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及相关背景
吉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临汾市构建的“一带·五区·十点”旅游发展格局和吉县旅游发展规划,为了开发人祖山生态文化旅游景区,拟修建吉县人祖山旅游公路。路线具体走向为:起点位于吉县屯里乡桃园村南0.3km处,与209国道相接,路线沿蔡家川向西经闫家社、冯家圪垛、前店、中店后折向西南,经西南梁,终点位于人祖庙停车场。路线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22+600,全长22.6km,占地面积567.05亩,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总投资额为12191万元。
人祖山旅游景区于2002年6月20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函[2002]124号文批准成立为山西人祖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2年11月1日以晋政办函[2012]136号文发布了《关于调整山西人祖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通知》,调整以后的人祖山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6404.4ha。
山西省蔡家川森林公园是于2004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函[2004]114文批准成立的省级森林公园,公园位于吉县北中部,地处晋西吕梁山南端,总面积4000ha。
根据《山西人祖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综合论证报告》和《蔡家川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结合《吉县人祖山旅游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K0+000~K12+753段位于蔡家川省级森林公园规划主干道,K8+052~K22+600段位于人祖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其中K13+140~K22+600段位于实验区带)。
根据山西省林业厅《关于人祖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的批复》(晋林护函[2013]130号)和《山西人祖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人祖山旅游公路属于人祖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中的车行道路主干道,符合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中的道路交通规划,符合晋林护函[2013]130号文件中“严格按照规划开展生态旅游活动”的精神,因此本项目人祖山自然保护区内的路段走向符合人祖山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要求。根据吉县蔡家川森林公园管理处《关于对修建人祖山旅游公路的意见》,本项目蔡家川森林公园内的路段走向符合蔡家川森林公园的保护要求。
本项目终点位置距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人祖庙220m,根据吉县文物管理所同意本项目通过人祖庙建设控制地带的说明,项目选址符合人祖庙的保护要求。
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
2.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和投资
本工程技术标准为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红线宽度9.5m,采用机动车道双向二车道,路线全长22.6km,桥梁设计荷载标准采用公路—Ⅱ级,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本项目全线主要技术标准见表1。
表1 全线主要技术标准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技术指标
1
长度
km
22.6
2
区间
桩号
K0+000~K22+600
3
地形类型
/
平微区
4
公路等级
三级公路
5
设计速度
km/h
30
6
车道数
2
7
一般圆曲线最小半径
m
65
8
极限圆曲线最小半径
m
30
9
平曲线最小半径
m
20
10
路线最大纵坡
%
8
11
最小坡长
m
100
12
竖曲线最小半径
凸形
m
500
凹形
m
400
13
竖曲线最小长度
m
25
14
路面等级
沥青砼路面
15
路基宽度
m
7.5
16
桥梁宽度
m
净2×3.25+2×0.5
17
汽车荷载等级
公路—Ⅱ级
18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1/25
19
小桥设计洪水频率
1/25
20
设计年限
年
8
本工程路基土石方131.06万m3,铺筑沥青路面169.5千m2;全线设小桥1座3-13m,涵洞59道;平面交叉20处;全线需占地567.05亩,不涉及拆迁。
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已于2012年1月开始施工,施工时间为2012年1月—2013年10月,现全线已清除表土,开展路基工程,起点K0+300处正在开
7
山挖道,K6+900和K13+660处已建2处涵洞,K0+336和K10+550处已设2处生活营地,K18+915~K19+175段已填方。
本项目总投资为12191万元,环保投资总计为220.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1%。
3.项目选址可行性
根据吉县农村公路路网“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吉县管头山—人祖山—蔡家川—桃园旅游循环路”列入吉县“十二五”交通重点工程,本项目符合吉县交通规划要求。
根据《山西人祖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综合论证报告》,本项目位于保护区内的路段(K8+052~K22+600)完全按照功能区调整综合论证报告中的祭祀路径和实验区带走向,根据山西省林业厅《关于人祖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的批复》(晋林护函[2013]130号),人祖山旅游公路属于人祖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中的车行道路主干道,符合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中的道路交通规划,路段走向符合人祖山自然保护区的要求。
根据《蔡家川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本项目位于森林公园内的路段(K0+000~K12+753)除起点K0+190~K0+300段以外,其余路线完全按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的主干道路线走向,根据吉县人祖山旅游区总体规划图,本项目起点选择是《吉县人祖山旅游区总体规划》中的建议出入口,根据吉县蔡家川森林公园管理处《关于对修建人祖山旅游公路的意见》,路段走向符合蔡家川森林公园的要求。
本项目终点位置距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人祖庙220m,根据吉县文物管理所同意本项目通过人祖庙建设控制地带的说明,项目选址符合人祖庙的保护要求。
根据吉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人祖山旅游公路占地的说明》,本项目符合《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不占用基本农田,占地符合要求。
因此本项目选线符合吉县交通规划,符合人祖山自然保护区、蔡家川森林公园和人祖庙的要求,符合占地要求,项目选线可行。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吉县交通局委托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2年11月对本区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
