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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农产品物流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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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乙字第2921号
桂林农产品物流市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制单位:桂林工学院高技术研究所
编制时间:二〇〇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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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农产品物流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
桂林市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是国务院首批对外开放的旅游城市之一。2004年,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1111.43万人次,其中国内旅游人数1030.66万人次,海外旅游人数80.77万人次。本项目建设,可借助桂林市的旅游名声将桂林市农副产品推向市场,可通过向游客介绍本地土特产、特色生态农家游等方式让更多的人在游览桂林山水的同时了解桂林的特色农副产品,并从中寻找商机。据了解,桂林的柑橙、柚子、柿饼、马蹄、荔浦芋等都是东盟国家所没有的,只要产品质量达到出口国规定的各项出口指标,可打开销售局面,关键是要建立一个可展示的平台。
由于桂林地区长期以来农业经营生产的局限性,农民在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较大的盲目性,而现有的农村服务体系大多是依靠行政区域建立的,服务范围狭窄,规模小,功能单一,技术手段落后,现在已不能满足桂北广大农户对市场信息的需求。因此,加快本项目的建设已迫在眉睫。本项目物流系统的建立使农产品运输的时间更加节省,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的鲜活度,由此提高了竞争力。本项目对改变本地区农业‘双弱’(农业中最弱的是物流,物流中最弱的是农产品)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根据兴安县国土资源局文件兴国土资复[2007]2号《关于桂林农产品物流市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和2007-0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兴安县国土资源局以及兴安县建设局分别于2007年5月10日和6月4日,同意该项目的用地申请并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开发商桂林兴安县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于2007年6月15日委托桂林工学院高技术研究所编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所接到委托后,在组织人员完成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与分析的基础上,依据项目性质、污染特征和区域环境状况,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此次评价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为指导,以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环保部门规定的评价标准和保护目标为依据,结合本项目和地方环境的特点,通过调查、监测和预测评价,客观地反映项目在兴建和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为决策提供依据,使污染物排放执行“总量控制”、“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使本项目投入营运后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促进当地经济、环境、社会三个效益的统一与协调发展。
1.1评价依据
1.1.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止法》(2000年4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
(10)《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4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
(12)《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3日);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令14号);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环字(1987)第002号];
(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40号令)。
1.1.2地方性法规与规范性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12月3日);
(2)《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桂林市人民政府市政[2000]23号);
(3)《桂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1996年8月1日)。
1.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
(1)《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19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1995;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2000.1.6);
(1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
(1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
