55
表1.2-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mg/L)
1
pH
6~9(无量纲)
2
悬浮物
400
3
BOD5
300
4
COD
500
5
动植物油
100
表1.2-4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昼间
夜间
70 dB(A)
55 dB(A)
表1.2-5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时段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环境噪声限值(dB(A))
昼 间
夜 间
2
60
50
表1.2-6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1,<3
≥3,<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1.67,<5.00
≥5.00,<1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
≥1.1,<3.3
≥3.3,<6.6
≥6.6
表1.2-7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
1.3 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规定,本次评价各专题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如下:
1.3.1 环境空气
从施工期来看,大气环境影响相对较大,但施工期是短暂的,在采取了相关防护措施后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汽车尾气,产生量小,污染较小,因此大气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从简。
1.3.2 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和运营期管理人员和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水质比较简单,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南郊废水处理厂。因此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从简。
1.3.3 声环境
从施工期来看,施工噪声影响相对较大,但施工期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随之停止。从运营期来看,本项目将西部围墙以外面积约为2818.25亩的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并全部恢复为草原后,区内只存在剪草机等少量噪声源,且布局分散,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因此将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1.3.4 生态环境
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改扩建实施后,面积将由8729.56亩扩至1.13万亩,增加2818.25亩。新增占地区域为一般区域,建成后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内生物量、异质性、物种多样性、绿地均不同程度的增加。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中的规定,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4 评价范围
1.4.1 环境空气
(1)施工期:施工场界外延200m的范围。
(2)运营期:城中草原四周范围。
1.4.2 声环境
施工期:施工场界及区外 200m 的范围。
运营期:城中草原边界。
1.4.3 生态环境
本次生态评价范围考虑以改扩建后城中草原边界各外扩500m区域作为本次生态现状的评价范围,评价区面积14.66km2。
1.5 评价重点
本评价的重点是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同时结合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
1.6 评价因子
1.6.1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因子:TSP、PM10、SO2、NO2、CO;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因子:PM10、SO2、NOx、CO、HC、油烟;
1.6.2 噪声
噪声环境现状评价因子:连续等效A声级。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连续等效A声级。
