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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对原增值税纳税人需要关注9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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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营改增”试点对原增值税纳税人需要关注9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试点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一、营改增范围 本次属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即“全面推开”即2016年5月1日以后不再缴纳营业税,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实务中要注意“营业税”发票的时间截点,如当地没有过渡期,应该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再接受营业税发票做税前扣除凭证和账务处理凭证。 二、税目变化与适用税率 >>>> (一)新增税目与适用税率。 本次试点主要增加了以下税目。 税目税率 建筑服务11% 金融服务6% 生活服务6% 销售无形资产6% 其中:转让土地使用权11% 销售不动产11% 不动产租赁11% >>>> (二)部分应税行为的税目调整 部分应税行为,在本次全面试点中进行了税目调整。 1.税目调整后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 (1)“融资性售后回租”并入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税率调整为6%。 (2)新增“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1%税率。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等归并入“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3)“无运输工具承运人提供的承运业务”由“货物运输代理”调整至“交通运输服务”,税率调整为11%。 2.税目调整后适用税率仍保持不变的。 如:各类代理服务(除广告代理),包括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知识产权代理、代理记账、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代理等,由原税目一并归入“经纪代理服务”;各类咨询服务,包括软件咨询、技术咨询、知识产权咨询等,由原税目一并归入“鉴证咨询服务”;专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商标著作权转让业务,由原税目一并归入“销售无形资产”征税;金融支付服务原属信息技术服务中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现按金融服务中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征税,等等。此外,还有一些税目的定义表述发生变化。 ☆以上新增税目以及税目调整变化,请具体查阅《试点通知》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三、进项抵扣政策的有关变化 >>>> (一)增加的可抵扣范围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具体操作: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2.购进此次试点其他新增税目,除列明不得抵扣外,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 >>>> (二)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得抵扣。其中,无形资产(不含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四类不可抵扣情形。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及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和建筑服务。 (三)明确用途改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在进项税额计算转出的基础上,增加了进项税额计算转回允许继续抵扣的规定。 四、明确兼营情形下一般纳税人标准 明确原增值税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情形下,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内,累计应税货物劳务销售额超50万元(工业)/80万元(商贸),或者其累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超500万元,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五、重新定义“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服务,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混合销售行为,按销售货物计算纳税;其他混合销售行为按销售服务计算纳税。 六、补充了三十四项应税行为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补充了三十四项应税行为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主要惠及民生项目。包括: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住房、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转让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免税、托儿所和幼儿园提供的保育教育服务、学历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介服务、殡葬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等。 七、部分原试点优惠政策调整 对经商务部授权部门批准的的“融资租赁”与“融资性售后回租”继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以及差额扣除政策的,实收资本须达1.7亿元。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失业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在原政策基础上提高扣除限额;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从免税调整为限额扣减。 八、明确一些不征增值税范围 明确存款利息、保险获赔、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等不征增值税。 九、明确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请输入标题 明确以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跨境服务的扣缴义务人。境外纳税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境内未设机构的,不再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而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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