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镇委森林火灾应急方案.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197805 上传时间:2024-05-22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54.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镇委森林火灾应急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镇委森林火灾应急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镇委森林火灾应急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镇委森林火灾应急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镇委森林火灾应急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范文最新推荐- 镇委森林火灾应急方案 为做好镇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并快速扑灭森林火灾,确保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应急组织机构职责(一)设立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党群书记、分管镇长、宣传科长、武装部长、派出所长担任。党政办、农开办、林业站、财政所、镇教委、卫生院、办事处为指挥部成员。(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主任由林业站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等工作。(三)现场指挥部下设六个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

2、:1、火情调度组:由林业站具体负责,负责掌握火情动态、赴火场工作组的扑火方案、扑火队员部署、扑火专业人员动态,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起草上报火灾情况报告。组长:王道玉,副组长:赵德田。2、扑火指挥组:由镇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办事处、村指挥扑火救灾,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灾情况。组长:张杰民,副组长:杨龙林、赵德田。3、警戒保卫组:由镇派出所负责,负责维护现场及周边林区的治安及火灾的查处工作。组长:宗德水,副组长:赵广文。4、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遇险、受伤人员进行救护。组长:张兴刚。5、后勤保障组: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供应火场生活、油料等相关物资

3、。组长:王如芳,副组长:张政祥、李端胜。6、善后工作组。由火灾发生地的办事处、村负责,负责清理余火、火场值守、损失登记、稳定等善后工作。组长:办事处总支书记,副组长:村书记。二、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根据我镇地理位置和森林资源现状,主要树种及其燃烧性、气候变化情况和周围火源对林火的影响,以及发生森林火灾的特点等因素,全镇林区划分为二个等级的火险区。本预案森林火灾危险目标重点针对我镇一级火险区;一级火险区,主要是指村级生态林面积2000亩以上村。二级火险区,主要是各办事处、村封山育林形成的林木较集中的片区。三、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一)应急救援体系。以火警发生地的森林消防队、护林中队、镇森林消

4、防应急队和群众联防扑火队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根据省、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消防队建设标准,办事处、村、景区都要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队伍建设标准、机具配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参照镇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开展“队伍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执行。同时,防火期必须以办事处、村为单位,组建群众联防扑火队,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加强村与村之间、村与林场、景区之间的联防。四、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级别和应急救援范围根据森林火警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森林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森林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

5、别分为二级。II级响应:发生火情后,火情发生地的村、办事处要立即向政府和森林防火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扑救。I级响应:一般情况下,发生火情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发生1小时后火场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或需要跨镇、区支援扑救时,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1、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2、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3、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仍未扑灭的森林火灾;4、区行政交界地发生的森林火灾;5、燃烧时间超过2小时或国有林场、重点景区以及其周围发生的森林火灾;6、其他需要镇里救援的森林火灾。当出现以上六种情况之一时,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紧急启动镇

6、级应急预案,制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火场指挥组立即赶赴火场,同时视情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五、森林火灾报警程序1、巡逻、瞭望、监控人员或护林员发现火警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火警位置、火势大小、火场基本情况报告镇、办事处或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室。镇接到森林火警、火灾报告后,迅速启动扑救火警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电话后,应按照火警、火灾报告表的要求,详细记录火警发生的时间、地点、位置、初步原因、火情报告单位的报警人姓名,同时向值班领导报告。3、值班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应

7、迅速赶到值班室。值班领导根据火场具本情况要向镇政府值班室报告,调动人员、车辆、设备、器材,并提出紧急处理方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4、较大的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报告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室。六、森林火灾扑救程序(一)II级扑救镇政府森林防火办根据值班领导的命令通知镇、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启动各自灭火预案,并组织相应扑火力量赶赴现场,第一出动的指挥员应担负现场指挥的任务,及时协调指挥各级灭火队伍投入到火场灭火,并随时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场情况,认真贯彻各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同时起火单位在通往火场的主要路口、岔路口安排导向人员及指示标示。(二)I级扑救