1.6.3 废水
影响预测因子: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
1.6.4 生态环境
植被、景观、水土流失。
1.7 保护目标
各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名称、相对方位、相对距离、环境功能及保护级别见详见表1.7-1,分布见图1.7-1。
表1.7-1 环境保护及保护等级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相对公园边界
备注
保护级别
方位
距离(km)
环境空气
国安森林花园
N
0.16
200户,650人
以施工扬尘影响最小化为控制目标。
诺德国际花园
W
0.14
300户,1000人
武银福小区
W
0.07
270户,820人
武银福村
W
0.06
75户,256人
声环境
国安森林花园
N
0.16
200户,650人
施工期噪声不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显著影响;运营期周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要求。
诺德国际花园
W
0.14
300户,1000人
武银福小区
W
0.07
270户,820人
武银福村
W
0.06
75户,256人
生态
以改扩建后城中草原四周边界外扩500m作为本次生态现状的评价范围,评价区面积14.66km2。
/
拆迁破坏后能够及时进行恢复和补偿;控制水土流失。
2 工程概况
2.1 现有工程概况
2.1.1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
现有工程建设地点: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位于包头市中部地区的交通主干道—建设路,靠近青山区地段的西南侧,其东侧为井卜什窑子村,西侧为万青路,南侧为哈屯高勒路。
现有工程地形地貌:园区南北狭长,约4.1km,东西宽约2.2km,海拔高度为1035.76m~1057.04m,高差21.28m。西部是南北走向的台地,较园区中部高8m~10m左右。园区由北向南平缓降低,北端低于建设路1m,南段低洼形成沼泽,东部略高于中部1m左右。
现有工程经营规模:2014年接待游客总量150万人次,日接待游客4100人次。
职工定员及工作制度:公园管理由赛汗塔拉城中湿地草原管理处负责管理。管理处在岗人员数量为153人,开放时间为24小时,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为昼夜两班倒,白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工作人员为106人,夜班工作时间为16小时,工作人数为47人。
2.1.2 现有工程占地
现有园区占地面积约为8729.56亩,其中林地2249.89亩,草地5699.72亩。
现有工程指标见表2.1—1。
表2.1—1 现有工程指标一览表
序号
用地性质
面积(亩)
百分比(%)
1
道路
149.24
1.71
2
水系
151.04
1.73
3
乔木
2249.89
25.77
4
幼苗
354.43
4.06
6
草地
5699.72
65.29
7
建筑
16.05
0.18
8
广场
17.25
0.20
9
停车场
16.95
0.19
10
裸地
75.00
0.86
总计
8729.56
100
现有工程组成见表2.1—2。
表2.1—2 现有工程组成一览表
项目类别
单项工程
项目内容
主体工程
主入口广场
位于现有园区西北侧,占地约2406m2,铺装材料为渗水混凝土、石材及防腐木
东入口广场
位于现有园区东侧,占地4912m2,铺装材料为渗水混凝土及石材
马头琴广场
位于现有园区西侧,占地约4182 m2,铺装材料为渗水混凝土及石材
3家餐饮企业
位于现有园区西侧,蒙古大营占地2446 m2,圣鹿园占地2700 m2,蒙古风情园占地约2193 m2
绿化
现有园区绿化面积共计7949.60亩,采用精细种植设计
辅助工程
园路
一级园路
现有园区共有一级园路长10.13km,宽6m,占地面积60780 m2,铺装材料为彩色强固透水混凝土
二级园路
现有园区二级园路长7.15km,宽3m,占地面积21450 m2,铺装材料为渗水混凝土
三级园路
现有园区三级园路长3.76km,宽3m,占地面积11280 m2,铺装材料为烧结砖
停车场
主入口、东入口分别设机动车停车场一个,占地面积共11300 m2,铺装材料为渗水混凝土
木栈道
位于现有园区西侧,长2km,宽3m,占地面积6000 m2,铺装材料为防腐木
台阶
铺装材料为花岗岩
通用坐凳
园区共有52个通用坐凳,用以游客休息使用,坐凳高为0.45m,宽为0.5m,长为2m,由防腐木材料构成
卫生间
现有园区共设8个公厕,其中2个为固定公厕,6个为移动公厕,占地面积为278 m2
公用工程
供水
现有园区生活用水接自市政给水管网,绿化用水为北郊污水处理厂提供的中水
排水
现有园区排水排入化粪池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供电
