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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推荐的土壤肥力分级
狭义的土壤肥力是指土壤供应给植物生长所必需的养分的能力,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及有关标准,将土壤主要养分含量分为以下级别(见下表)。
表1 土壤主要养分分级标准
项目
有机质
全氮
速效氮
速效磷
速效钾
缓效钾
级别
含量
%
%
PPM
PPM(P205)
PPM(K20)
1
>4
>0.2
>150
>40
>200
>500
2
3~4
0.15~0.2
120~150
20~40
150~200
400-500
3
2~3
0.1~0.15
90~120
10~20
100~150
300-400
4
1~2
0.07~0.1
60~90
5~10
50~100
200-300
5
0.6~1
0.05~0.75
30~60
3~5
30~50
100-200
6
< 0.6
< 0.05
< 30
< 3
< 30
<100
土壤主要养分分级标准主要针对有机质、全氮、速效氮、速效磷和速效钾、缓效钾(二者合称有效钾)的含量进行分级,每种级别对不同成分的含量不同。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对照或若参考这个标准,对要进行施肥的土地进行测试分析,以了解土壤的真实肥力状况。
而土壤养分是指存在于土壤中的植物必需的营养元索。包括碳(C)、氮(N)、氧(O)、氢(H)、磷(P)、钾(K)、钙 (Ca)、镁(Mg)、硫(S)、铁(Fe)、锰(Mn)、钼(Mo)、锌(Zn)、铜(Cu)、硼(B)、氯(Cl)等16种。在自然土壤中,除前三种外,土壤养分主要来源于土壤矿物质和土壤有机质、其次是大气降水、坡渗水和地下水。
有机质是土壤肥力的标志性物质,其含有丰富的植物所需要的养分,调节土壤的理化性状,是衡量土壤养分的重要指标。它主要来源于有机肥和植物的根、茎、枝、叶的腐化变质及各种微生物等,基本成分主要为纤维素、木质素、淀粉、糖类、油脂和蛋白质等,为植物提供丰富的C、H、O、S及微量元索,可以直接被植物所吸收利用。 有机质的分级可作为土壤养分分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壤主要养分分级标准共六级,且六级为最低,一级为最高。
有效态的钙 (Ca)、镁(Mg)、硫(S)为土壤中存在的,为植物生长发育所必需而且能够被吸收利用的中量元素养分,其分级标准共有五级,且五级为最低,一级为最高:
表2 土壤中量元素养分分级标准
项目
有效钙
有效镁
有效硫
级别
含量
mg/kg
Mg/kg
Mg/kg
一级
>1000
>300
>30
二级
700-1000
200-300
16-30
三级
500-700
100-200
<16
四级
300-500
50-100
五级
<300
<50
土壤中微量元素养分分级如下:
表3 土壤中微量元素养分分级标准
项目
有效铜
有效锌
有效铁
有效锰
有效钼
有效硼
级别
含量
mg/kg
mg/kg
mg/kg
mg/kg
mg/kg
mg/kg
1
>1.80
>3.00
>20
>30
>0.30
>2.00
2
1.01~1.80
1.01~3.00
10.1~20
15.1~30
0.21~0.30
1.01~2.00
3
0.21~1.00
0.51~1.00
4.6~10
5.1~15.0
0.16~0.20
0.51~1.00
4
0.11~1.20
0.31~0.50
2.6~4.5
1.1~5.0
0.11~0.15
0.21~0.50
5
/
≤0.30
/
/
≤0.10
≤0.20
广义的土壤肥力就是土壤在植物生长发育过程中,同时不断地供应和协调植物需要的水分、养分、空气、热量及其它生活条件的能力(扎根条件和无毒害物质的能力),所以把水、肥、气、热称为四大肥力要素。因此土壤肥力除了养分指标之外,还包括其它物理、化学指标,部分指标分级标准如下:
分级
容重(g/cm3)
分级
酸碱度(pH)
分级
氧离子交换能力(cmol/kg)
过松
<1.00
强酸
<4.5
强
>20.0
适宜
1.00~1.25
酸性
4.5-5.5
较强
15.4~20.0
偏紧
1.25~1.35
微酸
5.5-6.5
中等
10.5~15.4
紧实
1.35~1.45
中性
