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杜集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章 总 论1.1 项目背景1.1.1项目名称杜集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1.1.2项目性质新 建1.1.3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杜集区司法局法人代表:岳宝侠1.1.4编制依据(1)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抓紧开展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91015号);(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4)关于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基础建设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5)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
2、010)(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7)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9)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中国电力出版社;(1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1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国计划出版社;(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14)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1.1.5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杜集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淮北市司法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司法工作。肩负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任。目前,杜集
3、区司法局无固定的业务用房,只能靠租借杜集区政府办公用房进行办公,办公用房面积严重不足,仅能满足最简单、最基本的办公需求。业务用房紧缺,靠挤占有限的办公用房开展业务,没有独立的、能满足实际需要的业务用房,致使司法工作开展严重受限。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业务、法律咨询等无接待场所、无办案室、无当事人谈话室、无调解室、无矫正宣传室等,接待、咨询和办案等混为一室,严重滞后的办公、业务用房日益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开展。另外,杜集区司法局业务用房的面积达不到上级司法机关提出的“区级司法机关的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35-38平方米的标准”,严重制约了杜集区司法局司法工
4、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尊严。1.2 项目提要1.2.1拟建地点杜集区政府新政务中心院内,淮海东路北侧,岱河西侧,学院路南侧。1.2.2建设期限建设期1年1.2.3建设规模与目标1.2.3.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30平方米1.2.3.2建设目标(1)使杜集区司法局的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解决在职人员长期无固定办公用房的问题。(2)有助于为广大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最终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效率。(3)使普法教育、业务培训、法制宣传等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从而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4)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交通和良好的服务环境,更好地为广
5、大人民群众服务。1.2.4主要建设条件(1)本项目建设用地选址位于杜集区新政务中心院内,无任何纠纷和争议。(2)拟建地点已确定,已做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一经落实,即可开工建设。(3)拟建场地为建设用地,不涉及拆除、搬迁等工程,可以一次性进行场地平整,降低建设投资。(4)地质勘探、地质灾害等评估工作均已完成。(5)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具备建设条件。1.2.5项目投入总资金及效益情况1、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本项目建设总投资426.3万元,其中50%的资金申请中央补助。计213.2万元。2、效益情况(1)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可以改善杜集区司法局业务用房严重不足,长期以来不得不借用杜集区政府办
6、公用房的现状,大大改善工作环境。(2)本项目拟建场址交通便捷、环境适宜。项目建成后,作为国家司法工作的重要场所,将为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出贡献。1.2.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总用地面积:10672平方米(16亩)2、总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3、绿地率:36%4、容积率:0.205、建筑密度:14.7%6、道路及配套工程建筑面积:737.86平方米7、停车位:17个1.3 研究范围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建设条件分析、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研究、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等。1.4 问题与建议本项目施工期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在此期间要保护好周边的自然环境
7、和生态环境。另外施工期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建议处理好周边居民休息与工程施工的关系,处理好建筑材料的堆放和建筑垃圾的清理,特别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2.1 杜集区概况杜集区位于淮北市东北部,紧邻江苏徐州,区域面积240平方公里,辖段园、朔里、石台三个镇和高岳、矿山集两个办事处,人口33.7万。杜集区北靠陇海铁路、东临京沪铁路、徐阜铁路,311国道穿境而过,连(连云港)霍(霍尔果斯)高速、京(北京)福(福州)高速汇交于此,距徐州观音机场50公里,交通通讯极为便捷。杜集区是闸河煤田的主产区,煤炭探明储量4亿吨,且以焦煤、肥煤、气煤为主,年产量1500万吨。其他矿产资源
