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2万吨/年精制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总论 5
1.1 评价总体构思 5
1.2 编制依据 6
1.3 评价重点 9
1.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 10
1.5 评价工作等级 11
1.6 评价范围 15
1.7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15
1.8 污染控制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 16
1.9 评价标准 17
第二章 工程概况 21
2.1工程概况 21
2.2 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 23
2.3 工程原辅料、燃料供应及消耗 23
2.4 公用工程 24
2.5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5
2.6 项目建设情况 26
第三章 区域环境概况 29
3.1自然环境概况 29
3.2社会环境概况 34
3.3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概况 36
3.4区域污染源调查 39
第四章 工程分析 41
4.2 主要设备及选型 46
4.3 物料平衡 49
4.4 污染因素分析 52
4.5 污染源及污染物 53
第五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9
5.1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9
5.2 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1
5.3 噪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5
5.4 生态环境现状及评价 66
第六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8
6.1 大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68
6.2 水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75
6.3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80
6.4 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80
6.4 整改期环境影响分析 82
第七章 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84
7.1 整改过程污染防治措施 84
7.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84
第八章 环境风险评价 98
8.1 综述 98
8.2 风险识别 99
8.3 风险源项分析 104
8.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分析 105
8.5 事故应急预案 108
8.6 小结 109
第九章 公众参与 111
9.1 目的 111
9.2 公众参与方式 111
9.3调查内容 112
9.4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114
9.5 小结 117
第十章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118
10.1 清洁生产的意义及指标体系 118
10.2 生产评价指标判定 118
10.3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建议 121
10.4 清洁生产结论 122
10.5 清洁生产的组织管理 122
10.6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 124
10.7 本项目循环经济过程体现 124
第十一章 总量控制分析与对策 126
11.1 总量控制基本原则 126
11.2 总量控制因子 126
11.3 总量控制因子排放情况 126
11.4 总量指标来源及确定 127
第十二章 环境经济损益简要分析 128
12.1 社会效益分析 128
12.2 经济效益分析 128
12.3 环境损益分析 129
12.4 环保投资及效益分析 129
第十三章 产业政策及厂区选址合理性分析 131
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31
13.2 规划相容性分析 131
13.3 选址合理性分析 132
13.3.4 卫生防护距离确定 133
13.4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33
第十四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35
14.1 环境管理体制 135
14.2 环境监测 138
14.3 竣工验收管理 142
第十五章 结论与建议 145
15.1 结论 145
15.2 建议与要求 148
150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国环评证乙字第4003号
附件:1、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6万吨/年精制棉生产项目备案证明文件,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1月21日;
2、关于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6万吨/年精制棉生产项目建设规模变更的批复,2015年5月14日;
3、关于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0.12.29;
4、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2万吨/年精制棉生产项目”厂址位于三类工业用地的证明,2013.4.10;
5、原辅料、燃料采购合同;
6、煤质分析报告;
7、关于对岳普湖县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喀什地区环境保护局,2013.8.29;
8、废水处理接纳协议书;
9、岳普湖县生态林区规划说明;
10、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表;
11、五家渠光大山河公司废水水质表;
12、“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2万吨/年精制棉生产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样表;
14、岳普湖县总量;
13、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关于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承担精制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合同及委托书。
前 言
1.建设项目背景
精制棉是棉短绒经脱脂、漂白、烘干、打包等工艺精制而成的白色棉纤维,精制棉主要用于深加工,以制造各种纤维素酯类和醚类衍生物。主要下游产品包括硝化纤维(硝化棉)、醋酸纤维素、羟甲基纤维素(CMC)、纤维素黄酸(粘胶)、纸品纤维素、甲基纤维素、乙基纤维素和羟丙基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等。