现有园区10kV电源引自城市电网,园区内设有箱式变电站分别配送至各个建筑物
采暖
现有园区采暖接自市政管网
2.1.3 现有工程总平面布置
现有工程园区自西北至东南方向分别为门前广场、蒙古大营、园区办公区、圣鹿园、敖包、敖包广场、风情园、红柳林、草原风情区、育苗基地等建设单元。现有工程具体地理位置参见图2.1—1。
工程内容以草地为主体中心,主要建设为园区道路、绿化、景观小品、配套设施和办公楼。
2.1.3.1 绿化工程
本项目总绿化面积约7949.60亩,植物品种选择乡土树种或多年来适应本区域自然条件的外来树种;选择抗轻度污染、抗旱、耐寒、耐瘠薄、耐水湿、抗病虫害、耐管理粗放的植物。
绿化主要为地面绿化,重点分布在公园出入口、各个广场周边。各出入口附近种植大型常绿树种并设置花坛、花台,成丛布置灌木及草花,形成较开阔的视野,便于游人出入。在道路、水域两侧根据地形、风景的需要或铺设草皮或种植不同品种、不同花期的花卉苗木,主要品种有红柳、紫穗槐、沙棘、沙枣、垂柳、旱柳、馒头柳、白榆、国槐、洋槐、 新疆杨、山桃、火炬树、暴马丁香、紫丁香、辽东丁香、四季丁香、重瓣黄刺玫、华北珍珠梅、红瑞木、忍冬、接骨木、羊草、小叶锦鸡儿、冷蒿、金莲花、高山紫菀等。
2.1.3.2 园区道路
现有园区共有道路99500 m2,主要由车行路,人行路,木栈道等组成。
(1)车行路铺装
现有工程园区内南门至办公楼及餐饮区有少量车行路,园区其余路面禁止车辆通行。
(2)人行路铺装
人行路始于现有园区主入口,经由园区中部至园区东门,后沿园区东侧和北侧最终返回主入口处,全长约10km。
(3)防腐木地板铺装
位于现有园区西侧的2家餐饮企业(圣鹿园和蒙古风情园)内及其周边均铺设防腐木质木栈道,宽约3m,全长约2km。
2.1.3.3 建筑工程
现有工程建筑工程主要包括1座办公楼,3座餐饮饭馆,2座固定公厕,6座移动公厕。其中办公楼位于现有园区西侧,占地面积为1375 m2,3座餐饮饭馆位于现有园区西侧,占地面积为7339 m2,8个公厕占地面积为278 m2。
2.1.3.4 景观、公共设施工程
现有工程园区内设有1个敖包、1个观景亭、1个观景桥和廊道等景观设施。观景亭、廊道、观景桥等多采用木质结构。
现有园区结合周边路网设置出入口3个,分别为西北侧1个,南侧1个,东侧1个。
在现有园区西北侧入口和东侧入口分别设置机动车停车场,机动车停车位130个。
2.1.4 现有工程公用工程概况
2.1.4.1 给排水工程
(1)给水工程
现有工程给水分为生活用水给水和绿化用水给水两部分。其中生活用水包括办公人员用水、餐饮用水和固定公厕冲厕用水。由于生活用水单元均位于现有园区边缘,给水管道已并入市政管网,因此生活用水由市政管网提供。供水管道由现有园区外管道接口接入,供水管道管径大于DN100的采用UPVC管,管径小于DN100的采用PP—R聚丙烯给水管。绿化用水主要包括喷洒道路和浇灌草木,使用的水为中水,由北郊污水处理厂通过管道提供。现有园区在用水量较大的时段,北郊污水处理厂所提供的中水水量会有供给不足的情况产生,园区会采用自来水进行补给。
(2)用水量
①生活用水: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和游客的盥洗、固定公厕冲厕以及餐饮等生活用水。本工程定员工153人,预计最大游客数量约4000 人次/d,其中固定公厕使用人数约为1000人次/d,移动公厕使用人数为3000人次/d,移动公厕为干式公厕,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无用水量,餐饮人数约2100人次/d。员工用水系数按80L/人·d 计,游客盥洗、冲厕用水系数按5L/人·次计,餐饮用水系数按7L/人·次计,总生活用水量为46.64t/d。
②绿化用水:绿地面积约为7949.60亩,按照1L/m2·d,频率按每天一次计算,均采用北郊污水处理厂生产的中水。冬季不进行绿化浇水。则绿化用水量为5300t/d。
③道路喷洒用水:按0.5L/m2·d 用水定额计算,本项目道路面积为99458m2。冬季不进行道路浇洒。则道路用水总量为49.73t/d。
综上所述,现有工程春、夏、秋每天的最大用水量为5396.37 t/d,冬季每天的最大用水量为46.64 t/d。全年按365天计,现有工程每年总用水量为147.75万t/a。
(3)排水工程
现有工程废水主要是公园工作人员、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饭馆产生的餐饮废水。排水系数按0.8计算,现有工程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7.31t/d,则现有工程年排水量为1.36万t/a。
现有工程废水均由管道收集排入园区化粪池内,园区内设有2个化粪池,分别位于园区西北侧以及南侧。化粪池内废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由于本项目冬季不进行绿化和道路洒水,因此本项目水平衡图分为冬季和非冬季,现有工程水平衡图见图2.1—2和2.1—3。
5.88
现有工程总用水量
5396.37
生活用水
餐饮用水
管理人员和游客用水
化粪池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绿化用水用水
