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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石油管理局企业标准 吊卡检修与报废规定 Q/SH1020 17822006 吊卡检修与报废规定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型式和基本参数4 检修技术条件 5 磁粉探伤6 吊卡报废 1 范围n本标准规定了吊卡的修理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探伤方式和方法及判废条件。n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后的石油钻井用钻杆吊卡和套管吊卡。2 规范性引用文件n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nGBT 158221995 磁粉探伤方法nSYT 50352004 吊环、吊卡、吊钳nSYT 66052004 石油钻、修井用吊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3 型式和基本参数型式和基本参数 吊卡的型式和基本参数应符合 SYT 50352004 吊环、吊卡、吊钳规定。3 型式和基本参数型式和基本参数3.1 定义 吊卡是用以悬挂、提升和下放钻杆、钻铤、套管或油管的工具。按用途,吊卡分为钻杆吊卡、钻铤吊卡、套管吊卡和油管吊卡。按结构分为侧开式吊卡、对开式(牛头式)吊卡和闭锁环式吊卡。按作用原理,吊卡分为机械式吊卡和气动吊卡。3 型式和基本参数型式和基本参数3.2 型式 种 类型 式侧 开 式对 开 式闭锁环式钻杆吊卡平台肩锥形台肩平台肩锥形台肩钻铤吊卡平台肩平台肩套管吊卡平台肩平台肩油管吊卡平台肩平台肩平台肩3 型式和基本参数型式和基本参数3.3 型号及表示方法 例如:侧开式平台阶吊卡,下孔径131mm,上孔径134mm,最大载荷1350kN,可表示为CD131134/1350。3 型式和基本参数型式和基本参数3.4 基本参数3.4.1 额定载荷吊卡的额定载荷应符合以下级别(单位:KN,括号内为US ton):220(25)265(30)355(40)445(50)580(65)665(75)890(100)1110(125)135(150)1780(200)2225(250)2670(300)3115(350)3569(400)4450(500)5780(650)6670(750)8900(1000)3 型式和基本参数型式和基本参数3.4 基本参数3.4.2 基本参数 吊卡与吊环的连接处尺寸3 型式和基本参数型式和基本参数3.4.2 吊卡与吊环连接处基本参数吊卡最大载荷 kN适用吊环最大载荷范围 kNdminmmRmmhmaxmmbmaxmmLmm225225225075504030侧开式钻杆吊卡应大于或等于3803603602250755050305855852250755070406756752250755070509009002250906080601125112531509060906513501350315090609065225022504500100751308031503150450010075150120450045008750130902001453 型式和基本参数型式和基本参数3.4.3 钻杆吊卡的基本参数钻杆公称直径及加厚型式 mm(in)钻杆接头焊接部位最大外径mm平台阶吊卡孔径锥形台阶吊卡孔径mm吊卡最大载荷系列kN上孔mm下孔mm60.3(23/8)EU65.16963679001125135022503150450073.0(27/8)EU81.084768388.9(31/2)EU98.410292101101.6(4)IU104.8109105106.4109101.6(4)EU114.3118105121114.3(41/2)IU117.5122118119.1121114.3(41/2)EU127.0131118133127.0(5)IEU130.2134131133139.7(51/2)IU149144139.7(51/2)EU144.51491441483 型式和基本参数型式和基本参数3.4.4 