8、镇扑火指挥组组长下令启动本程序,值班员根据扑救指挥组长的命令下达指挥命令:1、指令镇森林消防队、镇专业灭火队伍赶赴火场。2、通知指挥部六个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参加救援。3、值班领导向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需要支援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同意,报区防指办公室,并及时召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制定火灾现场扑救方案,并协调指挥各办事处、国有林场、有关单位按照方案扑救火情。如有必要,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集中力量统一组织灭火,如需调用部队、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扑救火灾及灭火器材、车辆、油料、通信工具、食品等,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镇政府值班室组织落实。4、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起

9、火单位办事处、村、国有林场,必须指定负责人,落实责任人员,安排足够人员留守火场清理余火,使燃烧灰烬与周边可燃物彻底分离。经确认不再死灰复燃后方可全部撤离火警现场。七、现场扑救指挥(一)II级扑救现场1、扑火指挥组领导到达现场前,林火所在单位负责人为现场第一指挥员,负责协调组织各灭火队伍灭火。扑火指挥组长到达现场后,由扑火指挥组长任现场扑救总指挥。2、导引警戒、后勤保障工作由林火所在单位负责。3、明火扑灭后,林火所在单位负责清理和看守火场;留守人员撤离时间由扑火指挥组长下达。(二)I级扑救现场该现场六个应急工作组各负其责,积极组织抢险救援。1、调运综合组(1)根据现场火势变化的实际,及时向镇政府

10、领导汇报情况。(2)根据火场实际,协调其他五个工作组的工作,督促落实后勤保障及后续扑火队伍的调集工作。(3)对难以扑灭的大火,要及时修订扑火方案,并会同扑救指挥组制定扑火战术。(4)区级森林火灾救援预案启动后,及时做好衔接落实工作,确保灭火工作顺利进行。2、扑火指挥组(1)各队伍到达火场后,队长应向扑火指挥组组长报到并汇报队伍人数、携带的工具类型和数量,当前队伍集结地点等情况。(2)根据指挥员指令,各队伍以小分队为单位进入火场灭火,保持好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3)根据火场条件和火势发展演变规律,及时调整扑火战术和安排部署扑火后力,积极消灭明火。明火扑灭后,扑火指挥组安排火

11、场留守人员并制定轮换留守方案,灭火队伍及留守人员撤离命令由扑火指挥组组长下达。3、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负责维护现场及周边火场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林火发生地的办事处负责自小路至火场分路口的指向导引。各办事处要安排不低于10人的导引员,在通往火场的各路口设置明显标志,并有专人导引由公路至林间小路至进入火场线路,确保消防道路畅通。火警未扑灭前,导引员不得擅自离岗位,要及时保持联系。派出所应及时调集警力迅速查清起火原因,抓捕肇事者。4、后勤保障组各单位扑火队伍的后勤供应由各单位自己负责。后备生活物资、扑火物资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镇林业站和事故发生地的办事处参加,组织后勤物资供应保障队伍

12、负责运送。根据火场需要,要及时采购后勤保障物资,并负责运输至火场,确保送至一线灭火队员手中。5、医疗救护组在I、II级扑救过程中,要及时通知定点医院或就近医疗单位,负责将专业医护人员和急救设备、急救车辆引导到火场,投入医疗救护,负责伤病员的运送及救护工作。6、善后工作组林火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办事处应确定受灾森林面积及受害林木面积,并绘制火场区域图。查清起火原因,调查并提出对肇事者及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后上报指挥部。调查处理完毕,写出书面报告报指挥部,经审核后报告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八、出动顺序第一出动:发生火情由镇、办事处、村、林区(景点)直接安排人员组织扑救。第二出动:火灾发生地办事处的护林员

13、、群众扑火队,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出动。第三出动:镇森林消防中队及各办事处扑火队,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出动,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第四出动:火灾发生的相邻单位、村扑火突击队,群众扑火队,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出动。发生火灾后,各森林消防中队和专职护林队,服从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遣,一切扑救力量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九、通信联络(一)森林防火期间,各办事处、国有林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要保障24小时通讯正常,对出现故障的通讯工具要及时维修。(二)火警发生后,相关的无线通讯、有线通讯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火场全部占用,一切与扑火无关的通讯全部中止。(三)要保证所

