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 屋 租 赁 合 同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一)租赁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自然磨损除外)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如数返还给乙方。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
3、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第八条 合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3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
5、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一房 屋 交 割 清 单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损赔额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损赔额其他相关费用项目单位单价起计时间起计底数项目单位单价起计时间起计底数水费上网费电费物业费电话费卫生费收视费车位费供暖费租赁税费燃气费交房确认对上述情况,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同意接收。交房日期: 年 月 日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退房确认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返还 无纠纷 / 附以下说明: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