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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乐单元r21-04地块公共租赁房项目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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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浦乐单元R21-04地块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本浦乐单元R21-04地块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本)第一章 总 论1.1项目由来 杭州滨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45000万元新建浦乐单元R21-04地块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该工程位于杭州市滨江区,萧闻路以南,回龙庵山以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8611m2,总建筑面积约10406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7478m2,地下建筑面积16588m2;建设内容包括14幢12层的小高层住宅以及沿街商业等配套公建。地下室为地下车库兼战时人防工程。项目总共拟设置407辆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149辆,地下停车位258辆。1.2建

2、设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及周围环境现状 根据浦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浦乐单元R21-04地块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该地块1期用地为原杭州江南曲轴厂厂区,目前已拆迁完毕;2期用地为杭州祥龙曲轴有限公司厂区;3期用地为杭州之江锻造厂厂区;该地块东面为规划公共绿地及回龙庵山;南面为回龙庵山;西面现状为杭州祥龙曲轴有限公司、杭州宏辉工具有限公司,规划为12m城市支路及商业金融用地;北面隔着现状西湘路(规划萧闻路)为现状农居,规划为配套教育设施用地。第二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1,各建筑物主要功能布置情况详见表2-2。表2-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序号项

3、目单位数值备注1总用地面积m2486112总建筑面积m21040663地上总建筑面积m287478(含架空建筑面积)其中住宅建筑面积m279365架空建筑面积m2258配套公建建筑面积m27855其中物业管理用房m2263设于8#楼裙房物业经营用房m2350设于4#楼裙房社区配套用房m21228设于11#、8#楼裙房配套商业用房m25542开闭所m272设于11#楼裙房门卫m220设于4#楼裙房及次入口消控及监控m270设于4#楼裙房公厕(2座)m2135设于1#、11#楼裙房垃圾处理间m2175设于1#楼裙房4地下建筑面积m216588其中机动车库面积m210921非机动车库面积m25667

4、5容积率1.7996建筑基底面积m2108917绿地率%30.18建筑密度22.49机动车泊位辆407其中地上停车泊位辆149地下停车泊位辆258第三章 区域环境概况3.1周边环境质量现状3.1.1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项目附近的地表水为新浦河,本评价收集了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北塘河、永久河的监测数据,新浦河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体标准,由监测结果可知,该水体总体水质为IV类。主要为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放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所致。3.1.2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拟建区域环境空气中各项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浓度

5、限值要求。3.1.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拟建地块各场界以及周围保护目标昼夜间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2、4a类标准限值要求。3.2保护目标确定本建设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项目北面的农居,具体详见表3-1。表3-1 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名称方位/最近距离性质规模备注现状农居北/45m现状农居约150户根据该区域规划,北侧现状农居规划为配套教育设施用地10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子来自建筑施工期和建成后投入营运阶段,包括建设期的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和建筑固体废弃物等,营运期的生活污水,汽车废气、油烟废气,设备噪声和

6、生活垃圾等。4.1废水本项目使用期的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以及商业服务配套部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根据工程分析,生活污水日产生量约有914.2m3/d,年排放生活废水33.29万m3/a。污水中各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CODCr133.16t/a,NH3-N 9.99t/a。为确保废水都能统一收集处理,建设单位在设计规划中,应做好雨污分流,把区域内污水管道的规划设计列入主体工程的规划中,确保区域内的所有废水都能够收集并纳入该区的城市污水管道。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能够做好区域内部的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不会对当地的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4.2废气本项目规划建造1个地下一层的停车库,共

7、有地下汽车泊位258个。按照设计排风量,汽车进出高峰期,住宅屋顶尾气井排放的CO最大排放浓度为25.2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34kg/h;NO2最大排放浓度为0.5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5kg/h;HC最大浓度为1.9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76kg/h。废气中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以及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要求。本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估算公式对汽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预测估算,估算结果表明住宅主楼屋顶尾气井废气最大小时落地浓度出现在

8、下风向607m,CO最大落地浓度为0.02239mg/m3,NO2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515mg/m3,HC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681mg/m3,比标值分别为0.2239、0.2146、0.0841;各项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较小,能够使该区域空气质量维持现状。4.3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源包括地下车库通风机械设备、水泵等,这些设备均设置在地下单独隔声间内,由于结构隔声,不会对周围室外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需要注意的是防止安装于地下层的设备,由于隔振不妥而引起固体传声,对地上住宅楼产生噪声或振动影响,因此水泵、排烟机、风机等设备安装时应根据其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声垫,保证有效隔