14、有在值班室、指挥室、火场的指挥员、值班员、扑火队的持机者所持通讯工具的正常使用,以便及时接收指令,传送火场信息,沟通情况。十、补救物资准备1、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常用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风力灭火二号工具、油锯、消防水桶、御寒衣物、灭火队伍装备,帐蓬等扑火机具和装备。2、各办事处要设立本办事处森林防火救援物资储备库,配备森林防火必须的灭火器具和装备。3、扑救森林大火需要用较多救援物资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向区防火指导挥部申请物资支援,并负责调运。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创造环境优美、市容整洁、管理有序的城市环境,县政府确定在全县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现制定

15、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动员、集中整治、注重长效”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健康、快速、有序发展。二、总体目标利用一年时间,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突出矛盾,实现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市民城市意识明显增强,城市管理机制明显理顺,社会更加和谐、文明,并努力将纬一路、富强街、纬二路、开元大街、经三路、华阳路、龙海路、正安路等8条道路打造成为“示范路”。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以治

16、脏、治乱、治差为重点,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市容街景、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交通秩序、居民小区、生态环境、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八个方面的整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一)环境卫生整治1严格落实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场所的日常清扫保洁责任。主次干道路面、道路两侧至沿街房屋门前、公共场所、摊点群等区域早晨7点半之前清扫完毕,坚持全天保洁。在重点路段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作业时间,提高主干道保洁标准。对餐饮垃圾、生活垃圾实行定点收集,定时倾倒,日产日清。强化洒水车冲刷保洁,适时调整作业时间,完善雨季清淤、秋季清扫落叶、冬季清雪除冰方案。2加强公共环卫设施维护管理。加强垃圾设施和果皮箱管理,及时擦拭、清运清掏,做到

17、垃圾箱无外溢,周边范围无垃圾异味,果皮箱齐全、洁净。加强城区公厕管理,做到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地面、墙裙、蹲位、门窗、墙壁、灯具、洗手盆整洁,无乱刻乱画,厕所无蝇蛆,便池无尿碱,粪便不满溢。3加强城市绿化带、绿地节点、广场公园等重点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彻底清除卫生死角。4强化各类集贸市场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和市场内卫生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大型超市、商场等周边区域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卫生。5整治城区重点河道沿岸、黄河大堤县城区段、澄波湖区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堤、坡、岸边的垃圾杂物,达到视野之内无裸露垃圾。6各机关单位、学校、医院、企业等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清扫保洁制度,

18、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及时清扫垃圾,实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美观、有序,周边环境绿化、净化、美化,确保不留卫生死角。7各类施工工地、拆迁工地要落实围挡作业、物料遮盖、工地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施工渣土及建筑垃圾清运,要实行“许可证”制度,对渣土、垃圾运输车辆指定运输路线和倾倒地点;清运渣土、垃圾不得沿街抛洒,清运车辆要进行遮盖,施工废水不得外溢;施工沙、土材料堆放实行苫盖,避免施工扬尘污染;各建筑工地要打造“围墙文化”,美化工程周边环境。8强化对乱扔乱倒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沿街焚烧垃圾和废弃物、运输撒漏、乱倒建筑垃圾、乱扔乱倒餐饮垃圾和生活垃圾等行为。牵头单位:县环卫管护中心配合单位:县园林局

19、、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河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商局、县澄波湖指挥部办公室、县城管执法局、县街道、济北街道(二)市容街景整治1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整治。流动摊点一律进入划定市场经营,沿街门店不得向店外延伸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占压人行道;严格控制早餐、夜市时间,早餐摊点必须在每天早上8:00前撤离,在允许有夜市的路段每天下午6:00以后上市,早餐、夜市必须在路沿石以上有序经营,烧烤摊点一律进入规定路段经营;对临街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等行业,已办理许可证的,由发证部门重新审核经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收回证照,对无证经营的一律取缔。2广告牌匾整治。按照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对沿街商

