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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工程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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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资料,核准通过。 未经允许,请勿外传! 萍乡市芦溪县看守所工程 新建项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项目建设单位:萍乡市芦溪县公安局 项目编制单位:萍乡市工程咨询公司 二OO九年六月 萍乡市芦溪县看守所工程新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 目 编 制 单位:萍乡市工程咨询公司 项目编制单位法人:郑细斌 项目主要编写人员:刘友钧(高级工程师) 宋中华(注册咨询师) 刘敬安(注册咨询师) 黄 勇(工程师) 钟 华(工程师) 审核人员:陈莹 校稿人员:王志涛 二00九年六月 55 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以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看守所是公安战线上一支有效打击刑事犯罪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萍乡市芦溪县看守所充分发挥看守所“犯罪信息资源库”的独特优势和打击犯罪“第二战场”的职能作用,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并承担着各类犯罪嫌疑人的关押、治安刑拘人员的执行等艰巨任务。芦溪县公安局通过深入开展深挖犯罪工作,2008年初至今,芦溪县公安局通过深挖提供线索38起,目前,协破案件22起,其中重大14起,一般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56800余元,其余线索刑侦大队仍在积极查处之中。 但目前芦溪县看守所还没有自己正式的办公和监管地点(临时办公地为租用芦溪县公安局办公楼,监管方式采用押送至萍乡市看守所代为监管),设施设备的不完善,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地不便利性,不能满足治安监管需要。随着芦溪县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常住人口数量继续快速增长,犯罪现象随之也有所增加,从统计数据来看,芦溪县2007年年底逮捕人员总数为102人,拘留人员103人,至2008年,逮捕人员总数已经达到了169人,拘留人员120人,呈现明显增长趋势。同时,目前租用的公安局办公楼,老化破旧现象相当严重,而且工作面小,办案、审讯空间小,制约了芦溪县看守所职能的发挥。再加上人犯监管地点在萍乡,提审人犯极为不方便,提审一次需要来回往返一次,路上时间就要消耗大约3小时,这也造成了车辆、办案人员的资源浪费,常年来办案经费居高不下。为更加有效的发挥打击犯罪“犯罪信息资源库”、 “第二战场”职能作用,继续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有效减少办案经费,项目新建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芦溪县芦溪镇古城村,占地面积约92亩,周边居民居住区距离拟建看守所均在600米以外,监管安全性更加良好,项目建成后,监管看守面积约4700平方米,增设了监舍综合功能用房、拘留所等用房,整个看守所不论在外观、功能、安全性上都会有质的提高。因此我们认为萍乡市芦溪县看守所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2亩,建筑总面积约101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2019.45万元,其中:土建工程1043.58万元,占总投资的51.68%;安装工程236.57万元,占总投资的11.7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9.30万元,占总投资的36.61%,其中基本预备费81.14万元。 2、资金筹措方式 本项目总投资2019.45万元,资金筹措分为三部分: (1)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 (2)申请省补助资金600万元; (3)建设单位自筹419.45万元(芦溪县财政配套资金)。 第一章 概 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萍乡市芦溪县看守所工程新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萍乡市芦溪县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芦溪县芦溪镇古城村 (四)羁押规模:设计看守所最大羁押人数为250人,年羁押人数大约在900人次;拘留所最大羁押人数为150人,年羁押人数大约在800人次;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建设部、公安部《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建标[2000]165号);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19-87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4、《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TJ36-79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6-7 6、芦溪县城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7、芦溪县看守所提供的各项基本资料。 