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多子女继承房屋(含现金)不缴个人所得税吗?(老会计人的经验)编者按:2018年3月31日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需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需完成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填报。现将多子女继承房屋(含现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子女从父母继承房屋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知道:个人取得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项所得,须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取得所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项征税所得,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细心的同学
2、会发现,从税务规则看,子女从父母继承房屋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项征税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人依法继承房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根据以上规定,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
3、、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和房屋产权所有人都不征个人所得税。二、个人将应继承房屋部分产权折价以现金形式取得不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多子女继承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643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多子女共同继承房屋,子女对房屋产权进行分割,房屋产权由其中一个子女取得,其他子女应继承房屋的部分产权折价后以现金形式给付,对其他子女取得现金补偿的份额,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以上规定,个人将应继承房屋部分产权折价以现金形式取得不缴个人所得税。总结:多子女继承房屋,无
4、论是以房屋形式取得,还是现金形式取得,都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案例解析张三一共4姊妹,分别叫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2018年2月20日从其父母处继承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经商议:张三给张一、张二和张四各现金25万元,该房产过户给张三一人。问张一、张二和张四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案例资料:2018年2月20日从其父母处继承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经商议:张三给张一、张二和张四各现金25万元,该房产过户给张三一人。张三取得继承的房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不征个人所得税。张一、张二和张四各取得的应继承房屋部分产权折价25万元
5、,以现金形式取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多子女继承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643号)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2011年第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多子女继承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6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思考:张一等四姊妹在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时,取得的继承房屋(含现金)是否需要纳税申报?请说明你的观点和理由。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