油管吊卡的基本参数油管公称直径油管加厚部分的外径吊卡孔径吊卡最大载荷系列上孔下孔kNmmmm48.3(1.9)505022548.3(1.9)EU53565036060.3(23/8)636358560.3(23/8)EU65.9686367573.0(27/8)767690073.0(27/8)EU78.68276112588.9(31/2)9292135088.9(31/2)EU95.29892101.6(4)104104101.6(4)EU108110104114.3(41/2)117117114.3(41/2)120.61231173 型式和基本参数型式和基本参数3.4.5 套管吊卡的基本参数套管吊卡吊卡孔径吊卡最大载荷系列mm(in)mmkN114.3(41/2)117900127.0(5)1301125139.7(51/2)1421350168.3(65/8)1712250177.8(7)1813150193.7(75/8)1974500219.1(85/8)222244.5(95/8)248273.0(10)277298.4(113/4)303325.0(123/4)329339.7(133/8)344406.4(16)411473.1(185/8)478508.0(20)5134 检修技术条件4.1 吊卡检验依照SYT 66052004 中表1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注:对使用过程中的吊卡,应随时对性能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时的迹象进行观察,对腐蚀、变形、零件松动或脱落、损坏、润滑状况、可见的表面裂纹进一步检查和调整。使用中的吊卡台肩面出现严重磨损如多层台肩、锥形、刻痕等情况时,应及时送修。4 检修技术条件注:如遇到以下情况应送检:A.新吊卡使用前;B.主要承载件更换或修理后;C.承受过重大冲击载荷后;D.存在较严重的变形、锈蚀、磨损、裂纹等缺陷时。E.不符合本标准中4.7 4.17之规定。4 检修技术条件4.2 修复吊卡所用零部件,从材质到加工都必须是检验合格品。4.3 修复吊卡主体、活门及其它承载零件经磁粉探伤合格。4.4 堆焊台肩面时,本体及活页都应预热,焊条应采用抗拉强度不低于500Mpa,抗裂性能好的焊条,堆焊后应保温缓冷。4.5 台肩堆焊、加工后吊卡内孔与台肩面的垂直度公差为 0.5mm。4.6 台肩平面的粗糙度不得低于6.3m,硬度为HRC(4858),且无砂眼、裂纹、夹渣等缺陷。4 检修技术条件4.7 用直板尺检测吊卡上孔径,其规格要求应符合标准SY5035 20045.3中表5、表6、表7的规定,上孔径公差为1mm。4.8 平台检验,用直板尺测两下耳的上翘量,其值应不大于12mm。4.9 用高度游标卡尺测量两上耳吃力点高度差,应小于 5mm。4.10 检验保险阻铁,应距吊卡上台肩面12mm,其顶端距上孔内壁应小于3 mm。4.11 操作锁销手柄,弹簧有足够的回弹力,无阻卡现象。4.12 活门手柄焊接位置正确,牢固可靠。4 检修技术条件4.13 阻铁与上锁销连接牢固可靠。4.14 吊卡活门框动量应不大于1.5 mm。4.15 开和吊卡活门,无阻卡现象,灵活好用,关闭 可靠。4.16 吊卡各零件齐全完好。4.17 吊卡全开时,开口的宽度应大于吊卡孔径。侧 开式吊卡的活门全开时,活门开口的最大张开角应大于120。5 磁粉探伤5.1 吊卡磁粉探伤采用荧光湿磁粉进行检测。5.2 吊卡探伤前应保证被探表面清洁、干燥。5.3 磁粉探伤机采用额定周向磁化电流不小于3000A的交直流磁粉探伤机。5.4 磁粉平均粒度为(210)m,以煤油或水作分散剂,荧光磁粉的浓度为(13)g/l。具体磁化方法可参照国家标准GBT158221995执行。5.5 探伤完毕后,应认真填写磁粉探伤报告。6 吊卡报废 当吊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报废处理。n吊卡主体、活门表面经磁粉探伤有明显裂缝状磁痕;n吊卡主体主体经现场气割、电焊造成外形尺寸明显变化;n吊卡的主体、活门出现断裂;n吊卡上下锁销孔及活门销孔直径超过规定孔径2mm;n吊卡主体两上耳吃力点的高度差超过5mm;n 吊卡主体两下耳上翘量超过12mm;n主体和活门严重变形,难以扣合;n因活动部位严重锈蚀,无法打开和扣合;n 因其他原因造成吊卡无法使用者。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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