二、项目研究范围、内容及过程 (一)研究范围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范围包括: 1、芦溪县看守所办公楼,武警营房、监舍、综合功能用房及拘留所等主体建筑初步规划设计。 2、内监区围墙、外围墙初步规划设计。 3、监控设备、照明及相关设施初步规划设计。 4、给、排水工程初步规划设计。 5、供电设施初步规划设计。 6、道路工程及消防设施建设初步规划设计。 7、看守所内绿化工程设计。 (二)研究内容 本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萍乡市芦溪县看守所工程新建项目必要性、需求分析、建设规模和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建设条件、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投资估算、社会及经济评价、结论和建议等。 (三)编制过程 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本项目及符合国家法规、法律及政策,又属于城市建设规划的基本建设项目。 受芦溪县公安局委托,我公司成立了《萍乡市芦溪县看守所工程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小组,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详尽的勘察,确定了项目的建设地点,并根据《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和芦溪县实际情况确定了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三、主要研究结论 (一)项目建设规模 萍乡市芦溪县看守所工程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为: 1、看守所办公室1栋,结构为3层,占地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 2、武警营房一栋,结构为2层,占地面积约为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 3、监舍四栋,结构为2层,每栋占地面积约为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 4、监区综合功能用房一栋,结构为2层,占地面积约为4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 5、拘留所一栋,结构为2层,占地面积约为3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00平方米。 6、在该看守所重要位置安装各种不同种类的摄像机、红外探测器、拾音器、手动报警按钮、警铃等前端探测设备,在监控中心需要安装相关录像、监控等中心监控设备;同时按照相关规范安装照明设备。 7、配套完善各用房的给、排水及供电设施,并做好消防设施建设。 8、道路建设分为内监区和外监区两部分,内监区道路一律为5米宽,长度为560米,面积2800平方米;外监区道路主道为10米宽,长度320米,干道为8米宽,长度为520米,面积为7360平方米。内监区和外监区全部道路总面积为10160平方米。 9、围墙建设分为内监区和外监区两部分,内监区高度为5.5米,长度为400米;外围墙高度为3米,长度3000米。 10、绿化带主要分布在各建筑物空地及道路两边,在道路两边布置行道树,面积大约7200平方米。 11、监区活动场地分布在内监区空地,面积1000平方米。 12、劳动场地分布在外监区空地,面积36970平方米。 13、项目建设其他配套设施及工程。 具体详见下面萍乡市芦溪县看守所工程新建项目内容汇总表: (二)建设工程内容 萍乡市芦溪县看守所工程新建项目内容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土石方工程 1 挖方 万m3 4.76 60000*0.40*2.4(高) 2 填方 万m3 5.36 60000*0.47*1.9(高) (二) 道路工程 1 路基 m2 9020 (三) 路面工程 1 混凝土路面 m2 7520 (四) 建筑工程 1 看守所办公室 m2 3000 2 武警营房 m2 1500 3 监舍 m2 4000 4 监区综合功能用房 m2 900 5 拘留所 m2 700 (五) 监控及照明设备 1 监控设备 套 120 2 照明设备 套 240 (六) 给水工程 1 给水管DN200 m 1400 2 给水管DN100 m 1850 3 给水管DN40 m 1200 4 给水管DN20 m 2820 (七) 排水工程 1 排水管DN400 m 1400 2 排水管DN300 m 2600 4 雨水井 座 130 5 雨水检查井 座 36 (七) 照明工程 1 电缆铺设工程 m 3200 2 路灯杆 根 106 3 节能灯具安装 套 106 4 特殊照明器材 套 24 (八) 通讯工程 1 多孔管铺设工程 m 3600 (九) 绿化工程 1 绿化 m2 5870 2 内监区活动场地 m2 1000 3 监区劳动场所 m2 36970 (十) 征地 亩 92.00 1 购山地 亩 74.76 2 购旱地 亩 12.58 3 购林地 亩 4.66 (十一) 拆迁工程 m2 10户,220m2/户 1 砖瓦结构民房 m2 1760 8 2 砖混结构民房 m2 440 2 (三)主要建设方案 根据《芦溪县城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建标[2000]165号)的要求,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年犯罪数量、萍乡市看守所整体规模调查分析,对芦溪县看守所工程新建项目的规模进行综合评价,本系统工程属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所以建设方案设计时必须从看守所的结构和布局出发,结合看守所的实际使用需要,以及国内外技术发展的现状和方向,参考兄弟省市看守所技术建设的经验进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项目的建设方案: 按照看守所建设项目设计标准,该所分为内监区和外监区(办公及拘留等)两部分,内监区占地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设围墙,高度为5.5米,上端布置带电铁丝网,外监区面积约50000平方米,设围墙,高度3.0米。 