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财务人员需了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154255 上传时间:2024-05-2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6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务人员需了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财务人员需了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财务人员需了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网上经常看到有财务人员询问对于应纳税的业务如何避税、逃税,如何做外帐、内帐等等。其实会计行业是一个需要谨慎和细心的行业。很多中小企业财务人员不了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不少人不懂财务,不了解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无知者无畏,很多违法的事都敢做,认为别人也在做就不是违法,认为是避税、税收筹划,不这么做就是没有能力。笔者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人员学习了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敲一下警钟,提醒财务人员保护自己、避免违法断送了财务职业生涯。近日财政部修订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并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之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该管理办法就会计从

2、业资格的取得、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有详细的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第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务人员如果做了上述违法的事情,被吊销了会计从业资格,那么就断送了财务职业生涯,需要谨慎从事。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