9、振;管道穿过墙壁、楼板等构筑物时,管道振动会沿建筑物传播,也会产生噪声辐射,建议采用弹性支撑,即采用弹性垫或橡胶套管隔离;在风机的进、出风口,送、回风管等空气动力噪声高的部位根据其位置和对环境的影响情况,安装相应的消声器。4.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住宅、配套公建等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工程分析,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3214.9t/a,生活垃圾中纸制包装物、塑料、金属瓶盖、玻璃瓶等很多可回收利用,其中的废纸和纸制包装物等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固废经收集整理后可出售给相关回收部门;其余的弃置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第五章 污染防治措施5.1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5.1.1废水对于

10、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在施工人员驻地设置化粪池,粪便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的抽粪车拉走,不得随地排放。建筑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5.1.2废气目前杭州市政府已经颁布城市大气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该条例,施工期做好建筑施工粉尘的污染防治工作。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5.1.3噪声为了减缓施工期间建筑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和规定,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根据国家环保局关于贯彻实施的

11、通知(环控1997066号)的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登记。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5.1.4固体废物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少部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装修期的装修垃圾,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统一外运,防止垃圾随意堆放存积,污染环境。5.2营运期污染防治5.2.1废水项目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其它废水一并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为确保废

12、水都能统一收集处理,要求建设单位在设计规划中,应做好雨污分流,把区域内污水管道的规划设计列入主体工程的规划中,确保区域内的所有废水都能够收集并纳入周围市政污水管网。5.2.2废气要求加强地下停车库机械通风,汽车尾气收集后经专用井道引至屋顶集中排放。5.2.3噪声水泵及通风机械等设备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水泵、排烟机、风机等设备安装时应根据其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声垫,保证有效隔振;上述设备应设置单独隔声间;管道穿过墙壁、楼板等构筑物时,采用弹性垫或橡胶套管隔离;在风机的进、出风口,送、回风管等空气动力噪声高的部位根据其位置和对环境的影响情况,安装相应的消声器。5.2.4固体废弃物物业

13、管理部门应先做好区域内垃圾的收集,并适当进行分类收集,再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送至垃圾填埋场作卫生填埋处置。5.3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清单建设项目污染物防治措施清单见表5-1。表5-1 项目染物防治措施清单 内容 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场地施工施工扬尘严格遵守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配置滞尘防护网,洒水抑尘。满足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水污染物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驻地设置临时简易厕所,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排放附近河道场地施工泥浆废水泥浆废水要求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沉淀淤泥回用于建筑填

14、料。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场地施工土石方、建筑垃圾部分回填利用,其余及时清运。满足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噪声场地施工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向有关环保主管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执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营运期大气污染物地下车库汽车尾气HC、CO、NO2地下车库内汽车尾气经消防排烟机房的排烟风机收集后通过竖井至各建筑主楼屋顶高空达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5、二级标准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NH3-N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其它废水一并纳入附近市政污水管道;另外,每套住宅应有一个阳台设置地漏和废水管,并将地漏与废水管相连;垃圾收集间的废水应纳入小区污水管网。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噪声水泵和风机等设备噪声Leq布置在地下层单独的吸隔声设备机房内,安装隔声减震设施,在风机的进、出风口安装相应的消声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第六章 总结论6.1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发

16、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三十七、其他服务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与管理。”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另外,根据杭州市2011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建设。”因此本项目符合杭州市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以及杭州市的产业政策要求。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导则:本项目为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清洁生产主要体现在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是否符合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为非生产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不要求实行总量控制。达标排放原则:本

17、项目废水以生活污水为主,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入附近的城市污水管网;地下车库汽车尾气能够达标排放;各种设备噪声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各类固废均能安全处置。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环境改善: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能够使当地环境质量保持现有水平。是否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及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4a类标准。根据本报

18、告的影响分析,本项目的空气环境质量能够达标;生活污水纳管排放,能维持当地水体水质现状;各场界声环境质量能够达标。根据杭州主城区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拟建地块属于其中的“高新区南部丘陵生态屏障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序号310108B05,为限制准入区。本项目公共租赁房建设属于杭州市2011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中的鼓励类项目,项目建成后不直接向周边河网排放污水,能够加快该地块的截污纳管建设进度,有利于生活污水的收集,改善当地水体环境;本项目不进行任何破坏任何山林、护岸林及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区域的准入条件,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拟建地址规划的用

19、地性质为住宅用地,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通过对拟建地周围群众及单位的公众意见调查,总体来看,多数单位和个人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建设持赞成态度,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本评价将采纳该赞成意见。本项目开发后对于缓解部分人群的住房困难,降低生活成本,吸引更多人才来滨江创业、创新,推动最适合创业、创新和最适宜人居之地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审批原则。6.2总结论综上所述,只要该项目在建设期和使用期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及“三同时”制度,认真全面落实本报告表14-1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前提下,浦乐单元R21-04地块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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