6.5-7.5
偏弱
6.2~10.5
过紧实
1.45~1.55
弱碱
7.5-8.5
弱
<6.2
坚实
>1.55
碱性
>8.5
二、北京市土壤养分分等定级评价
1、北京市土壤养分指标评分规则
北京市土壤养分分等定级评价选择土壤有机质、全氮(N)或碱解氮(N)、有效磷(P)和速效钾(K)共4个指标,各指标的评分规则如表1所示。
表1 北京市土壤养分指标评分规则
项目
单位
评分规则
养分指标
评分(F)
极高
高
中
低
极低
有机质
g/kg
≥25
25-20
20-15
15-10
<10
分值
100
80
60
40
20
全氮
(N)
g/kg
≥1.20
1.20-1.00
1.00-0.80
0.80-0.65
<0.65
分值
100
80
60
40
20
碱解氮
(N)
mg/kg
≥120
100-90
90-60
60-45
<45
分值
100
80
60
40
20
有效磷
(P)
mg/kg
≥90
90-60
60-30
30-15
<15
分值
100
80
60
40
20
速效钾
(K)
mg/kg
≥155
155-125
125-100
100-70
<70
分值
100
80
60
40
20
注:各指标数值分级区间的分界点包含关系均为下(限)含上(限)不含,例如有机质“高”等级中,“25-20”表示“大于或等于20,且小于25的区间值”,其他类同。
2、北京市土壤养分指标权重
根据北京市土壤养分特点和各养分指标在土壤肥力构成中的贡献,参考历史资料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确定北京市土壤养分各参评指标权重值(表2)。
表2 北京市土壤养分指标权重
项目
权重(W)
有机质
0.30
全氮(N)或碱解氮(N)
0.25
有效磷(P)
0.25
速效钾(K)
0.20
合计
1.00
3、土壤综合养分指数计算
计算每个评价地块的养分综合指数,采用加法模型:
I=∑Fi×Wi (i=1,2,3,……,n),式中:I代表地块养分综合指数,Fi =第i个指标评分值,Wi=第i个指标的权重。
4、北京市土壤养分等级划分规则
根据各指标的评分值和指标对应的权重值计算得到的养分综合指数,依据北京市土壤养分等级划分规则(表3)将土壤养分划分为“极高、高、中、低和极低”共5个等级。
表3 北京市土壤养分等级划分规则
等级
综合指数(I)
极高
100-95
高
95-75
中
75-50
低
50-30
极低
30-0
注:综合评分数值分级区间的分界点包含关系均为下(限)含上(限)不含,如有“高”等级中,“95-75”表示“大于或等于75,且小于95 的区间值”,其他类同。
三、 绿色食品产地土壤肥力等级
为了促进生产者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肥力,生产AA级绿色食品时,转化后的耕地土壤肥力要达到表1所示土壤肥力分级I-II级指标。生产A级绿色食品时,土壤肥力作为参考指标。
表1 土壤肥力分级参考指标
项 目
级别
旱地
水田
菜地
园地
牧地
有机质(g/kg)
Ⅰ
Ⅱ
Ⅲ
>15
>25
>30
>20
>20
10-15
20-25
20-30
15-20
15-20
<10
<20
<20
<15
<15
全氮(g/kg)
Ⅰ
Ⅱ
Ⅲ
>1.0
>1.2
>1.2
>1.0
-
0.8-1.0
1.0-1.2
1.0-1.2
0.8-1.0
-
<0.8
<1.0
<1.0
<0.8
-
有效磷(mg/kg)
Ⅰ
Ⅱ
Ⅲ
>10
>15
>40
>10
>10
5-10
10-15
20-40
5-10
5-10
<5
<10
<20
<5
<5
速效钾(mg/kg)
Ⅰ
Ⅱ
Ⅲ
>120
>100
>150
>100
-
80-120
50-100
100-150
50-100
-
<80
<50
<100
<50
-
阳离子交换量
(cmol/kg)
Ⅰ
Ⅱ
Ⅲ
>20
>20
>20
>15
-
15-20
15-20
15-20
15-20
-
<15
<15
<15
<15
-
质地
Ⅰ
Ⅱ
Ⅲ
轻壤、中壤
中壤、重壤
轻壤
轻壤
砂壤、中壤
砂壤、重壤
砂壤、轻粘
砂壤、中壤
砂壤、中壤
重壤
砂土、粘土
砂土、粘土
砂土、粘土
砂土、粘土
砂土、粘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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