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为防范和打击利用假冒、伪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活动,改善管理部门服务质量,完善出口退(免)税管理,加快出口退(免)税进度,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根据“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在全国试运行情况,决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出口企业必须依据“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以下简称“出口退税子系统”)生成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电子数据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 如下: 1“出口退税子系统”的功能和作用 “出口退税子系统”是中国电子口岸最先投入试点运行的子系统之一。该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在公共数据中
2、心建立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的电子底账,使海关、税务、外汇、外经贸等部门实现出口报关和退税环节的联网数据核查;为企业用户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提供结关信息查询及网上交单等操作功能。企业可通过本系统查询本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核销单电子数据,经选择确认后在网上向退税部门提交有关单证的电子数据。 2“出口退税子系统”的企业身份认证 (1)企业必须经过身份认证方可进入“出口退税子系统”完成相关业务操作。系统根据操作员输入的密码进行身份验证。操作员处理的数据将自动进行电子签名、加密。未通过身份认证的企业将无法开展相关的出口退税网上操作。 (2)企业应确定负责本企业办理退税的人员并向本地区国税局申请身份认证,参加
3、相关培训。人员如有变化,应提前5天向本地区国税局办理更改手续,重新进行身份认证。 3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网上交单操作流程 (1)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提交。 指出口企业通过本系统向国税局提交出口退税申报所需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电子数据。出口退税申报所需的其他单据,如专用税票、核销单等数据暂不通过本系统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操作步骤如下: 用户登录本系统,选择“单据提交”功能,系统自动提取该企业未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电子底账数据。 用户点击列表中的单证号码,可查阅相应单证的详细数据。 用户选择并点击准备提交的数据,使用“选择提交”功能,即可完成向国税局的单据提
4、交任务。 用户也可使用“批量提交”功能将相关数据集中提交国税局。 (2)结关信息查询。 指海关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即结关后,通过本系统向出口企业发布结关信息,通知企业已结关货物的报关单编号。企业可通过网络查询该信息,并及时到海关申领、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操作步骤如下: 用户登录本系统,选择“结关信息查询”功能,系统将显示该企业已结关货物的报关单编号、结关日期、申报地海关等信息。 用户点击页面右上角打印按钮,可打印出该页结关信息列表。 4试点单位自试点之日起,各地国税局取消对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电子信息的纸质函调 5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运行过程中,国税部
5、门应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各级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要求出口企业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核查并准确地确认和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要求核查并确认和提交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的时间范围:2003年1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2)出口企业进入“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核查报关单“证明联”电子信息时,要求网上数据项目必须与出口货物具体报关项目核对完全一致后,方可确认和提交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其中必须重点核对的项目有:海关编号(报关单号)、出口日期、出口口岸、经营单位编码、备案号、贸易方式、运抵国(贸易国别)、批准文号(
6、收汇核销单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商品编号、商品名称、第一数量、第一计量单位、第二数量、第二计量单位、成交数量及计量单位、总价、币制。 (3)由于目前部分海关试运行H2000系统,打印的报关单号是18位,而传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电子数据是依照卜t883系统的报文格式打印的,报关单号为9位,因此,在全国海关统一实行H2000系统前,对此类报关单“证明联”,各地国税部门可比对后9位号码+标志位(0)+项号(2位)。比对全部18位+标志位(0)+项号(2位)的时间,另行通知。 (4)各地国税部门要及时维护清分规则,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报关单数据及时、准确地清分给基层主管出
