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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销项税常见的涉税风险(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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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增值税销项税常见的涉税风险(老会计人的经验)1、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核查建议:核查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科目,将自产、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以及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未计增值税。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2、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2、从事货物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发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之外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核查建议:核查销项税金科目,审核销售合同,对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的计提销项税额。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3、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3、处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处置旧汽车、旧设备等。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第2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注意2009年前后相关政策的变化。核查

4、建议:核查固定资产等科目,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提增值税,或者将应按17%增值税税率申报,却错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依据:可以依照前第46项列出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9号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90号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执行企业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王用彬)全面推行的增值税转型改革,企业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备受关注,笔者就此作如下几方面的分析。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转型前,只对售

5、价超过原值的固定资产征税,未超过原值的不征税。转型后,销售固定资产均应征税,其征税办法视情况不同而有区别。但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销售,以及企业整体转让的固定资产不征收增值税。1.销售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征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包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但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的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

6、耗用的固定资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固定资产,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销售其他固定资产视是否已抵扣区别征税。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

7、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免征增值税。这里的个人仅指其他个人。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不包括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仅对其他物品免税。考虑到对自然人征税不易操作,新修订的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8、取消了上述征税规定,全部给予免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如何确定1.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征税。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其销售额无法确定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外)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3%/2。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3/

9、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开具发票1.一般纳税人销售按适用税率征税的固定资产,可以向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出售废旧货物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

10、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废旧包装物、废旧材料等未按17%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货是否按17%适用税率申报增值税,是否存在未计提增值税或错按4%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9号关于部分货物适

11、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50号)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衔接,加强征收管理,现将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和实行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一)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二)音像制品。音像制品,是指

12、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三)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将图文声像等内容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具有确定的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内嵌在计算机、手机、电子阅读设备、电子显示设备、数字音/视频播放设备、电子游戏机、导航仪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上读取使用,具有交互功能,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的大众传播媒体。载体形态和格式主要包括只读光盘(C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蓝光只读光盘HD-DVDROM和BDROM)、一次写入式光盘(一次

13、写入CD光盘CD-R、一次写入高密度光盘DVD-R、一次写入蓝光光盘HD-DVD/R,BD-R)、可擦写光盘(可擦写CD光盘CD-RW、可擦写高密度光盘DVD-RW、可擦写蓝光光盘HDDVD-RW和BD-RW、磁光盘M0)、软磁盘(FD)、硬磁盘(HD)、集成电路卡(CF卡、MD卡、SM卡、MMC卡、RS-MMC卡、MS卡、SD卡、XD卡、T-F1ash卡、记忆棒)和各种存储芯片。(四)二甲醚。二甲醚,是指化学分子式为CH3OCH3,常温常压下为具有轻微醚香味,易燃、无毒、无腐蚀性的气体。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

14、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

15、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一般纳税人选

16、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三、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四、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94)00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

17、第0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6号第九条和第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附件第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特定货物销售行为征收率的通知(国税发19981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以下小水电电力产品增值税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行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

18、2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具体标准的批复(国税函2006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5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甲醚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2号)同时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一月十九日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

19、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2、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90号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对部分项目继续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经研究,现将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

20、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

21、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六、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同时废止。5、销售购进的水、电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加油站向施工方收取的水电费和租赁房屋单独收取的水电

22、费。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或红字冲销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等方式收取水电费未计提增值税。政策依据:1、代收代付水电费如何开票、纳税问题?(2011-08-21)咨询问题:我司将承租的场所转租给其他厂商经营。与厂商签订,我司按电业局或自来水公司划表数一并缴水电费。厂商每月按实际用量缴电、水费给我司,请问:收到厂商水电费时,我司是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厂商,冲减我司水电费,税额做进项税转出有没有什么文件对此部分进行规范?答复:所咨询的问题,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出租房屋中提供水电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闽国税函2007232号)(后附)中规定:“企业在将一部分闲置房屋出租给

23、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水、电等,并按实际使用量与承租方结算价款的行为,应视为转售货物,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批复并对发票开具方式进行了规定。具体请向主管国税机关咨询。2、企业无法支付的代收水电费如何纳税?问:我单位属于非物业管理企业,代员工收取水电费,并支付给上级单位。目前由于上级单位不需要我单位支付这部分水电费,造成我单位其他应付款挂账。这部分挂账的其他应付款是否缴税?答:1、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

24、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因此,企业确实无法支付的代收水电款应确认为其他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2、流转税处理:问题所述事项,属于转售水电行为。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水电气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37号)(后附)规定,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自来水、电、天然气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其同时收取的转供能源服务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收取水电费应缴纳增值税。3、代收电费无法取得电费发票允许税前抵扣吗?问