(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1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1.4主要技术文件及委托书
(1)《桂林市、县环境保护第十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长期规划》,2001年6月;
(2)《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2月16日;
(3)环评委托书,2007年6月15日;
(4)桂林兴安农产品物流市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7.6
(5)桂林兴安农产品物流市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兴安县建设局2007-024号)
(6)总平图;
(7)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市环管复[2007]45号《关于桂林农产品物流市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
1.2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执行标准是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市政[2000]23号)和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市环管复[2007]45号《关于桂林农产品物流市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来确定的。
1.2.1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桂林市人民政府市政[2000]23号),地表水灵渠和灵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主要评价项目标准值见表1-1。
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限值(摘录) 单位:mg/L,pH值除外
评价指标
pH值
DO
CODCr
氨氮
石油类
总磷
粪大肠菌群(个/L)
灵渠和灵河
6-9
≥5
≤20
≤1.0
≤0.05
≤0.2
≤10000
(2)声环境:环境噪声执行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评价项目标准值见表1-2。
表1-2 声环境评价标准值(摘录) 单位:Leq(dB)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GB3096-93)2类标准值
60
50
(3)环境空气:评价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评价项目标准值见表1-3。
表1-3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值(摘录)
项 目
取 值 时 间
浓 度 限 制
浓度单位
SO2
年平均
0.06
mg/m3
日平均
0.15
小时平均
0.50
NO2
年平均
0.08
日平均
0.12
小时平均
0.24
TSP
年平均
0.20
日平均
0.30
1.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本小区产生的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表1-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值 单位:mg/L(pH值除外)
污染物名称
pH
SS
BOD5
CODCr
氨氮
标准值
6~9
70
30
100
15
(2)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具体内容见表1-5。
表1-5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摘录) 单位:Leq(dB)
施工阶段
主 要 噪 声 源
噪 声 限 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 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 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 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4)恶臭执行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即臭气浓度20;
(5)工业固废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1.3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域地处国道322以西,溶江镇车田村委白竹铺自然村以南。根据《桂林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空气质量功能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适用区划》,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是在建设项目周围评价区内大气环境质量不出现降级,产生的废气不影响本居民区及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证小区产生的污水不影响灵渠及其灵河水质,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证评价区内村民正常生活不受噪声影响。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内闲置土地得以开发,项目范围内绿化面积达到总体规划标准(绿地率29.82%),改善局部水土流失现象,使植被覆盖率得以提高,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
(5)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
表1-6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
序号
名 称
方 位
备 注
1
白竹铺加油站
项目的东南角
加油棚面积约300m2
2
路边散户居民
项目东界、临322国道
人数约50人
3
白竹铺自然村老街
项目区内东部
人数约300人
4
白竹铺自然村新街
距离该项目的北界约500m
人数约500人
