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高一年级家长委员会工 作 制 度为密切家、校关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激发广大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办好喀什市第十一中学,在家长自愿、教师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成立了班级、校级两级家长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一、宗旨1、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过程,是学校、家庭、社会综合教育的熏陶影响的过程,而家庭教育又是提高学生道德素质的基础和起点,因此指导家庭教育对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家庭教育、总结家庭教育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积
2、极性,使之协调一致、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二、组织1、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学校主管校长及德育主任组织领导,由各年级家长委员会代表(每级3人)组成。年级家长委员会则由该级行政代表、级组长及家长代表(每班23人)组成。2、 家长委员会中的学生家长应该是教育子女有方并热心此项工作的代表,经由班主任、级组长、共建单位或有关方面推荐并征得学校领导同意。3、家长委员会成员根据学生的升学与毕业,及时予以调整和补充。4、家长委员会的活动由学校、级组与班主任共同组织(每学期1-2次)。三、作用1、参与学校和班级教育活动,促进班级管理。2、沟通信息,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密切配合。3、学习教育理论,交流家庭教育经验。4、调查家庭教育状况,探讨家庭教育的方法,更新家庭教育观念。5、对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四、义务1、提供家庭的有关信息。2、帮助学校与社会各方面建立必要的联系。3、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供方便或开辟更多的渠道。 高一年级 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