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整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党课材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党课材料同志们:大家知道,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八章37条,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当前,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那么,为什么要制定条例?主要亮点有哪些?如何抓好学习贯彻?围绕这一系列问题,今天,就让我们以专题党课的形式来共同学习一下新修订的条例。
2、主要讲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条例制定的背景和过程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
3、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2016年7月,中央组织部着手开展党支部制度建设专题研究。条例的制定是一个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先后形成230多万字的理论历史研究资料和40个课题研究报告,到151个党支部蹲点调研,访谈861名党支部书记,发放调查问卷3万份,并开展专家研讨。条例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部门单位的意见。2018年8月以来,条例稿先后报经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
4、过条例稿。10月28日,中央印发条例。二、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一直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支部建设,新时代下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条例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基层做好党支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条例总结了历史传统、现实经验,涉及领
5、域广、方面全,提高了支部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明确了各级党委抓好支部工作的意义。三、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强调村和社区党支部要全面领导隶属本村、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四是完善了党支
6、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四、条例关于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的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
7、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条例要求,要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五、条例关于党支部工作机制的设计(一)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
8、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二)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
9、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三)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四)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六、条例关于党支部建设具体责任的规定条例的第三十二条规定,抓党支部建设情
10、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七、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时发出通知,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条例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