20、铺的门头店牌,按照规范、美观、整齐和一店一牌的标准,分路段、分区域制定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标准。严格户外广告牌匾审批程序,对广告牌匾统一规划、定点设置。对大型户外广告,符合户外广告整体设置规划的允许保留,对不符合整体设置规划、未经审批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全部予以拆除。对各类霓虹灯、灯箱广告、路标指示牌等,加强日常巡查维护,保持标牌外观整洁、完整。对各种形式的宣传促销活动,须严格按照审批内容设置,严禁在城区主干道上乱挂条幅布幔、设置彩虹门、大型气球等,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违章设置的予以取缔。开展“示范路”创建活动,在主要路段提高广告牌匾设置档次,进行广告牌匾亮化提升。抓好路灯、公交候车亭、

21、交通信号设备箱、路标牌等市政设施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清洗维护。业主单位或管理单位要及时清理其他招贴栏、工地围墙、单位围墙、预留地和待建地围墙、建筑物和构筑物外墙、商场门店外墙等处的乱张贴、乱涂写,及时清洗和粉刷,确保整洁美观。3违法违章建设整治。继续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城中村(居)、企业及其家属院内的违法建设、违章搭建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违法用地、非法房地产开发销售行为。对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行修建的,按照审批程序规划建设;对没有经过审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有碍市容观瞻的,坚决予以拆除。清理侵占道路、绿地、人行便道和压占管道、道路红线的各类违法建筑、临时建筑。稳步推进老城区和城中村

22、改造工作,对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城中村和老城区,切实加强环境整治,严格控制乱搭乱建现象。4专业市场整治。加强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结合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合理规划建设建材、农资、农贸市场、铁器加工、烧烤等专业市场。对现有固定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和已形成的马路市场,要加大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整治力度,做到入市经营、定点划线经营,摊点摆放规范整齐,环境卫生整洁。5加强对“门前五包”(包美化、包绿化、包亮化、包净化、包静态车辆规范化)责任制的督促落实。教育引导沿街单位和业户自觉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主动参与和维护市容环境整治,定期进行检查评比,确保街路畅通和环境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

23、局配合单位:县规划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园林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信息中心、县城改办、县气象局、县街道、济北街道(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1加强市政设施管护。加快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停车场等设施建设,提高整体服务功能。加快城区新建、整修道路的工程进度,提升通行能力。对城区道路及街巷进行全面普查,集中整治路面坑洼不平、井盖缺失、人行道板及路沿石缺损歪曲等现象。做好污水井、检查井和污水管道、排水设施等各项基础设施的检修工作,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完好无损。加强对道路挖掘的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审批的时间、地点及挖掘面积进行开挖,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栏或挡板,并按要求

24、进行回填,恢复道路原貌,及时清理各类施工垃圾。2规范空中线网。实施管线入地工程,结合道路建设改造规范空中网线。及时修复、清除废弃路灯,清理废弃线网、线杆,净化空中环境。牵头单位:县园林局配合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广电网络县分公司、联通县分公司、移动县分公司、电信县分公司(四)提升园林绿化水平1加强城区道路绿化带的维护管理,清理枯树杂草,修复缺损绿化设施,增补花草树木。抓好新元大街、华阳路、正安路等道路绿化提升工作,丰富苗木种植,提升景观效果。2搞好城区公共绿地、住宅小区、机关单位和企业庭院的绿地建设,及时铧犁、修剪、清除垃圾及绿化种植;对长期闲置厂区和区域要强化绿化美化

25、工作;做好各类水体和堤岸的绿化工作,构筑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文化内涵丰富的高水准、高品位的绿地系统,提升绿化效果。3严厉查处毁绿、损绿行为,保护园林绿化成果。牵头单位:县园林局配合单位:县房管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河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澄波湖指挥部办公室(五)交通秩序整治1规范交通秩序,实施“畅通工程”。狠抓交通违章,查纠随意停靠、乱调头、闯红灯等违规行为,加强对无牌照机动车、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车辆及行人的交通行为,按灯停走,按线行驶,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坚持疏堵并举,严格控制超重车辆进入城区。2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灯光信号、电子监控等设施。规划