8、也十分丰富,富含铁、高岭土、石灰石等矿产资源20余种。杜集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场地位于淮海东路。场地平坦,土石方开挖量小;场区地下无文物及矿产资源压覆;根据相邻地质资料和地区经验,场区内无不良地质,在现状条件下,地耐力和承载力稳定性良好,环境适宜,无污染源,适宜开展司法业务。2.2 杜集区司法局概况1985年,杜集区设立区司法局,派出机构设5个司法所,区司法局内设局长室、办公室、普法办公室、“148”接待室、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管理办公室等科室,下设律师事务所。现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33个,其他编制25个。现无固定业务用房,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等业务用房与区局办公用房合并使用,位于杜集
9、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共5间办公室,其他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148”法律服务业务用房、网络信息和应急指挥中心等为租用或借用房,功能不全,面积狭窄,达不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难以适应目前司法行政任务的增加和新形势下法制化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司法行政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亟待重建。近年来,杜集区司法局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履行其职能和职责:1、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并开展依法治理工作;2、指导、管理、监督并组织开展律师工作;3、指导、管理并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4、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5、协调、指导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6
10、、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7、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3.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于1949年10月30日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同时在各大行政区成立了行政区司法部,大行政区撤销后,又陆续建立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地区、市一级设有专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机构。建国初期的一年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改革旧的司法制度,建立健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建立律师公证制度,创办政法院校,培养法
11、律专门人才、培训司法干部,开展法制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1959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被撤销,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这种状况整整延续了20年。1979年召开的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决定,加强司法行政工作,重建司法部。同年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迅速建立地方司法行政机构的通知,我国的司法行政工作揭开了健康发展的新篇章。党的十七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做出了深化司法机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司法机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法律制度
12、的不断完善,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职能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不断延伸,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法律援助、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安置帮教、社区纠正等职能相继增加,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任务日趋繁重。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律宣传机构,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能,各项工作处在基层一线,对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而独特的作用,成为推进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润滑剂”和“调节器”。以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为目标,为努力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全社会
13、法治化管理水平,近三年来,杜集区司法局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方法新颖、方式灵活的各种宣传活动430场次,出动宣传车200台次,张贴标语705条,发放宣传资料35万份,展出宣传图版180块,悬挂案例喷绘挂图100米,法制宣传画260幅,播放碟片1000场次,发放宣传书、画、小册子30000份,为中、小学上法制课300场次,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等专题法律知识宣传和讲座265场次,演出文艺节目56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600人(件)次,受教育人数达38万余人次,在全社会营造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杜集区司法局扎实开展了“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
14、企业、进单位)活动。结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杜集区司法局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有关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及加强司法行政基础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的背后,杜集区司法局的发展仍存在很大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业务用房严重紧缺。杜集区司法局无固定业务用房,长期借用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内的办公室,面积不足300平方米,达不到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二级司法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35-38平方米的要求,长期以来靠挤占有限的办公用房开展