道路喷洒用水用水
5300
49.76
49.76
5300
新水
消耗/蒸发
17.24
3.45
46.64
29.4
23.52
13.79
37.31
图2.1—2 现有工程水平衡图(非冬季) 单位:t/d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现有工程总用水量
46.64
生活用水
餐饮用水
管理人员和游客用水
化粪池
新水
消耗/蒸发
17.24
3.45
29.4
5.88
13.79
23.52
37.31
图2.1—3 现有工程水平衡图(冬季) 单位:t/d
2.1.4.2 供热与制冷工程
现有工程办公楼供热由市政管网提供,自身不设锅炉房。夏季制冷采用分体空调。
2.1.4.3 电力工程
电源由市政电网连入,经电缆地埋引至公园内10kV箱式变电站,配电电压380V/220V,10kV户外箱式变电站接地采用TN-S系统,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穿线钢管等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庭院灯和草坪灯利用基础内主筋作为接地极,金属灯杆,穿线钢管,PE 线与路灯基础内主筋可靠焊接,接地电阻不大于10 欧姆。
本项目用电主要是公园内的照明路灯、办公楼和餐饮等。
2.1.5 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及相应环境保护对策
(1)鹿园异味
现有园区西侧圣鹿园饭馆区域内建设有一个梅花鹿展览区,区内养殖梅花鹿数量约100头。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梅花鹿排泄物不能及时清理而产生的异味对游客及食客的影响。
环评建议加强鹿园的清扫力度,可将鹿粪用于园区绿化;对鹿舍定期喷洒空气清新剂;夏季温度较高时,可适当减少展览区内鹿的数量,并增加区域及鹿舍的清扫次数。
(2)现有园区内建设的化粪池
现有园区内共设有2个化粪池,分别设置于办公楼及3家餐饮企业旁边。
由于办公楼及3家餐饮企业位于现有园区西侧,紧邻市政排水管网,环评建议将办公楼及3家餐饮企业排水系统连入市政排水管网,将生活废水及处理后的餐饮废水直接排至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2.2 改扩建工程概况
2.2.1 改扩建工程基本情况
改扩建工程名称: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改扩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湿地草原管理处。
建设性质:改扩建。
占地面积:改扩建项目工程规划面积约为1.13万亩,其中原有园区改造项目占地面积8478.75亩,西侧新增征拆面积2818.25亩,拆迁征地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征收补偿依据《包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包府办发[2013]227号)相关规定进行。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41450.89万元。
项目地理位置:包头市九原区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内。
项目施工期: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
员工定员及工作制度: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工作制度与现有工程工作制度相同。
改扩建工程新增游客数量:约40万人次/a,1100人次/d。
2.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符合国内外旅游发展大趋势的要求。
在全球性经济结构大调整的时代,发展中国家由于高新技术易被垄断而不具备优势,必须寻找优势产业所在,也由于旅游业不存在产业雷同现象,不易被垄断,因此旅游业有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优势产业核心的经济增长点。
据统计,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旅游目的地国家。旅游业也带动了就业,2011年国家统计局报告指出,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就业职工已超过第一和第三产业的就业职工总和。占到职工总数的52%,显然,发展旅游业对地区经济和就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出于这一考虑,自治区政府已把发展旅游业作为内蒙古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和切入点。