26、设置停车场点,统一规划,统一标志,定点定位,停放有序,点、线外无乱停放。3加强经一路、种子公司等城区“天天市场”及城区农贸集市的交通秩序规范管理。4规范出租车市场,实行定点停靠,实现文明驾车、规范行驶,解决乱停、乱行、乱放问题,保障交通通畅。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工商局(六)居民小区环境整治1整治居民小区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栓乱挂、乱贴乱画现象。抓好院落绿化、地面硬化、广场路灯亮化工作。规范小区内商业网点店外经营行为,改善居住环境。2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及时维修更换损毁的公共娱乐设施;严格落实保洁制度,绿地内无垃圾污物,路面、院内及院落周边垃圾清扫、清

27、运及时,污水排放畅通。3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出入顺畅、安全。牵头单位:县房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环卫管护中心、县交警大队(七)生态环境整治1加大“十五土小”企业整治力度,加强日常巡查,一经发现立即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现场。2加强对城区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要依照相关规定严厉查处。3对新元大街景观河、大寺河、县干等河道进行综合整治,依据河道防洪规划进行清挖疏浚,实施雨污分流,使城区河道水体保持清洁,岸边建设开放式绿地。4加强澄波湖水库水源控制管理和综合整治,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打造城市水系景观。5强化噪声污染整治。

28、禁止中午和夜间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严格控制高音喇叭等商业促销活动,严禁噪音扰民。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园林局、县水务局、县工商分局、县澄波湖指挥部办公室、县街道、济北街道(八)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1、开展城中村(居)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查处乱排污水、乱挖乱倒、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行为,净化城区周边环境。2、开展城中村(居)卫生保洁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全民卫生大扫除,集中清理脏乱差现象。配齐、配全环卫保洁员,保障城中村全天候保洁。3、逐步建立村镇“集中收集、统一运输、无害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每个村(居)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箱,并根据

29、辖区人口情况,合理确定转运规模,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实现城乡环境面貌大改观。牵头单位:县环卫管护中心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县园林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街道、济北街道四、实施步骤(一)动员准备阶段(年4月7日至4月20日)。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各专项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标准要求,并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二)集中整治阶段(年4月24日至11月30日)。各有关单位集中时间、人员,按照本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县城市管理年

30、活动办公室报送责任目标进展情况,定期召开城市管理年活动调度会或现场观摩会,及时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四)总结表彰阶段(年1月)。召开总结大会,兑现奖惩,对“城市管理年”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全面组织、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各街道、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目标责任制,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造成不良后果的,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1、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年活动,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将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宣传纳入总体宣传计划,报纸、电视等要定期进行专题报道。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强化“人民城市人民管,人民城市人民爱”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认同感;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年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营造“住在县、热爱县、建设县、美化县”的舆论氛围。(三)高效联动,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落实,调配力量,积极配合,查摆问题,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坚持每周五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动员全民参与大扫除,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垃圾杂物、乱贴乱画,美化环境。(四)

32、强化检查考核。要建立督查制度,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城市管理年活动进展情况,切实保证“城市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县财政年终单列部分经费,设立城市管理年活动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对街道、部门以奖代补。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村宅基地管理的重大意义面广量大,乡村宅基地管理问题。情况复杂,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乡村基层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也是加强耕地保护,强化规划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乡村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前,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未批先用、乱占滥用、越权批地、非法转让、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等问题,市村镇建设中逐步显露出来,这不仅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侵占了良田,扰乱

33、了土地管理和村庄建设秩序,影响了村容村貌,而且会产生宅基纠纷和土地资源浪费,引发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给乡村社会稳定和农业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加强乡村宅基地管理,对于有效节约集约用地和切实保护耕地,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乡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政府要把加强乡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作为关系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二、加强规划和计划管理(一)进一步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各地要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合理确定乡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34、。经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应当予以公告。(二)按规划从严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各地要严格实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引导乡村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中心村集中,并与村庄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符合规划原有村庄范围建设住宅,要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规划确定撤并的村庄范围内,不再审批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乡村村民联户建设多层住宅,对城市规划区内的乡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兴建住宅小区,不再审批宅基地,不再以私人建房形式还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三)加强乡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乡村村民建