15、业务,业务用房面积严重不足,没有独立的、能满足实际需要的业务用房;二是工作开展严重受限。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职能、新任务对司法行政各项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目前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严重滞后,日益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新建司法业务用房,势在必行。3.2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1、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自国家发出中共中央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以来,区委、区政府班子多次到杜集区司法局视察和听取汇报,制定扶持司法建设的政策措施,保证了杜集司法体系的可持续发展。2、广大群众对项目建设热情高,杜
16、集区司法局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本项目的建设将使司法行政机关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3、本项目的建设适应杜集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项目建成后可彻底改变杜集区司法局用房严重不足的现状,为推动该地区法治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4、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要求。5、组织管理有保证,杜集区司法局建设工程在杜集区委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规范程序,严把质量关和资金关。6、建设项目为各类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硬件基础,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切实可行。本项目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项目建成后将解决杜集区司法局用房不足的问题
17、,为司法机关更好地提供便民服务提供了可能。经研究,无论从工程技术上还是从社会效益方面,项目建设均是必要的、可行的。第四章 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4.1 需求分析杜集区司法局是承担着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基层法制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管理法律服务、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重任。充分认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地位,努力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对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杜集区司法局无固定办公用房,长期以来靠借用区政府的办公室开展业务,人均办公面积仅为7平方米左右,远远达不到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二级司法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最低35-3
18、8平方米规定的要求,新建业务用房可满足以下两方面的需求:一是贯彻司法部创建规范化司法机关的需要现有的司法业务用房严重紧缺。现在仅靠有限的业务用房开展业务工作,没有独立的、能满足实际需要的业务用房。工作开展严重受限,新的职能、新的任务对司法行政各项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目前杜集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严重滞后,日益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已远远不能够适应现代司法机关日常工作环境和司法管理工作的需要。“规范化、科技化、信息化”是司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市场经济迅猛发展条件下的必然选择,是服务群众,维护党和政府以及现代化司法机关形象的一项重
19、要举措,也是构建社会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和办事效率的需要杜集区司法局现有的业务技术基础设施十分落后,受办公用房的限制,很多业务科室无单独业务用房,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发展。通过本项目建设可极大改善杜集区司法局业务基础设施,从而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办事效率。4.2 建设规模4.2.1建设原则杜集区司法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严格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司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杜集区基本经济状况出发,既要满足开展司法工作的需要,又要适当考虑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做到统一规划,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
20、,适度超前。根据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及杜集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现有的财政力量,本着总体规划、统筹兼顾、适度超前的原则,本次将在解决现有人员综合业务用房问题的基础上,为将来全局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4.2.2建设规模根据国家司法部、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二类司法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为35-38平方米的规定,根据杜集区司法局目前职工数量及杜集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现有的财政力量,按照此标准的上限执行。本着总体规划、统筹兼顾、适度前瞻的原则,本次项目拟建杜集区司法局业务用房楼一幢,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杜集区司法局现人员编制总数为58名,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