1.4评价等级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93)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199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中评价工作的分级规定,并结合建设项目规模和工程特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主要生态环境因子的阈值及其变化程度、评价区生态环境的敏感性,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进行了判别,其结果见表1-7。
表1-7 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别
评价内容
评价工作等级
依 据
空气环境
三级
依据HJ/T2.2-1993,污染物等标排放量Pi<2.5×108。
声环境
三级
依据HJ/T2.4-1995,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3分贝以内,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
水环境
三级
依据HJ/T2.3-1993,污水排放量883.5m3/d,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地表水域规模为小河,地表水水质要求为Ⅲ类。
生态环境
3级
依据HJ/T19-1997,工作影响范围<20km2;评价区内无珍稀濒危物种,生物减少量<50%;物种多样性减少<50%。
1.5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和重点
1.5.1评价方法
本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采用以下评价技术方法。
①环境现状调查
采用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监测等技术方法。
②工程分析
采用类比分析、查询有关资料等技术方法。
③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采用类比分析和必要的数学模型进行预测和评价。
④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采用环境经济学方法及类比调查等方法进行分析。
⑤公众参与
采取实地走访调查、问卷调查以及网上公布报告书简本等公众参与方式。
1.5.2评价内容
本次环境评价的对象是拟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收集和调查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工程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确认本次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2)声环境影响评价;
(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4)水环境影响评价;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5.3评价重点
(1)施工期:以施工噪声、扬尘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为评价重点。
(2)营运期:以汽车尾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污水处理为评价重点。
1.6评价范围
(1)空气环境: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综合考虑评价区及其边界的地形、地理特征等情况,按照导则的要求,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上风向1.5km,下风向2.5km的区域。
(2)水环境:小区生活污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入灵河,调查河段为灵河。
(3)声环境:厂址周围有白竹铺老街和新街居民点等噪声敏感点,噪声以项目边界外200m为评价范围。
(4)生态环境:本项目范围及周边区域,主要是本项目所处的白竹铺自然村。
1.7评价时段
主要评价施工期(含装修期)和营运期。本报告书对总体工程建设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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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项目概况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名称
桂林农产品物流市场建设项目。
2.1.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广西桂林兴安县溶江镇,北距兴安25km,南距桂林35km。地处湘桂铁路及322国道旁,距湘桂铁路溶江站仅3km。具体位置见附图1。
2.1.3建设单位简况
桂林兴安县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于2003年6月注册成立,注册资金4100万元,隶属县人民政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该公司自建立以来,接管了全县国有企业改制留存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公司国有土地存量已达38万km2,约570亩,处置变现资产超过1600万元。
公司设总经理1人(财政局副局长兼任),副总经理2人,总会计师1人。设立6个部门:办公室、财务部、产权管理部、统计评价部、建设发展部、物业管理部。本项目劳动定员88人,其中管理人员8人,工人和技术人员80人。项目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等均直接向社会公开招聘。
2.1.4工程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14321.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298.65万元(含建设期利息303.7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32万元。
2.1.5建设目标
(1)本项目建立农副产品及中草药、竹木制品交易中心,交易量根据兴安县的农产品产量进行预测估算,得出兴安县的农产品及竹木产品、中草药产品的年生产总产值约为12.3亿元,预计有25%进入批发市场,总计约有3亿元的交易额,网上交易量约10%即1.2亿元。再加上周边的灌阳、全州及资源等县的农产品产量,这样的交易量是可以保证的。
