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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867.39-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9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庆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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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50/T 867.392022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 39 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023-02-25 实施ICS 13.100CCS A 90DB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 867.3920222022-12-25 发布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0/T 867.392022I目次前言.IV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34 基础管理.44.1 机构及职责.44.2 方针目标.44.3 安全生产责任制.44.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4.5 安全操作规程.54.6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64.7 相关方管理.74.8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2、74.9 安全生产投入.74.10 安全文化建设.74.11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74.12 风险管理.84.13 隐患排查治理.84.14 应急管理.104.15 事故管理.114.16 文档管理.125 场所环境.125.1 总平面布置.125.2 厂内道路.135.3 仓库.135.4 罐区.145.5 安全警示标识.145.6 防雷、防静电.146 设备设施.156.1 一般要求.156.2 公用设施.156.3 安全设施.156.4 设备设施运行.166.5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166.6 设备设施检修维修.166.7 设备设施报废.16DB50/T 867.392022II7 特种设

3、备.167.1 总则.167.2 使用.167.3 保养和检维修.177.4 报废.177.5 压力容器.177.6 压力管道.187.7 锅炉.187.8 起重机械.197.9 场(厂)内机动车辆.197.10 安全附件.198 用电.208.1 用电产品的选用.208.2 用电产品的安装.208.3 用电产品的使用.208.4 配电室.208.5 移动式电气设备.218.6 发电机设备及机房.218.7 人员要求.229 职业卫生.229.1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责.229.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申报.239.3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239.4 职业病的防护.239.5 职业危害告知与

4、警示.239.6 职业病的监护.239.7 职业病的诊疗.2410 消防.2410.1 日常管理.2410.2 建筑及消防设施管理.2510.3 消防控制室管理.2510.4 消防检查与隐患整改.2510.5 消防组织.2610.6 消防演练.2610.7 灭火救援.2611 危险化学品.2611.1 总则.2611.2 储存.2611.3 场内运输.2711.4 废弃物处理.28DB50/T 867.392022III11.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2812 特殊作业安全.2913 劳动防护用品.2913.1 选用.2913.2 发放.2913.3 培训和使用.2913.4 维护.301

5、3.5 更换.3013.6 报废.3014 安全生产检查.3015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3015.1 评定类别.3015.2 评定内容.3015.3 评定流程.30附录 A(资料性)相关引用条款.32附录 B(规范性)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49附录 C(规范性)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52DB50/T 867.392022IV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为DB50/T 867的第39部分。DB50/T 86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通用要求;

6、第3部分:榨菜生产企业;第4部分:油气开采企业;第5部分:黑色金属铸造企业;第6部分:黑色金属冶炼企业;第7部分:黑色金属压延加工企业;第8部分:烟草企业;第9部分:医药制造企业;第10部分:水利施工企业;第11部分:殡葬服务机构;第12部分:家具制造企业;第13部分: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企业;第14部分:星级饭店;第15部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第16部分:养老机构;第1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第18部分:木材加工企业;第19部分:建材制造企业;第20部分: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第21部分:旅游景区(点);第22部分:旅行社;第23部分:纺织企业;第24部分:粮食加工企业;第25

7、部分: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第26部分:涂料制造企业;第27部分:水泥搅拌站;第28部分:皮鞋制造企业;第29部分: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企业;第30部分:有色金属铸造企业;第31部分:酒类制造企业;第32部分:小五金制造企业。DB50/T 867.392022V第33部分:橡胶、塑料制品企业第34部分:残疾人服务机构第35部分:食品、饲料及烟草制品批发市场第36部分:仓储企业第37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第38部分:邮政快递企业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巧

8、霞、邓勋民、黄力武、朱进、周文骏、王宁、马玄、陈思宇。DB50/T 867.3920221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 X 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特种设备、用电、职业卫生、消防、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带储存式经营(分装)危险化学品企业,不适用于不带储存式经营、石油库、加油站、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液化天然气经营等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9、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2893-2008 安全色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4053.1-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GB 4053.2-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GB 4053.3-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T 64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7231-2003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13495.1-

10、2015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T 13869-2017 用电安全导则GB 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T 15499-1995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 15603-1995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T 16178-2011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T 16483-2008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17914-2013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2013 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6-2013 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4

11、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65-2019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DB50/T 867.3920222GB/T 20438-2017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GB/T 21109-2007 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GB 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8644.1-2012 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GB 28644.2-2012 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及包装要求GB/T 29639-2020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

12、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30077-2013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30871-2022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T 33942-2017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34990-2017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平台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GB/T 36894-2018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T 37243-2019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8315-2019 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 39800.1-202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2-

13、202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41-2020 锅炉房设计标准GB 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74-201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9-2018 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4、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60-2008(2018年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1-2009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 50187-2012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351-2014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75-2008 石油化工全厂性仓库及堆场设计规范GB/T 50493-201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770-2013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设计规范GB 51283-2020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Z 1-2010 工业

15、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DB50/T 867.3920223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203-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5-2007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AQ 3014-2008 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AQ 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6-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