根据桃园和闫家社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两个监测点位TSP、SO2、NO2达标,桃园CO超标,闫家社PM10超标,桃园CO超标原因为监测时监测点位处村民生炉烟气造成,属偶发污染;闫家社PM10超标原因为监测当日较多车辆过往导致的扬尘所致。监测结果表明本区受到一定程度尘污染。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蔡家川河1处断面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表明本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根据桃卜塆、闫家社和大回宫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三个监测点位总大肠菌群均超标,其余监测因子达标,超标原因是泉水距地表近,易受人畜粪便影响,表明本区地下水已受到污染。
根据桃园和闫家社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桃园和闫家社昼、夜间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表明当地的声环境现状质量良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结合该公路沿线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特征,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见表2。
表2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览表
序号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1
环境空气
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及其敏感点
2
地表水环境
河流交叉架桥处(K0+385)上游100m至伴行段(K13+140)下游1km
3
地下水环境
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
4
声环境
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及其敏感点,运渣沿线敏感点
5
生态环境
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人祖山自然保护区、蔡家川森林公园、各施工点影响和弃渣场影响的范围
6
社会环境
公路中心线两侧200m以内的敏感点,及“工可”中的项目直接影响区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①生态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系统最直接的影响始于场地清理,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丛以及农作物等植被在施工前均被砍伐或移植。施工期不可避免地要改变区域的地形、地貌状况,主要表现在形成带状的地面扰动影响,植被的临时丧失可能在短期内加剧区域局部的水土流失,影响局部水文条件的稳定性。弃渣场弃渣占用过程会对弃渣点造成植被破坏。
②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各类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噪声不同于一般的车辆噪声,因其功率、声频、源强均较大,常使人感到刺耳。施工过程若不加以重视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则会产生严重的扰民现象,影响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另外在运渣过程中车辆会对运输沿线村庄产生噪声影响。
环评要求在闫家社村和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试验基地附近禁止在晚22:00~早6:00之间进行施工作业,夜间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昼间施工要加强施工管理,防止噪声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噪声扰民。在运渣过程中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经过桃园村和闫家社村时应减速、限鸣,尽量减少夜间运输,减少运土车辆的过往给运输沿线居民带来的噪声影响。
③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和路面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筑路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会有大量的粉尘散落到周围大气中,在堆放期间由于风力影响会引起扬尘污染,在路面铺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沥青烟气。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10]136号)的要求,在施工期做好防尘措施。
④本项目施工期的水污染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现有生活营地位于K0+336和K10+550处,分别位于蔡家川森林公园和人祖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不得在蔡家川森林公园和人祖山自然保护区内设置任何形式的临时占地,建设单位现尚未对其实施拆除,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尽快拆除现有生活营地,改为租用沿线桃园村和闫家社村居民住房作为生活营地,沿线村庄设置有旱厕,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在跨蔡家川河小桥的施工过程中桥下部结构工程和基础施工中的物料临时堆放,会对蔡家川河产生一定影响;在伴行蔡家川河路段的路基路面施工过程中,施工过程和物料堆放会对伴行河段产生一定影响。
评价要求本项目在蔡家川河小桥的施工过程中规范施工,宜选在枯水期进行施工,物料临时堆放要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另外在K0+385~K13+140伴行河段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将施工物料堆放点尽量远离地表水体,并在雨季时该路段不得堆放施工物料,施工场地要设置沉砂池,防止泥沙直接进入水体,避免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
⑤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桥梁基础施工挖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如果不采取措施外排,或者固体废物临时堆放会产生渗滤液,可能引起地下水水质污染。
本项目蔡家川河小桥桥基施工挖掘深度为2~3m,挖深很小,不会对区域含水层产生不利影响。评价要求本项目改为租用沿线桃园村和闫家社村居民住房作为生活营地,村庄设置有旱厕和垃圾坑,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评价要求本项目施工物料堆场应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路基范围内径流不易冲刷处,粉状物料堆场应配有草包蓬布等遮盖物并在周围挖设明沟防止径流冲刷,避免堆放时产生的渗滤液污染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⑥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开挖产生的弃渣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弃渣运输至拟选弃渣场填埋,并按环保和水保要求进行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①噪声影响
本项目交通噪声将给公路附近社会敏感区的声环境带来长期不利影响,形成公路两侧200~300m范围内的噪声污染带,影响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经预测,本项目运营期沿线敏感点闫家社村和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试验基地在不同水平年的昼夜交通预测叠加值无超标现象,不需设置工程降噪措施。