(2)建立信息化的物流中心: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现代物流技术装备的应用,逐步实现商流、物流、信息流的一体化目标,为客户提供市场需求预测、自动订单处理、存货控制一体化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服务。物流信息化包括商品代码和数据库的建立、运输网络合理化、销售网络系统化、物流中心管理电子化等。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对物流中心大量的物流需求信息和库存信息进行处理,形成电子数据文件,应用交换技术与国际互联网联结,使客户能异地远程查询商品配送的信息,提高物流运营的可视性,提高物流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使商品的配送更加安全、更加高效。每年的物流运输量10万t。
(3)冷链物流系统的建设:对新鲜果蔬进行预冷后气调包装后进入冷库厂存放。果蔬的运输采用冷藏车运输,充分保证果蔬品质。冷链物流的运输品以兴安本地果蔬产品为主,年处理及运输量(除去粮食产量)为全年产量的10%,即4万t。
2.1.6建设规模及内容
用地面积353413.82m2(530.12亩),总建筑面积131469.5m2。包括交易中心大楼、粮油交易区、果蔬交易区、中药材交易区、竹木交易区及禽畜肉、水产交易区及沿街铺面、冷库、物流仓储区、停车场、垃圾收集站等。具体指标见下表2-1。
表2-1 建设面容及规模
序号
名 称
建筑面积(m2)
1
交易中心大楼
10907
2
农副产品交易区
32000
其中
粮油交易区
10880
水果蔬菜交易区
10880
禽畜肉、水产交易区
10240
3
竹木交易区
19080
4
中药材交易区
31800
5
物流仓储区
19989
6
冷库
7956
7
果蔬预冷处理车间
2000
8
铺面
6913
9
污水处理泵房
60
10
垃圾处理站
180
11
值班室
48
12
厕所
536.5
2.1.7总平面布置与运输
2.1.7.1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南面为322国道,其它面除西北角有七发砖厂外均为林地及荒地。根据总平面布置原则,该项目可分为四个大的分区:农副产品交易区、竹木交易区、中药材交易区和物流仓储区。
农副产品交易区:用地分为水果交易区、粮油交易区、禽畜肉和水产交易区。这个交易区内对冷库的需求较大,并且对面的物流仓储对冷库也有需求,因此冷库及果蔬预冷处理安排放置在这个分区。冷库前面设置装卸场地以满足车辆交叉及货物装卸。这个分区面向322国道,因此所有铺面均为二层,在地块的西北面布置了大量的停车场地,满足冷库及园区停车的要求。
竹木交易区:考虑到竹木交易区有大量的竹木堆场,因此建筑物之间布置了大量的堆场,满足竹木交易行业的要求。竹木交易区内建筑均为简易建筑。
中药材交易区:考虑到中药材的特殊气味,布置在园区的下风向。建筑物为稍大体量建筑,可以根据药材交易品种、规模的大小进行灵活的分隔。中药材交易区的建筑均为简易建筑。
物流仓储区:物流仓储区的车流量较大,因此布置在往资源去的规划路与园区的两侧,可以减少车流的交叉。物流园区建筑物之间,留有较大的空地,满足装卸的要求。根据物流仓储区的仓储特点,以及仓储区临近园区的过境道路、322国道,因此在体量上考虑大体量,并在平面造型上考虑变化。
园区的交易中心大楼是集办公中心、网络中心、管理中心等综合性于一体的建筑。交易大楼前面设置了绿地、停车场地。这个区域内建筑景观及环境均较好。
本项目为农副产品交易及物流项目,车流量较大,园区内设置有6个出入口,面向322国道设置了2个出入口,面向过境道路上设计了4个出入口,其中2个出入口满足人流出入,其它均为物流出入口。出入口的设置可以满足物流的需要,交通方便,疏散快捷。
项目的主干道车行道宽15m,次干道10m,可满足项目的要求。方案中设计了2个货车停车场,1个布置在园区的北部,冷库上方,1个布置在物流仓储区内。交易中心大楼前设置了大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
2.1.7.2运输
本项目运输方案以公路运输、铁路运输为主。
根据项目经济的要求,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灵活方便,节省运输成本,高速公路运输可以辐射广东、湖南、贵州等地。
处于铁路湘桂线、黔桂线和枝柳线交汇处的柳州,铁路可直达北京、西安、郑州、武昌、襄樊、长沙、上海、无锡、广州、湛江、成都、昆明、贵阳等城市,该项目与柳州的距离约200km。湛江、防城、北海等天然优良港口至兴安的距离不足500km,均可铁路直达,与邻国越南的铁路联运已开通。
项目内道路便于交通运输和消防。原有主要道路的路面情况较好。新增道路采用混凝土面层(20cm),砂垫层(2cm),片石碎石嵌缝(20cm)的混凝土道路。
2.1.8项目实施进度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和时间要求等具体情况,工程建设将用2年完成。
表2-2 项目实施进度表
序
号
实施工序
日期
月 份
1
2
3
4
5
6
7
8
9
10~21
22
23
24
25
1
2
3
4
5
6
7
8
9
可研报告及前期准备
初步设计及审批
设备洽谈订货
施工图设计
土建施工、设备运输
技术培训
设备安装、调试
联合试车
投产
2.1.9劳动定员
本项目劳动定员88人,其中管理人员8人,工人和技术人员80人。
表2-3 劳动定员表
序 号
部 门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工人及行政人员
合 计
1
市场管理部
2
1
2
5
2
技术部
1
6
7
3
物流中心
2
2
51
55
4
业务部
1
10
11
5
后勤部
1
1
5
7
6
财务部
1
2
3
合计
8
12
68
88
2.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表2-4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项 目
指 标
用地面积
353413.82m2(530.12亩)
总建筑面积
131469.5m2
建(构)物占地面积
103557.4m2
露天堆场及作业场占地面积
89509.10m2
道路、广场面积
54943.60m2
绿地面积
105403.70m2
厂区建筑系数
54.63%
厂区利用系数
70.18%
容积率
0.37
绿地率
29.82%
2.3基础设施
2.3.1交通
兴安县对外运输方式主要以公路和铁路为主。县境内的铁路有湘桂铁路;公路总里程达到915.24km,其中有贯穿全县的322线国道1条53.9km、省道2条42km、县道5条146.2km、乡镇公路64条351.86km、专用道5条62.9km,基本上形成了四通八达的路网。
本项目所在地兴安县溶江镇车田村委会白竹铺自然村,地处湘桂铁路及322国道旁,距湘桂铁路溶江站仅3km,交通便利。
2.3.2给水
本项目建设地点有城市给水管网,日用水量为1916.26m3,拟从城市给水管网不同方向引出两路DN200的给水管,供本项目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给水管网给水压力约为0.3Mpa,能满足本项目用水水量要求。
2.3.3排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工程需要处理的污水约为876.5 m3/d。各建筑物内生产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到室外,经化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室外污水管网,在项目区内沿主要道路布置污水排水管网,将污水输送到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冲洗道路广场及绿地废水经雨水口排到雨水管道。