精制棉在国防、石油、化工、塑料、造纸、皮革、食品、医药、建筑、冶金等工业部门都具有广泛的用途。近年来,随着医药、化工、食品、石油等产业的不断发展,精制棉的消费量与日俱增,特别是各种纤维素的开发和研制,对精制棉的需要量越来越大。
新疆作为我国重要的棉花生产基地,有着得天独厚的棉短绒资源优势。2012年新疆棉花总产量达到318万t,占全国棉花产量(684万t)的46%,连续20年实现棉花面积、单产、总产全国第一。精制棉就是利用棉短绒进行加工生产,对棉花实现综合利用的下游产品。基于国家对南疆三地州支持力度和山东对口援助的历史机遇,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将新疆的资源能源优势与山东光大日月集团的先进技术有机结合,在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年产2万t精制棉项目。
山东光大日月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建成6个项目:
① 新疆光大西域科技有限公司籽棉扎花项目;
② 新疆光大西域棉业有限公司脱绒项目;
③ 新疆光大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人造奶油、棉籽油项目;
④ 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6万t/a精制棉生产项目;
⑤ 喀什光大化工有限公司纤维素、淀粉醚系列产品项目;
⑥ 新疆西域田园肥业有限公司生物有机复合肥项目。
本项目为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年产2万t精制棉项目,生产的产品作为纤维素醚、淀粉醚加工线的原料。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及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要求,2013年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最初计划建设6万吨/年精制棉生产项目,进行分期建设,一期建设2万吨/年精制棉生产线,共建设三期。后来由于市场原因和公司总体规划变动,最终在2015年确定建设规模为2万吨/年精制棉生产线,因此造成环评过程的延误。
目前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2万吨/年精制棉生产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2015年4月18日,新疆环境监察总队、喀什地区环境监察支队、岳普湖县环保局联合现场检查了本项目建设情况和环评批复情况,并对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2万吨/年精制棉生产项目未批先建的行为作出了5万元的处罚,并提出限期取得批复的要求。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文件编制阶段。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评价单位组织有关环评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对评价区范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工业企业及人口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象以及环境现状等资料,开展环境现状监测、公众参与调查和公示,根据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了相关的污染治理措施,对建设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工程分析,根据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筛选及其相应评价等级要求,对各环境要素进行了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了技术经济论证。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2万吨/年精制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提交环境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查。
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现正在建设,相关环保部门已了解了本项目的建设相关情况。
本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即全部结束,评价工作见工作程序流程图。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精制棉行业的环境污染物主要有:碱蒸煮废水(俗称黑液),漂白、洗涤形成的废水(俗称白水)等强碱性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蒸煮工段的蒸球废汽、打包粉尘废气,锅炉燃烧废气等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各种废渣对环境的影响等。因此,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防治和改善,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是否有制约项目建设因素,高浓度废水处理工艺、粉尘除尘等净化工艺是否可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是否合理,环境风险是否可以接受等,是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喀什光大西域化纤有限公司2万吨/年精制棉生产项目,利用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丰富的棉花资源,通过优势资源的转化,充分依托地缘优势,以棉短绒为原料,生产精制棉产品;项目符合《岳普湖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中“区域性棉花生产和加工中心”的规划;符合《岳普湖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中“全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外向型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要求;厂址选择在棉花原料基地,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周围600m范围内无特殊的环境敏感目标及人群集中生活居住区;工艺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通过公众参与分析,当地群众支持该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但考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确保全厂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严格实施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节能降耗、特别是防止环境风险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在工作过程中,岳普湖县政府、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管委会、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建设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诚挚感谢!