包头市旅游资源丰富,尤其是包头市赛汗塔拉生态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境内林草茂密,春夏秋天景色各异,颇具旅游胜地的条件。因此,只要顺应国内外旅游发展大趋势的要求,就有可能把旅游业发展成为包头市的支柱产业。
(2)文化产业项目的建成对保护旅游区生态环境将发挥积极作用
旅游资源开发与旅游区自然环境保护并举,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旅游资源发挥其长远商业价值所必须的。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旅游区虽在旅游资源上具备了一定条件,但在旅游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基础设施滞后特别突出,因此建设一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环保设施对改善旅游区的整体旅游环境,满足游客的食、住、玩要求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对避免旅游业对旅游区自然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吸引发展旅游业的商业性投资等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3)符合旅游区总体发展的要求
旅游业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招徕、接待游客、为其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等六个环节的综合性行业。旅游业由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三大要素组成。这六个环节三大要素是一个地区旅游业整体实力的体现。发展旅游业,必须发展以旅游服务为中心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有无好的旅游基础设施是能否充分发挥地理优势、旅游资源优势的关键。目前,包头市赛汗塔拉生态旅游区已向生态旅游观光、度假、避暑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方向转化,这对项目的“食、住、行、游、购、娱”等六大要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该园区旅游资源潜力较大,但目前在旅游的发展上投资严重不足,特别是文化产业上投入不够,致使旅游配套设施较为薄弱,服务功能不健全,接待能力弱、档次低,使现有的旅游资源尚未形成合力和较强的后发优势,难以满足快速发展得旅游业的需要。为迅速实现项目总体发展的目标,就必须尽快改善旅游区的文化产业建设工程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完善旅游文化产业项目,使之具备旅游热点的基础条件,只有这样才会把包头市赛汗塔拉生态旅游区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自治区生态旅游绿色名片。
规划目标:把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整体园区建成以东部湿地保护区中心地带为核心建成以水体为背景的开阔景观区域,建设草原生态旅游功能区,全力打造天堂草原花海景观,凸显天然牧场美景;北部园区主入口迎宾区建成游客接待服务区,是整个园区的主出入口,硬地面积开阔、附属服务设施齐备,同时设有大型停车场,交通线路发达,包括行政管理、紧急救援、咨询休憩等。
2.2.3 改扩建项目总体规划
包头市政府紧紧抓住国家草原生态保护条例和优势项目建设的巨大机遇,催生以城中草原优势资源为基础的产业多元化可持续发展,拟规划将赛汗塔拉园区西部围墙以外面积约为2818.25亩的区域批准为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新开发项目的建设用地。对现有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将拆除部分全部恢复为草原,与现有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形象进行融合,在景观上形成统一整体。
2.2.4 改扩建工程新增用地情况
改扩建工程新增用地共计2818.25亩,其中包括:国有收储土地89.96亩;包钢运输部北侧企业用地313.7亩;包钢运输部农场用地1112.3亩;井卜石产业园区876.92亩;万青陵园及殡仪馆371.67亩;环卫产业公司34.66亩;法院刑场19.04亩。
现阶段改扩建工程新增用地处于拆迁阶段,包钢运输部北侧企业用地及包钢运输部农场用地已经进入拆迁收尾工作,预计9月份开始由井卜石村向南开始下一阶段的拆迁工程。
根据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可知,改扩建工程拆迁区内企业分布主要位于金磊石材城及井卜石产业园区。其中金磊石材城建设在包钢运输部农场用地,面积约70亩,约有石材销售及加工商家50户。石材城内商户主要从事整块石料的切割、打磨等工艺,主要污染物为加工石材所产生的粉尘,拆迁工程全部结束后不会对环境造成遗留影响。
