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洛阳东华鼎盛热力有限公司洛阳伊川
主城区集中供热移扩建工程(热源厂)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
二O一三年十一月
洛阳东华鼎盛热力有限公司洛阳伊川主城区集中供热移扩建工程(热源厂)
目录
1 项目概况 1
1.1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 1
1.2 供热范围 2
1.3 建设工程内容 3
1.4 新增设备 5
1.5 锅炉参数 7
1.6 耗煤量 8
1.7 资源能源消耗 8
1.8 劳动定员 8
1.9 工作制度及年时基数 8
1.10 能源消耗主要公用设施 8
2 工程分析 9
2.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9
2.2 水平衡图 9
2.3 硫元素平衡 10
2.4 工程污染因素分析 10
3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3
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13
3.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13
3.3 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 14
3.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14
4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4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5
5.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16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7
5.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7
5.4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8
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8
6 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分析 18
6.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8
6.2 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18
7 公众参与 18
8 总量控制 21
9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21
9.1 评价结论 21
9.2 评价建议 21
目录-2
2013.11 —SCIVIC—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洛阳东华鼎盛热力有限公司洛阳伊川主城区集中供热移扩建工程(热源厂)
建设性质:搬迁扩建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建设地点:伊川主城区文化路、志远路交会东南向地块,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1。
项目总投资:28527.08万元
新建热源厂建成稳定运行后,将拆除现有热源厂。拟建工程概况见表1-1。
表1-1 拟建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洛阳伊川主城区集中供热移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
搬迁扩建
建设单位
洛阳东华鼎盛热力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
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建设规模
3×70MW热水锅炉热源厂
建设地点
伊川主城区文化路、志远路交会东南向地块
用地性质
伊川县总规规划的居住用地、文化娱乐设施用地以及商业金融用地,已由洛阳市政府同意调整为基础设施(供热)用地
占地面积
热源厂厂区占地面积60005.53m2(90亩),建筑面积22541m2,绿化面积18005m2
供热范围
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东至洛滦快速通道,供热范围总占地面积约为13.1平方公里,供热面积500万m2,一次水供热半径5211m
采暖面积及热负荷
供热范围内以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为主要热用户,均为采暖热负荷,无生产热负荷。采暖建筑面积合计500万m2,采暖建筑总热负荷为200MW,年供热量138.34万GJ/a。
供热参数
锅炉选型为链条炉排高温热水锅炉,供热介质为高温水,一次网供回水温度130/70℃,二次网供回水温度为85/60℃
工程投资
总投资为28527.08万元
工作制度
采暖期运行120天,锅炉运行时间24 h/d,年时基数2880 h/a,三班制
劳动定员
热源厂劳动定员60人
图1-1 项目拟建厂址地理位置图
1.2 供热范围
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东至洛滦快速通道,供热范围总占地面积约为13.1平方公里,供热面积500万m2,见图1-2。
图1-2 本项目供热范围图
1.3 建设工程内容
本项目立项时并未提出分期建设计划,但在实际建设中,根据伊川县城区供热需求现状,工程3台70MW锅炉拟分批建设,2013年先期建设2台,同时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相应的环保工程一次建成,2015年再后续建设1台锅炉以及综合服务楼、职工宿舍。
本项目建设内容见表1-2,拟建热源厂总平面布置见图1-3。
表1-2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名称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结构形式
备注
锅炉房(含鼓风机间、控制房)
3659
6298
地上1层,局部3层,地下局部1层。框架结构
建筑物一次建成,先期2台锅炉及配套设施2013年建成运行,第3台锅炉及配套设施2015年建设运行
引风机间
564
658
地上1层,局部2层,框架结构
烟道用房
480
729
地上2层,局部3层,框架结构
一次建成
辅助用房
490
1470
地上3层,框架结构
一次建成
库房及维修用房
567
1134
地上2层,框架结构
一次建成
车库、水泵房
401
401
地上1层,钢混结构
一次建成
门卫、地磅房
24
24
地上1层,砖混结构
一次建成
脱硫循环水池
108
/
半地下,钢混结构
一次建成
封闭煤库
1890
1890
地上1层,高18m,钢混结构
一次建成
封闭渣库
378
378
地上1层,高18m,钢混结构,位于煤库中
一次建成
粉煤灰库
36
36
地上1层,高5.85m,钢混结构
一次建成
综合服务楼