21、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上限计算如下:业务用房:58人35m2/人=2030m2;本次项目拟建的总体建筑面积为2030平方米,规划建设规模符合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4.2.3建设标准该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要求,根据拟建地点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人数进行建设,主体工程按抗地震7度设防标准进行设计。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通知(建标201080号)的规定,二级司法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35平方米-38平方米。2、走道、楼梯间宽度等应满足消防和疏散的要求。3、建筑装修应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原则,兼顾美观和地方特色。装修材料选择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不使用进口
22、装修材料。4、建筑耐久年限应为50年,建筑安全结构等级不应低于二级。6、通讯与计算机网络设施满足自动化的需求,并根据自动化、安全、消防管理等要求综合布线。第五章 场地选择5.1 场地现状5.1.1地理位置本项目拟建在杜集区新政务中心院内,淮海东路以北,岱河以西,学院路以南。5.1.2场地土地权属项目用地由政府划拨,符合国有土地利用规划。5.1.3现有场地利用情况拟建地点已确定,已做详细规划。拟建场地目前为建设用地,不涉及拆除、搬迁等工程,可以一次性进行场地平整,降低建设投资。5.2 场址条件5.2.1地形地貌条件拟建场地位于杜集区新政务中心院内,为冲积平原地貌,地势较平坦,拟建地地形坡度约为0
23、.6。场地东西长约92m,南北长36m,呈比较规则的长方形。5.2.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拟建区位于黄泛区,淮北区域大地构造属中淮地台鲁西隆起区南端,区境范围内除寒武系、奥陶系有部分裸露外,其余均为第四系掩盖,低山残丘占全部总面积的4.7%。本区第四系分布广泛,孔隙水储存于第四系砂层之中,主要大气降水为主补给水源。浅层地下水流向与地形坡降及河流方向一致,由西北向东南。地下水位升降随季节(降水量)变化,地下水对混凝土无侵蚀作用。根据钻孔揭露地层属第四级河流冲击相地层,分述如下:第一层粉质粘土,浅褐黄色,可塑状,中偏高压缩性,粉粒含量较多,松散状,结构性差;第二层粘土,综褐色,可塑性偏硬,中等压
24、缩性;第三层粉质粘土,黄绿色,硬塑状,中等压缩性,含有钙质结核;第四层粉细砂,浅黄色,级配性差,中密。除第一层外,其他各层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均在140KPa以上。详细的地质资料有待在本项目的地勘报告中阐述。5.2.3周边建筑物与环境条件用地形状呈较规则的长方形,南侧为已规划完成的城市主干道。5.2.4城市规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要求,南面邻道路要求退让道路红线2米;建筑密度小于35%,容积率小于1.2,绿地率大于35%;建筑风格与周边相同,外墙不得贴瓷砖。5.2.5交通条件拟建场地南侧为淮海东路,北侧为学院路,东侧为岱河,场地南侧为已规划完成的城市主干道,路
25、宽约为20米,交通便利。5.2.6公共设施条件供电:可接入市政供电系统,能满足施工要求;供水:可从场地西侧接入市政管网,水源充足,能满足施工需求;排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级处理后排至淮海东路一侧市政排水管网。消防:院内设一消防水池,容积为200m3,保证室内外消防用水量。5.2.7施工条件拟建场地现为建设用地,地势平坦,交通便捷,建设场地比较独立,可以组织封闭施工,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大的影响。5.2.8建设条件评价本项目所处地块与已规划完成的城市主干道相邻,交通方便,供电、通讯等各项基础设施均可就近配套利用。第六章 项目建设方案6.1 指导思想和原则1、建设能够满足杜集区司法局将来可持续发展的
26、需要。2、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3、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室内空间与户外空间和谐统一的高品质环境空间。4、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以提高杜集区司法局规划建设的整体形象。5、建设方便快捷的院内道路体系和停车场地。6.2 建设规模与目标1、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的杜集区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672平方米(16亩),总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总绿地面积1204.27平方米,道路及配套工程建筑面积737.86平方米。2、建设目标本项目将建设司法局所需的业务用房及部分办公用房。业务用房主要包括:法律事务接待用房、法律援助用房、人民调解业务用房、社区矫正业务用房、安置帮教业务
27、用房、社区矫正监控管理中心用房、法制及执法监督用房、“148”法律服务用房、信访业务用房、教育培训用房、社会志愿者工作用房、网络信息和应急指挥中心等业务用房及各类配套及辅助用房,项目建成后,将彻底改善杜集区司法局目前业务办公用房严重不足的现状,为司法局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完善的硬件支持。6.3 总体规划方案6.3.1 规划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安徽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3、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4、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形图6.3.2 规划设计原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安徽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符合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要求;3、遵循以人为本、亲和自然
28、、简朴庄重、经济适用的原则,同时兼顾美观;4、合理布局、节省资源;5、总体协调好规划区与周边环境的用地关系,既自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又充分与周边建筑、道路有机结合。6、充分适应近期、中期、远期的发展需求。6.3.3 规划结构和布局结合地块的自然地形,本次建设项目的性质及周边关系,统一规划。本项目拟建场地呈较规则的长方形,综合业务用房位于场地西北部,靠近用地红线位置,正对场地中部靠西侧位置的主出入口,业务用房南侧院内主干道路宽7.5米,满足采光及消防通道要求,道路南侧为生态停车场,业务用房及停车场的设置,在保证建筑美观、大方的同时,建立了高效的内部交通体系,最大限度地为在职员工及外来人员提供了方便
29、。餐厅及车库设于场地东侧,均为一层设计,在不影响院内整体美观的同时,满足了员工就餐及泊车的需要。总平面规划:以本项目拟建综合业务用房为核心,其余设施以此进行展开,使得整个规划布局简单明了,功能齐全,除此之外,规划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必要的升华。1、确立了整个大院新的核心,使得区内建筑、道路、绿化景观及停车场的关系变得明确,整个规划区的空间序列变得井然有序,层次分明。2、总体布局除了必要的、合理的建筑以外,规划保留了大量的院落空间,以确保花草、树木能够点缀其间,达到林中有园,园中有林,一步一景的艺术效果。6.3.4 道路交通和停车位规划交通组织特征:环行交通布置主要布局如下:1、车行主干道:7.