第一章 总论
1.1 评价总体构思
1.1.1 评价原则
(1)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贯彻针对性、政策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原则;
(2)依照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环保法规和政策的指导思想,在评价过程中突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评述;
(3)针对项目的污染特征,预测和分析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项目建成后污染防治对策,降低项目造成的环境风险,提出节能降耗和节水措施,为项目的设计运行、环境监督检查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1.2 评价目的
在上述原则指导下,本次评价通过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价,促使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充分的发挥,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减至最小,实现环境、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
1.1.3评价内容
评价在分析工程方案设计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工艺流程和排污流程分析、物料平衡分析、类比分析等手段,对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进行分析;
针对建设项目的特点,通过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及现状监测,确定环境评价的主要保护目标和评价重点,对当地的环境质量水平给出明确的结论;
在工程分析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的基础上,预测新建工程投产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论证环保措施的可行性,特别是本工程废气、废水处理的可行性,对可研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补充措施;
按风险评价导则要求进行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和后果计算,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根据清洁生产原则寻求节能、降耗及减污措施,从规划和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对工程建设环保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从环保角度对工程建设提出要求和建议,为管理部门决策、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公众参与。
1.1.4 编制思路
本次评价为工业建设项目评价,评价主体工程为:新建2万t/a精制棉生产线。在评价过程中通过广泛查阅文献资料,并类比其他生产工艺,进行梳理分析,做到条理清楚、脉络分明、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充分突出项目建设特点和排污特征,使得项目总体评价结论清晰明了,真实可信。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规划及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6.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4.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8.29;
(11)《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0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002.1.1;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2003.3.1;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98.7.1;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1.1;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8.28;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01.01;
(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5.6.1;
(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2号,2008.10.1;
(2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12.01;
(21)《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
(2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 2011.06.01;
(2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 2013.05.01;
(2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家环保总局),1998.3.21;
(25)《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
(26)《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号);
(27)《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2006.2.14;
(2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9)《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30)《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01.08;
(3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6.01.24;
(32)《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2000.10.25;
(3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2005.7;
(3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
(35)《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2011.12.15;
(36)《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环发[2012]130号);
(37)《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9.10;
(38)《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国家发改委公告2010年第14号),2010.7.1;
(39)《“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国家发改环资[2011]2919号);
(40)《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发【2007】32号);
(41)《关于促进新疆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信部产业[2010]617号),2010.12.28;
(42)《新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承接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1年本)(试行)》(新经信产业[2011]247号),2011.4.25;
(43)《关于支持新疆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发改产业〔2012〕1177 号);
(44)《关于全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公告》,2000.10.31;
(45)《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党发 [2011]1号),2011.1.7;
(4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1.18;
(47)《关于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2号),2012.1.13;
(4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新发改规划[2012]1397号),2012.7.10;