1、该项目所有房屋建筑结构均为砖混结构,其结构组成如下: 基础地基:根据勘探部门的结果,该建设地点地质结构稳定,本项目地基拟采用条形地基; 房屋建筑工程:本项目房屋建筑采用砖混结构,梁、柱采用C30混凝土,楼板采用C25混凝土, M7.5混合砂浆Mu10机砖,钢筋采用萍钢博升牌φ8-φ16钢筋。 门窗安装:本项目属于特殊建筑,门窗材料、大小及形状均应按照《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安装,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围墙结构组成如下: 采用条形地基,采用M7.5混合砂浆Mu10机砖,内监区围墙高度为5.5米,上面布置带电铁丝网,外围墙高度为3米。 3、道路结构组成如下: 项目道路建设采用一板块设计 C30水泥混凝土面层,厚22厘米 6%水泥稳定石渣灰,厚20厘米 级配碎石,厚20厘米 结构总厚度62厘米 4、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工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安装。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 1、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2019.45万元,其中:土建工程1043.58万元,占总投资的51.68%;安装工程236.57万元,占总投资的11.7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9.30万元,占总投资的36.61%,其中基本预备费81.14万元。 2、资金筹措方式 本项目总投资2019.45万元,资金筹措分为两部分: (1)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 (2)申请省补助资金600万元 (3)建设单位自筹419.45万元(芦溪县财政配套资金)。 五、结论 项目的建设将使芦溪县拥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和监管设施设备,其安全性和便捷性有极大提高,整个项目占地面积约92亩,周边居民距离拟建看守所均在600米以外,监管安全性更加良好,项目建成后,将新增监舍综合功能用房、拘留所等用房,整个看守所不论在外观、功能、安全性上都会有质的提高。 因此我们认为萍乡市芦溪县看守所的监舍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 第二章 项目区概况 一、社会发展现状 芦溪县位于江西省的煤都——萍乡市东部,是萍乡的东大门,地处袁水河上游流域,面积968平方公里,人口27.6万,其中非农人口4.3万,辖5镇5乡,境内丘垄相间,属亚热带温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交通便利,上海至昆明的320国道、浙赣铁路复线横贯东西,319国道纵穿南北,沪瑞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且有挂线与县城相接,县城距南昌250公里、长沙黄花机场140公里,有宣风、芦溪2个火车站,10个乡镇均实现了村村通油路或水泥路。 芦溪人文自然景观独特,民风纯朴厚重。民间傩文化、传统缩龙、灯彩、农民画、铜管乐等享誉国内外,曾被文化部命名为“农民画之乡”“傩舞之乡”等荣誉称号。特别是与衡山、庐山并称为江南三大名山之一的武功山蜿蜒耸立于县内东南,素有“衡山庐尾武功中”之说。武功山以其奇松怪石、高山草甸、云海日出、飞瀑流泉、革命遗址、宗教胜迹而闻名,尤其是区内的高山草甸、红岩谷瀑布群、金顶古祭坛群堪称江南绝景,是一处新兴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二、经济发展现状 芦溪县物华天宝,资源丰富,除素有“赣西粮仓”之称外,已探明和开采的矿产资源有30余种,其中煤炭、石灰石、瓷土、粉石英、矿泉水、花岗岩、高岭土储量十分丰富,具备发展大中型瓷业、硅工业、建材业。水力资源丰富,小水电蕴藏量4.5万千瓦,是“八五”期间全国农村第二批百个电气化建设达标县(区)之一。 县域经济继续在较高的增长平台上运行。2008年,全县紧紧围绕构建“活力芦溪、繁荣芦溪、和谐芦溪、实力芦溪、魅力芦溪”这一主题,大力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旺县、富民稳县”发展战略,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经济总量稳步增长,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全县完成生产总值45.2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14.1%,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15.1%。人均生产总值16101元,增加3479元。实现财政总收入2.78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4.4%,增长20%。 三、自然条件 芦溪居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日照时间长,年降雨量1300—1700毫米,水资源充沛,森林覆盖率达65%,空气清新,是典型的生态县。全县人口28万,总面积968平方公里,辖5镇5乡,136个村,人口密度292人/平方公里,劳动力资源丰富。县城面积6.4平方公里,城区人口4.2万。境内交通便捷、通讯发达,319国道纵贯南北,长(沙)南(昌)公路和沪瑞高速分别横贯东西。320国道和浙赣铁路南北穿境而过。 