16、备设置规范AQ/T 3047-2013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T 3048-2013 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AQ/T 9004-2008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 9007-201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9-20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GA 1002-2012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 1511-2018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HG 20571-2014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T 20675-1990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SH/T 3018-2017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SH/T 3

17、097-2017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TSG 03-2015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 R0005-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3-2021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XF 1131-2014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YD/T 2455.7-2016 电信网视频监控系统第7部分:安全要求DB50/T 867.2-2018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2部分:通用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危险化学品 hazardous chemicals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

18、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hazardous chemicals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3.3DB50/T 867.3920224剧毒化学品 hypertoxic chemicals列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符合剧毒物品毒性判定标准、标注为剧毒化学品的化学品。3.4危险化学品仓库 hazardous chemicals warehouse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用库房及其附属设

19、施。4基础管理4.1机构及职责4.1.1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1.2企业应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机构。4.1.3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4.1.4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4.1.5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经培训,应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书。有储存场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4.1.6经营剧毒物品企业的人员应满足 GA 1002-2012 第 5 章要求。4.1.7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培训、持证上岗。4.

20、2方针目标4.2.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中长期的安全生产目标。4.2.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基层单位和部门应按照其职能,分解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4.2.3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应具体、合理、可测量、可实现,宜结合下列内容:a)零死亡;b)负伤率;c)重伤率;d)隐患治理完成率;4.2.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定期对基层单位和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及时调整。4.3安全生产责任制4.3.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a)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

21、全生产标准化建设;b)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d)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e)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f)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g)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4.3.2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加强对安全、职业卫生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DB50/T 867.39202254.3.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并建设企业安全文化。4.4安全生

22、产规章制度4.4.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根据其风险和作业性质、管理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或企业标准。4.4.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宜将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张贴于生产现场。4.4.3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涵盖如下内容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安全生产责任制;b)安全目标管理及安全生产承诺制度;c)安全生产例会(班组安全活动)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d)安全投入保障制度;e)安全生产奖惩制度;f)安全培训教育制度;g)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h)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i)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j)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k)变更管理制

23、度;l)应急管理制度;m)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n)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o)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p)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临时用电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q)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r)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s)承包商管理制度;t)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u)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v)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w)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制度;x)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y)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z)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aa)安全预测预警管理制

24、度;bb)安全生产报告制度cc)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dd)班组安全活动ee)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ff)绩效评定管理等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4.4.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审定并签发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4.4.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适时修订、更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学习,并保存记录。4.5安全操作规程4.5.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根据经营储存危险化品的危险性及其作业活动、使用的设施设备特点,编制相关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4.5.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a)适用范围;b)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c)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

25、程序;DB50/T 867.3920226d)个体防护要求;e)严禁事项;f)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4.5.3操作规程应按规定进行审定后签发实施。4.5.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4.5.5工艺、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关记录。4.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6.1安全生产教育管理4.6.1.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明确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4.6.1.2

26、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以及相关要求,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从业人员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自救互救的能力。4.6.1.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4.6.2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4.6.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4.6.2.2应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知识与能力。4.6.2.3

2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 2 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4.6.2.4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4.6.2.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4.6.2.6法律法规要求考核其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4.6.3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4.6.4一般从业人员4.6.4.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对一般从业人员

28、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6.4.2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4.6.4.3新入职从业人员、转岗、脱岗人员、外来及参观人员、“四新”技术、实习生等上岗前应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4.6.4.4从业人员在单位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

29、训。4.6.4.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专职应急教援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应急救援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训。4.6.4.6需接受再培训的从业人员,其再培训时间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4.6.4.7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DB50/T 867.3920227b)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c)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岗位操作规程;e)应急预案;f)职业病危害与预防;g)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h)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i)紧急情况的处理应对措施;j)典型事故案例。4.6.4.8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

30、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账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4.7相关方管理4.7.1应建立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的档案台账,将相关方纳入企业的内部安全管理。4.7.2应建立合格相关方名录,与合格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和职业卫生责任和义务。4.7.3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保存记录。4.7.4应对相关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4.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4.8.1新、改、扩建项目,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后,应按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编制

31、相应的安全预评价报告。4.8.2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4.8.3安全设施设计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4.8.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经审查后,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4.8.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4.8.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中或建成后,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4.8.7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的,应在正式投入生产或

32、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4.8.8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评价,且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4.8.9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验收工作组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总体验收。4.8.10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9安全生产投入4.9.1生产经营 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4.9.2生产经营 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应缴纳意外保险

33、。4.10安全文化建设宜按照 AQ/T 9004-2008 的要求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4.11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DB50/T 867.3920228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4.12风险管理4.12.1风险源识别4.12.1.1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危险源识别,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的工作环境和管理缺陷,其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并考虑正常、

34、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4.12.1.2宜建立电子信息平台管理危险源档案。4.12.1.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配备专业人员和电子设备对危险源进行检查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 AQ 3035、AQ 3036 的技术规定。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4.12.2风险辨识4.12.2.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其中重大危险源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全面辨识重大危险源,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4.12.2.2应根据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的可能性和相应的后果严重程度,对