1900
17200
8层,局部9层,框架结构;收费大厅、客服、管理以及热力计量表、暖气片、散热器、管材等销售
2015年建设
职工宿舍
2300
20300
8层,局部9层,框架结构,宿舍、活动中心
2015年建设
合计
12797
50518
图1-3 拟建热源厂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1.4 新增设备
新增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见表1-3。
表1-3 拟建热源厂主要设备一览表
构筑物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型号及规格
备注
燃料输送系统
装载机
3
台
ZL40型
钢煤斗
2
台
3270*2770*1910mm
槽式往复给煤机
2
台
K-2型,750*660,给料能力150m3/h
悬挂式除铁器
2
台
RCDB-8型
斗式提升机
2
台
TH315型
1用1备
胶带输送机
1
台
B=800型,v=1.0m/s,L=70m
卸料犁
18
台
B=800型,水平皮带配套
电子皮带秤
1
台
BW-20型(B=800)
手动单轨小车
1
台
SG-2型,起重量2t,起升高度8.5m
电动葫芦
1
台
CD13-180型
电子汽车衡
1
台
SCS-100A2型,18mm*3.4m,最大称重量100t
锅炉房
燃煤高温热水锅炉
3
台
DZL70-1.6/130/70-AⅡ
横梁式锅炉炉排减速机
3
台
ZJ80型
锅炉分层燃烧装置
3
台
70MW锅炉配套
炉前溜煤管
3
台
高度4.4m
炉后溜渣管
3
台
高度3.65m
仓壁振动器
12
台
鼓风机(介质温度20℃)
3
台
G5-56-11NO.18.2D,风量14万m3/h
除渣系统
板链除渣机
1
台
BC-111型,水平长度80m,提升高度3.6m,槽宽1.11m,排渣量15t/h
烟气处理系统
引风机(介质温度150℃)
3
台
Y5-56-11NO21D,风量29万m3/h
布袋除尘器
3
台
XLCDM4200型,处理烟气量30万m3/h
除尘器振打装置
12
台
刮板除灰机
2
台
MS25型,输送量22m3/h,长度60m
灰仓
1
台
贮灰量170m3
脱硫塔
3
台
XSP1000型,直径4.8m,高度25m
脱硫循环泵
5
台
200UHB-Z-350-34型
2台备用
脱硫加药泵
2
台
65UHB-Z-30-32型
1台备用
脱硫清水泵
2
台
80UHB-Z-50-30型
1台备用
塔底渣浆泵
6
台
65UHB-ZK-10-12.5型
3台备用
脱硫反冲洗泵
2
台
65UHB-Z-20-50型
1台备用
脱硫剂制备装置
2
台
D2500
脱硫剂螺旋输送机
1
台
YD250型
脱硫剂上料装置
2
台
脱硫剂料斗
1
台
2000*2000mm
压滤泵
2
台
65HFM-I-10-50型
板框压滤机
2
台
XM60/800-UB型,V=10m3
滤液机渣斗
2
台
颚式闸门:DEZ-80型
烟囱
1
座
钢筋混凝土结构,100m,出口内径3m,内防酸、防水、防腐处理
化学水处理系统
全自动软化水装置
1
套
XCRZ-1500×2型,额定产水量50t/h
钢板软化水箱
2
台
6000*3000*3000,V=48m3
除氧水泵
2
台
SB-ZL80-65-150型
1用1备
还原药泵
2
台
BAW150,流量5m3/h
1用1备
加药箱
1
台
Φ1100*1300
氧化还原树脂除氧器
1
套
XCYZ-1500×4型,额定产水量50t/h
密闭压力式无氧水箱
1
台
4000*3000*3000,V=36m3
一次水热力系统
一次水循环泵
4
台
SB-ZL300S-250-335型,流量1200m3/h
1台备用
一次水补水泵
2
台
SB-65DL-4型,流量36m3/h
旋流除污器
1
台
XL-700-16
一次水分水器
1
台
DN700
一次水集水器
1
台
DN700
1.5 锅炉参数
热源厂拟建设3台70MW高温热水锅炉,参数见表1-4。
表1-4 拟建锅炉参数
额定供热量
70MW
额定供水压力
1.6MPa
额定供水温度
130℃
额定回水温度
70℃
排烟温度
150℃
锅炉效率
大于82%
燃烧方式
链条炉排
1.6 耗煤量
按照采暖期120天,热负荷200MW,锅炉热效率82%计算拟建工程锅炉耗煤量,同时给出锅炉满负荷运行时的小时最大耗煤量,见表1-5。设计煤种煤源为山西大同Ⅲ类烟煤。
表1-5 本项目锅炉耗煤量
项目
年耗量
(t/a)
时均耗煤量
(t/h)
日均耗量
(t/d)
小时最大耗煤量(t/h)
单台锅炉耗煤量
23500
8.16
195.84
11.65
锅炉房总耗煤量
70500
24.48
587.52
34.95
1.7 资源能源消耗
拟建工程主要原辅材料来源、消耗情况见表1-6。
表1-6 资源能源及辅料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单位
来源
水
15.4176
104t/a
文化路市政给水管网
电
603
104kWh/a
周村变电站
NaOH
200
t/a
本地采购
生石灰
920
t/a
本地采购,氧化钙含量约80%
1.8 劳动定员
项目劳动定员60人,其中技术行政管理人员8人。
1.9 工作制度及年时基数
本项目采暖期运行120天,锅炉运行时间24h/d,年时基数2880h/a,工作制度采取三班制。
1.10 能源消耗主要公用设施
1.10.1 给水系统
项目热源厂的锅炉、生活及消防用水由文化路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为了保证生产和消防的水压和水质要求,供热厂内设蓄水池。
1.10.2 排水系统
厂区拟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凤北街市政污水管,雨水排入凤北街市政雨水管。软化水制备系统洁净排水排至脱硫系统沉淀池,作为沉淀池的蒸发补充水,不排放。
1.10.3 供电系统
由供热厂附近的周村变电站引来2路10kV线路敷设到供热厂的变配电站。
2 工程分析
2.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见图2-1。
图2-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2.2 水平衡图
图2-2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d
2.3 硫元素平衡
图2-3 本项目硫元素平衡图 单位:t/a
2.4 工程污染因素分析
2.4.1 废气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8
2013.11 —SCIVIC—
表2-1 拟建工程达产时废气产排及治理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烟气量
Nm3/h
产生速率kg/h
产生浓度mg/m3
产生量t/a
治理措施
去除效率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量
t/a
排放标准
排烟
温度
排放去向
出口内径
浓度mg/m3
速率kg/h
锅炉房(3台锅炉)
SO2
257040(366975)
70.50×3(100.65×3)
822.8
609.12
多管旋风+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
90%
21.15(30.20)
82.3
60.91
100
/
60℃
100m烟囱
3m
烟尘
154.22×3(220.19×3)
1800