30、5m宽,自南面已规划城市主干道引入,随后由西向东延伸至食堂及车库,使车辆能够到达院内任意位置,宜用混凝土路面。2、室外停车场分别设置于主出入口的东西两侧,可停车13辆,同时,室外停车场与拟建的综合业务用房之间仅有车行道路相隔。这样的设计,第一:最大限度地提高了院内的车行交通效率;第二:避免了零乱的停车场与院内主要建筑发生视觉交错,给整个大院创造了良好的视觉效果。6.3.5 绿化景观规划充分结合地形及建筑布局的完整性和原生性,结合用地现状景观特色,本次绿化景观规划以综合业务用房为核心。以综合业务用房作为中心绿化区,在建筑四周种植适合杜集区生长的树种,建筑南侧位置绿化以种植较为低矮的树种为主,使业
31、务用房成为整个大院的景观核心,同时,对员工餐厅四周进行绿化,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其他公共区域,包括场地四周及综合业务用房与餐厅之间的区域,重点布置公共绿地和特色性景观设施,绿化以重点种植适合杜集区生长的树木为主,种植花卉、草坪为辅,切忌种植大量的草坪或用砖、石之类的材料围合大量的花坛,应疏密有序,错落有致地种植树木花卉,同时,绿化应充分考虑人们室外活动的足够空间。院内车行道路两侧及室外停车场周围均应充分作为绿化用地,达到充分及合理的绿化。6.4 建设方案1、建设设计依据(1)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公共建筑设计规
32、范(4)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5)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法规等。2、建筑设计原则(1)建设庄重、简朴的司法工作环境;(2)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司法业务办公用房标准进行建设;(3)符合场地的实际状况,有效结合地形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4)建设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5)整体协调好司法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及其他设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6)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省建设投资。(7)建筑设计耐久年限不低于二级(50-100年),建筑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3、建筑风格与特征司法局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
33、的重要场所,处于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位置。因此,本次拟建综合业务用房,需体现出司法局庄重简朴的特点。同时,在适当的位置,融入现代建筑元素,建设出庄重而富有现代建筑美感的高标准建筑。综合业务用房屋顶采用具有现代特色的中空飘棚设计,立面处理方面,建筑采用对称式布局,中间高,两头低,凸显了建筑的庄严感,将主入口放置于第1层楼的中间位置,两侧曲线道路辅以无障碍设计,同时满足了车辆直接到达综合楼入口的要求,整体建筑既体现出司法局庄重简朴的设计特点又赋予了其现代建筑的美感。4、功能布局业务用房:根据受访频率的高低,将各业务用房设于一层至三层,一层:设置法律援助受理室、法律援助接待室、法律援
34、助指派室、资讯室、法律事务接待室等群众受访频率较大的业务用房等,最大限度地方便来访人员;二是设置来访接待室、信访处理室、法律咨询室、案件办理室、执法监督室、申请受理室、职业培训室、帮扶安置室、思想帮教室、社区矫正监控管理室、社会志愿者工作会议室、矫正分析室、训诫谈话室、心理辅导矫正室等业务用房;三层设置资料档案阅览室、法制宣传室、法制宣传资料阅览室、法制宣传资料制作室、普法网站工作室、应急指挥中心大厅、应急指挥通讯中心、服务功能用房、文印指证室、资料档案室、音像资料存放室、档案资料存放室、教育培训教室、“148”法律服务通讯中心、“1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148”法律服务电话接听室、网络信
35、息中心机房及网络信息技术管理中心。办公用房:布置于4层,包括:计划财务办公室、社区矫正办公室、安置帮教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政治部办公室、律师管理办公室、普法办公室、基层工作管理办公室及会议室等。楼梯间、卫生间等功能用房,尽量安排在朝向较差,有可能发生视觉干扰的位置。楼梯间:1-3层楼,每层设置两个楼梯间,分别置于建筑的北侧靠东及北侧靠西位置,为防排烟的封闭楼梯间。卫生间:1-3楼每层设置一个卫生间,统一置于建筑的北侧中部靠西位置,与北侧楼梯间相邻;出入口:整个建筑在一楼南侧中部位置设置一个出入口,并能够满足无障碍设计。5、装修标准(1)建筑装修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的原则,兼顾美观
