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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处理规范【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规范
1、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原始凭证应详细审核,如有下列情况者,应当视为不合法:
(1)填写的数字计算错误。
(2)填写的数字与规定及事实经过不符。
(3)与法律和企业有关规定不符者;
2、支出凭证的审核
(1)支付款项应取得收款人的统一发票,金额较小的可以用收据代替。
(2)对于公司购进商品或支付费用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应盖有对方企业的财务印章,并载明下列各项内容:
①该企业的名称、地址;
②商品名称、规格及数量或费用性质;
③商品的单价、总价;
④交易日期等。
(3)对于个人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应记明下列各项内容:
①该用款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②支付款项事由;
③实收金额;
④收到日期等。
3、收入凭证的审核
(1)各项收入无论属于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均应取得足够证明收入的凭证。
(2)各项成品销售及其他资产出售所开的统一发票,应记明下列事项:
①销售(或出售)日期;
②客户名称及地址;
③销售成品或其他资产名称、数量;
④单价及总价;
⑤公司的名称、地址及印章;
(3)收入凭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视为不合法:
①收入计算及条件与规定不符;
②收入与事实经过不符;
③数字计算错误;
④手续不全;
⑤其他与法律和企业有关规定不符的情况。
二、记账凭证处理规范
记账凭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不合法,须更正。
1、记账凭证根据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写。
2、未依规定程序编制。
3、记载内容与原始凭证不符。
4、《会计法》规定应记载事项未记明。
5、依照规定,应经各级人员签章而未签章的,若各单位主管已在原始凭证上签章,则记账凭证可以不用签章。
6、有记载、计算错误,而未遵照规定更正的。
7、其他与法律、企业规章不合的情况。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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