1332.45
98.5%
6.94
(9.91)
27
19.99
30
/
NOx
23.99×3
(34.25×3)
280.0
207.27
0
71.97(102.75)
280.0
207.27
/
/
煤库:卸煤及转运
粉尘
无组织排放
/
/
0.43
/
0
/
/
0.43
/
/
常温
无组织排放
给煤机、斗式提升机落料
粉尘
18
3000
51.84
袋式
除尘器
99%
/
/
0.52
/
/
常温
室内无组织排放
注:SO2、烟尘排放浓度执行《洛阳市清洁城市空气行动方案》规定的标准值(烟尘_50mg/m3、SO2_200mg/m3)以及经评审会论证的排放限值
(烟尘_30mg/m3、SO2_100mg/m3);表格中括号部分为在最大负荷情况下烟气量及各污染物产、排速率。
2.4.2 废水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伊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污染源源强及产排情况见表2-2
表2-2 废水污染源产排情况
污染源
项目
污水量(t/a)
pH
COD
氨氮
SS
生活污水
产生浓度(mg/L)
/
7~8
350
25
200
排放浓度(mg/L)
/
6~9
245
22.5
100
排放量(t/a)
612
/
0.15
0.014
0.06
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
6~9
500
/
400
伊川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6~9
350
36
140
2.4.3 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工程主要噪声源源强及治理措施见表2-3。
表2-3 工程噪声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单位:dB(A)
序号
噪声源
源强
数量(台)
位置
建筑距厂界距离(m)
治理措施
东
西
南
北
1
锅炉
70
3
锅炉房
189
109
18
147
厂房隔声
2
鼓风机
85
3
厂房隔声,选用低噪设备,设减振基础。水泵房设于锅炉房地下室
3
水泵
75
10
4
引风机
90
3
引风机房
81
105
76
96
厂房隔声,选用低噪设备,减振基础,引风机安装消声器
5
板框压滤机
80
2
引风机房2层
6
装载机
85
3
煤库
137
178
18
30
选用低噪设备,建筑隔声
7
给煤机
75
2
8
水泵
75
19
脱硫除尘区,露天
192
117
65
110
选用低噪设备,减振基础
9
水泵
75
4
水泵房
134
105
122
70
选用低噪设备,减振基础,建筑隔声
2.4.4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措施
各种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见表2-4。
表2-4 项目达产各种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 单位:t/a
序号
污染源名称
所属类别
产生量(t/a)
主要成分
排放方式及去向
1
锅炉炉渣(干渣)
一般工业固废
9306
硅、铝、铁等氧化物
由汽车每日运出,供给当地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2
粉煤灰
一般工业固废
1312.46
硅、铝、铁等氧化物
3
湿法脱硫装置产生脱硫石膏
一般工业固废
1600
硫酸钙与亚硫酸钙,含水率<30%
4
锅炉房水处理间废树脂
危险废物HW13
4
有机树脂类废物,危废编号HW13
由厂家更换后直接运走回收综合利用,厂内不设暂存设施
5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3.6
生活垃圾
厂区内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
3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要求,评价共布设5个现状监测点,分别为任沟村、伊川县直中学、周村、西仓村、彭庄村。评价单位委托伊川县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2011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监测期间内各监测点NO2、SO2小时浓度及日均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PM10日均浓度值个别超标,与监测期间气候干燥,风大易起扬尘有关。
3.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评价单位委托伊川县环境监测站对西仓村、彭庄村浅层水井以及厂址地质勘探井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2012年11月27日。监测项目为PH、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氨氮、硫酸盐、铜、锌、汞、砷、铬、镉、铅、镍。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可以满足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要求,说明拟建工程区域地下水环境总体情况良好。
3.3 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
评价单位委托伊川县监测站于2012年11月29-30日,昼间和夜间对拟建厂址四周厂界处以及东北侧的彭庄村、西侧廉租房、南侧周村安置小区各选取1个点位,进行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拟建厂址各厂界及敏感点彭庄村、拟建厂址西侧廉租房、南侧周村安置小区处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环境噪声限值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评价单位委托伊川县环境监测站于2012年11月5日对拟建项目厂址处土壤环境进行背景值监测。监测因子为pH、镍、锌、铅、铜、砷、铬、汞和镉共9项。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土壤中各项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三级标准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4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1.1 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由厂区平面布置图可知,本项目主要施工设备距厂界最近距离分别为:东250m,西90m,南15m,北45m。经预测,除南厂界外昼间各施工设备对东、西、北厂界噪声的影响均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昼间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夜间除东厂界外其余各厂界噪声不能满足标准中55dB(A)排放限值要求。由此可知施工期夜间噪声对各施工场界影响最大。