36、和地方特色,装修材料选择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尽量少用进口装修材料。(2)外部装修采用普通装修,主要部位适当采用中级装修。6.4.2 结构设计方案1、设计依据(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标准(GB50068-2001)(2)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版(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版(7)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8)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地质情况场地规划,地形平坦
37、,无明显不良地质形象,属抗震较为有利地段,总体上为比较稳定的场地,适宜于一般的工程项目建设。3、结构方案选择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3, 抗震设计分组为第一组,根据新的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规定,司法业务用房建筑为重点设防类(乙类)建筑,因此,综合业务用房建筑主体结构采用框架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梁板柱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墙体采用空心砖砌筑。结构计算采用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PKPM结构计算软件。6.4.3 电气设计方案1、设计范围(1)变、配电系统(2)照明配电系统;(3)防雷接地系统;(4)电话系统;(5)有线电视系统;(6)宽带接入网络系统;(7)安
38、防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消防设计。2、设计依据(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95)(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5)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60311-2000)(6)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4-94)(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9)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10)民间闭路监视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50189-94)(11)10KV
39、及以下变电设计规范(GB50053-95)(12)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技术措施3、供电设计(1)用电负荷性质等级的划分:依据JGJ16-2008规范的有关规定,配电室、走道、楼梯间及公共部分应急照明用电属二级用电负荷,其余均划属三级用电负荷。(2)供电电源:A、本工程采用380V/220V低压回路供电,电源由高低区配电所引入,引入方式采用电缆沿电缆沟引入本楼低压配电室。B、院内的电源引入处做重复接地。各电表箱进线断路器处设置300-500maA漏电保护器(动作时间不大于4秒),以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3)供电系统:A、低压配电系统运作方式:低压配电系统的主接线方式为单母线分段运行方式,由低压配电室
40、引入一回路电源。B、电能计量方式:计量方式采用在低压配电室设置总表,各楼层设置分表。4、电力设计(1)系统的配电方式:主要采用放射为主,链式配电为辅的配电方式。(2)线路敷设方式:动力干线、支线均采用铜芯交联电力电缆敷设于电缆桥架内,分支线采用钢管、暗配线、水平电缆桥架敷设于梁底,电气线路防火措施为:明敷线路选用防火电缆桥架,暗敷线路埋于砖墙内或钢筋凝土板内,二者均能满足防火的要求。(3)导线的选择原则除消防用电设备的导线及主干线选用铜芯阻燃导线外,其余的均选用铜芯塑料绝缘导线。5、电气照明(1)主要场所的照明照度(LX):办公室、会议室照度: 300 LX水印纸保管室、来信处理室照度: 20
41、0 LX音像采编制作室、案卷档案室照度: 250 LX群众等候室、来访接洽室照度: 300 LX其他业务功能用房照度: 300 LX过厅、值班室照度: 100 LX走道、厕所照度: 50 LX设备房照度: 200 LX(2)主要场所的灯具选择:法律事务宣传展览室、登记受理室、应急指挥中心室、协调指挥室、网络信息中心室、档案室、音像采编制作室、办公室、会议室选用灯槽加荧光筒灯的组合照明方式;电话接听室、训诫谈话室、来信处理室、当事人个别谈话室、来访洽谈室、协商调解室选用组合吸顶灯;过厅、值班室选用节能荧光灯;走道、卫生间选用吸顶灯、配电室选用应急荧光灯、疏散走道、楼梯间、门厅选用带镐镍电池的诱导