四、芦溪县羁押现状 芦溪县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芦溪县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镇人口也持续增加,辖区内犯罪数量有了明显的增多,从统计数据来看,芦溪县2007年年底逮捕人员总数为102人,拘留人员103人,至2008年,逮捕人员总数已经达到了169人,拘留人员120人,呈现明显增长趋势。而且目前租用的公安局办公楼,老化破旧现象相当严重,而且工作面小,办案、审讯空间小,制约了芦溪县看守所职能的发挥。加上人犯监管地点在萍乡,提审人犯极为不方便,提审一次需要来回往返一次,路上时间就要消耗大约3小时,这也造成了车辆、办案人员的资源浪费,常年来办案经费居高不下,已经不能满足治安和办案的需要。 第三章 建设条件 一、自然条件 (一)地形及地貌概况 项目所在地位于芦溪县芦溪镇古城村,据实地勘测,该地区地形主要为低矮丘陵,地质构造相对稳定,土石方工程量较小,适宜本项目的建设。 (二)周边环境 本项目建设用地规模为92亩,所在地周边居民较少,拆迁补偿工作量较小,而且距离拟建看守所都较远(距离最近的居民住房为600米左右),安全系数较高,对项目建设后的安全管理提供了保障。 (三)地质构造及地震 建设区域发育地层仅有第四系洪积层、淤泥层和白系强分化泥岩层,岩性及构造简单。 根据钻探揭露及现场地质调查,自上而下为: 素填土:棕红色,主要成份为强分化泥岩,成分单一,揭露厚度为1米。 淤泥质土:灰褐色,软塑,压缩性大,为池塘淤积而成。该层揭露厚度为1.3米。 耕植土:浅棕-灰褐色,软塑,含水饱和,含植物根茎等腐殖质,该层钻孔揭露,项目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应予以置换。 粘土:浅灰-土黄色,硬塑。切面较平整光滑,具黏性,用手可搓Ø1.55mm左右的细泥条。该层钻孔揭露厚0.8-1.8米,平均1.10。该层可作为地基的持力层。 砂砾土:浅褐色,杂色,中密,颗粒较均匀,其成分主要为石英燧石等。该层钻孔揭露,厚度为0.2-0.4密。平均0.27米。 泥岩:棕红色,强风化,遇水易泥化,硬塑,具黏性,该层全区域发育,系白垩系紫红色粉砂岩强分化而成。该层泥岩不处在水浸的状况下其稳定性较好。该层钻孔揭露,厚度0.2-2.5米,平均0.93米。 根据萍乡市地质资料,本区无新构造运动或发生地层断裂,无断裂通过,构造简单,无不良地质构造。地质构造基本是稳定的,地震烈度小于Ⅵ度,本项目建设应按照地震烈度大于或等于Ⅵ度的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以保障项目的安全使用。 (四)气候、水文 项目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有气候温和,光照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冬季有短期轻微冰冻,无霜期长,无霜期达270天以上。根据气象资料分析,降雨量集中在4-6月,多为大到暴雨,年平均降雨量为1603.2mm。年平均气温17.3℃,一月平均气温4.8℃,七月平均气温28.7℃,极端最低气温-9.3℃,极端最高气温40.1℃。年平均蒸发量为13.90mm,以七月份蒸发量最多,月平均蒸发量只有320mm,降雨量大大小于蒸发量。 二、建设条件及其运输条件 项目建设地点为芦溪县芦溪镇古城村,周边有萍芦公路、320国道,建筑材料运输比较方便,而且项目建设地点周边600米范围内无住户及企业,项目的施工基本上不会对其造成影响。 水泥: 当地水泥厂可供应普通水泥,高标号水泥采用江西日江水泥厂生产的日江牌水泥。 木材:可从当地直接采购。 钢材:可从萍钢直接采购。 砂、卵石材料:萍乡市属山岭、丘陵、平原交叉地区,河流较小,砂、卵石材料较缺乏,应从袁河中采集,运距较远。 综上所述,以上各项条件良好,可以保障项目的顺利施工。 第四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加强芦溪县治安环境,提高在押人员改造质量的需要。 本项目将使芦溪县看守所羁押能力得到极大提高,羁押人数最高可达400人(其中拘留所羁押人犯150人),年羁押人数达到1700人次/年左右(其中拘留所羁押人犯800人次/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尤其是政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看守所每年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总量呈上升态势。看守所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有利于推进芦溪县看守所规范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看守所服务社会治安的整体水平。 新看守所建成后,能提供开阔的劳动改造场所,有利于调动在押人员的能动性,充分发挥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看押、教育、改造功能,进一步提高改造质量。 2、项目建设是满足监管安全性的需要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看守所所处位置远离居民居住区和商业区,周边基本上是荒山和林地,其安全距离拉大到600米,人员流通量少,可以为看守所监管安全工作带来了可靠的保障。 3、项目建设是便捷提审工作的需要 芦溪县看守所没有自己的监管设施设备(是江西省县级城市里唯一没有看守所的地区),目前采用租赁萍乡市看守所代为监管人犯,萍乡市看守所距离芦溪县县城有50多公里,羁押、提审人犯极不方便(还需与市看守所办理交接手续等),羁押和提审人犯回返需要超过3小时时间,无形中又增加了工作人员和武警人员的工作强度,同时还带来了安全隐患,增加了工作额外支出。 本项目的建设将彻底改变这种现状,规范业务操作,使羁押、提审工作效率得到显著地提高。 4、项目建设是满足《看守所建设标准》规定业务功能配置要求的需要 项目的建设,将按照《看守所建设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建设,新建的武警执勤哨楼高大宽敞,便于执勤巡逻,可有效减少武警执勤观察盲区;围墙高大5米以上,并配备了电网,安全性有了很大提高;办公、执勤、审讯和生活用房环境也能得到改善。