②大气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汽车在公路上行驶是一个流动源,污染物主要为烃类、CO和NOx,它们在公路两侧形成污染。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尾气净化系统将得到进一步改进,运输车种构成比例将更为优化,逐步减少高能耗、高排污的车种比例,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另外,本工程在主线路基两侧及边坡等位置加强绿化工程,通过绿色植物的吸收作用可有效减轻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③水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无水污染源,公路投入使用后,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对环境水质造成不利影响,并污染地下水。评价要求运营期间加强运输管理,定期清理沿线排水系统,严禁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经过本路段,则运营期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污染
本项目沿线不设置服务区和收费站,不存在固体废物产生源。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运营期的管理,保持路面清洁。
2.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环境现状调查和沿线踏勘,本项目K0+000~K12+753段位于蔡家川省级森林公园规划主干道,K8+052~22+600段位于人祖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带),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沿线村庄闫家社,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试验基地,终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人祖庙,沿线河流、村庄水井及生态环境,具体见表3,环保目标图见图2。
表3 主要环保目标表
序号
环境要素
敏感点名称
桩号
距中线距离(m)
距红线距离(m)
高差(m)
基本情况
保护性质
1
环境空气/
声环境
闫家社
K3+320
右侧32m
右侧27m
0
总户数:12户 总人口:62人 耕地
面积:360亩 人均收入:3600元
空气:二类
声:1类
2
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试验基地
K3+320
左侧5m
左侧0.25m
0
属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
生态监测站
空气:二类
声:1类
3
地表水环境
蔡家川河
K0+385~K13+140
路线跨越、伴行
路线跨越、伴行
/
蔡家川河汇入昕水河,最终汇入黄河
Ⅴ类
4
地下水环境
闫家社水井
K3+980
96m
91m
/
基岩裂隙孔隙水含水层
Ⅲ类
5
文物
人祖庙
K22+600
220m
220m
/
位于人祖山顶,供奉伏羲、女娲
县级文物
保护单位
6
自然保护区
人祖山自然保护区
K8+052~K22+600
/
/
/
保护区面积16404.4ha,保护对象为
褐马鸡、原麝及森林生态系统
省级自然
保护区
7
森林公园
蔡家川森林公园
K0+000~K12+753
/
/
/
总面积4000ha,保护对象为辽东栎、
油松、刺槐、侧柏及褐马鸡
省级森林
公园
8
生态环境
沿线生态
环境
/
/
/
/
工程永久占地中涉及的耕地、草地、水土流失等
植被、农作物
8
3.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①生态影响
本公路选线区域地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区域现状平均生产力为712.62g/m2a,植被现状生物量为5427.88t/a。由于本区域控制性组分是有林地等拼块,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和受到干扰以后的恢复能力。项目施工和运行使评价区内自然体系的平均生产能力由现状的712.62g/(m2a)降低为681.81g/(m2a),平均净生产力减少30.81g/(m2a),对自然体系恢复稳定性影响很小。
②噪声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工作量大,而且机械化程度高,由此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区域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相对营运期而言,施工噪声影响是短期的、可逆的,而且具有局部路段特性。随着施工的完成,这些影响也随之消失。
根据敏感点的噪声预测结果,沿线敏感点闫家社、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试验基地在近、中、远期声环境质量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因此,不需设置工程降噪措施。
③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大量的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土方开采、沥青铺设等环节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但施工期只要按照相关的环保措施进行操作,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会降到最小,而且施工期具有时间短,可逆的特点,随着施工的完成,这些影响也随之消失。
本项目营运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汽车在公路上行驶是一个流动源,污染物主要为烃类、CO及NO2。本工程在主线路基两侧及边坡等位置加强绿化工程,通过绿色植物的吸收作用可有效减轻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④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桥下部结构工程施工和基础施工中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对地表水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伴行蔡家川河路段的路基路面施工过程中,施工过程和物料堆放会对伴行河段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桥梁基础施工挖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如果不采取措施外排,或者固体废物临时堆放会产生渗滤液,可能引起地下水水质污染,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主要体现在交通事故的发生,运营期内需定期清理沿线排水系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车辆,倘若发生事故立即进行妥善、及时地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⑤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中施工开挖产生的弃渣运输至拟选弃渣场填埋,并按环保和水保要求进行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拟选的1处弃渣场位于贾山村东南0.93km处的山沟内,占地面积32亩,占地类型为荒地,渣场南510m处的余家山已无人居住,所选弃渣场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Ⅰ类场的要求。
4.环境敏感因素分析
根据沿线的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本工程的环境敏感因素为公路位于人祖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以及蔡家川森林公园。