本项目厂址距离周围敏感点较近,主要施工作业点距敏感点最近距离分别为:西侧廉租房140m,南侧周村安置小区86m,北侧彭庄村55m,其中廉租房、周村安置小区为新建小区,暂未入住。因此,周边受影响最大敏感点为彭庄村。经预测分析可知,北侧彭庄村部分居住用房与施工厂址场地距离较近,昼夜间噪声贡献值不能满足2类标准要求。为了减轻项目施工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施工期各种减噪措施,因此,午间(13: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06:00)应暂停高噪声设备施工,降低对周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由于施工噪声具有时效性,在工程竣工后,因施工产生的噪声将不存在。
4.1.2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拟采取的抑尘措施有:
A.进出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先期硬化,拟建工程西侧为已经建好的市政道路,路况良好。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根据调查,施工运输路段洒水后,可使降尘量减少70%。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B.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C.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D.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E.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F.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施工机械尾气主要采取的控制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对施工机械施工进程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使用清洁能源等措施,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即可有效减少尾气中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4.1.3 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内临时防渗厕所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施工结束后及时掩埋处理。生活污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采取措施后施工废水影响很小。
4.1.4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开挖出的土方,产生的碎砖、水泥、木料等。
施工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开存放。开挖出的土方应根据建筑需要及时进行回填或铺垫场地,对于填方后的余土及建筑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消纳。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运往环保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目前项目施工基本完毕。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5.1.1 评价等级
通过评价等级计算,确定拟建项目大气为二级评价,选择大气污染物SO2、NO2、PM10作为预测因子。
5.1.2 预测结果及分析
(1)小时浓度贡献值
项目3台锅炉全部建成运行后,评价区域内SO2、NO2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分别为0.03975mg/m3、0.13106mg/m3,占标率分别为7.95%和54.61%,出现地点在项目烟囱西北4561m处鸦岭乡一带,该区域为丘陵地带,敏感点分布较稀疏。叠加背景值后浓度分别为0.11075mg/m3、0.19286mg/m3,占标率分别为22.15%和80.36%,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排放SO2对各敏感点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范围为0.00466~0.00949mg/m3,占标率为0.93~1.90%;NO2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范围0.01664~0.03136mg/m3,占标率为6.93~13.07%;与背景值叠加后,SO2、NO2小时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日均浓度贡献值
项目3台锅炉全部建成运行后,评价区域内SO2、NO2、PM10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分别为0.00558 mg/m3、0.01212mg/m3、0.00130mg/m3,占标率分别为3.72%、10.10%、0.87%,出现地点在项目烟囱西北4188m处,叠加背景值后浓度分别为0.05958 mg/m3、0.07412mg/m3、0.16130mg/m3,占标率分别为39.72%、61.77%、107.53%。SO2、NO2叠加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PM10叠加值超标,最大超标倍数0.07倍,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位于北方地区,监测期间天气干燥、风大,易起扬尘,背景值本身已超标。
本项目排放的SO2、NO2、PM10对周围各环境空气敏感点处最大地面日均浓度贡献值范围分别为:0.00040~0.00159mg/m3、0.00132~0.00494mg/m3、0.00014~0.00053mg/m3,占标率分别为0.26~1.06%、1.10~4.12%、0.09~0.35%,贡献值占标率较小;考虑区域在建及被取代污染源影响的情况下,与背景值叠加后,SO2、NO2日均浓度叠加值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PM10日均浓度大部分超标,超标原因为项目位于北方地区,监测期间天气干燥、风大,易起扬尘,与背景值本身已超标有关。