35、风险进行分类分级管理。4.12.2.3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安全风险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4.12.3风险评价应根据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对生产过程存在的危害因素采用适用的评价方法进行分析和评估,根据其是否可允许、可接受的程度和事故发生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等特征评定其风险级别。4.12.4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和实施4.12.4.1应根据其评估出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分级,对不同级别的风险制定可行而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4.12.4.2在确定风险控制措施时,应按如下顺序考虑降低风险:a)消除;b)替代;c)工程控制措施;d)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e)个体防护。4.12.4.3对措施计划的可

36、行性和有效性应进行必要的评审。4.12.4.4应根据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有效的培训计划,宣传和实施。4.12.4.5对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宜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测,如未达到预期效果,应进行原因分析,重新制定控制措施并实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4.12.5变更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4.13隐患排查治理4.13.1隐患排查4.13.1.1按照附录 B 应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清单。DB50/T 867.39202294.13.1.2根据建立的隐患排查制度,逐级

37、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4.13.1.3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应按照以下要求编制:a)应按照 GB/T 6441 和其他行业标准的要求确定影响本单位安全的潜在风险和触发条件;b)危险因素应按照本单位存在的增加疾病或死亡发生可能性的各种因素进行确定;c)应按照影响生产经营安全的危险因素、风险程度、危害程度等确定风险等级。4.13.1.4企业应编制日、周、月及专业(包括特种设备、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危险化学品、建构筑物、安全装置、监测仪器等)安全检查表,按照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应突

38、出重点、系统全面。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检查表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4.13.1.5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台账,台账应包括基本内容应包括排查日期、隐患内容、隐患等级、整改完成情况(资金、时间、验收人)等信息。4.13.1.6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包括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服务范围。4.13.1.7将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

39、理的职责。4.13.2隐患治理4.13.2.1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4.13.2.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4.13.2.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d)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e)治理的时限和要求;f)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4.13.2.4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

40、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4.13.2.5应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4.13.2.6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应按计划和规定的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完成。4.13.2.7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4.1

41、3.3验收与评估4.13.3.1治理完成后,应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4.13.3.2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4.13.4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4.13.4.1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4.13.4.2应定期或实时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应向从业人员公示事故隐患所在位置、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等信息。DB50/T 867.392022104.13.4.3应运用隐患自查

42、、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14应急管理4.14.1应急机构4.14.1.1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者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4.14.1.2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不单独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4.14.1.3参与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4.14.2应急预案4.14

43、.2.1应急预案的编制4.14.2.1.1应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根据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情况,结合危险源辨识分析情况,按照GB/T 29639 的要求编制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有效实施。4.14.2.1.2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a)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b)安全生产实际情况;c)危险性分析情况;d)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e)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f)有明 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g)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h)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4.1

44、4.2.1.3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4.14.2.1.4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重点岗位应设置岗位应急处置卡,并张贴在附近显著部位。4.14.2.1.5应急处置卡应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4.14.2.1.6应急预案应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4.14.2.1.7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发布、备案。4.14.2.2应急预案的修订4.14.2.2.

45、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4.14.2.2.2应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4.14.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及时修订并归档:a)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b)应 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c)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d)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e)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f)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g)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4.14.2

46、.2.4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4.14.2.2.5修订应急预案时应保存修订记录。4.14.3应急资源DB50/T 867.392022114.14.3.1应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4.14.3.2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固定报警电话。4.14.3.3应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检查、维护、保养,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确保其完好、可靠、适用。4.14.3.4对应急设备、装备和物资的储备应有监督管理制度,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4.14.3.5应急设备、装备和物资应有完善的使

47、用、调拨和购进程序和管理制度,且应有相应的登记记录。4.14.3.6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并且不易锁闭、封堵。4.14.4应急演练4.14.4.1应对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逃生技能等应急常识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培训,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4.14.4.2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如实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4.14.4.3应按照 AQ/T 9007-2019 中第 7 章的规定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到-线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演练全覆盖。4.14.4.4应制定本单位

48、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4.14.4.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按照 AQ/T 9007-2019 中第 8 章和 AQ/T 9009-2015 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按照 3.14.2.2 的要求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4.14.5应急处置4.14.5.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4.14.5.2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要求,确定响应

49、级别,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开展先期处置。4.14.5.3先期处置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a)发出警报,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应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危险源等措施;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事发源的现场人员应停止作业或者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b)应研判事故危害及发展趋势,将可能危及周边生命、财产、环境安全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等告知相关单位与人员;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封闭事故现场,通知本单位从业人员和周边人员疏散,采取转移重要物资、避免或减轻环境危害等措施;c)请求周边应 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救援,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证据。准备事故

50、救援技术资料,做好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移交救援工作指挥权的各项准备。4.14.5.4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安置,对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给予补充。4.15事故管理4.15.1事故报告4.15.1.1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4.15.1.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前状态等简要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续报有关情况;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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