2.3.4消防系统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可知,市场内同一时间内发生火灾次数为一次,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按消防需水量最大的一栋建筑物来计算,根据市场内建筑物高度、建筑体积及使用功能,室外消防用水量最大的建筑物为交易中心大楼。
交易中心大楼共五层,建筑高度约20.0m,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可知,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5L/s,室内消防用水量为15L/s。
在总平面内所有建筑物内均按规范设置足够数量的室内消火栓,室内外消防给水直接由室外给水管网压力供给。
在市场建筑红线内,沿交通道路及主要建筑物附近设置地上式室外消火栓,且相邻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超过120m。
在各建筑物内,还将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要求,配置规定数量的ABC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供初起火灾灭火应急之用。
2.3.5供电
2.3.5.1电源及外部条件
兴安县目前有110kV变电站(容量2×20000kVA)1座,35kV变电站8座,分布于城区及各乡镇,输电线路220km;10kV线路980km,是第二批全国电气化达标县。目前区电力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兴建的桂北枢纽变电站——南塘220kV变电站,距兴安县110kV主变电站仅10km,加上原桂林——兴安110kV输电线路,使兴安具有高电压、大电网和双电源供电的优势。
本项目装机容量4850.9kW,项目从就近变电站引一回10kV线路,其供电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用电负荷的要求。经供电部门同意,本项目用电可由原10kV线路供给,其供电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用电需要。
2.3.5.2装机容量及负荷等级
本工程用电总容量为3291.3kW,供电电源进线电压为10kV,用电设备为380/220V低压配电。其中交易中心大楼的信息系统为一级负荷,交易中心大楼的应急照明,以及冷库负荷为二级负荷,其他电力负荷等级为三级负荷。
2.3.5.3弱电设计
本工程的各类商铺设置有线电视系统,在每间商铺需要电视的房间设置有线电视插座,电视线路采用SYWV型视频电缆穿PVC阻燃管暗敷。
本工程的电话系统采用直通式电话,在交易中心大楼,物流仓库,以及各类商铺等设置电话插座。电话干线、支线分别采用HYA型和RVS型电缆穿PVC阻燃管暗敷。
2.3.5.4消防、防雷、节能等设计
本项目的交易中心大楼的信息中心设置具有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本工程同时考虑防雷接地、电气消防和电气节能。各栋建筑物均按三类防雷建筑物设防。接闪器采用φ10镀锌圆钢做为避雷带,并利用建筑物柱子主筋作引下线与接地装置连接,接地装置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或人工接地装置,交易中心大楼的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欧,其余建筑物的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0欧。
各变电站的低压侧为三相四线中性点接地系统,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阻要求小于4 欧,从低压配电室引至配电箱的电缆,在进线处将PEN线重复接地,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0欧。所有电气设备外壳不带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
变电所按二级耐火等级建筑设防,并设置干式灭火器,各配电系统所用的材料均选用阻燃材料。交易中心大楼的信息中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变压器选用高效低耗节能型,并采用无功补偿,补偿后提高到0.9以上。照明采用节能光源。
2.4冷库、冷冻站设计
2.4.1设计依据
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2、《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
3、工艺专业提供的资料。
2.4.2主要设计参数
2.4.2.1室外气象参数
夏季空调计算日平均温度 31.1℃
夏季空调计算干球温度 34.5℃
夏季空调计算湿球温度 27.1℃
夏季通风计算温度 32℃
夏季平均风速 1.4m/s
夏季大气压力 993.3hPa
2.4.2.2室内设计参数及负荷估算
表2-5 室内设计参数负荷估算表
名称
室温(℃)
负荷(kW)
低温库
-20~-16
188
高温库
0~4
352
制冰
490
2.4.3冷库
根据冷链产品物流需要,本项目设置一座储量为8000吨的气调高温冷库,其主要用于各种新鲜水果蔬菜的储藏,可根据需要在0~10℃之间调节,以适应不同品种水果贮藏的要求,冷库保温可采用聚氨酯现场发泡或采用聚氨酯夹心板。地板采用炭化软木保温。冷库均按不同需要分为多个隔间,方便贮存不同的产品。
2.4.3.1冷库主要设施
冷库和冷却间采用空气冷却器降温,低温库和快速冻结间采用排管式蒸发器降温。库内设储货架,库体净高5.0m,冷库总面积为7956m2,分上下两层;冷库货物运输以手推车、叉车为主,库内设储货架,库外设0.85m高的装卸平台,另外设置配套的管理办公室和员工休息室。
由于货物运输过程中会造成冷量的损失,因此本冷库设计一套日产70t冰的制冰间,并设置一个储冰间;制冰主要采用盐水制冰,单块冰重量为50kg,制冰间面积约400 m2。
2.4.3.2冷冻站
制冷剂采用R717(氨),制冷站内设两个低压循环桶,由氨泵将低温氨液分别送至各个库房内的空气冷却器或排管式蒸发器。冷库空气冷却器的融霜,采用水冲霜。低温库、冷却间则采用扫霜形式。设备运行所需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冲霜水与冷却水综合考虑,以达到最大限度的节水节能。冷冻站占地面积约400m2,净空高5.0m。
2.4.3.3主要设备选择
冷库和制冰间选2台活塞式氨压缩机组,型号JZY812.5(R717),当蒸发温度为-15℃时制冷量为250kW,高温库蒸发温度为-10℃,制冰时蒸发温度为-15℃,配套运行1台LN-150立式冷凝器,1台 A×2B-2.5 氨液循环泵组。