特别是看守所建成后,监舍将达到45间左右,每个建设面积平均超过90平方米。可常年羁押近250人,短期拘留近150人左右,人均铺位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且拘留和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待判的被告人、已判待交赴执行和留所执行的罪犯,可以分监舍羁押,减少人犯自身摩擦。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得到了县公安局及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 由于本项目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职能部门多,受政策、资金等因素影响较大,具体实施存在一定难度。县公安局在对看守所新建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和客观分析后,将整体工作思路和实际面临的问题积极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政府作了汇报,赢得了充分肯定和鼎力支持。 为找到一个最适宜看守所“落户”的环境,今年以来,上级领导深入芦溪县的各乡、镇进行实地考察,对备选用地进行反复筛选,积极研究部署各项搬迁工作。通过广泛调研,最终将看守所新址确定在远离居民区、交通便利、近郊倚山、无易燃易爆厂矿、水电气三通的芦溪县芦溪镇古城村,并征得土地92亩作为新建用地,拟建建筑面积达10100平方米。 2、项目建设资金有保障 本项目投资大约为2000万元,计划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省补助资金600万元,其余为建设单位自筹(县财政局配套),芦溪县委县政府已经安排好了项目建设自筹部分资金,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一旦下达,就能顺利开工建设。 第五章 建设方案、规模及技术标准 一、项目建设方案 根据《芦溪县城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建标[2000]165号)的要求,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年犯罪数量、萍乡市看守所整体规模调查分析,对芦溪县看守所工程新建项目的规模进行综合评价,本系统工程属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所以建设方案设计时必须从看守所的结构和布局出发,结合看守所的实际使用需要,以及国内外技术发展的现状和方向,参考兄弟省市看守所技术建设的经验进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项目的建设方案: 按照看守所建设项目设计标准,该所分为内监区和外监区(办公及拘留等)两部分(详见芦溪县看守所平面图),内监区占地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设围墙,高度为5.5米,上端布置带电铁丝网,外监区占地面积约51334平方米,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设围墙,高度3.0米,各监控重点区域应设置摄像机、红外探测器、拾音器、手动报警按钮、警铃等前端探测设备,在监控中心需要安装相关录像、监控等中心监控设备,同时按照相关规范安装照明设备。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内监区位于整个看守所正中间位置,占地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道路面积为2800平方米,绿化面积为3750平方米,布置如下: ①中间为监区综合功能用房(一栋两层,含内监区大门),长方形布置,坐北朝南,每层高度为3.2米,长45米,宽10米,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主要包括接待室、会见室、询问室、值班室、医务室、档案室、阅览室、备勤用房、食堂、澡堂、多功能活动室、教室、监控设备机房和管教室等。 ②监区综合功能用房两边各设监舍两栋(4栋2层),用于羁押犯人,是看守所最主也是最重要的建筑,同样为长方形布置,坐北朝南。每栋每层高度为3.3米,长度为50米,宽度为10米,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每栋共设房间28间,上下两层各设14间,每个房间面积约为24平方米,其余为楼道及走廊,其门窗按照《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建标[2000]165号)的要求,需特别设计安装,确保监管安全。 ③道路布置在监区综合功能用房和各监舍之间,宽度设计为5米,长度大约为560米,总面积为2800平方米。 ④其余空地作为绿化用地及活动场地,面积大约为4750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3750平方米,活动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 2、外监区占地面积约5133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100平方米,道路面积为7360平方米,绿化面积为41424平方米,布置如下: ①看守所办公室位于看守所正前方(一栋三层,包含看守所总大门),长方形布置,坐东朝西,每层高度为3.2米,长50米,宽20米,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主要包括办公室、车库、干警餐厅、储藏室及洗浴室等。 ②武警营房位于看守所办公室的左边,长方形布置,坐东朝西,每层高度为3.2米,长50米,宽15米,占地面积750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可以为38名武警提供休息场所。 ③拘留所位于看守所右后方,坐东朝西,每层高度为3.2米,长35米,宽10米,占地面积350米,建筑面积700平方米,主要为短期内羁押犯人及临时侦讯犯人场所。 ④道路布置为:围绕内监区围墙及连接武警营房、看守所办公楼、拘留所,主道为10米宽,长度320米,干道为8米宽,长度为520米,面积为7360平方米。 ⑤其余空地作为绿化用地,面积大约为41434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2120平方米,劳动场所面积39314平方米。 萍乡市芦溪县看守所工程新建项目内容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土石方工程 1 挖方 万m3 4.76 60000*0.40*2.4(高) 2 填方 万m3 5.36 60000*0.47*1.9(高) (二) 道路工程 1 路基 m2 9020 (三) 路面工程 1 混凝土路面 m2 7520 (四) 建筑工程 1 看守所办公室 m2 3000 2 武警营房 m2 1500 3 监舍 m2 4000 4 监区综合功能用房 m2 900 5 拘留所 m2 700 (五) 监控及照明设备 1 监控设备 套 120 2 照明设备 套 240 (六) 给水工程 1 给水管DN200 m 1400 2 给水管DN100 m 1850 3 给水管DN40 m 1200 4 给水管DN20 m 2820 (七) 排水工程 1 排水管DN400 m 1400 2 排水管DN300 m 2600 4 雨水井 座 130 5 雨水检查井 座 36 (七) 照明工程 1 电缆铺设工程 m 3200 2 路灯杆 根 106 3 节能灯具安装 套 106 4 特殊照明器材 套 24 (八) 通讯工程 1 多孔管铺设工程 m 3600 (九) 绿化工程 1 绿化 m2 5870 2 内监区活动场地 m2 1000 3 监区劳动场所 m2 36970 (十) 征地 亩 92.00 1 购山地 亩 74.76 2 购旱地 亩 12.58 3 购林地 亩 4.66 (十一) 拆迁工程 m2 10户,220m2/户 1 砖瓦结构民房 m2 1760 8 2 砖混结构民房 m2 440 2 三、本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为: 1、该项目所有房屋建筑结构均为砖混结构,其结构组成如下: 基础地基:根据勘探部门的结果,该建设地点地质结构稳定,本项目地基拟采用条形地基; 房屋建筑工程:本项目房屋建筑采用砖混结构,梁、柱采用C30混凝土,楼板采用C25混凝土, M7.5混合砂浆Mu10机砖,钢筋采用萍钢博升牌φ8-φ16钢筋。 门窗安装:本项目属于特殊建筑,门窗材料、大小及形状均应按照《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安装,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围墙结构组成如下: 采用条形地基,采用M7.5混合砂浆Mu10机砖,内监区围墙高度为5.5米,上面布置带电铁丝网,外围墙高度为3米。 3、道路结构组成如下: C30水泥混凝土面层,厚22厘米 6%水泥稳定石渣灰,厚20厘米 级配碎石,厚20厘米 结构总厚度62厘米 4、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工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安装。 第六章 节能措施 本项目的节能节水措施分为项目建设施工阶段和建成使用阶段两阶段进行考虑。 一、施工阶段 1、节约施工用水,用电,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2、合理规定施工时照明度数,节约用电。采用常规照明灯具时,灯具效率低于60%者不应选用;采用泛光灯时,灯具效率低于55%者不应选用。施工间歇时要随时关闭不用电源,并排专人负责。 3、采用节水型施工设备,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降低水资源无效消耗。合理使用施工用水,严格控制“细水长流”,要经常检查水管和阀门泄漏。 二、建成使用阶段 1、供水系统采取防渗、防漏措施,杜绝水量流失。要选择质量好的供水阀门、开关、水管等,以免造成水资源流失。 2、配备的绿化洒水车应配置节能型洒水喷头,使洒水功效达到最大。 3、道路照明系统选用节能照明装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特殊照明器材除外。 第七章 消 防 1、看守所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强化消防意识。 2、看守所武警官兵、民警及犯人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可能或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看守所应根据环境条件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日常监管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部署,采取得力措施,预先防范。 4、看守所食堂应有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加强对库房、操作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5、看守所应重视和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留有消防通道,配齐配足灭火器材,落实值班制度,预防火灾事故,本项目临萍芦公路,内部主干道宽10米,能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 6、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会议,加强消防意识。 7、有条件的话,还应进行火灾演练,提高武警官兵、民警及犯人的自救能力。 