42、灯。其应急时间不小于30分钟。(3)照明配电系统各建筑照明按区域采用干线式配电系统,由配电箱引出回路采用放射式配电系统,插座与照明分设系统目的是为了提高照明的可靠性和移动用电设备的安全性。(4)导线的选用和线路敷设方式主干线选用交联铜芯电力电缆,分支线选用铜芯塑料绝缘电线、主干线,支线电缆沿电缆桥架敷设,分支线采用PVC电线管暗敷,事故照明,疏散照明线路的敷设按消防规范的耐火极限要求进行。6、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室外低压干线配电线路采用铠装电力电缆沿电缆沟敷设。7、防雷保护和接地(1)防雷建筑物等级的划分和防护措施:根据有关规定该工程建筑物应划分三级防雷保护建筑物,采用避雷作为接闪器防止直击雷,进
43、户线采用电缆沿沟引入方式以防止雷电波的侵入,建筑物屋面和内部的所有金属设备的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钢管均应与防雷装置作等电位电气连接以防感应雷。(2)为预防雷电电磁脉冲引进的过电流和过电压,在必要部位装设电涌保护器。(3)低压配电系统保护接地方式采用“TN-C-S”系统,调协专用保护接地线(即PE线),配电线路的线制均为三相四线制。(4)按规范要求进行等电位联接。(5)接地方式:接地方式均采用共用接地方式。应采用防雷接地及电力系统共用接地系统,即防雷保护接地,过电压保护接地,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共同采用统一接地体,接地体利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内钢筋,其接地电阻值小于1欧姆。8、综合布线(1)设计规范P
44、DS的设计完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YD/T926、1-1997、TD/T926、2-1997;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国际布线标准ISO/IEC11801,并符合布线标准,可以支持802.3ab应用,本着好用、够用、实用的精神而提出本设计方案。(2)网络结构整个系统为开放式星型拓扑结构,系统设计为两级星型结构。(3)干线设计干线用来联接中心机房和各个子配线间,由于目前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快速发展,骨干网络使用1000m速率已经是非常普遍的,在本次项目中使用光纤作为主干。(4)信息点的设置信息点的设计基本以功能为主:
45、即各司法业务资料室,档案室、案卷档案室、文印室、网络信息中心室、登记受理室、应急指挥中心室、控制室、电话接听室及各办公用房。每个房间内设计双信息点(一个语音、一个数据),共需设置信息点126个。(5)线路敷设方式,室内干线沿弱电桥架敷设,支线从电缆桥架引出后用PVC管暗敷,室外干线用钢管敷设。9、消防设计本项目为多层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根据规范要求可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本工程设有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6.4.4 给排水设计方案1、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场地地势平坦,起伏不大,建筑为多层建筑,屋顶设置水箱,给水考虑采用上行下给式统一供水系统,给水分别采用生活用水,消防两个系统。污(废)水采
46、用管道组织排放,排水分别采用生活污水、雨水两个系统。2、设计范围(1)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3)室内外给排水及消防系统设计(4)生活、消防调节水池。3、设计依据(1)建筑专业提供的设计条件图(2)甲方提供的拟建场地内给排水资料及地形图(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06版)(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6)其它有关规范和规定4、消防用水量:按防火规范要求,室内消防用水量为15L/S,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0L/S(同一时间的火灾次数为1次)。5、供水系统距场地南面35米的淮海东路一侧,有市政自来水管网,水压为0.4mpa,可从此网接入自来水管。6、排水系统(1)排水体制:根据城市排水规划规范(GB50318-2000),新建综合业务楼项目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即雨水与污水采有不同的管道排入下水道。(2)最高日排水量估算:污水量根据城市排水规划规范及总体规划要求,污水量按生活最高日用水量的85%计算。雨量计算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规定雨水设计流量按下列公式计算:Q=qF式中Q雨水设计流量(L/s)q设计暴雨强度(L/s.na)径流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