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青岛国税:临时税务登记(老会计人的经验)业务简介: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本涉税事项适用于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纳税人提供资料:纳税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应提供:(一)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两份);(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三)如果为非居民纳税人,还应提
2、供外国企业与境内机构或个人签订的业务合同,以及外国企业在境外依法注册的相关资料;(四)鼓励本市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士兵、留学归国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和残疾人等群体自主创业开办个体工商户。对上述人员从事不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许可项目的,可以试营业,期限为1年,由工商登记注册机关实行备案管理。在此期间应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五)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工作步骤:(一)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二)纳税人将填写好的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和需提报的有关材料一并交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三)
3、综合服务窗口审核纳税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附报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等,对审核无误的,在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录入综合征管软件V2.0系统,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四)综合服务窗口按时将一套资料及时传递到地税机关。纳税人办理时限:从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未办工商营业执照,或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简称无照户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该纳税人已经办理地税局的税务登记,国税机关应
4、收缴其原有的税务登记证,并为其办理国地税联合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有效期起为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税务机关完成时限: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且在税务机关认为符合当场办结条件的,给予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或有违章情况的,窗口人员给予一次性解答或进行处罚,要求纳税人进行整改,经核实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发税务登记证件。咨询、投诉方式: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2366青岛国税局互联网站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