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 一、概述 环境是人类生存、繁衍、发展的基础,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注意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在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将给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破坏和不利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章就项目施工期和使用期两个阶段的社会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噪声环境影响四个方面,对本项目建设进行评价。 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 2、评价范围 以该建设项目可能地影响区域为主。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特点,本项目建设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 (1)社会经济环境评价为其直接影响区域; (2)生态环境评价为本建设项目周边约300米范围以内; (3)大气环境评价为本建设项目周边约300米; (4)噪声评价为本建设项目周边约300米。 3、评价标准 (1)《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及地方规定;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323-90) (5)《建筑材料产品及建材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控制要求》(GB 6763-2000) 4、评价年限 本项目建成后,可以为社会提供服务50年,确定评价年限为:2009年—2059(共50年) 二、社会环境评价 1、社区发展影响 本建设项目建成使用后,芦溪县看守所将进一步发挥看守所“犯罪信息资源库”的独特优势和打击犯罪“第二战场”的职能作用,继续在各类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各类犯罪嫌疑人的关押、治安拘人员的执行等任务,给芦溪县社会安定团结带来保障。 2、资源利用的影响 项目利用的资源主要为土地资源。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芦溪县芦溪镇古城村,占地面积约92亩,基本上为山地荒地,没占用良田和耕地,不会对当地农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三、生态环境评价 1、植物、动物及栖息地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地点基本没有动植物资源。对原地表植被没有破坏,维护原有自然景观。在施工期间,要教育施工人员不乱砍树木,如果遇到国家规定的保护植物时,应保护并移植它处。 在使用期,本项目对影响区物种的数量、分布及生存环境不产生变化,影响区内的物种能正常生存。 2、水土流失的影响 可以通过合理规划施工工序,尽量减少临时性占地面积,缩短使用时间,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等办法防治水土流失。 (1)施工时,在需要地段应先做好坡脚挡土墙。在弃渣堆上覆土种植植物,既恢复了植被,又改善了路侧景观。雨季来临前,在取土场及堆土边缘等地方设置土工布围栏,拦截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并应注意避免雨季开挖土石方。 (2)项目建设过程中注意挖填平衡、避免大量弃土,项目周边的边坡应种植草皮,边坡外植树种草。 3、水环境的影响 (1)施工期水环境的影响 a.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点的生活污水,不得随地倾倒以防流入取水地点造成污染;生活垃圾特别是粪便要集中处理,防止污染水源。 b.含有害物质的建筑材料堆放点要远离水源地,并用防雨材料遮盖,施工结束后,工程废料要及时运走。 c.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清洗水,应先经过隔油沉砂处理后再排放。 d.路基施工时,应注意及时分层压实,注意洒水降尘,减少灰尘及雨水径流对路侧水质的影响。 (2)使用期间水环境的影响 使用期间水污染主要是武警官兵、民警及犯人饮食、洗浴等生活废水,建议将这部分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入芦溪县市政污水管道。 四、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间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空气的主要影响是粉尘污染。粉尘污染主要产生于灰土拌合、施工材料的运输以及车辆的扬尘。 2、施工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搅拌站应设置在居民区200米以外的地方,且应该设在下风向。 (2)尽量采取集中搅拌方式,搅拌机应有二级除尘装置;采取路拌方式时必须选用带有密闭的路搅机。 (3)料场应设于距居民区150米以外,同时应加以遮盖,避免扬撒。在材料运输途中,应采取封闭或遮盖措施,避免抛撒。 (4)运输材料道路及施工现场应配合洒水设备,定时洒水,减少起尘量,并及时清扫路面,防止二次扬尘。 五、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噪声是暂时的;项目建成后使用期基本上不会产生噪声。 1、建设期间噪声评价 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污染源为混凝土搅拌机、装载机等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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