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
2、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说明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 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1:500地形图1份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份3场地周边给排水网管现状图1份4设计委托书1份5政府立项批文及其他相关材料1份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总平面布置图12双方约定乙方免费提供12套全套图纸,另需加晒图纸的,由甲方支付相关成本费用2鸟瞰图、单体效果图123施工图124室外道路综合网管图125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施工图126园林景观效果图及施工图127项目市
3、政配套施工图128二次加压供水系统施工图129相应电子版本各1套CAD格式10设计概算书文本及电子版各1套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20 % 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第二次付费20%全套图图审通过后15日内第三次付费20%图纸说明及技术交底后15日内第四次付费20%主体完工后第五次付费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服务保证金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之后说明:1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 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即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
4、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以施工图设计概算费用为准。3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5、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
6、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伍拾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7、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7 设计应按发包人要求派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费用自行承担。628 设计人按发包人要求准时参加技术交底,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答复或变更须签字并盖章确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实际工作量总工作量 元/m2。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8、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承担造成的损失。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和间接损失的 100%。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
9、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造成发包人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 81 在基础施工期间,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解决有关问题,并对隐蔽工程验收签字。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
10、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的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 6 份,发包人 3 份,设计人 3 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
11、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约定事项:、本设计合同约定的设计费单价为:20元/(按建筑面积计)。设计内容包含:小区园林景观设计、 小区内外道路设计、水(二次加压)、电(强电、弱电)设计、地下室设计、市政基础配套设计、单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水、电施工图等。 、施工图设计采取套图模式的,即采用相同设计原理进行复制的部分,收费标准一律按实际单价的
12、30%计收,即设计费为:6元/。、在工程技术交底时、 设计方应派各专业负责人到现场解答疑问,必要时设计人须按甲方要求准时到达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有义务将施工设计的各项成本进行最大化合理控制,以减少发包人不必要的成本投入;发包人有权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技术鉴定与评判。 、设计人每次申请拨付设计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未尽事宜, 以设计委托书约定内容为准。 第九条 奖惩办法9.1 7层以下框架结构含钢量控制在35kg/m2(含地下车库)。9.2 11层以下框架结构含钢量控制在45kg/m2(含地下车库)。9.3 含钢量在9.1、9.2条范围内每
13、下降1kg/奖励 元,每超出1kg/扣设计费 元。含钢量以审计结算的钢筋工程量为准。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 住 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备 案 号: 经 办 人: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勘察设计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 勘察设计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
14、设勘察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的规章制度。 (四)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
15、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接受或为配
16、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来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假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17、(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