7、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各地退税部门应通过报关单传输系统监控台查看不可清分数据,了解数据清分情况。对存在不可清分数据的情况,要及时调整清分方案,并交由当地信息中心根据新的清分方案调整清分程序。 (5)国家税务总局下传的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分别为:企业按日确认的数据,代码:00l;一个月终了后企业已确认和未确认的数据,代码:003;修改、更正数据,代码:002。各级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办理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手续时,必须使用“001”数据;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在办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款申报、审核时,可使用“003´数据。 (6)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纸质申报凭证及其相关
8、电子数据,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必须与总局下发的出口报关单“证明联”等电子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核对,对报关单“证明联”电子信息核对有误的,不予办理退(免)税。 (7)“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数据经出口企业网上确认后,其数据由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传输到国家税务总局,由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负责传输数据的核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清分给各地的数据,由各地国税部门管理。 (8)海关报关单数据在税务系统内部传输的核对办法。 海关报关单数据传输的核对办法。利用海关报关单传输系统监控台可以完成税务系统内部海关报关单数据传输的核对工作,对于监控台显示数据核对有误,由当地信息部门负责解决。
9、 基层出口退税部门发现缺失和错误的海关报关单电子信息的处理办法。 ?确保企业已经在电子口岸上查询到该信息,并正确报送。 ?检查该企业的企业海关代码是否为新增或变更,如果是,考虑是否因清分规则没有更新而导致数据无法清分。 ?确保已从当地信息中心的海关报关单传输系统服务器中及时、准确地取得所有报关单信息,并正确地导入退税审核系统。 ?通知当地信息中心检查海关报关单传输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登入税务系统内部网中的出口退税技术支持网站(HTTP:/1309.1.116CKTS),进入“报关单查询”页面,输入9位报关单号即可查询。如果查询结果为总局已收到该信息,则属于税务系统内部数据传输问题,由税务系统
10、各级信息部门负责解决;如果查询结果为总局没有收到该信息,则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的数据传输问题,由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核实解决。 ?对于海关报关单电子信息与纸质单证不符的情况,也可通过上述查询办法,以核对海关报关单电子信息是否在税务系统内部传输过程中发生了改变。 6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各级海关应充分认识到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录入、传输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国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正确性。保证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与纸质单证数据的相一致,是确保“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顺利运行的基础。为此,各级海关应配合国税部门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各级
11、海关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同时该张报关单“证明联”的底账数据随即通过海关总署传送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单证数据项目的严格一致。报关单“证明联”一经打印,不得人工修改,对确因录入、网络传输及系统故障等原因需要修改数据的,要收回原报关单“证明联”,重新打印并上传新电子数据,不得采取人工填写或修改后加盖印章的做法。 (2)各级海关要加强业务管理,严格业务操作规范。尤其是在成品油、煤炭、粮食、矿砂等大宗散装货物的进出口过程中,审单、接单部门在对进出口审单过程因报关单数据修改而进行的重审环节中,必须根据计算机系统提示的操作要求,进行计算机系统上的“复审计证”操作
12、,不得省略,以确保报关单数据逻辑关系一致。 (3)应出口企业申请,海关应按照出口退(免)税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收到清洁仓单的5个工作日内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对转关运输的出口货物,启运地海关在收到出境地海关回复的书面回执联或转关电子回执后5个工作日内,签发报关单“证明联”。 (4)为保证“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运行的畅通,各海关要加强热线值班服务管理,落实专人负责,解答企业疑难问题并协助查询数据。 (5)海关总署信息中心热线电话解答问题的范围(010)65195991。 企业已经打印了出口退税证明联并已经上传总署信息中心,而在电子口岸查不到数据。 企业在电子口岸上查询的数据与纸质报
13、关单不一致,信息中心帮助企业定位不一致的原因,并答复企业,属总署信息中心的,一并解决;其他方面的,负责通知有关方面。 (6)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热线电话解答问题的范围(010)65195656。 用户使用操作方面的咨询:包括用户向国税局报送数据的具体操作和“数据查询”功能输入查询条件的操作。 客户端软件问题:包括网页上有错误、表头无信息和表体无信息等问题。 有关17999上网卡的业务咨询。 纸质报关单数据与电子口岸执法系统数据不一致。 数据传到电子口岸后,发现有错误,需要进行修改的。 与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使用相关的业务咨询。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