井卜石产业园区位于井卜石村西南侧,与万青路相邻。井卜石产业园区内主要以私人机械租赁和物流产业为主,整个园区约有200家相关企业。此类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是机械设备运行及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以及车辆运行所造成的扬尘污染。在拆迁工程全部完成,本次改扩建工程建设完成后会彻底消除机械及车辆噪声影响和车辆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产生正效益。井卜石产业园区内还建设有包头市明达玻璃有限公司,该公司建设有厂房,通过收集废旧玻璃,经过清洗、熔炼后再制作成新的普通玻璃制品。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以粉尘为主,对厂地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且该厂房于2013年底停产,因此无遗留环境问题。
此外,拆迁区内还存在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燃烧废气,主要为生活所用燃料燃烧废气及居民冬季取暖燃煤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在本次改扩建工程建设完成后会彻底消除这些燃烧废气,对周围环境产生正效益影响。
2.2.5 改扩建工程项目组成
改扩建工程项目组成见表2.2—1。
表2.2—1 改扩建工程组成一览表
项目类别
单项工程
项目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观演台
位于现有园区西侧,占地6000m2,可容纳5000人
改造
西门服务中心
为于西侧新建园区入口处,占地631 m2
新建
西门广场
位于西侧新建园区入口处,占地8558 m2,铺装材料为渗水混凝土及石材
新建
绿化
现有园区新增绿化面积6亩,西侧新建园区内新增绿化面积2710.06亩,均采用精细种植设计
新建
辅助工程
园路
现有园区道路改造
对现有工程园区内道路升级改造,面积24300 m2
改造
一级园路
一级园路长占地面积10569 m2,铺装材料为彩色强固透水混凝土
新建
二级园路
二级园路长,占地面积14752 m2,铺装材料为渗水混凝土
新建
三级园路
三级园路长,占地面积3750m2,铺装材料为烧结砖
新建
北门停车场
北侧主入口机动车停车场改造升级,占地面积共12000 m2
改造
西门停车场
西侧新建园区入口出设置1座新停车场,占地34232 m2
新建
木栈道
西侧新建园区内,占地面积3750 m2,铺装材料为防腐木
新建
台阶
铺装材料为花岗岩
新建
通用坐凳
新建西侧园区内新增18个通用坐凳,用以游客休息使用,坐凳高为0.45m,宽为0.5m,长为2m,由防腐木材料构成
新建
卫生间
现有园区内新增2个固定公厕,西侧新建园区新增3个固定公厕,占地面积共计395 m2
新建
公用工程
供水
生活用水接自市政给水管网,绿化用水为北郊污水处理厂提供的中水
依托现有工程
排水
办公楼生活废水及餐饮企业废水接入市政排水管网
新建
供电
现有园区10kV电源引自城市电网,园区内设有箱式变电站分别配送至各个建筑物
依托现有工程
采暖
改扩建工程建筑物采暖接自市政管网
依托现有工程
2.2.6 改扩建工程总平面布置
2.2.6.1 项目周边环境
改扩建工程包括原有园区改造项目占地面积8478.75亩,西侧新增征拆面积2818.25亩。项目西侧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侧为奥林匹克体育公园,北侧为青山区政府。具体位置见图2.2-1。
2.2.6.2 绿化工程
改扩建工程新增绿化面积共计2710.06亩,在考虑到植物物种多样性的同时,因地制宜,尽量采用乡土植物,植物种植做到主次分明、高低错落;形态、叶色、花色搭配协调,以取得优美的景观构图。以适应包头地区气候环境为主,适当增加抗旱、抗冻、抗碱的其他外来品种,形成特色种植。
绿化主要为地面绿化,重点分布在公园出入口、各个广场周边。各出入口附近种植大型常绿树种并设置花坛、花台,成丛布置灌木及草花,形成较开阔的视野,便于游人出入。在道路、水域两侧根据地形、风景的需要或铺设草皮或种植不同品种、不同花期的花卉苗木,主要品种有柽柳、紫穗槐、沙棘、沙枣、垂柳、旱柳、馒头柳、白榆、国槐、洋槐、 新疆杨、山桃、火炬树、暴马丁香、紫丁香、辽东丁香、四季丁香、重瓣黄刺玫、华北珍珠梅、红瑞木、忍冬、接骨木。
2.2.6.3 园区道路
改扩建工程共修建园区道路57121 m2,其中现有园区道路改造24300 m2,西侧扩建园区新建一级道路10569 m2,二级道路14752 m2,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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