(4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2013.10;
(50)《关于棉浆粕 粘胶纤维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适用标准的通知》(新环监发〔2013〕371号),2013.8.23;
(5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试行)》(新环发〔2014〕59号);
(5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5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5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
(5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4〕35号)。
1.2.2 技术规定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
(9)《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10)《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1)《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
(12)《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462-2009。
1.3 评价重点
根据精制棉项目生产的特点,本次评价工作在工程分析和污染防治的基础上,确定评价工作的重点为:
(1)生产废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估算;
(2)生产废水的处置措施及其排放去向可行性评价;
(3)生产原料风险评估,事故状态下对周围环境的风险影响评价;
(4)污染治理措施有效性评价。
1.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
1.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程特点、施工季节以及工程所处的地形、地貌等环境因素。经分析,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见表1-4-1。
表1-4-1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序号
环境要素
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主要影响因素
1
环境空气
土地平整、挖掘,土石方、建材储运、使用
扬尘
施工车辆尾气、炊事燃具使用
NOx、SO2
2
水环境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等
COD、BOD、SS
3
声环境
施工机械、车辆作业噪声
噪声
4
生态环境
土地平整、挖掘及工程占地
水土流失、植被破坏
土石方、建材堆存
占压土地等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等污染因素,将相应对厂址周围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及声环境等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情况详见表1-4-2。
表1-4-2 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表
环境要素
环境影响因素
废气
废水
噪声
固废
粉尘SO2、NOX、H2S、NH3
CODcr、氨氮
环境空气
有影响
——
——
——
地表水
——
——
——
——
地下水
——
浅表水轻微影响
影响甚微
声环境
——
——
有影响
——
生态
轻微影响
土壤
影响甚微
——
轻微影响
1.4.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本次环评筛选的评价因子详见表1-4-3。
表1-4-3 评价因子确定表
环境要素
主要污染源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预测因子
环境空气
生产粉尘
锅炉废气
TSP、SO2、NOX
PM10、SO2、NOX、H2S、NH3
地表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pH值、SS、COD、BOD5、氨氮、氯化物、硫酸盐、砷、汞、大肠菌群等21项
——
地下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pH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氟化物、氨氮、砷、汞、大肠菌群等18项
CODcr、氨氮
噪 声
设备噪声
LeqdB(A)
LeqdB(A)
环境风险
仓储区、
——
棉短绒堆场火灾后果预测
1.5 评价工作等级
1.5.1 大气环境评价等级
1.5.1.1 判定依据
根据工程特点和污染特征以及周围环境状况,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规定的方法核算,计算公式及评价工作级别表(表1-5-1)如下: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取GB3095二级限制。
表1-5-1 评价工作级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物距厂界最近距离
1.5.1.2 判别估算过程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打包过程粉尘污染和锅炉废气污染。打包工段粉尘和燃煤废气污染物扩散计算参数选取详见表1-5-2。
表1-5-2 点源污染物计算参数选取表
参数名称
单位
取值
参数名称
单位
取值
打包
排气量
Nm3/h
14409
锅炉
排气量
Nm3/h
20000
粉尘排放速率
kg/h
0.1
可吸入颗粒物排放速率
kg/h
0.4725
排气筒的几何高度
m
15
SO2排放速率
kg/h
4.625
排气筒出口内径
m
0.6
NOX排放速率
kg/h
5.3
排气筒出口处的温度
K
293
烟囱的几何高度
m
45
离心喷雾
排气量
Nm3/h
20000
烟囱出口内径
m
1
粉尘排放速率
kg/h
1.66
烟囱出口处的温度
K
373
排气筒的几何高度
m
15
是否使用计算点的自动间距
—
Y
排气筒出口内径
m
0.6
计算点的高度
m
0
排气筒出口处的温度
K
293
环境温度(取年均)
K
284.7
是否考虑建筑物下洗
—
N
是否使用地形高于烟囱
—
N
是否计算离散点
—
N
是否使用地形高于烟囱基地的简单地形
—
N
是否计算熏烟情况
—
N
最小和最大计算点的间距
—
0~2500
是否选择全部稳定度和风速组合
—
Y
城市/乡村选项
—
乡村
* 锅炉污染物中TSP和PM10的比例在0.6-0.8之间,本次换算取值0.7
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染物扩散计算参数选取详见表1-5-3。
表1-5-3 面源污染物计算参数选取表
参数名称
单位
取值
参数名称
单位
取值
污水处理站
污染源类型
—
面源
是否选择全部的稳定度和风速组合
—
Y
H2S排放速率
kg/hr
0.001
是否使用计算点的自动间距
—
Y
NH3排放速率
kg/hr
0.033
最小和最大计算点的间距
m
0~5000
长×宽
m
177×163
城市/乡村选项
—
乡村
排放高度
m
10
污染物扩散的估算结果见表1-5-4。
表1-5-4 污染物扩散估算结果表
污染源
最大落地浓度距离(m)
最大占标率(%)
粉尘
PM10
SO2
NOX
H2S
NH3
打包粉尘
791
0.22
-
-
-
-
锅炉
462
-
0.39
3.43
9.84
-
-
污水处理站
579
-
-
-
-
0.96
0.58
离心干燥
901
4.8
-
-
-
-
-
1.5.1.3 确定评价等级
根据估算结果表明,本项目所有污染物最大占标率为:9.84% (产生于锅炉的NOX),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 0m。
最大占标率Pmax<10%,确定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1.5.2 水环境评价等级
(1)厂址附近无长年天然地表水体,本项目将在厂内建污水站,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新污染源化纤浆粕行业一级标准后, 排入岳普湖县城污水处理厂。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评价工作分级原则,本项目不设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仅针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调查评价。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可划分为一、二、三级。
a、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中的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划入N类“轻工”中的“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且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报告书,因此,划定本项目属于Ⅱ类项目。
b、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5-5。
