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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能否冲抵加工费?【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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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销售收入能否冲抵加工费?【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问:某黄金开采加工企业,将开采的矿石研磨提纯加工成黄金精粉,委托黄金冶炼企业加工成黄金成品收回后进行销售,其委托加工费为100元/吨,当月依据加工费发票做账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应付账款 117 请问是否正确? 答:以上账务处理和业务往来看似规范,但税务人员在实地检查中,找出了隐藏于经营方式中的偷税“猫腻”。原来,黄金精粉中含有不少硫、银等其他矿物元素,冶炼黄金的过程中将生产出硫、银等副产品,企业账面既无硫、银产品的入库记录,也没有销售记录。原因是该企业将生产投入放在探矿和地质研究方面,没有硫、银等副产品的销售渠道和精力。 因此,在委托加工提纯时,与黄金冶炼企业协商不再收回硫、银等副产品,以此冲抵加工费用。也就是说,如果硫、银等副产品按常规作为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应支付加工费500元/吨,而不是100元/吨,其中400元差价实际是硫、银等副产品的销售收入。因此,冶炼企业应该以500元/吨的价格开具加工发票,开采企业应当将副产品硫和银以400元/吨的价格计算销售收入,计提销项税额,并冲减其应付账款。正确的账务处理为: 1.取得加工费发票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贷:应付账款585 2.同时,计算硫、银等副产品收入和税金: 借:应付账款 468 贷:其他业务收入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开采企业没有少缴税款,但受托加工方黄金冶炼企业利用生产工艺的特点选择特殊经营方式逃避纳税,每冶炼1吨矿粉就少缴税款(500-100)×17%=68(元)。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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