为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最大程度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评价要求采取加强宣传教育、设置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告示牌,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破坏植被,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等措施,施工时应在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规范施工,施工验收期间应积极联系相关管理部门参与验收等措施,减轻对人祖山自然保护区及蔡家川森林公园的影响。
5.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情况
本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下,沿线敏感点闫家社、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试验基地在不同水平年的昼夜交通预测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本项目沿线不设置服务区、收费站等集中式排放源,工程投入运营后,不向外环境排放需要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因此不实行总量控制。
6.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
本项目各项环保措施见表4。
表4 环保措施一览表
序号
环保措施
位置
投资
(万元)
实施时间
1
生活
营地
生活营地租用桃园村和闫家社村居民住房,改用清洁能源,生活垃圾统一处置;现有生活营地及时恢复,清理已倾倒的生活垃圾
现有生活营地位于K0+336、K10+550处
0.2
施
工
期
2
填方
路段
所有填方路段设置挡土墙,防止溜坡
全线填方路段
8
3
扬尘
污染
裸露地表覆盖,定期洒水,
粉性材料包封运输、密闭储存
施工场地
0.5
4
施工
噪声
于沿线桃园村、闫家社和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试验基地附近施工时最大程度地减少夜间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应减速、限鸣
沿线桃园村、闫家社和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试验基地附近的施工场地
/
5
水污染
在蔡家川河附近的施工场地设置沉砂池,施工物料堆场应远离地表水体,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禁止弃于河道及河滩地
伴行蔡家川河路段附近的施工场地
0.2
6
固体
废物
弃渣
弃渣场填埋
0.3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7
生态与水土
保持
工程
措施
表土剥离、土地平整、护坦、泥浆池、沉淀池
主线路基
111.2
分层填平压实,浆砌石挡墙、截洪沟、排水沟、挡水土埂
弃渣场
植物
措施
两侧乔灌草结合防护
主线路基
62.1
边坡防护,灌草结合
弃渣场
临时防护措施
苫盖、彩钢板拦挡、
临时排水沟
主线路基
35.6
防护网
弃渣场
8
环境
监测
施工繁忙地段或大型施工机械作业场地监测环境空气、声环境,蔡家川河附近进行施工监测地表水
2.2
施工
期
地表水监测设在蔡家川河小桥横跨处;对闫家社、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试验基地监测声环境质量现状
0.7
运营
期
合计
/
221
/
7.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的施工和营运会对沿线环境造成一定的干扰和破坏,但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这些影响可以得以减轻或消除,本项目在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方面是突出的,体现了统一性。
8.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本项目在施工管理上推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度,按规范实行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投标制度,强化政府监督和监理的责任,规范设计变更的程序和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应负的责任和权限划分。公告举报电话,实施社会监督,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工期要求完成全部工程。
项目施工期的各种作业活动将会给自然生态环境等带来一定的影响,为最大限度的减轻施工作业对环境的影响,减少事故的发生,应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和安全措施,本项目引入环境监理机制。施工期监理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负责程度关系到项目在施工阶段环保工作的落实。
营运期建议不必设置专门的环境监测机构,可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监测。但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设专职的环境管理技术人员,负责处理公路施工期的环境问题。
4 公众参与
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
吉县交通运输局于2012年8月2日在桃园、阎家社村张贴了《吉县人祖山旅游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内容如下:
吉县人祖山旅游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吉县人祖山旅游公路工程
项目概要:吉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临汾市构建的“一带·五区·十点”旅游发展格局和吉县旅游发展规划,为了开发人祖山生态文化旅游景区,拟修建吉县人祖山旅游公路。人祖山旅游公路起点位于吉县屯里乡桃园村南0.3km处,与209国道相接,路线沿蔡家川向西经闫家社、冯家圪垛、前店、中店后折向西南,经西南梁,终点位于人祖庙停车场。路线全长22.6km,占地面积567.07亩,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采用机动车道双向二车道,总投资额为12191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1383488050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后勤工程学院环保研究所、山西华瑞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51-619535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下图。
国家地方环境标准
保护目标、功能要求
评价任务的委托
了解项目立项及批复
接受委托
评价原则的确定
工程分析
大气环境
水环境
其它
分析污染因子及筛选
分 析 工 程 特 点
收 集 现 有 资 料
自然社会环境调查
各 专 题 设 置
组织分工费用
工程概况分析
工程污染源分析
污染防治
确定工程主要污染源
空气环境现状监测
气象资料收集
噪声、固废
生态环境分析
三效益分析
预测模式确定
公众参与
现 场 踏 勘
环境影响预测
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分析专题
空气影响评价专题
水环境影响专题
其它专题
环境影响报告书
区域污染源调查
2)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有:
(1)项目的工程分析
(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3)水土保持方案
(4)声环境影响评价
(5)社会环境影响评述
(6)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7)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8)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9)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0)公路工程风险分析
(11)环保工程措施
(12)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具体见调查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布之后10日之内,将您的宝贵意见以调查表的形式或者其它方式交回吉县交通运输局,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大力支持!