25、:我公司与其他单位共一个电表,交电费先由其他单位代交,然后由我们付给共用单位,由此无法取得电费发票。在这次国税检查中,要求我们对这部分不能税前扣除,是否正确。有同事说,财务制度有明文规定,征对代收电费无法取得正式票据允许税前扣除。请问,无法取得电费发票能在税前扣除吗?答: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电费支出,可以作为增值税的进项进行抵扣,因此,关于电费抵扣的管理,税务部门是非常规范,严格的。一般来说,应该由那个总电表的公司,收到供电局开具的电费发票后,再开增值税发票给其他单位,杂称电费分割。因此,你所说的情况税务部门处理是对的。作为财务会计处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一条规

26、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为了便于解决你的问题,下列政策可以参考:根据关于对企事业单位转售水、电的有关税政问题的批复(沪国税流200019号)有关规定,1.对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水、电、煤气等,并按实际用量结算价款的,应作为转售货物,按规定征收增值税。2.出租方与承租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由出租方按承租方水、电、煤气的实际

27、使用量结算的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方应如实申报销项税金,承租方可据此计算进项税额。3.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承租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由出租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承租方水、电、煤气的实际作用量结算价款,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如出租方不按实际使用量而按定额与承租方结算水、电、煤气等价款的,一律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5%营业税,并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承租方不得据此计算进项税额。根据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售水、电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穗国税2004173号)的规定:水、电总表纳税人向分表纳税人单独收取分摊水、电费的,应照章缴纳增值税;同时,取消使用水电费分摊明

28、细表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分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能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水、电费进项税额,总表纳税人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广州市总表纳税人向分表纳税人转售自来水时,可以按照6%征收率或13%适用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表纳税人按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其取得的水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总表纳税人按照13%适用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其取得的水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分表纳税人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可以凭以总表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水、电费进项税额。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

29、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你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处理,看一下你公司应缴纳的税种。属增值税,则开具增值税用发票(小规模可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属营业税,则开具服务业统一发票。4、出租房产代收水电费、物业费应该如何缴税?问:我公司出租房产并代收出租分摊的水电费,代收的水电费是否应缴税

30、?缴何种税?是否应算为租金的价外费用计征房产税?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因我公司无物业经营范围,委托另一家物业公司代收,由物业公司开票给承租户,再由物业公司交回我公司,应如何处理?答:一、对纳税人因出租房屋、场地向承租户收取租金时发生的代收代付的水电费,如能分别核算的,在计征营业税时,可由纳税人提供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凭证,给予扣除代收代付的水电费部分计征营业税,只就差额部分征收营业税。如不符合上述规定,则按全额缴纳营业税。二、纳税人从租计征的房产税,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不包括代收代付承租户的水电费。三、根据描述,从受托物业管理公司收回的物业管理费,以及向承租户直接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应以全额按“服务

31、业其他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您公司应向出租房产所在地主管地税局申报缴纳税款,并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地税发200772号)的规定申请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5、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出租房屋中提供水电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闽国税函2007232号)泉州市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企业转售水、电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示(泉国税发20074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企业在将一部分闲置房屋出租给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水、电等,并按实际使用量与承租方结算价款的行为,应视为转售货物,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在开具专用发票的问题上

32、,双方可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当出租方与承租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由出租方按承租方水、电的实际使用量结算的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可据此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二、当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承租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由出租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承租方水、电的实际使用量结算的价款,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可据此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此复。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水电气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37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水电气征税问题的请示(川国税发200971号)收悉。经

33、研究,批复如下: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自来水、电、天然气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其同时收取的转供能源服务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6、大连国税关于转售水电费的处理意见(2012-12-24)对非增值税纳税人以集中收取、集中缴纳形式收取的水电气费,其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集中收取、集中缴纳水电气费业务,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包含在租金中已征收营业税的水电气费,其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集中收取、集中缴纳水电气费业务,按适用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

34、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

35、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如果是非增值税纳税人发生的集中收取水电费业务,其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不允许开具增值税发票。贵公司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集中收取水电费业务,应该给对方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上货物名称一栏需要分两行填写:第一行填电费,增值税税率为17%;第二行填水费,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如果贵公司采取直接收款方式收取水、电费,为收到水、电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应按税法规定扣缴增值税。7、安徽国税关于水电费转售12366

36、处理意见(2012-12-24)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业务需要租用B公司的厂房,由于供电协议是以B公司的名义签署,供电公司每月按用电总量开具发票给B公司,实际电费由A公司承担,A公司如何取得电费发票进行抵扣?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解答:企业在将一部分闲置房屋出租给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出租方向承租方供电、供水和供气,并按实际使用量与承租方结算价款的行为,应视为转售货物,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如果出租方与承租方都是一般纳税人,可由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用电结算的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凭此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出租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可由

37、出租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承租方实际用电结算的价款,由主管税务机关按3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承租方应当凭租赁合同,水电分割单及出租方开具的发票等证据进行扣除,否则不得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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