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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委托加工方式的消费税筹划(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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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利用委托加工方式的消费税筹划(老会计人的经验) 现行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自制产品的适用税率,依销售收入计税。工业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及个人委托代为加工的产品,仅就企业收取的加工费收入计税,税率显然是工业企业制造同样的产品,如属受托加工则比自制产品税负轻。企业通过改变加工方式,将自制产品尽可能以“卖给对方”的。待产品生产出来时,就直接向购货方分别收取材料费和加工费。也有的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就由购货方直接进料,使产品销售不须在本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做账,不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如果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作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事先搞清: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哪一种方式税负较轻? 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 ①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委托他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在本企业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销售。 [案情说明]丰收卷烟厂委托大华工厂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75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丰收卷烟厂后,丰收卷烟厂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95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700万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50%。在计算消费税的同时,还应计算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它与加工方式无关,暂不计算分析。 [筹划分析]丰收卷烟厂有关消费税筹划计算如下: a.丰收卷烟厂向大华工厂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00+75)÷(1-30%)=250(万元) 应缴消费税=250×30%=75(万元) b.丰收卷烟厂销售卷烟后,应缴消费税:700×50%-75=275(万元) c.丰收卷烟厂的税后利润(所得税税率33%):(700-100-75-75-95-275)×(1-33%)=80×67%=53.6(万元) ②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运回后,委托方不再继续加工,而是直接对外销售。 [案情说明]丰收卷烟厂委托大华工厂将烟叶加工成甲类卷烟,烟叶成本不变,加工费用为160万元;加工完毕,运回丰收卷烟厂后,丰收卷烟厂对外售价仍为700元。 [筹划分析]丰收卷烟厂有关消费税筹划计算如下: a.丰收卷烟厂向大华工厂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其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160)÷(1-50%)×50%=260(万元) b.由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丰收卷烟厂在销售时,不必再缴消费税。其税后利润计算如下:(700-100-160-260)×(1-33%)=180×67%=120.6(万元) ③两种情况比较在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最终售价相同的情况下,后者显然比前者对企业有利得多,税后利润多67万元。即使后种情况丰收卷烟厂向大华工厂支付的加工费等于前者之和170(75+95)万元,后者也比前者税后利润多。而在一般情况下,后种情况支付的加工费要比前种情况支付的加工费(向受托方支付加上自己发生的加工费之和)要少。 对受托方来说,不论哪种情况,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都与其盈利无关,只有收取的加工费与其盈利有关。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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