表1-5-5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分级
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区域地下水级别为“不敏感”。
c、地下水评价等级判定结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的判据见表1-5-6。
表1-5-6 地下水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按照Ⅱ类项目判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导则要求评价基本任务为:
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完成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与对策,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预案。
1.5.3 噪声评价等级
本项目厂址位于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根据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声环境质量为3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95中的评价等级确定原则,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主要预测厂界达标状况。
1.5.4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根据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将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划分为一、二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1-5-7。
表1-5-7 风险评价评价工作级别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的规定及本项目的物质性质判定:本项目没有重大危险源,厂址所处位置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因此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二级,根据评价导则要求,对事故影响进行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
1.6 评价范围
根据确定的评价等级和技术导则,结合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范围如下: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HJ2.2-2008规定,评价范围以锅炉烟囱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
(2)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地下水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拟定为厂址区域内。
(3)声环境评价范围
厂区及厂界外1m范围内。
(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厂址及附近影响区域生态影响评价。
(5)风险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风险评价范围是以厂内化工原料区为中心,半径3km的区域。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表1-6-1。
表1-6-1 项目评价范围
序号
项 目
主要影响因素
评价等级
评 价 范 围
1
环境空气
生产粉尘、SO2、NOX
三级
锅炉烟囱为中心,边长5km的范围
2
地下水环境
厂区外排废水
三级
厂址
3
地表水环境
无直接水力联系
现状调查
4
声环境
厂区生产设备
三级从简
厂界外1m
5
生态环境
施工建设
三级从简
厂址周围
6
环境风险
棉短绒货场火灾
二级
厂址为中心,半径3km范围
1.7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1)《岳普湖县城市总体规划》;
(2)《岳普湖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
(3)《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2014—2023年)》;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06,12,01;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13.3.18;
(6)《新疆生态功能区划》,2006.8;
(7)《中国新疆水环境功能区划》(新政函[2002]194号),2002.1.16。
1.8 污染控制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
1.8.1 污染控制目标
(1) 控制项目工艺废气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使本项目实施后评价区域的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控制废水治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岳普湖县城污水处理厂,不排入河、渠等地表水体。
(3)严格控制设备噪声,保证厂界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加强对货场的火灾风险管理、化学品仓库的泄漏应急处理管理,避免事故状态下对周围环境造成直接或伴生污染影响。
1.8.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保证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在现状基础上,不因项目建设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2)保证项目用水不对评价区域地下水资源产生影响,地面做好硬化,废水排入下水管网,确保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不改变其现有使用功能;
(3)保护厂界声环境质量;
(4)做好厂区腐蚀性原料、易燃物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状态下对周围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5)保护厂区及污水排放区的生态环境,将不利生态影响降到最小。
本项目污染控制项目见表1-8-1,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8-2。
表1-8-1 污染控制目标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名称
污染控制目标
1
废气污染源
生产粉尘达到(GB16297-1996)二级
锅炉废气达到(GB13271-2014)排放限值
2
废水污染源
污水在厂内处理达到(GB8978-1996) 中新污染源化纤浆粕行业一级
3
主要噪声源
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3类
4
工业固废
全部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表1-8-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目标
1
环境空气
厂址区域、周边村庄
(GB3095-2012)二级
2
地下水环境
厂址区域地下水
不影响深层地下水
3
声环境
厂址区域声环境
不产生噪声扰民
4
生态环境
厂址区域
植被恢复、控制水土流失
5
环境风险
厂址区域、周边村庄
环境风险控制到可接受程度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8-3,分布图见图1-6-1。
表1-8-3 重点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关心点
相对位置
保护目标值
保护目标性质
1
岳普湖县
SE约2100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人口聚居区
约25600人
2
喀依古勒村
SW约2000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人口聚居区
约1630人
3
岳普湖县第二水厂
NW约1500m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
供水水厂
*测量距离为项目至敏感点边缘距离
1.9 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及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评价执行以下标准。
1.9.1 环境质量标准
(1)空气环境质量标准:TSP、PM10、SO2、NO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版中的二级标准,H2S和NH3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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