吉县交通运输局于2012年10月23日在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10月23日至2012年11月5日;同时吉县交通运输局于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16日在桃园、阎家社张贴了《吉县人祖山旅游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主要公布了本建设项目的情况简介、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评价结论要点、征求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等相关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内容如下:
吉县人祖山旅游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公开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进行公众参与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吉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临汾市构建的“一带·五区·十点”旅游发展格局和吉县旅游发展规划,为了开发人祖山生态文化旅游景区,拟修建吉县人祖山旅游公路。人祖山旅游公路起点位于吉县屯里乡桃园村南0.3km处,与209国道相接,路线沿蔡家川向西经闫家社、冯家圪垛、前店、中店后折向西南,经西南梁,终点位于人祖庙停车场。路线全长22.6km,占地面积567.07亩,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采用机动车道双向二车道,总投资额为12191万元。
沿途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起点(K0+000)、闫家社(K3+320)、人祖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入口(K8+052)、缓冲区范围实验区带入口(K13+140)、核心区范围实验区带入口(K15+938)、终点人祖庙停车场(K22+600)。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根据本项目建设的特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因素可分为两个阶段,即工程施工期及营运期。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公路占用土地并改变土地利用类型造成对生态的破坏,公路建设中场地清理对植被的破坏,弃渣场等临时占地会造成植被破坏。
(2)声环境: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以及载重汽车的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大。
(3)大气环境:筑路材料的运输、装卸过程中有大量的粉尘散落到周围大气中;筑路材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会引起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产生的沥青烟对环境影响较大。
(4)水和固废:施工期的水污染主要是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施工期固废污染来源于工程开挖产生的弃渣、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试验基地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2、营运期
(1)声环境:交通噪声对该公路附近社会敏感区的声环境有长期不利影响,将形成公路两侧200~300m范围内的噪声污染带,影响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2)大气环境:汽车尾气中烃类、CO及NOx等污染物,造成公路两侧的大气环境污染。
(3)水环境:本项目营运期无水污染源。公路投入使用后,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对环境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噪声防治措施:经预测,本项目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可以通过加强管理的方式减轻噪声影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于汽车排污,可以通过控制交通量,优化车型比,采用清洁汽油,改进尾气净化系统等来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污水防治措施:
①定期清理排水系统及全线的边沟,保证排水系统疏通。对通道可能造成的积水问题将予以特别关注,以免影响沿线村民的正常往来。
②排水口、边沟以浆砌片石铺衬以防冲刷、避免产生小瀑布效应。应加强对装载易散失物资车辆的管理。过水涵洞应及时清淤,以保障灌溉水系的通畅,可与河渠清淤同步进行。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运营期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本工程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作到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及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简本。
(1)建设单位的名称:吉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单位地址:吉县祖师庙
联系人:刘文龙
联系方式:13834880501
(2)环评单位名称:后勤工程学院环保研究所
山西华瑞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00号国际能源中心1310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351-6195357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见调查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环评采取免费发放调查表、在附近居民区公开栏张贴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公布之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宝贵意见以调查表的形式或者其它方式交回吉县交通运输局,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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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
工程名称
吉县人祖山旅游公路工程
工程简介:吉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临汾市构建的“一带·五区·十点”旅游发展格局和吉县旅游发展规划,为了开发人祖山生态文化旅游景区,拟修建吉县人祖山旅游公路。人祖山旅游公路起点位于吉县屯里乡桃园村南0.3km处,与209国道相接,路线沿蔡家川向西经闫家社、冯家圪垛、前店、中店后折向西南,经西南梁,终点位于人祖庙停车场。路线全长22.6km,占地面积567.05亩,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采用机动车道双向二车道,总投资额为12191万元。
因公路建设产生的占地,会直接影响部分居民的生活水平;施工期筑路材料运输及物料堆放期间可能产生大量扬尘,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可能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营运期的交通噪声也会对沿线声环境产生影响。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业
工作单位/住址
联系方式
意见征询
1、您是否赞同修建该公路?