冷却水系统选用3台逆流式玻璃钢冷却塔及4台立式离心泵(其中一台备用)组成冷却塔布置在冷冻站屋顶上。设置一套库温湿度自动检测装置,并与制冷设备及其它设备连锁运行。
2.4.3.4事故排风
冷冻站设备用房不小于12次/小时的事故排风。
2.4.3.4系统的控制
各通风、制冷系统主要采用就地控制和自动控制相结合;人工集中管理,使整个系统运行合理且节约能量;水泵等设备均采用变频控制,能耗更小,噪声更低。
表2-6 冷库、通风和空调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单台功率(kW)
1
活塞式氨压缩机组
JZY812.5(R717),蒸发温度为-10℃时制冷量为250kW
2
86
2
活塞式氨压缩机组
JZY812.5(R717)蒸发温度为-35℃时制冷量83kW
2
43
3
氨吊顶式高效空气冷却器
DO50-65/15G F=65.8m2
24
0.78
4
立式冷凝器
LN150 F=150m2
2
5
贮氨器
ZA-3.5B V=3.55 m3
2
6
氨泵循环机组
配氨泵(2.2 kW)
A×2B-2.5 Q=3 m3/h
24(2备)
6
7
玻璃钢冷却塔
CEF-100 Q=100m3/h
3
3
8
玻璃钢防爆轴流风机
T35-11 Q =4676m3/h
4
0.25
9
风幕机
L=1500mm
24
0.25
10
蒸发排管
总面积F=1700 m2
11
立式离心泵
KQL120 Q=108m3/h
5(2备)
7.5
2.5信息化建设
本项目信息系统的建设是通过运用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建立一个符合该物流市场实际情况的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设置的信息采集、电子结算、电子商务、综合管理等功能,可以提供更及时准确的产品供求信息,实现市场内的经营信息化、使经营交易更有的放矢,并实现市场经营的无币化结算;同时电子商务的运作可以实现网上远程交易,计算机综合管理功能实现办公自动化,满足现代化市场的要求。
该项目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如下信息平台的建设:
1、市场业务运行平台:是对市场综合业务的管理,包括电子结算系统、电子商务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物流配送系统。
2、信息采集发布平台:是对市场内外用户的信息发布管理,包括数据交换系统、LED显示屏与触摸屏信息发布系统、市场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发布系统。
3、信息基础平台:信息基础平台是整个系统的基础工程,它承担着整个网络架构,整体信息系统的安全及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由网络基础设施、机房、硬件设备、网络管理及安全、系统运行平台构成。
3 工程分析
3.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预计2年左右。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扬尘、噪声和污水,其中以噪声污染和水污染较为严重。
3.1.1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因本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楼房地基产生的土方基本可满足回填需要,所以不产生弃土。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有粪便、食物残渣等。本项目施工高峰期约20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则产生量为0.1t/d,合36.5t/a,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具有防渗功能的垃圾池内,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产生量按建材损耗率计算,因设计尚未完成,工程量难以准确计算,损耗率按定额取2%,预计产生量较大,约0.3万t,应尽量回收有用材料和作为填方使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委托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3.1.1大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和汽车尾气。挖掘机和运输车辆装卸物料、泥土、水泥搅拌等产生的扬尘,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将产生大量的车辆尾气,使局部范围的大气污染物(TSP和NO2等)增加。另外,装修期间将产生大量废气,影响室内空气环境。
3.1.1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
(1)施工机械噪声
施工设备中噪声级较高的机械设备有挖掘机、装载机、搅拌机、振捣机、水泥搅拌机等,其噪声级详见表3-1。
(2)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大型货运卡车,其噪声级可达100dB,自卸卡车在装卸石料时的噪声级可达110dB。
表3-1 施工机械噪声级 单位:dB(A)
施工机械名称
声级[dB(A)]
测量距离(m)
装载机
85
3
挖掘机
85
5
吊机
75
10
空压机
92
3
振捣机
85
5
水泥搅拌机
100
5
电钻
90
5
切割机
90
3
3.1.1污水
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植物油和氨氮等,生活污水须经生化池处理、施工废水须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生产,否则会污染环境。
施工生产废水为砂石料加工系统污水,砼现场搅拌产生废水、混凝土拌合冲洗污水、施工材料被雨水冲刷形成的污水以及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随地表径流形成的污水。施工污水的特点是悬浮物含量高,含有一定的油污,据类比调查,施工污水的悬浮物浓度约为1500-2000mg/L,肆意排放会造成周边河道的污染,必须妥善处置。通过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生产,其余可用于灌溉培育绿化植物。
由于本项目工程较大,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生活附属系统的扩大使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加。本项目施工高峰期约有200人/天,按用水量150L/p·d和排水量80%计,排水量为24m3/d(0.876万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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