(3)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项目运行后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4)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导则要求,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本工程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5)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01-91)计算,煤库颗粒物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32.1m,根据GB/T13201-91中要求,考虑级差,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封闭煤库及渣库外50m,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见图1-3。
从包络线图1-3中可以看出,本项目煤库及渣库卫生防护距离大部分位于厂址范围内,仅南侧部分区域超出厂界外32m,南厂界距离凤北路南侧的周村安置小区77m,目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根据现场调查,卫生防护距离内,南厂界外为规划的宽度15m的凤北路,再向南17m为规划的居住用地(目前暂未建设),伊川县规划局已出具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再规划新建环境敏感点的承诺,见附件7。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建成达产后废水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1m3/d,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伊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的水环境影响较小。
5.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采用市政给水水源,不抽取地下水,对地下水水量、水位影响不大;项目潜在的地下水污染影响,主要为脱硫循环水池、固体废物贮存可能导致的污染物泄露污染地下水。
项目位于伊川县城北部,根据区域地质勘探资料,项目厂址地层可划分为7个工程地质单元,自上而下1-6层为粉质粘土层,平均厚度16.6m,地下水埋深9.7-19.8m,包气带渗透系数10-6cm/s~10-5cm/s,由于土层深厚,且渗透系数较小,地下水不易受到污染,对区域地下水水质影响很小。
5.4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工程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建筑内,在采取选用高质低噪设备、设减振基础、建筑隔声等噪声治理措施后,新增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综合考虑建筑隔声、绿化和距离衰减等因素,工程运行后,噪声源对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完成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锅炉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由当地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废树脂由厂家更换后直接运走回收再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对环境无不利影响。
6 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分析
6.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之第11款为“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因此,拟建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发展项目。
6.2 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伊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局部调整意见的议案》(伊政文[2013]18号,见附件1),对伊川县热负荷、热源规模、选址、供热介质等提出调整,洛阳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局部调整伊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的批复》(洛政文[2013]92号,见附件3)。本项目符合调整后的《伊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7 公众参与
本项目公众参与开展过程如下:
(1)第一次公示
2012年11月19日-11月30日,评价单位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项目拟建厂址周边的彭庄村等地张贴了环境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信息的反馈。
(2)第二次公示
2013年4月15日-4月26日,评价单位在项目厂址周边的村庄、居民区等地张贴本项目第二次公示,同时在伊川县政府网、洛阳日报发布第二次公示并提供报告书简本索取方式;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信息的反馈。
(3)座谈会
2013年4月26日,在伊川县组织召开了项目公众参与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评价单位、伊川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热力公司、彭庄村、周村以及县城居民代表等,共计18人;
通过项目介绍和同与会人员相互沟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将会对改善本地区环境质量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积极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图7-1 公众参与座谈会照片
(4)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
2013年4月,在项目周边的彭庄村、周村、锦泰花园及县城其他受影响范围等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调查表205份,共收回200份,收回率为97.6%。
有19.5%的公众认为本项目在投产运行后对当地环境无影响、20%的受访者认为影响很小、59%的受访者认为有影响但可以接受、仅1%的受访者认为很大;94%的受访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6%的受访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无影响;100%的受访者对本项目持赞成意见。
(5)补充问卷调查