赞同
不赞同
不知道
2、您是否同意该公路的等级、走向等(不同意请注明原因)?
同意
不同意
不知道
3、您认为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
有利于
不利于
不知道
4、修建该公路要占用部分土地,您对此有无意见?
没有
有
不知道
5、您是否了解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政策?
了解
了解一些
不了解
6、您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征地补偿办法?
服从
有条件服从
不服从
7、您对本地区环境现状满意程度如何?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不知道
8、您认为当地突出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噪声污染
水污染
大气污染
固废污染
9、修建本公路对您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征地
日常生活
环境质量
其他
10、公路建设期哪些对您的影响较大?
噪声污染
废气、扬尘
废水
水土流失
11、公路营运期哪些对您影响较大?
交通噪声
汽车尾气
交通阻隔
其他
12、您认为本项目应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影响?
绿化
降噪措施
远离村镇
其他
13、对于公路建设中涉及到的征地问题,您有何种看法和意见?
14、您的其它建议、意见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填表说明:
1.本表是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了解评价区居民对建设项目的态度,请您从长期居住在本地区对环境质量的直观感觉出发,对本工程的利弊做出判断,为环境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2.请您用“√”表示您对每个问题的态度,如“赞同√”。
3.有何建议、意见及需要说明的问题,请您书面表述,如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在桃园、阎家社以张贴公告和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张贴公告次数为二次,并在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公示。
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为随机发放。
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
通过对所收回的调查表统计,其结果见表5,无人对本项目持反对意见。
表5 调查结果统计表
调查内容
调查类别
统计数据
所占比例(%)
1、是否赞同修建该公路?
赞同
113
94.2
不赞同
0
0.0
不知道
7
5.8
2、是否同意该公路的等级、走向等?
同意
114
95.0
不同意
0
0.0
不知道
6
5.0
3、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有利于
117
97.5
不利于
0
0.0
不知道
3
2.5
4、修建该公路要占用部分土地,您对此有无意见?
没有
104
86.7
有
0
0.0
不知道
16
13.3
5、您是否了解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政策?
了解
25
20.8
了解一些
78
65.0
不了解
17
14.2
6、您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征地补偿办法?
服从
26
21.7
有条件服从
94
78.3
不服从
0
0.0
7、您对本地区环境现状满意程度如何?
满意
64
53.3
一般
43
35.8
不满意
2
1.7
不知道
11
9.2
8、您认为当地突出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噪声污染
13
10.8
水污染
9
7.5
大气污染
25
20.8
固废污染
73
60.8
9、修建本公路对您的主要影响?
征地
44
36.7
日常生活
52
43.3
环境质量
13
10.8
其他
11
9.2
10、公路建设期哪些对您的影响较大?
噪声污染
59
49.2
废气、扬尘
34
28.3
污水
16
13.3
水土流失
11
9.2
11、公路营运期哪些对您影响较大?
交通噪声
62
51.7
汽车尾气
32
26.7
交通阻隔
17
14.2
其他
9
7.5
12、您认为本项目应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影响?
绿化
87
72.5
降噪措施
28
23.3
远离村镇
0
0.0
其他
5
4.2
5.从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真实性等方面对公众参与进行总结
本次公众参与依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以(2006)28号文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公众参与以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为原则。
整个公众参与过程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时间真实有效,公众具有代表性,整个过程真实反映了公众对本项目的认识和看法。
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居民、教师、干部和其他人员对该项目的建设持赞成态度并同意该公路的选线和走向;绝大多数被调查的公众认为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大多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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