35、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其农用地转用计划主要通过与乡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解决。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使用。如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则必须纳入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三、明确界定乡村宅基地使用对象、标准(一)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明确乡村宅基地使用对象。乡村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申请使用宅基地:1本村村民无宅基地的2因国家建设搬迁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移民的3灾毁和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村镇改造需要搬迁的4原宅基地户平未达省规定的标准且确实不够使用的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建住宅的其他情形。乡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2原有宅基地面积已经达到规定面积标准

36、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租、出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将住宅改作他用的4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未落实占补措施的5申请人将户口迁入本村。未履行村民义务的空挂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规范乡村宅基地流转范围(一)乡村村民因继承房产形成一户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的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村民进行流转。对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其通过流转取得的房屋不得重建或扩建。应予拆除,退还土地。严禁城镇居民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或以购置房屋为名变相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乡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37、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1为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村庄改造需调整使用和进行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占用的宅基地;2乡村村民违背一户一基(因继承等合法取得的两处以上宅基地除外)规定。违法修建的房屋经依法拆除或以其他形式取消土地使用权的3乡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遗留的宅基地以及乡村五保户去世后腾出的宅基地;4自依法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建的宅基地(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除外)5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收回的宅基地。因村庄改造、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原因收回宅基地的应由建设实施单位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能复垦的要恢复耕种,对依法收回的空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能复垦的由村委会作村预

38、留建设用地,安排住宅或其他建设用地。五、规范乡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一)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乡村村民。(二)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宅基地的使用。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送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查,并将会议记录及讨论决定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备案。(三)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申请宅基地的应经相关部门同意,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县(市)应将宅基地审批情况按年度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供优质服务,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

39、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和年度用地计划向社会公告。乡(镇)要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乡(镇)国土资源所要认真履行职责,逐步推行“三公布、三到场”制度,即:公布土地利用现状图、公布村庄规划图、公布经批准的建房户名单,批前现场勘测定界、批后现场放线划界、建成后现场检查验收。六、加强乡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应当在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向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乡村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乡村村民原依法批准使用的宅基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的应主动向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依法买

40、卖、继承房屋等原因造成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乡村宅基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或被注销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逾期不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公告注销。界址清楚,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和土地证书定期查验制度。土地登记必须做到权属合法。面积准确,无争议纠纷”实现以证管地、持证用地,切实保障“一

41、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村民建住宅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发挥地籍档案核查、跟踪管理、纠纷调处等基础性作用。七、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垦多少”原则,乡村村民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占多少。由所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也可以合同的方式委托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落实,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涉及占用耕地的应当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或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乡村村民进城使用国有土地建住房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的应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乡村村民因

42、经营需要占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建房的必须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并依法缴纳有关税费。八、妥善处理乡村村民建房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一)对乡村村民已办理建房用地手续但超过批准面积建房的按照尊重历史。其超出部分,应通过实施村镇规划、调整居民点、更新改造等途径,逐步过渡收归集体。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村宅基地许可条件和限额标准但未经批准建房的经申请准予补办用地手续;对既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不符合建房条件擅自建住宅的应依法责令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二)乡(镇)村不符合分户条件的村民一户多宅的每户保留一处符合标准的宅基地。九、明确乡村宅基地管理责任(一)各级

43、政府要加强对乡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领导。要经常研究情况,解决问题。(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制和国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依法管理用地、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乡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将违法用地制止在萌芽状态。对严重违法行为,要进行公开曝光,用典型案件教育群众。(三)规划部门要抓紧科学编制村镇规划。认真做好宅基地选址和规划手续审批工作,严肃查处违章建设行为。(四)财政部门要加强收费管理。(五)司法部门要积极支持相关部门执法。维护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秩序。(六)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乡村宅基地管理中的职责。发挥村民自治作用,严格村民申请审核的第一道关口。(七)行政区范围内乡村宅基地由市人民政府发证。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管理工作。(八)乡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建住宅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 / 27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中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