2013年8~9月重点对拟建厂址厂界外300m范围内彭庄村、锦泰花园、周村及其他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个人进行公众意见补充调查,回收调查表136份。向项目周边锦泰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周村社区居委会、彭庄社区居委会、任沟村村委会、董村社区居委会、罗村社区居委会、伊川县城关镇第三初级中学(即周村中学)、伊川县廉租房领导小组、东侧部队等受影响社区管理部门,以及伊川县规划局、发改委等伊川县管理职能部门,发放团体征询意见调查表12份。
经统计,136份调查表中有11名受访者表示不赞成本项目建设,评价采取电话逐个回访的方式了解不赞成的原因,并就其关心的环保问题以及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详细解释,经电话回访后,持不赞成意见的公众均表示:只要项目能按环评报告所提措施要求建设,并在日常运行管理中认真执行,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均能对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和理解,赞成项目的建设,11位持不赞成意见的公众重新填写了调查表,全部赞成项目建设。
12个社会团体及政府职能部门均表示对本项目厂址选择及建设持赞成态度,并加盖了部门公章。
(6)听证会
2013年11月7日,受河南省环保厅委托,伊川县政府在伊川县召开项目公众参与听证会。
参会主要人员有县政府办公室、城关镇、住建局、规划局、土地局、环保局,建设单位洛阳东华鼎盛热力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有关代表和申请听证人员(董志孝、彭孝灿、彭大刚、彭卷立、彭孝正、彭亮利、彭勤奋、彭武现、周现奇、周建杰、党鹏飞、申俊伟、胡大干、周社卿、周军峰)等,共27人。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的介绍、环评单位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介绍。与会代表就项目建设方案、计划及其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关质询,环评机构与建设单位对与会代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与会代表认为:本项目是民生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当,技术可靠,污染物排放指标设置恰当,一致同意项目建设,并希望建设单位在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管理,将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至最小。
图7-2 听证会照片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第一次、第二次公示、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和座谈会、听证会结果表明,被调查公众支持该项目建设,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是一项利民惠民工程。补充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有部分公众因担心项目建成后环境污染或者受施工影响,不支持项目建设,经评价单位一一电话回访,向公众解释了项目拟采取的各种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方面治理措施,汇报项目达标排放以及预测结果,该部分公众表示如果项目可以做到国家要求达标排放,在日常运行中加强管理,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均支持和赞成项目的建设。因此,在评价期间,项目全部取得周边居民支持。
对公众提出的环保方面的意见建议,建设单位已经做出全部采纳的承诺。
8 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十二五”期间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结合拟建项目污染物产生特点,在坚持“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原则的前提下,确定拟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SO2、NOx、COD、氨氮。
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8-1,建议通过洛阳市排污权交易购买。
表8-1 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单位:t/a
项目
污染物
本项目排放量
区域替代削减
增减量
本项目总量建议指标
废气
SO2
60.91
126.95
-66.04
60.91
NOx
207.27
86.64
120.63
207.27
废水
COD
0.15
0.03
0.12
0.15
氨氮
0.014
0.002
0.012
0.014
9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9.1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洛阳伊川主城区集中供热移扩建工程(热源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规模、用地性质、供热范围符合调整后的《伊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在落实工程设计及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计划,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外排污染物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社会效益较为显著。
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9.2 评价建议
(1)编制伊川县城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
(2)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3)加强施工管理,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要求预留脱销装置位置,适时开展烟气脱销;
(5)加强生产管理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暂存等环保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避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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